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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噶爾的誘惑
——18世紀下半葉清朝影響下哈薩克的南向活動*

2020-11-24 03:17巴哈提依加漢中國人民大學哈薩克斯坦國立L古米廖夫歐亞大學
清華元史 2020年0期
關鍵詞:哈薩克人噶爾滿文

巴哈提·依加漢(中國人民大學/哈薩克斯坦國立L.N.古米廖夫歐亞大學)

據1999年出版的《清代邊疆滿文檔案目錄》,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檔題名為《喀什噶爾辦事大臣伊勒圖等奏哈薩克汗阿布賚派使到喀什噶爾請安貿易折》,檔號為2261-031(082-0715),具奏時間為乾隆三十三年二月十三日(1768年3月30日)的文檔中“附來往文書3 件”。[1]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與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及中國社會科學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合編:《清代邊疆滿文檔案目錄》第7 冊,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838 頁。2004年,筆者在該檔案館微縮卷中查到所述三件來往文書之一,哈薩克汗阿布賚寫給清朝駐喀什噶爾大臣及伯克的察合臺文信。2013年4月,承蒙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允準,筆者得以復制該文檔。以下是該察合臺文哈薩克信件的轉寫﹑譯文和相關文本注釋。[1]除了一般語詞的解釋外,有關史實的文本注釋主要是根據上述具奏時間為乾隆三十三年二月十三日的伊勒圖滿文奏折中的內容寫成的。譯文中方括號內的文字是本文作者根據文意添加的。

轉寫:

譯文:

阿布賚汗謹向大汗[1]指清朝乾隆皇帝。治下[2]信文起首的“ulu hanni? yis?nligida” 一組詞字面意思為“在大汗康健之際”??κ哺翣柎蟪即笕薣3]此乃一復合詞:前一部份“āmban”來自滿語,意為“臣”,此處指喀什噶爾辦事大臣;而后一部分是漢語“大人”的音譯。有意思的是,伊勒圖奏折中所載此信滿文譯文中不見該復合詞后一部分。這說明,駐喀什噶爾清朝衙門中的譯人們并不清楚阿布賚信中的“dar?n”所指為何。伊勒圖奏折,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與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編:《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以下簡稱《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87冊,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2012年版,第158—168 頁。該檔在被收入《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之前,就已有根據縮微復制件譯成的哈薩克文譯文,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тарихы туралы ?ыта деректемелер?.??? том.Цин патшалы? д?у?р?н??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106-113-бб.,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06。及阿奇木伯克[4]文檔此處把意為“阿奇木伯克們”的“hekimbekl?r”誤寫成了“jakimbeklik”。阿奇木伯克乃是清朝統治下回疆土著官員的稱呼。等問安!

阿布賚汗吾聞得[5]原文“Abulai hanni? is?ligida”意為“于吾阿布賚之康健之際”,也就是說,這里的整個句子似乎是:“于吾阿布賚之康健之際,將軍大人連同阿奇木伯克們一道使得屬民和睦相處……”這顯然不合情理。查伊勒圖奏折中的滿文翻譯,與此處相關的句子中見有一滿語動詞“buyembi”(“羨慕”),相關句子被譯作“吾,阿布賚,對居于彼(喀什噶爾)部之孺子都可頭頂黃金行走[而不受侵擾的和平景象]羨慕不已”(滿文原文作:abulai bi tubai nuktei hehe juse ci aname uju de gemu aisin huk?eme yabure be buyembi)。鑒于有此滿文譯文,或可推測:察哈臺原信中此處的“is?ligid?”乃是“i?tig?nd?”(意為“據聞”)之誤。:大臣大人連同阿奇木伯克一道,使得[喀什噶爾之地]民眾得以和睦相處;[在你們那里,]連寡婦和孤兒都可頭頂黃金而不受旁人騷擾。吾等均為大汗之阿勒巴圖[6]此乃是意為“仆,交稅者”的蒙古語借詞。鑒于清哈交往過程中哈薩克人有使用此詞和 “ejen”(意為“君主,主子”)的情形,日本學者小昭孝博便在其研究中把清哈關系立名“額真—阿勒巴圖關系” (“Ejen-albatu relationships”),并把這一語義上與“宗藩關系”并無太大區別的新概念釋作“基于外交禮節之上的一種外交制度”(“a system of diplomacy centering on the diplomatic protocols”)(Noda J., Onuma T., A Collection of Documents from the Kazakh Sultans to the Qing Dynasty (Joint Usage / Research Center for Islamic Area Studies TIAS Central Eurasian Research Series Special Issue 1), p.86.Department of Islamic Area Studies, Center for Evolving Humanities, The University of Tokyo, 2010)。的確,在其與清朝的交往過程中,哈薩克人經常使用諸如此類來自蒙古和回語中的詞語以取悅清廷;但這些詞在哈薩克社會中并未生根或者說未被哈薩克大眾所知曉。例如,哈薩克語中有與“阿勒巴圖”讀音相近的“albat?”一詞,但它只是一個表示“胡亂,不負責任地”之意的副詞,與蒙古語“albatu”一詞的原意毫不相干;而在哈薩克語中,原本就有與 “ejen” 一詞同源且意近的“iye”,因此,哈薩克人原不必非要用一蒙古詞語來表達自己的政治概念。顯然,在開始使用這類詞匯于其寫往清廷的信件中時,哈薩克人并未太多理會這些詞匯的含義,而是更多地模仿蒙古(厄魯特及土爾扈特等)與清朝公文交往的格式和成語。鑒于此,我們認為美國學者濮德培就清哈關系的表象和實質所做出的如下判斷有其合理之處:“我寧愿把(清哈交往話語)視作是一種服務于參與方各自目的的文化間語言(intercultural language)……它用各種正式表達的用語遮掩了各參與方自己的不同概念,但又聽憑各方在不同程度上擁有其自主評價尺度”(Perdue, P.C., China Marches West: The Qing 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403)。,[亦可和睦相處耶?。?/p>

吾欲相告者:吾今派鐵列什為使[赴你處],若你們尚有尊敬吾等之意,則請善待吾使并送其返回。吾欲相告者:此前,鐵列什曾作為證人之一,把此間7 人之牲畜賒與婼茲蘇菲。[當時]哈薩克一方之證人為鐵列什,吉爾吉斯一方證人為亞鐵克。吾謂鐵列什:“因該等牲畜乃是汝親手交出,汝當身赴彼處要回牲畜[1]在突厥語中,“mal”一詞除有“牲畜”之意外,亦表示“貨物”。故,此處似可理解為“[值那些牲畜價值的]貨物”。,以使人們和睦?!睘榇?,吾乃遣去鐵列什矣。

吾等均為大汗之阿勒巴圖。故此,請派商人至吾處;抑或請你們命令屬下開放通衢,以使吾等可往入貴境耶。

無疑,這一哈薩克察合臺文信件具有重要的史料學價值。它既是哈薩克與清朝交往的具體文獻憑證,也是探討18世紀哈薩克公文語言的寶貴材料。此外,該信件還引出了一個哈薩克人曾在清屬回疆活動的歷史話題。前人對此話題曾略有涉及。查閱基于清代傳統漢文史料所做的有關前人研究,可知:盡管阿布賚此信當時并不為人所知,但與阿布賚這一信件相關的歷史事件曾受到關注;此事件被視作清朝與哈薩克交往史中的一個較重要的節點,是清朝阻止哈薩克往赴回疆活動的標志。[1]〔日〕佐口透著,凌頌純譯:《十八至十九世紀新疆社會史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8—369 頁。不過,撇開阿布賚汗的信件不談,前人就相關歷史所展開的論述也并不充分,甚至可說是掛一漏萬。這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咎于當時史料的缺乏。自20世紀末以來,清代滿文檔案文獻的逐漸發布為我們進一步認識上述阿布賚信件以及其他類似信件的意義,加深對相關歷史過程的認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下面,試讓我們結合相關的滿文奏折﹑哈薩克察合臺文書及傳統清代史料,就上述阿布賚汗信件寫成前后哈薩克人南下回疆地區活動的原因和過程以及清廷對這些活動的反應及措施做進一步的梳理。

由近年發布的滿文檔案文獻可知,哈薩克人南下回疆地區的活動是在清哈關系正式建立五年后開始的。1762年6月末,一批哈薩克使者來到清朝“回疆”[2]漢語稱“回疆”的地區在滿文中作“hūise-i-ba”。清朝漢文史料中的所謂“回疆”和滿文史料中的“hūise-i-ba”基本上可與“南疆”、“六城之地”(也有作“七城之地”的)、“喀什噶利亞”等概念相對應,但清人有時也把中亞南部鄰近的其他突厥語穆斯林地區括入“回疆”及 “hūise-i-ba”之中。重鎮喀什噶爾。據時任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的永貴就該事所寫的奏折,這些使者乃是由活動于塔什干及布魯特契丹(Kitai) 部之間的幾個哈薩克部落的頭目遣出[1]據筆者的理解,永貴奏折此處指的是塔什干郊區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的地區。這一地區是哈薩克大玉茲各部,尤其是其中的玉遜(或寫作“烏孫”)—都喇惕部落聯盟的傳統據地。據我們所讀到的另一份由清軍將領富德寫成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的滿文奏折,該部哈薩克人早在當年就已為爭奪塔什干的控制權與浩罕進行著征戰,而且該哈薩克部落集團之年長首領、“巴圖爾”強人圖里拜(Tulibai)也于該年派遣由其子卓蘭(Jolan)率領的使團赴清廷;由富德奏文中透露的信息看,圖里拜遣使的主要目的乃是為其安置在塔什干的傀儡汗阿必里斯(Abilis)從清廷爭取到如同阿布賚汗獲得的汗權認可,以便提高本部落集團在哈薩克人中的地位( 見富德寫于乾隆二十三年八月四日[1758年9月5日]的滿文奏折。該奏折收入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與哈薩克斯坦東方學研究所合編:《 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共2 冊]第1 冊,中國檔案出版社2006年版,第136—147 頁[以下簡稱《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亦收入《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32 冊,第77—90 頁。我們曾據《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所錄件,對該滿文檔進行了轉寫并用哈薩克語作了譯注,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ханды?ы мен Цин патшалы?ыны? саясидипломатиялы? баланыстары туралы ?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Том I, 80-102-бб., 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09。需指出在2012年出版的《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32 冊,第97—109 頁]還見有當時譯出的該奏折的漢文本[此檔何以在滿文本寫成之后即刻被譯成漢文,是一需要探明的特殊情況])。富德提及的事件在六年后的永貴奏折(亦即本文此處所及永貴奏折)中亦有反映,只是永貴把卓蘭的名字訛寫成了“Yolo”。,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探尋哈薩克人赴喀什噶爾和葉爾羌進行貿易的可能性。[2]上揭《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第1 冊,第618—620 頁,喀什參贊大臣永貴寫于乾隆二十五年閏五月十日(1762年7月1日)奏折。

作為清朝回疆史上的一個特殊事件,哈薩克使者來訪喀什噶爾的消息亦被記入18世紀下半葉由佚名著者用滿漢雙語編寫的﹑后世學者稱之為《西域地理圖說》[3]阮明道校注,劉景憲滿文譯文:《西域地理圖說》,延邊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的手稿中;甚至可以說,《西域地理圖說》一書中有關哈薩克的認識基本上反映的是與上述乾隆二十五年哈薩克使者來喀什噶爾一事直接相關的片面內容。[4]這一情形在該書“外亦情形”一章中反映得尤為突出(見上揭《西域地理圖說》一書,第123—124 頁)。對于清朝官員來說,與來自遠方的哈薩克使者相遇于新近“平定”的回疆之地確實不同尋常,因為這些游牧部眾的到來意味著回疆之地在經濟和安全方面出現了需要關注的新因素。而對于哈薩克人來說,“走向喀什噶爾”肯定也是一件值得興奮的營生,因為他們是抱著借助清朝政府的統治,把自己與清朝在烏魯木齊等地業已建立起來的絹馬貿易關系“正式地”擴展至南疆的期望而去的。據上揭永貴奏折,當被問及來訪目的時,那些哈薩克使者強調了他們來喀什噶爾的兩個理由:第一,清朝在回疆所建立的新的秩序為包括哈薩克在內的周邊各族赴該地區貿易提供了安全保障;第二,派遣他們來喀什噶爾的哈薩克首領們早已與清廷建立了正式關系,并曾受到清朝皇帝的恩賜,所以,彼等哈薩克人有理由請求在回疆的清朝官員準許他們在這一地區從事貿易活動。

需要指出的是,哈薩克與清朝的早期關系是建立于互惠主義原則之上的。 西進的清朝勢力與東歸的哈薩克各部[1]自17世紀中葉開始,尤其是在18世紀20年代,準噶爾人連續攻擊哈薩克汗國,致使哈薩克人失去了其在七河地區及塔爾巴哈臺的許多牧地而移往錫爾河流域等地。自1730年左右起,哈薩克人加強了對準噶爾的反攻;而1740年代開始的準噶爾內亂,則為哈薩克東向回歸舊牧地提供了條件。在1757—1760年期間進行了充分的合作。在這一時期,把“平準”視為緊要事業的乾隆皇帝和其遣往“西域”的將軍大臣們有效地利用了相互征戰已百年的哈薩克與準噶爾之間的矛盾,放任哈薩克軍隊于各處追擊準噶爾,借哈薩克之手極大地削弱了準噶爾的勢力;為解決彼一時最為緊迫的“平準”任務,清統治者并未過多地在意哈薩克人東返七河及塔爾巴哈臺故土的行為。此外,把獲得哈薩克之馬視為其平定西域戰略之重要一環的清廷也在烏魯木齊﹑伊犁及塔城等地次第建立起絹馬貿易市場。[1]關于清朝和哈薩克之間的絹馬貿易關系及其意義,見以下著作中的有關章節?!踩铡匙艨谕钢?,凌頌純譯:《十八至十九世紀新疆社會史研究》;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貿易史》,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1991年版;翁靜梅:《清廷與哈薩克在新疆貿易之研究》,臺灣政治大學碩士學位論文,1993年;Millward, J.A., Qing Silk-Horse Trade with the Qazaqs in Yili and Tarbaghatai, 1758-1853, Central and Inner Asian Studies 7 (1992), pp.1-42; Millward, J.A., Beyond the Pass-Economy, Ethnicity, and Empire in Qing Central Asia, 1759-1864,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范金明:《清代江南與新疆地區的絲綢貿易》,見田澍、李清凌編:《西北史研究》第三輯,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5年版,第155—178 頁; Perdue, P.C., China Marches West:The Qing 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新出部分相關滿文檔案的哈薩克文譯文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ханды?ы мен Цин патшалы?ыны? сауда баланыстары туралы ?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 Том I.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09;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ханды?ы мен Цин патшалы?ыны? сауда баланыстары туралы ?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Том II.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12。利用所獲哈薩克馬,清廷更順利地實施了其在準噶爾和回疆等地諸如屯田﹑征戰及減少財政負擔之類的各項軍事及經濟措施。

在此背景之下,哈薩克的統治者們希望利用建立于互惠主義原則之上的哈薩克—清朝關系為屬下謀取更大利益的愿望便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作為中亞游牧政治傳統的繼承者,哈薩克的統治者要想長久維持其權威,不能僅僅聲稱自己擁有黃金氏族血統或者只會在征戰中表現勇猛,他必須不斷地為其屬下贏來實際的利益。而自從與清朝勢力接觸并逐漸建立起貿易關系后,哈薩克的首領們意識到:除了恢復東部舊牧地之外,與新鄰居之間保持順當的政治關系也能為相互間的貿易往來帶來安全方面的保障。這也應是乾隆二十五年(1762)赴喀什噶爾的哈薩克使者何以提及他們的首領此前曾派使赴清廷并受皇帝恩賞的原因。

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兼帶有小型商團性質的,由汗﹑蘇丹及其他部落強人之處遣出的相似使團接踵而至。這一事實表明:南下回疆并與彼處清政權代表建立關系是當時哈薩克人目的性極強的﹑有組織的正式行為。自1763年7月至1764年1月之間,共有如下(表1)哈薩克使團攜帶少量商品(牲畜)往赴回疆并與駐扎彼處的清朝大臣們有過接觸。

據上表所引諸滿文檔案文獻提供的信息,這一時期往赴回疆的哈薩克人中既有來自哈薩克西南部大玉茲的(表1 第1—2 項),也有來自北部中玉茲的(表1 第3—4 項);而這幾批人所攜帶的用于貿易的牲畜數目都很有限。這些事實表明,各部哈薩克人在這一時期都是抱著“試水”的目的派遣其使到清屬回疆的;此外,所有哈薩克使者都向接待他們的清朝大臣們著意強調其所代表的哈薩克家族與清朝之間的緊密關系,期望以此來說服清朝駐回疆大臣們給予自己所代表的哈薩克家族以在回疆進行貿易的權利。

駐守回疆各城的清朝大吏們起初對哈薩克的到來是抱著積極歡迎的態度接受的。除了某些哈薩克人的過分要求被駁回外[1]從上引檔案文獻中保留的信息可知,這一時期往赴回疆的某些哈薩克人提出的有些要求是清朝大吏們無法擅自答應的。例如,依訥西所率的使團甚至提出要從回疆地區購買奴隸和武器(見表1 第2 項所據文檔)。這種過分要求自然是要被拒絕的。,幾乎所有的來者都受到了清吏們的熱情接待,其所攜牲畜也被準許免稅售出[2]見表1 所引諸檔。。這表明,在哈薩克人南下清屬回疆活動的初期,駐守這一地區的清朝大吏們對其朝廷何以在北疆地區開辟市場的問題以及朝廷所認定的相關運行原則并沒有特別清晰的認識,他們只把哈薩克的南下以及清朝準許其在回疆開展貿易活動視作是可以用來宣揚其圣主隆恩的又一祥瑞之兆。正因如此,這些官吏們在相關的奏折中均是以得意的心態奏報其處理措施的;他們的奏折行文中無不暗含著期盼乾隆皇上贊賞他們向外藩哈薩克人展示皇恩行為的意思。然而,清廷的反應卻與這些期盼恰好相反。

表1 1763年7月至1764年1月之間赴回疆哈薩克使團

從構想在烏魯木齊﹑伊犁等地開市招引哈薩克商隊前來伊始,乾隆皇帝和清朝軍機處的廷臣們就已把獲得哈薩克馬匹看作是朝廷經營西域﹑解決彼處急需應付的經濟﹑軍事及財政問題的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措施之一;為了落實這一措施,清朝方面需要盡可能地以低價獲取哈薩克的牲畜尤其是哈薩克馬,因此,清政府需要實行相應的貿易壟斷政策。實際上,在一開始舉辦于烏魯木齊的絹馬互市[1]烏魯木齊之地的清朝與哈薩克之間的絹馬貿易舉辦于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年間(1758—1765)。首批哈薩克商隊赴伊犁則是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48 冊,第340—341 頁,阿桂等人的奏折),不過,伊犁之地的貿易是在此后幾年間逐步興盛起來的,而對此興盛起到重要影響的因素便是來自回疆的大量回布被清政府有計劃地運來投入伊犁的互市(參見下文)。過程當中,投入市場的紡織品都是由清政府特意從江南地區運來的。[2]上揭林永匡和王熹書,第197 頁;上揭范金明文。在此情形之下,清政府可以輕易控制貿易過程,尤其可以隨己所愿操縱紡織品的價格。然而,如果貿易擴展到回疆的話,隨之而來的情形則會有所不同:在這里哈薩克人會獲得更大的市場選擇,而這也意味著他們會獲得更靈活的市場價格。倘若哈薩克人被準許赴回疆貿易,那清朝在北疆貿易中所采取的壟斷政策則無疑會遭受沖擊。因此,當清高宗收到永貴為報哈薩克人來到喀什噶爾一事而寫于乾隆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1763年7月6日)的奏折后,即刻下達諭令稱:

此前哈薩克在伊犁和烏魯木齊貿易時,其好馬亦不過值銀3—4 兩,而其平常之馬僅值銀2—3 兩。哈薩克和回子皆為貪利小人。若準其于回子之地貿易,回子之人則會為逐利而抬高吾等定于伊犁和烏魯木齊之地的馬價,而哈薩克亦會為追逐高價而常去彼處。此一情形將導致伊犁和烏魯木齊之地的貿易壅滯……從今往后,若哈薩克攜馬赴回子之地貿易,爾等須嚴禁回子與其私下交易,所有馬匹均須官辦買入。爾等務必把馬價壓得低于在伊犁和烏魯木齊的價格,不要讓哈薩克獲取丁點利益。[1]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65 冊,第35—36 頁,喀什參贊大臣納世通寫于乾隆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1763年10月31日)的奏折。其滿文原文轉寫如下:“hasak sa ili.urumci de hūdaara de.sain morin manggai ilan duin yan.jergingge damu juwe / ilan yan menggun salimbi.te aika hūise bade / hūdaabuci.hūise.hasak gemu aisi be kicere / buya urse.hūise sa.hasak i morin be udara de / majige jab?ara be kiceme.musei ili.urumci i / hūda ci nemebure.hasak sa geli ili.urumci i / hūda ci fulu bahara be kiceme.ton akū jidere / oci.musei ili.urumci i hūdaara be hanggabure de // isinambume ...ereci julesi hasak sa / aika geli morin ulha be gajifi hūise bade / hūda?ame jici.hūise sai hūlhame udara be eteme / fafulefi.bisirele ulha be gemu alban i udame / gaikini.urunakū ili.urumci i hūda ci umesi / ekiyembume hūda bahabukini.majige jababuci ojorakū?!痹撝I旨在以下文檔中亦被提及:禮部尚書永貴寫于乾隆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1763年10月21日)的奏折(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65 冊,第49—52 頁);葉爾羌辦事大臣新柱寫于乾隆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1763年10月20日)的奏折(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64 冊,第395—396 頁)及阿克蘇辦事大臣海明寫于乾隆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1763年10月28日)的奏折中(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64 冊,第437—440 頁)。

乾隆的這一諭令為清政府如何處理哈薩克人赴回疆的問題定了基調。在稍后中玉茲強人哈班拜[2]盡管并非出身黃金氏族,此人在18世紀中葉哈薩克歷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這一史實足可說明其在哈薩克人中的地位:在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秋首次抵達清廷的哈薩克7 使當中,哈班拜的使臣是以僅次于阿布賚之使的身份出現的,而后來被清廷視作哈薩克正統統治者之一的阿布勒必斯所遣使者的地位在此首次使團名單中則是低于哈班拜使臣的(見清定邊右副將軍兆惠寫于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十八日的奏折,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奏折檔,檔號1643-008[045-002679];該文檔收入《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23 冊,第366—367 頁)。所遣使者愛圖于1764年2月(乾隆二十九年一月)抵達喀什噶爾時,清吏們便是遵循上述諭旨中清高宗所教的計謀辦理相關事務的[1]見表1 所引滿文檔案。。在隨后的一年時間內,哈薩克人的蹤影暫時消失于清朝關于回疆之地的記述中。不過,哈薩克的這一暫時淡出并非緣自上述乾隆諭旨,而是受回疆地區政治氣候影響的結果。

在討論1764—1765年間回疆地區的形勢給哈薩克人南下活動造成的影響之前,有必要回顧一下哈薩克與回疆地區在歷史上的聯系。

首先須指出,哈薩克人在歷史上對回疆之地并非完全陌生。自16世紀80年代哈薩克汗國把七河地區(即后世俄人所稱“謝米列契”地區)納入其疆域之后的幾十年間,作為成吉思汗后裔的哈薩克汗國統治家族成員時常介入東察合臺汗國及其后裔或稱葉爾羌汗國的政治生活當中。在哈薩克汗國的發展過程中,原屬東察合臺汗國的部眾有很多被融入哈薩克人當中;甚至可以說,這一部族融合過程為哈薩克大玉茲部族集團的形成提供了基礎。[2]Востров, В.В., Муханов, М.С., Родоплеменно состав и расселение казахов.С.29, 56-60,67-72.Алма-ата: Наука.1968; Юдин, П., О родоплеменном составе могулов Могулистана и Могулии и их этнографических связях с казахскими и другими соседними народами //Известия Академии Наук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серия общественных наук.1965г., № 3.С.59;Пищулина, К.А., Присырдарьинские города и их значение в истории казахских ханств в XV-XVIII веках.С.238.Алма-ата: Наука.1977г.; Frank, A.J., “The Qazaqs and Russia”, in:Nicola Di Cosmo, Allen J.Frank and Peter B.Golden (Ed.),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Inner Asia.The Chinggisid A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365.據拉失德《蒙兀兒史》等穆斯林著作的記述,“向陽地”(Manglai-sube,亦即后代被稱“回疆”的地域)在東察合臺汗國時期實際上是控制在朵豁拉惕(Dulat)游牧部族強人之手的。據后人的研究,哈薩克大帳的都喇惕(Dulat)與此部有直接的淵源關系。[1]見上引波斯特洛夫(Востров В.В.)及穆罕諾夫(Муханов М.С.)著作。而揭開本文故事序幕的正是哈薩克玉遜—都喇惕(Uysn-Dulat,當代漢文史籍中或譯作“烏孫—杜拉特”)的代表。[2]見前文第355 頁注釋1。

從諸如米爾咱·馬黑麻·海答爾·朵赫喇惕﹑馬合木· 本·外里、沙·馬合木·楚喇思等穆斯林著述家的記載中可知,哈薩克汗國統治者和東察合臺汗國及其后裔之間曾保持了友好的關系。[3]見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Иститут история, архиолигия и этнография им.Ч.Ч.Валиханова, Материалы по историии Казакских ханство XV-XVIII веков (извлечения из персидских и тюркских сочинени).С.191-231, 329-368, 379-385.Издалтельство?Наука?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Алма-Ата, 1969。雙方甚至常常結為姻親。例如,在《貴人勇敢精神之玄妙大全》一書中就有如下關于哈薩克額什木蘇丹(后繼汗位)與統治吐魯番和察力失的阿都拉因(Abd ar-Rahim)于17世紀初結成姻親關系并成為好友的記述:

在此期間,阿都拉因汗自察力失,而額什木蘇丹自塔什干出發進軍阿克蘇。二人相會于欽貼木爾之地。在此征戰期間,阿都拉因汗與額什木蘇丹結成了姻親關系并成為好友:阿都拉因汗娶了額什木蘇丹之弟庫舒克蘇丹的女兒,而額什木蘇丹則娶了阿都拉因的女兒。[4]馬合木·本·外里:《貴人勇敢精神之玄妙大全》,第87 頁; 轉引自: 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Иститут история, архиолигия и этнография им.Ч.Ч.Валиханова,Материалы по историии Казакских ханство XV-XVIII веков (извлечения из персидских и тюркских сочинени).С.337.Издалтельство ?Наука?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Алма-Ата, 1969。需要指出的是五卷本的哈薩克文版《哈薩克斯坦史》(Ш.Ш.У?лиханов атында?ы Тарих ж?не этнология институты, ?.Х.Мар??лан атында?ы Археология институты, ?аза? стан та ри хы [к? не за маннан б? гiнге деiнгi бес томды?].Алма ты:?Атам?ра? баспа сы, 1998-2010)第二卷第455 頁第11 注以及同書俄文版(Институт истории им.Ч.Ч.Валиханова, Институт Археологии им.А.Х.Маргулана, МОК РК,История Казахстана [с древнеших времен до наших дне] В пяти томах. Алматы:?Атам?ра?, 2010)第二卷第443 頁第11 注把該條史料出處誤作:Шах Махмуд Чорас,Хроника.Критически текст, перевод, комментарии и указатели О.Ф.Акимушкина.М.,1976.C.252 (即把此條史料出處錯記為出自阿基姆什金1976年校注翻譯的《楚喇思編年史》)。五卷本《哈薩克斯坦史》中的這一訛誤是由明代西域歷史專家、《民族研究》雜志原主編劉正寅教授發現并于2018年4月8日的學術通信中惠告本文作者的。特此致謝!

盡管現有的史料還無法使我們確認18世紀下半葉哈薩克人的記憶中是否留存許多有關其先輩與回疆之間歷史聯系的內容,不過,無論是從傳統的清代漢文史料還是從近年來發布的滿文檔案中我們都看到:早在準噶爾政權衰落的1757年,哈薩克人就曾有過揮兵南下直至回疆的計劃。[1]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檔檔號1677-017(047-2347)的文檔中,在《清高宗實錄》以及《平定準噶爾方略》均記載了這樣一個事件:1757年秋首先遣使清廷的哈薩克首領之一阿布勒必斯蘇丹于當年年底向其遇到的清軍將領通報了哈薩克三玉茲共同制定的一個計劃,根據此計劃,“哈薩克人要追逐準噶爾殘余直至喀什噶爾、葉爾羌及布魯特之地”(慶桂等編撰:《大清歷朝高祖純(乾?。┗实蹖嶄洝返?55 卷,第17—19 頁,臺北華文書局1964年版[以下簡稱《清高宗實錄》];傅恒等編:《欽定平定準噶爾方略》正編第49 卷,第9 頁,西藏社會科學院西藏學漢文文獻編輯室重印本,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1990年[以下簡稱《平定準噶爾方略》])。

除了部族傳承及歷史上統治集團間的親密關系外,兩地在文化上也有著實實在在的聯系。從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一份察合臺文哈薩克信件和一件滿文奏折中我們讀到:在18世紀,哈薩克T?re[2]哈薩克人稱呼其出身成吉思汗后裔亦即黃金氏族的統治者如此。統治集團的成員們一般是從喀什噶爾﹑安集延等地為其子弟招引私塾教師和經文學習指導者的。[1]在伊犁將軍伊勒圖于乾隆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1780年10月23日)收到的哈薩克蘇丹(王)阿布勒必斯的一份察合臺文 “札付”中寫道:“k?b ylardin ber bizni? hizmetmizd? bolub Jo? sultan Bofu sultan uullarimiza Musulmanliqni ürkete (sic.

正因為有此背景,哈薩克人不可能完全置身于回疆的政治影響之外。1765年(乾隆三十年),烏什地區爆發了反對清朝統治的動亂。盡管其直接起因與當地清吏的惡行有關,但這一事件的發酵過程與稍前中亞地區涌動的反清宣傳不無干系。就在事件爆發前一年,愛烏罕及浩罕等地的統治者就已開始鼓動中亞的穆斯林建立反清的“圣戰”同盟。相關的宣傳也波及了哈薩克人。在傳統史料諸如19世紀寫成的列夫申書以及瓦里漢諾夫的著作中,就已有愛烏罕及浩罕統治者如何致信中玉茲汗阿部賚﹑阿布勒班必特及小玉茲汗努喇里,請求這些哈薩克統治者在其與“中國人”亦即清朝的戰斗中給予援助的記載。[2]Левшин А.И., Описание киргиз-казачьих, или киргиз-касацких, орд и степе. Изд.2-е..С.242, 243, 245.Алматы: ?Санат?, 1996; 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Иститут история, архиолигия и этнография им.Ч.Ч.Валиханова, Ч.Ч.Валиханов.Собрание сочинени (Собрание сочинени в пяти томах).Т.3.С.324.Алма-Ата: Главная редакция Казахско советско энцклопедии, 1984-1985.在近年發布的一件滿文檔案文獻中,也出現了相似的記述。從這一滿文檔案文獻的行文我們可以看到,清朝邊吏對哈薩克與“回子”結盟的潛在可能性是非常警覺的,因此他們開始構建相關的應對措施。其設想之一便是:散布謠言致使哈薩克與布魯特及浩罕等中亞部族互不信任。[1]《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第 2 冊,第652—654 頁,伊犁將軍明瑞寫于乾隆二十九年九月初四日(1764年9月29日)的奏折。其哈薩克語譯文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ожаберген батыр?1756-1767 жылдарда ?алыптас?ан м?нжу-?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 нег?з?нде.90-б.Алматы:“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17。

有意思的是,事件的發展既出乎清朝的意料,也與愛烏罕及浩罕等地統治者的期望相差甚遠—哈薩克T?re 統治集團的成員們并未對組建反清聯盟的倡議予以積極的反應。那么,是什么導致哈薩克人如此特立獨行的呢?究其原因,不外有:1.作為游牧民,哈薩克人很難沉溺于原教旨主義,因此其所思所為并非全受宗教意識的主導;2.哈薩克的統治者于不久前(1757年秋)才與清廷建立正式關系,而且,促使二者接近的有一超越宗教的觀念性因素,那就是二者都聲稱自己所擁有的成吉思汗政治遺產[2]關于這一點,本文作者曾在2018年4月以《多文化交織背景下的哈薩克—清朝關系:以清朝滿文檔案為中心》為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及人類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所作的講座中述及。論文待發表。;3.此前,哈薩克和清朝為對付準噶爾而進行過合作,而這一合作又逐漸延伸至貿易領域;4.此前不久,哈薩克與浩罕因土地﹑稅收控制權之類的問題產生了利益沖突,雙方之間發生了爭戰[3]據收入《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的一份滿文檔案,前述活動于塔什干周圍的哈薩克部落集團首領圖里拜等人早在1758年夏天就因爭奪塔什干城而與浩罕首領額爾德尼處于爭戰當中(見《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第1 冊,第136—147 頁,富德寫于乾隆二十三年八月四日[1758年9月5日]的奏折。其哈薩克語譯文見: 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ханды?ы мен Цин патшалы?ыны? саяси-дипломатиялы? баланыстары туралы ?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 Том I.80-103-бб.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09)。。正是因為有此諸多原因,哈薩克人并未理會愛烏罕及浩罕等地統治者的宣傳,而是奉行了實用主義的政策。如上文所說,哈薩克與清朝的早期關系是建立在互惠主義原則之上的。除了成吉思汗政治遺產這一觀念性基礎外,吸引哈薩克人接近清朝的還有回歸東邊舊有牧地和抓住更廣闊的貿易機會這兩個因素。與愛烏罕及浩罕等地統治者所期望的相異,在18世紀60年代,哈薩克統治者追逐的現實目的當中也包括利用當時回疆地區多少有點復雜的形勢,更多地在上述兩個方面獲取利益的內容。與此相關,列夫申(Левшин А.И.)書中有如下記載:

被視作是中玉茲之汗的阿布勒班必特[1]原文中寫作“Абульмамет”。也收到了[鼓動征戰中國的穆斯林首領們的] 一份信。但由于他統治吉爾吉斯—哈薩克沒多久,阿布勒班必特于是把該信轉給了阿布賚。如果他與中國人之間的關系不是很近的話,那阿布賚就會毫無疑問地參加穆斯林聯盟的。為了阻止其產生幫助相同信仰者的念頭,北京的朝廷在阿布勒班必特的信到達之前給阿布賚送去了一份公文(грамота),根據這份公文,阿布賚被容許占據伊犁河的周邊地區……[2]上文第367 頁注2 所引列夫申書第242 頁。

正如有些研究者指出的,列夫申此處關于清朝和哈薩克之間公文來往的某些記述內容(如其關于清廷給阿布賚送去那種內容的грамота的說法)有可疑之處。[3]蘇聯學者Б.古熱維奇在1979年告誡讀者謹慎對待列夫申此處的斷言,他指出:在列夫申所述及的時代,清廷實際上是想把七河地區及塔爾巴哈臺等地區控制在自己手中的(Гуревич, Б., 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е отнашения в Центрально Азии в XVIIперво половине XIX в.С.178-184.Москва: Изд-во Наука, 1979)。 的確,無論是在傳統清代史料中還是在近年來發布的清朝檔案文獻中,都見不到任何關于類似列夫申所說公文的記載。不過,從清朝史料中我們也看到:在相關問題上,哈薩克人中也確實流傳過清廷認可哈薩克人東歸故土行為的說法。例如,早在1760年,從清廷返回的哈薩克使臣伯克奈就曾告訴族人:清朝皇帝已“賞阿亞古斯等地予哈薩克”。但不久后(1761年年初),清朝乾隆皇帝頒旨否認了伯克奈的話(《清高宗實錄》第627 卷,第6 頁)。是哈薩克人的誤解,還是乾隆的反復無常?解答這一疑惑有待于新史料的發現。不過,從近年所出一大批檔案文獻中我們注意到,哈薩克統治者在18世紀60年代的確加快了東向回歸舊牧地的步伐[1]其結果是:七河地區及塔爾巴哈臺等地區在這一時期回到了哈薩克人的實際控制中。關于與哈薩克東返七河地區及塔爾巴哈臺等地區相關的清代檔案文獻及其討論,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ожаберген батыр?1756-1767 жылдарда ?алыптас?ан м?нжу-?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 нег?з?нде. 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17。;除了聲稱這些地區為其祖宗之地并強調游牧土地季節性使用的特點外,哈薩克人也一直在用一個理由說明自己向東遷移﹑與清朝比鄰而居的必要性,那就是:只有比鄰而居,哈薩克和清朝之間的絹馬貿易才能得以順利進行。[2]在其寫于乾隆三十一年三月七日(1766年4月17日)的奏折中,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阿桂也強調了哈薩克人居住塔爾巴哈臺對于清朝易馬的重要性(《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78 冊,第 334—335 頁)。 而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期間,伊犁將軍寶寧又數次談及哈薩克人比鄰清屬伊犁地區居住的必要性(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185 冊,第 318—321 頁;第186 冊,第96—97、208—211、340—341 頁所見伊犁將軍寶寧于乾隆五十四年六月十二日[1789年8月1日],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1792年8月11日]、八月二十一日[1792年10月6日]、九月十一日[1792年10月26日]的幾份奏折)。

哈薩克人與清朝之間的這一貿易關系不為上述反清聯盟的鼓動者所待見也是可想而知的。與此相關,喬漢·瓦里漢諾夫留下了這樣的記載:

與此同時,愛烏罕人試圖挑動穆斯林反抗中國人,并寫信給吉爾吉斯人[1]19世紀的俄國人更多地是用“吉爾吉斯”一詞來指稱哈薩克人的。,試圖說服他們及所有薩爾特人[2]此處所指乃是中亞定居穆斯林各群體。不要去固爾札[3]即清屬伊犁。做貿易……在1764年夏天,額爾德尼[4]即當時的浩罕首領。寫信給阿布賚,邀其參加“圣戰”,他在信中聲稱喀什噶爾的居民已發誓支援其征戰。[5]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Казахско ССР, Иститут история, архиолигия и этнография им.Ч.Ч.Валиханова, Ч.Ч.Валиханов.Собрание сочинени (Собрание сочинени в пяти томах).Т.3, С.324.Алма-Ата: Главная редакция Казахско советско энцклопедии, 1984-1985.出于如下因素,我們認為瓦里漢諾夫的記述值得重視:首先,他是此處所述哈薩克汗阿布賚的胞孫;其次,1858—1859年他在喀什搜集了有關喀什噶利亞(回疆)相當豐富的材料,其中不乏重要的口述史料。

但不與清朝貿易的這一號召同樣沒有得到哈薩克人的積極響應。盡管史料中未見有哈薩克人在1764年春至1765年秋期間往赴回疆的跡象,但有相當數量的滿文檔案材料顯示,哈薩克人在此期間是積極參與舉辦于伊犁地方的絹馬貿易的[6]有關檔案文獻內容的漢文詳細譯介,見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貿易史》,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 222—231 頁。檔案原文,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66—67 冊。;而且,在烏什動亂被平定后不久,中玉茲和大玉茲哈薩克人再次表現出對回疆的興趣[7]大玉茲哈薩克人再次放眼回疆的事實可由如下史料證明:在1766年4月23日(乾隆三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和同年5月18日(乾隆三十一年四月十日), 赴伊犁貿易的哈薩克玉遜(烏孫)部的代表兩度問到烏什動亂被平定后回疆的形勢(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78 冊,第373—375 頁;第79 冊,第103—106 頁)。而關于中玉茲的記載見本文下文。。并且其使者的身影也重新出現于回疆。

1765年11月10日(乾隆三十年九月二十七日),以乃蠻部為其基本屬民,活動于成吉思山—塔爾巴哈臺地區的中玉茲首領阿布勒必斯再次派遣其使到喀什噶爾。有關此次事件的記載不是很豐富,現我們所能見到的只有喀什噶爾幫辦大臣柏堃的一份比較簡短的奏折。在此奏折中,柏堃提到,阿布勒必斯遣使喀什噶爾乃是為了向其問安貢馬。不過,從柏堃的敘述中我們注意到:在交談期間,哈薩克使者既提到了清朝平定烏什的事實,也介紹了哈薩克與布魯特之間達成的和解。[1]《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76 冊,第158—160 頁。遠道而來的哈薩克使者提及這些事件自然并非無的放矢。實際上,從這些信息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阿布勒必斯之所以再次遣使赴喀什噶爾,其目的依舊是利用哈薩克南下路途中已無較大安全隱患的狀況,從清朝那里獲得赴回疆貿易的權利。但是,由于有乾隆二十八年九月的諭令(見前),回疆的清朝大吏們對重現身影于其轄地的哈薩克人已不再笑臉相迎。在喀什噶爾幫辦大臣柏堃打發阿布勒必斯的使者返回后,回疆各城的官員們爭先恐后地向乾隆皇帝呈遞奏折,就阻止哈薩克來回疆的問題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和看法。[2]《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76 冊,第158—160 頁, 喀什幫辦大臣柏堃寫于乾隆三十年九月五日(1765年11月10日)的奏折; 第77 冊,第244 頁,烏什參贊大臣永貴等寫于乾隆三十年十二月五日(1766年1月15日)的奏折;第77 冊,第349—352 頁,葉爾羌參贊大臣額爾景額等寫于乾隆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766年2月1日)的奏折。

除了重復“保障清朝在伊犁等地的官辦貿易”之類的老生常談外,這些官吏對地區安全的問題也給予了更多的重視。剛經歷過動亂且了解到自己所處地區存在成立反清聯盟預謀的這些官吏對于哈薩克人可能介入回疆定居居民社會—政治生活的擔憂比先前更強烈了。[3]從幾份滿文檔案文獻中可以看到,不管是在烏什動亂期間還是在其后,回疆的清朝大吏們均專門派出諜人偵察哈薩克人在與清屬回疆相鄰地區的活動行蹤(《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74 冊,第186—189 頁, 柏堃寫于乾隆三十年六月五日[1765年7月22日]的奏折; 第83 冊,第6—8 頁, 永貴寫于乾隆三十二年二月一日[1767年2月28日]的奏折)。為了杜絕哈薩克人往赴清屬回疆,一項具體的限制措施最終得以浮出水面。

這一措施的主要內容涉及有關貿易參與方選擇貿易伙伴的權利。根據這一措施,哈薩克人被完全禁止赴清屬回疆各地貿易;而在回疆各地民眾能否去哈薩克地方做生意的問題上,清朝官吏的意見則呈現出一定的猶豫和不和諧??紤]到商業貿易乃是其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清廷先是傾向于給予回疆民眾以赴哈薩克之地貿易的權利。但是,在執行這一措施時,清朝官吏在如何把握回疆民眾貿易的自由度上不免遇到一些棘手的問題。[1]從《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所收如下文檔中可看出各地清朝官吏在執行這一措施時出現的困惑和遇到的麻煩:第82 冊,第303—304 頁,伊犁將軍阿桂寫于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767年1月26日)的奏折;第83 冊,第8—12、279—281、425—428 頁, 烏什參贊大臣永貴分別寫于乾隆三十二年二月一日(1767年2月28日)、乾隆三十二年四月八日(1767年5月5日)及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十四日(1767年6月10日)的奏折;第83 冊,第12—17、86—90、149—153、425—428 頁,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綽克托分別寫于乾隆三十二年二月一日(1767年2月28日)、乾隆三十二年二月十七日(1767年3月16日)、乾隆三十二年三月一日(1767年3月30日)的奏折;第84 冊,第12—17 頁,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綽克托寫于乾隆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1767年6月18日)的奏折;第85 冊,第274—276 頁,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綽克托寫于乾隆三十二年九月二日(1767年10月24日)的奏折。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清政府逐漸明確了與此措施相關的一些細節。據此,清屬回疆民眾只可與外藩回地(亦即安集延等浩罕之地)以及布魯特商人進行貿易;所述外藩回商和布魯特人可往赴哈薩克之地貿易并可攜帶哈薩克之牲畜至清屬回疆;而哈薩克只應在其本地與所述外藩回商及布魯特人做買賣或者赴伊犁﹑塔爾巴哈臺與清朝互市。[2]上面注釋中所引各檔。并參見《清高宗實錄》第780 卷,第16—17 頁,乾隆三十二年三月戊辰(1767年4月2日)諭旨;第 787 卷,第11—12 頁,乾隆三十二年六月甲寅(1767年7月17日)阿桂奏折。

盡管有清朝的上述限制措施,哈薩克T?re 統治集團的成員們在隨后的一段時期里仍延續了他們試圖打開回疆貿易市場的努力。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春,以中玉茲阿爾干部為基本屬民﹑活動于哈薩克北部伊西爾河—托博爾河流域的哈薩克汗阿布賚再次遣使喀什噶爾。與上述1765年11月(乾隆三十年九月)阿布勒必斯遣使時的情況相比,阿布賚此次遣使的原因及過程較為清楚一些,因為清檔中留下了更多的相關文獻。[1]除了喀什噶爾辦事大臣伊勒圖寫于乾隆三十三年二月十三日(1768年3月30日)的奏折外,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還藏有如下相關文獻:1.阿布賚汗用察合臺文寫給清朝駐喀什噶爾大臣及阿奇木伯克的信件(見本文文首); 2.阿布賚汗察合臺文信的滿文翻譯件; 3.伊勒圖等人回復阿布賚的滿文“札付”。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檔檔號2261-031(082-0715)文檔。請參閱前文第352 頁注釋3。這些文獻中即包括了本文起首已被我們轉寫﹑翻譯并給出文本注釋的,以阿布賚之名寫給清朝駐喀什噶爾大臣及阿奇木伯克的察合臺文信件。在被我們劃分為第一段的內容中[2]除了信頭收信者的稱呼和祝福語,信的主體在原文中并未分段(見附錄一)。本文文首譯文中的段落劃分是筆者做的。, 阿布賚汗先是用“頭頂黃金之人在貴處亦無人騷擾”之類的奉承之辭夸贊了清屬回疆的安寧和睦,并暗示了自己從中獲益的心愿。緊隨其后,阿布賚汗著意提及自己的屬民被回商欺詐的一次貿易糾紛,并直接向清統治者提出“開放貿易通衢”的要求。[3]接待來使的伊勒圖亦強調了阿布賚的這一愿望。他在奏折中寫道:“阿布賚今特遣使臣,呈文問安。竊觀其意,雖名為七名哈薩克牲畜之事而來,然實則期望喀什噶爾之貿易得以開通矣”(滿文原文作:Abulai…te cohome elcin be / takūrafi.ahasi de elhe be fonjime bithe / alibuha be tuwaci.nadan hasak i ulha jalin / bicibe.hono cohome kashigar de huda hafumbuki / seme gūniha gese)。奏折出處見前文第352 頁注釋3。

那么,是什么促使哈薩克統治者不愿接受清政府的種種限制,非要如此執意地希望南赴回疆呢?無疑,其原因首先要歸結到因游牧者和定居民經濟方式不同而形成的相互間的物質需求,以及這種需求所帶來的穩固且巨大的商業利益的誘惑上。前已述及,清朝早期投入于烏魯木齊互市中的主要貨物亦即綢緞均是從江南地區官辦解送的。這些新鮮而漂亮的江南綢緞自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哈薩克人對紡織品的需求,但它們并不總是適宜于游牧民的日常生活。[1]18世紀清人椿園七十一的如下描述形象地反映了這一狀況:“哈薩克……衣以多為華美,雖暑月亦被服八九層。喜中國之瓷、茶、雜色梭布及片金倭緞之屬。得之寶貴綢緞絲綾,亦不甚加愛惜”(椿園七十一 :《西域總志》,臺北文海出版社1977年版,第212 頁)。因此,哈薩克人依然希望從包括清屬回疆地區的中亞南部獲得自己早已熟悉的傳統貨物。在來自中亞南部的這些傳統貨物當中,對哈薩克人的生活尤為重要的是農作物和棉織品。

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伊勒圖于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七日(1772年9月3日)收到的一份來自阿布勒必斯蘇丹的察合臺文信。[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檔第2467-015 號文檔。該信照片復制件見本文附錄一。信中所提到的有關內容即反映了哈薩克人依賴中亞南部農作物的情形。以下是該信的轉寫﹑譯文及相關文本注釋。

轉寫:

譯文:

阿布勒必斯王[1]來自漢語“王”。在18世紀下半葉,哈薩克統治集團成員在與清朝的交往中有使用“王”、“公”、“臺吉”之類爵號的情形。有研究者視此等爵號為清朝所授封,但從近年所出相關滿文檔案文獻中我們注意到,這些爵號并非由清朝授封,而是因哈薩克的“蘇丹”之號被比附如是的結果。有關的討論見筆者《清廷關于哈薩克統治正統的觀念及其影響:以乾隆四十八年的清哈交往為例》一文(該文曾提交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及人類學研究所于2018年 4月 13—15日期間召開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形成與發展—紀念費孝通先生‘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理論發表三十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待發表)。向統管塔爾巴哈臺地方之將軍[2]清朝西域軍事—行政體制中,只有駐伊犁的最高長官稱將軍。所以,阿布勒必斯此處顯然是在把“將軍”一詞用作一般的尊稱。大人等問安!

吾欲相告者:聽聞先前統管伊犁之將軍亦即仁兄[3]原文作“k?k?”(<“k?ke”) 。此為哈薩克語親屬稱謂詞,指“兄”或“叔”。您已來楚古察[4]原文作“?o?ik”。塔城之名在突厥—蒙古語中作“??w?ek / ??we?ek”, 即后來俄語中的“Чугчак”。。為向您請安,現特派布魯特巴圖爾[5]本意為“勇士”的這一詞匯在哈薩克傳統社會亦被用作尊號。而在18世紀的滿文文獻中,這一哈薩克尊號常被比擬為滿語中的“hiya”。攜兩匹禮品馬[6]原文作“at b?lk”。來自蒙古文“belek morin”,意為“禮品馬”。但有把該詞語訛譯作“貢馬”的現象。前往貴處。

阿布勒班必特[7]阿布勒必斯之父阿布勒班必特乃是中玉茲的正統汗,居于哈薩克南部的突厥斯坦城。他是1771年去世的。汗尚在世時,吾等所需諸物盡可由塔什干那邊運來。但[經由]吉爾吉斯[之路]阻斷已有兩三年[1]實際上,連接哈薩克與中亞南部的商道受吉爾吉斯—哈薩克爭斗影響的情形早在乾隆二十八年寫成的一份滿文檔案中即有所反映。從伊犁將軍明瑞于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764年1月2日)寫給阿布勒必斯的一件札付中可知:阿布勒必斯此前不久曾致信明瑞列數了幾件事情,其中說道:“今年八月,哈薩克兩次去塔什干貿易,皆被布魯特搶劫。與哈薩克為鄰之布魯特,彼此和睦相處,想必此乃系遠處布魯特所為。詢之鄰近布魯特,亦答稱不知行搶布魯特之名字及所屬鄂托克為何。我等欲興兵討伐,又怕大皇帝。懇請將軍派出一名侍衛,同受損哈薩克一起前往布魯特游牧,將行搶布魯特之名字及鄂托克打聽清楚,替我處理為盼?!保M文原文作:ere aniya jakūn biyade / juwe mudan i tasigan de hūda?ame genehe / hasak.gemu burut de tabcilabuha hasak de / jecen aicame tehe burut oci.ishunde / hūwaliyasun.gūnici cargi burut dere./hūwaliyasun i burut de fonjici.inu ehe / yabuha burut i gebu otok be sarakū / sembi.erebe be cooha gaifi dailanaci./ geli / amba ejen de gelembi.bairangge.jiyanggiyūn i / baci.emu hiya hafan tucibufi.koro / baha hasak i sasa.burut i nukte de / nikenefi.ehe yabyha burut i gebu otok be / getukeleme dacilafi.mmeni funde icihhiyario)。該文檔見《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第2 冊,第423—430 頁(此處引文見第426 頁);亦收入《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66 冊,第14—21 頁。,吾等不得往返行走。故此,吾等需要米面矣。

此信寫于8月[2]原文此作“sunbl?”,為哈薩克使用過的傳統歷法月份名,指8月份。20日,交與巴雅爾帶去。[3]筆者在2006年所作的現代哈薩克文譯文中,未能正確譯出該察哈臺文信件中的“ ”(“k?k?”),“”(?o?ik),“”(“kürü??”)及“”( “un”)等詞(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 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тарихы туралы ?ыта деректемелер?.??? том.Цин патшалы? д?у?р?н??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116-117-бб.Алматы: “Дак-Пресс” баспасы, 2006。伊勒圖相關滿文奏折的哈薩克文譯文亦見于該書第113—116 頁)?,F予以補正。

由信中透露的信息可知,哈薩克人對中亞南方農作物的需求是經常性的,因此,相應供應鏈的中斷會給他們的日常生活造成某種程度上的不便。在此需要指出的是:18世紀60年代后,哈薩克統治者(尤其是阿布勒必斯)寫給清朝的信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涉及哈薩克與吉爾吉斯(布魯特)之間的爭戰,且信中不乏請求清廷對吉爾吉斯(布魯特)施加影響,以使商道順暢的內容。[1]前文第375 頁注釋1 中所引史料和下引阿布勒必斯寫于1773年的信亦屬其例。1772年夏,阿布勒必斯給伊犁將軍伊勒圖寫信的目的之一依然如是;此外,與四年前阿布賚給還是喀什噶爾辦事大臣的伊勒圖寫信的目的相似,阿布勒必斯此處似亦在期望哈薩克人能從清朝控制下的回疆獲得穩定的農作物供應。[2]阿布勒必斯在信中特意指明“吾等需要米面”,應該有期望從清朝方面獲得此類商品的意思。但是,盡管清政府在18世紀下半葉通過屯田、移民等措施擴大了伊犁等地的農業生產,但其規模和產量也僅夠維持清朝在伊犁的統治所需,遠沒到賣剩余產品給“外藩”哈薩克人的程度。因此,阿布勒必斯所向往的清朝控制下的農產品市場更應在回疆。

由于歷史上早已形成的共生互補關系,哈薩克游牧民對于中亞南方鄰居在紡織品方面的依賴也是可以想見的;而且,這種共生互補關系并不會因清朝舉辦邊境互市而消失。與此相關,如下現象值得注意:18世紀下半葉赴烏魯木齊和伊犁等地貿易的哈薩克人經常對清朝江南綢緞的價格﹑色澤和質量進行抱怨。[3]自其一開始,清哈之間貿易來往中就出現了這種抱怨之聲(參見《清代中哈關系檔案匯編》第1 冊,第240—244 頁,定邊左副將軍成袞札布寫于乾隆二十四年六月十九日[1759年8月11日]的奏折。其哈薩克語譯文見:Еженхан?лы Б.[??растыр?ан,аудар?ан ж?не т?с?нд?рмелер?н жаз?ан.], ?аза? ханды?ы мен Цин патшалы?ыны? сауда баланыстары туралы ?ыта м?ра?ат ??жаттары.Том I.59-61-бб.Алматы:“Дак-Пресс” басрасы, 2009)。這里自然有討價還價的因素。不過,正如我們在上面指出的,這種長期的抱怨也反映了清朝壟斷政策對雙方貿易的負面影響以及清朝組織的某些貨物與哈薩克人的實際需求相脫節的現實。阿布勒必斯于1773年致伊犁將軍舒赫德的一份察合臺文信[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檔第2534-002 號文檔。中提到的內容也可以證明這一點。以下是該信的轉寫﹑翻譯及相關文本注釋。

轉寫:

譯文:

阿布勒必斯向統領伊犁軍隊[3]原文中作“ ”, 在阿布勒必斯寫于乾隆47年的察哈臺文信中此詞亦作“”。當來自突厥語中有表示“軍隊”之意的“?erik” /“ ?erik”一詞。之將軍大臣們道萬福!

吉爾吉斯使臣來至吾處稱:“吾欲和好”,并謂“吾將給予爾等攜白氈房之質子”[4]在原文中此句作“yil bolamn dib aq üylni ber?mn w? dib”。哈薩克語中“el bolp aq uyl berw”是一表示“要和好”的古老習語,這里的“aq uyl berw”(“給予某人攜白氈房之質子”)是妥協方首領需完成的義務,意思是把自己的一個或數個子弟連同其穹廬及隨從人員并生活用畜作為質子交予強勢方以保障雙方的和好協議。伊犁將軍舒赫德在收到此信后,先把它譯成了滿語。在翻譯時,因譯人不懂哈薩克人的這一習語,攜信去的哈薩克使者遂對其含義做了解釋。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軍機處滿文錄副檔檔號2534-002(099-3164)舒赫德奏折。該滿文檔收入《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114 冊,第253—262 頁。。吾等之意,此或為好事。遂遣吾使與吉爾吉斯之使一道前去,以迎回彼等給予吾之攜白氈房質子。為報此間諸事,現吾特遣綽森侍衛[1]原文作“Ka”。來自滿語“hiya”(“侍衛”)一詞。為使往赴貴處,并交予其吾等上呈于您之信一份。

此前 [赴貴處]貿易哈薩克告知:“吾等遭受強買強賣之舉矣。吾等被迫售出不愿出售之牲畜,被迫接受其[2]指清朝。無人問津的織物?!盵3]在舒赫德上述相關滿文奏折中,阿布勒必斯察合臺原信中寫作“?zni? ki?i almaiduan matasni”(“其無人問津的織物”)的詞語被譯作“我們不需要的織物”。哈薩克人是如此來報的。為究明真假,吾今呈書于您。彼等之事您盡知矣。

吾,阿布勒必斯王,向將軍敬呈馬二匹;并使綽森侍衛帶去一批商販。

此信寫于夏季中間之月27日。

接到此信后,伊犁將軍舒赫德于乾隆三十八年七月七日(1773年8月24日)向乾隆皇帝呈遞了一份奏折。[4]見第377 頁注釋4 所引文檔。從這份奏折內容中我們注意到:哈薩克人最喜歡的紡織品為出自回疆等地的白色及紅色回布。實際上,這兩種顏色的棉布的確是哈薩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為它們與哈薩克人的婚喪事物有著緊密的關系。作為穆斯林,哈薩克人需要白色棉布來作裹尸布(哈薩克語稱之為“kebn”);此外,哈薩克人的日常服裝如“?lawq-kime?ek”[5]已婚婦女穿戴的一種頭巾—圍肩連體裝。以及“jeyde-dambal”[1]男子長袖內衣及長內褲。亦需用白色棉布制作。而下面的兩句傳統習語則告訴人們紅色和紅布對于哈薩克適婚女子是何等重要:

清朝自江南解送的以綢緞為主的貨物中顯然沒有可以替代紅白色回布之類的紡織品。這也是哈薩克對清朝組織的互市有所不滿的原因之一。這樣,哈薩克人自然要渴望與包括清屬回疆在內的中亞南部的傳統市場建立更緊密的聯系。而僅僅依靠限制各部人員流動的上述措施,清朝是不可能抑制哈薩克人對中亞南部傳統商品的渴望的。我們從有關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哈薩克人輸出牲畜的記錄中對此即可有一個直觀的認識。據滿文檔案文獻的記載,哈薩克在這一年把眾多的牲畜投入了自己與清朝的互市當中[3]有關這一年哈薩克投入清哈貿易中的牲畜數,見上引林永匡和王熹所著《清代西北民族貿易史》,第338—351、417—426 頁。;雖然如此,仍有各地而來的回商從哈薩克人手中易獲大量牲畜并把它們趕往喀什噶爾及其鄰近地區;據記載,當年回商從哈薩克趕往回疆各地的羊就有五萬只之多。[4]《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84 冊,第290—294 頁,乾隆三十二年六月軍機處奏片。這一事實說明:哈薩克人對回疆傳統貨物的需求不僅無法用解送江南綢緞加以抵消,反而可能導致其與回疆各部之間的買賣做大。

在這種情形之下,清政府為更有效地壟斷其與哈薩克的貿易,便在上述限制措施之外又想出了新的招數。乾隆三十八年(1773)之后,清政府又實施了兩項旨在把原來支撐回商與哈薩克買賣得以運轉的回布也更多地納入清朝官辦貿易流通中的新措施。

第一項措施是調整從回疆所解送回布的顏色。根據伊犁將軍伊勒圖寫于乾隆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1773年10月10日)的一份奏折,迄至該年為止,清朝每年自葉爾羌﹑和田及喀什噶爾官辦解送至伊犁地方的貨物當中,僅深綠色和灰色的回布就有3300 匹。由于哈薩克人更喜愛紅色,而且染制紅色布亦較便宜,伊犁和回疆的清朝官吏們遂決定此后把所有深綠色和灰色的回布均調換為紅色的。[1]《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115 冊,第209—212 頁。

第二項措施是加大自回疆各地向伊犁等地官辦解送回布的配額。實際上,伊犁和塔爾巴哈臺兩地清哈貿易的興盛乃是回疆地區貨物尤其是回布的流入所帶動起來的。嘗到這一利用回疆貨物與哈薩克進行貿易所帶來的甜頭[2]清朝利用回布與哈薩克貿易從而獲取巨大利益的情形可從林永匡和王熹所著《清代西北民族貿易史》一書中給出的貿易統計數字中看出端倪。見上引林永匡和王熹所著《清代西北民族貿易史》, 第384—406 頁,尤其是第405—406 頁。,意欲壟斷貿易,控制回疆流往伊犁貨物的各地清吏們于乾隆三十八年至五十七年(1773—1792)期間一直在努力增加由回疆向伊犁和塔爾巴哈臺官辦解送回布的數量。[3]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一書如下各冊中的相關文檔:第116 冊,第84—86、336—337 頁, 葉爾羌辦事大臣期成額寫于乾隆三十八年九月二十四日(1773年11月8日)和乾隆三十八年十月十九日(1773年12月2日)的兩份奏折;第153 冊,第120—124 頁,伊犁將軍伊勒圖寫于乾隆四十七年十月七日(1782年4月12日)的奏折; 第155 冊,第81—83 頁, 喀什噶爾辦事大臣阿揚阿寫于乾隆四十八年三月十一日(1783年4月12日)的奏折;第165 冊,第36—38 頁,第172 冊,第409—411 頁及第187 冊,第435—439 頁,喀什噶爾辦事大臣保成分別寫于乾隆四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1784年10月9日)、五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1786年4月23日)、五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1789年2月19日)的奏折;第188 冊,第252—253 頁,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明亮寫于乾隆五十四年四月十五日(1789年5月9日)的奏折; 第195 冊,第157—163 頁,戶部寫于乾隆五十七年三月間的三份奏片。

毫無疑問,上述花樣翻新﹑不斷加強的種種限制措施終究會使哈薩克統治者旨在把自己與清朝之間業已建立起來的正式貿易關系擴大到回疆的期望變成黃粱一夢。但前人有關這一過程的總結以及此后哈薩克與回疆地區聯系的認識有需要進一步討論之處。20世紀60年代,佐口透在其《十八至十九世紀新疆社會史研究》一書中就指出:在清朝回絕了阿布賚汗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的請求后,二者在回疆的貿易就被完全切斷了 。[1]〔日〕佐口透著,凌頌純譯:《十八至十九世紀新疆社會史研究》,第368—369 頁。查其源頭,佐口透教授的這一結論與《清仁宗實錄》嘉慶十三年(1808)七月甲申條下的這一記載有直接的關系:

又諭:范建豐等奏哈薩克公阿第勒差人攜帶羊只前來喀什噶爾貿易一折,哈薩克在伊犁等處貿易,向有一定處所。惟乾隆三十三年哈薩克曾到喀什噶爾,攜帶牛馬貿易一次。迄今已歷四十年。[2]曹振鏞等編撰:《大清歷朝仁宗?;实郏螒c)實錄》第199 卷,第11—12 頁,嘉慶十三年七月甲申,臺北華文書局1964年版。

不過,嘉慶皇帝根據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范建豐的奏折而做的以上斷言并不準確。如上所述,清朝關于哈薩克人往赴回疆之記載中的絕大部分其實是與哈薩克統治者期望把自己和清朝在烏魯木齊等地業已建立起來的絹馬貿易關系“正式地”擴展至南疆的努力有關。也就是說,為清朝皇帝所注意到的更多的是哈薩克統治者臺面上的,希望借助清朝勢力獲取更大利益的行為。然而,哈薩克人南赴回疆貿易的活動并不局限于這種“正式”的層面。滿文檔案文獻中亦反映出,哈薩克與回疆各地之間的民間貿易來往早在清哈關系建立之前就已存在。例如,在前述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寫于乾隆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奏折(見上表1 之1 項)中即說道:

先前,爾等哈薩克赴回子之地貿易時,因無以取道布魯特,皆須繞遠路經由浩罕及安集延等地方方可抵達。故,爾等不得常至矣。[1]滿文原文作:nenehe aniya suweni / hasak se.hūise i baru hūdaara de.burut / jugūn deri yabume muterakū.gemu kejine babe / mudalime hoohan.anjiyan de isinafi.teni / hafunjime ofi.bahafi ta seme yabuhakū bihe。

是知:盡管不是回疆的???,但哈薩克人在1763年之前即便繞道也有南赴回疆各地進行貿易的傳統。而從后來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富俊的一份奏折中我們讀到,直到嘉慶五年(1800)閏四月,仍有哈薩克人隨同回商私自去喀什噶爾的事例。[2]《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210 冊,第246—251 頁。

當然,在被清朝政府正式禁止去回疆的限制之下,哈薩克人與回疆民眾之間的貿易更多地須依靠中間商。從史料中我們注意到,哈薩克T?re 統治集團的成員們在18世紀80—90年代常常是以回人商團的保護者和代言人的身份來與清朝政府交涉的。據我們讀到的滿文檔案文獻,起碼有名為索克(S?k)和多索里(Dos?l)的兩個哈薩克蘇丹因其所屬回商利益而分別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和乾隆五十五年(1790)與清政府進行過交涉。[1]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165 冊,第226—230 頁,伊犁將軍伊勒圖寫于乾隆四十九年九月二十日(1784年11月2日)的奏折;第189 冊,第180—184 頁,署伊犁將軍永保寫于乾隆五十五年八月四日(1790年9月12日)的奏折。

根據伊犁將軍保寧等寫于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日(1788年11月17日)的一份奏折中的記述以及該奏折附件亦即涉事回商的供詞,安集延回商赴哈薩克地方從事貿易的大致路線圖是這樣的:第一步驟,這些“外藩”回商先是赴回疆各城購得回布及少量其他貨物,并從當地阿奇木伯克手中獲取路引,然后把此路引交給清朝所設關卡后,先到布魯特,再去哈薩克之地。[2]也有走不同路線的。例如,有一安集延回商即在其供詞中提到:他實際上先是把路引交與從喀什噶爾赴安集延的關卡,然后在安集延采買貨物后,直接從那里去了布魯特和哈薩克之地。第二步驟,利用從哈薩克手中換獲的牲畜進一步獲利:在用回疆貨物從哈薩克人手中易獲羊、馬、牛等牲畜后,安集延回商按理說應該把這些牲畜直接趕至回疆各地出售。不過,為了獲取更多利益,回商中的一些人常常把換獲的哈薩克牲畜和剩余回疆貨物運至俄國境內,在那里做二次易貨貿易,以換取商品價值更高的物品。保寧奏折中提到的自哈薩克返回的安集延商人就是因為私運俄國毛皮及武器入清朝之境而被捕的。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安集延商人和哈薩克T?re 統治集團成員之間的關系。從上述被捕回商的供詞以及嘉慶五年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富俊所寫的奏折中可以看出,當時有很多安集延商人都是選擇哈薩克阿第勒蘇丹的駐地[1]根據相關滿文檔案(見下)中的記述,阿第勒的據地位于成吉思山。為其哈薩克貿易落腳點的; 而為了招攬生意,阿第勒也會派人專赴布魯特之地以迎候來自回疆的商隊。[2]《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182 冊,第409—419 頁, 伊犁將軍保寧寫于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日(1788年11月17日)的奏折;上文第385 頁注1 所引富俊奏折。

在充當回商保護者和代言人角色的同時,哈薩克T?re 統治集團成員并未完全了卻派自己的商團去回疆的愿望。這樣也就有了因《清仁宗實錄》中的相關諭旨而被后世所知的、哈薩克公阿第勒于嘉慶十三年(1808)差人攜帶羊只赴喀什噶爾貿易的事件。[3]見上文第384 頁注1。

除了上述《清仁宗實錄》中的記載外,與這一事件有關的一些檔案也得以留存。據我們所知,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現存的相關文獻中,有哈薩克公阿第勒寫給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范建豐的察合臺文信一份、清軍機處的一份奏折(內含阿第勒信滿文譯文之一種[4]以下稱“軍機處滿譯(哈德爾滿譯)”。)、范建豐回復阿第勒的“札付”以及以單獨文檔形式出現的阿第勒信的另一種滿文譯件。[5]三件滿文檔案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223 冊,第11—14 頁。三份文獻的日期均被記作“嘉慶十三年六月(1808年7月23日至8月22日期間)”。以下是以單獨文檔形式出現的阿第勒信滿文譯件的轉寫、漢譯及文本注釋。[6]中國中央民族大學教師杜山那里· 阿不都拉西木曾把阿第勒的察合臺文信做過轉寫并把它譯成現代哈薩克文(阿拉伯字母哈薩克文),但未給出原信的影印件。見Abdylashimuli D., Zhongguo B?r?n?? Tarihi Mura?at?nda Saqtal?an Qazaq?a Quzhattar(杜山那里· 阿不都拉西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清代哈薩克語文獻研究》,民族出版社2016年版,第102—104 頁)。本文作者此處對阿第勒信中的文本注釋乃是基于上述三份滿文文獻和杜山那里·阿不都拉西木的察哈臺文轉寫及現代哈薩克文譯文而作。此信滿文譯文的影印件見本文附錄二。

轉寫:

hasak gung adil i bithe./ hesei takūraha kakar i jergi ba i / baita be uherileme icihiyara amban.wang / akim bek i elhe saimbe fonjime /alibuha.wesihun beye gemu saiyūn.nuktei / gubci gemu saiyūn.//amba enduringge ejen i tumen elhe be / baime ambasai cira be hargaara jalin./ ningguci jergi jingse hadabuha mini hanci / niyalma habsalang be takūrafi unggihe.kemuni / sargan jui bure.urun gaire jalin./ ili de icehe lamun boso komso // ofi.kagar de icehe lamun boso./ayan boso udara jalin.ambasai elhe be / baime.hūda maiman be suwaliyame unggihe./ geli juwe nofi amban de juwe / morin alibuha.wang akim de / juwe morin.emu giyahūn benebuhe.erei // jalin alibuha..

譯文:

哈薩克公阿第勒之信。[1]阿第勒信之察合臺原文此處作“Qaaq yerl?rini bilip turan qaaq gu? ?Adl tajini? a”(“統管哈薩克諸地之哈薩克公阿第勒臺吉”)(見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第103 頁);軍機處奏折中所存另一種滿譯中的相關文字(關于兩種滿譯見下文)基本與察哈臺原文一致,只是把察哈臺原文中表示“諸地”的“yerl?r”譯成了“nukte”(“部”,單數)。

向遵旨總管喀什噶爾等處事務之參贊大臣、王—阿奇木伯克[2]由滿文文意看,“王”在此處指的是阿奇木伯克,故現權且譯為“王—阿奇木伯克”。但是,察合臺文原信中此處并未出現“阿奇木伯克”字樣(見下注),因此原信中的“王”所指似為參贊大臣范建豐。這應屬阿第勒不得清朝制度要領而為之。除了指稱范建豐為王外,阿第勒在察合臺文原信中給自己也冠以“哈薩克王阿第勒臺吉”(見上注)的奇怪名號(也就是說他把自己既稱為公,又稱為臺吉),這些都說明阿第勒對清朝的此類爵號是不清楚的。其實,據范建豐寫給阿第勒的“札付”中的寫法,時任喀什噶爾阿奇木伯克的亦思坎的爾所擁有的爵號應是“公”而非“王”。等請安![3]在阿第勒察合臺文原信起首,收信者只作“ambam wa?”,且被用作單數,并不見“阿奇木伯克”或“伯克”字樣。不過,在察合臺文原信倒數第二行確實出現了“伯克”(“bek”)字樣,而且所提“二馬一鷹”似乎確實是獻給伯克的(見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第103 頁)。顯然,在把此信譯成滿文時,喀什噶爾衙門的譯人并沒有完全照葫蘆畫瓢,而是把阿第勒原信中有點前后不搭的文句做了統籌處理。貴體安康否?部眾均得安寧否?

為祝愿圣上萬壽無疆并晤見大臣們[1]察合臺原文此處亦作單數。見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中的轉寫。之金顏,吾今遣去吾之近臣[2]滿文原文意為“于我親近之人”。、戴六品頂戴之哈布薩朗[3]根據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中所提供的轉寫,察合臺文原文此處有兩處異文:第一,原信中并無使者亦即“哈布薩朗”之名;第二, 滿文此處所及“六品頂戴”在察合臺文原文作“白頂戴”(“aq di?s?”)。軍機處滿譯(哈德爾滿譯)中與此兩項有關的內容作“?anyan jingse hadabuha booi”(“戴白色頂戴的包衣”)。也就是說,軍機處的滿譯更忠實于原文;而我們所給出的滿文本的譯者顯然是在搞清楚來者頂戴的品級后,對此處文字做了相應的處理。。吾等尚需嫁女娶媳,然伊犁地方鮮有藍布;為購得喀什噶爾藍色染布及白布并向大臣們問安,吾乃遣吾之商人隨[哈布薩朗]同去矣。

另,吾敬獻二匹馬于兩位大臣。并敬獻二匹馬、一只鷹于王—阿奇木伯克。[4]察合臺文原信此句之前有“Wa yen? k?lümn? yaqnldn szn? es?nli?izni til?p bāzargān yib?rdim”。此句在軍機處滿譯(哈德爾滿譯中)被譯作“musei ishunde sain ofi.sini sainbe fonjime hūdaara niyalma be unggihe”(“因你我相互友好之故,今乃遣去商人向您問安”);阿不都拉西木的現代哈薩克語譯文與此相似(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第104 頁)。不過,筆者認為這是一種誤讀。正如原信中提到的,代表阿第勒向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致意的乃是其使者,而商隊只是使者的隨從。問題的癥結在于如何理解“bāzargān”一詞的詞義上:此詞含義并非“商人”,而是相近于蒙古語“belek” 亦即“禮物”(現代哈薩克語中仍有表示“買來的小禮物”之意的“bazarlq”一詞);原信接下來的文句中出現“salām namā”,該詞當與“bāzargān”所指相同;基于其字面上的含義(“bāzar”意為“市場”),我們認為“bāzargān”含有“用于申請市場準入的禮物”的含義。因此,察合臺原文中的“Wa yen? k?lümn? yaqnldn szn? es?nli?izni til?p bāzargān yib?rdim”一句應與后一句一道被譯為:“另,因吾之于您心意相近,今乃向您問安并送去禮品:敬獻二匹馬于兩位大臣;并敬獻二匹馬、一只鷹于王—阿奇木伯克”。

謹此呈文。

把這一滿文譯文與此信察哈臺文原文及軍機處奏折內容相對照,可以發現文獻之間有不少相異甚至相互抵牾之處。首先需指出:阿第勒察合臺文原信兩次被譯為滿文,第一次的譯文即上面所示;而在范建豐奏折抵達清廷后,清軍機處又讓名為哈德爾[1]軍機處奏折原文中此人名作“Hader”。的人譯出了另一種滿文本。[2]因史料的缺乏,我們暫時不知道此信被翻譯兩次的原因。兩相比較,軍機處滿譯(哈德爾滿譯)更接近于原文,但也有一兩處訛譯。對照幾份文獻可以看出,最大的差異恰好與阿第勒在原信中最想說明的內容亦即他何以遣使并派商隊赴喀什噶爾的問題有關。查察合臺文原文,有關段落寫作:“Oul qz yet[t]i, Il?din sawdā alp turarmz dep k??ül qlp edük, aq-k?k ?qp turar erdi, Il?din tāza matā? ?qmayddep sawdāgarmnqoup yib?rdim”[3]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第103 頁。,意為:“兒女長成,[必然婚嫁]。原想自伊犁獲取貨物,然則人多怨稱彼處各種不是,謂伊犁之地不可得純正棉布矣。故,吾乃使吾之商人[與吾使]一道前去也?!倍谙嚓P滿文檔中有兩處重要內容有異:第一,哈薩克商隊來喀什噶爾的緣由被說成是阿第勒個人要嫁女娶媳;第二,相應滿文各檔均稱哈薩克人到喀什噶爾是要買藍白兩色棉布,這里其實有一個對阿第勒察合臺原信某一處誤讀的問題。查察合臺原文,阿第勒并未專指需要何種顏色的布。造成清朝官吏和譯人誤解的無疑是上引察合臺原文中的“aq-k?k ?qp turar erdi, Il?din tāza matā? ?qmayd”等詞。其中前二詞本意的確為“白色”、“藍色”,但是,如果要把它們以其本意來理解成布匹的顏色,那“aq-k?k ?qp turar erdi”則意味著“[伊犁地方]出產白藍兩色布匹”的意思。這與滿文各檔中表達的“因為伊犁地方無貨,故去喀什噶爾購買白藍兩色布”的意思完全是南轅北轍。而正如前文史料中提到的,哈薩克人最需要的是紅白兩色回布。特地提及“兒女長成”的阿第勒所期望的當亦如是。其實,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衙門中的譯人和服侍于軍機處的哈德爾均不知道察哈臺原信中的“aq-k?k ?qp turar”乃來自哈薩克語中的固定習語“aq ?qt, k?k ?qt”,其意與漢語的“這也不是、那也不是”相近。[1]在沒有接觸滿文檔的情況之下,阿不都拉西木在其譯文注釋中對此處文字做了正確的解釋。見上揭阿不都拉西木書,第231 頁注100。

基于以上正文及注釋中的討論,我們有理由認為,哈薩克T?re統治集團成員阿第勒在1808年依然希望拉近自己與清朝駐回疆地區官吏們之間的關系,以便為其部屬爭取到赴該地區貿易的機會;促使其如此行事的依舊是哈薩克人對回疆地區紡織品的需求。但是,范建豐對待哈薩克商隊的方法和其給阿第勒的復信(“札付”)也一如其乾隆朝時期前輩之所為:他先是以壓低哈薩克牲畜價格的方式使得貿易無法進行,并迫使哈布薩朗等哈薩克人不得不趕回牲畜,繼而在其“札付”之中以“赴回疆販賣牲畜毫無利潤”及“途經布魯特必受損失”等理由告誡哈薩克人再不要遠道來回疆貿易。[2]見《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223 冊,第11—13 頁,范建豐回復阿第勒的“札付”。

但阿第勒的這一舉動也只是18世紀60年代以降哈薩克統治者南下回疆愿望的一個回光返照。不久之后,哈薩克人便不得不面臨新的歷史選擇。19世紀20年代俄國在哈薩克草原建立的殖民統治不僅深刻地改變了哈薩克社會的內部結構,也極大地影響了哈薩克人與包括清屬回疆在內的其他中亞地區民眾之間的關系。此一新的歷史內容有待另文討論。

附錄一:1772年阿布勒必斯蘇丹致伊犁將軍信

附錄二:1808年哈薩克蘇丹阿第勒致喀什噶爾參贊大臣信之滿文譯件

史料出處:《清代新疆滿文檔案匯編》第223 冊,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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