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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金代“院本”非雜劇別名*

2020-12-01 05:18劉敘武
文化遺產 2020年5期
關鍵詞:戲文雜劇戲劇

劉敘武

自1913年王國維著《宋元戲曲史》問世以來,一百多年間,戲劇史家一般將金代院本與雜劇視為同一回事,即把“院本”當做金雜劇之別名。筆者調查了43種中國古代戲劇通史著作和戲曲文學史、宋金元戲劇史著作各3種,(1)筆者查閱的中國古代戲劇通史著作包括:王國維《宋元戲曲史》(1913),辻聽花《中國劇》(1920),吳梅《中國戲曲概論》(1925),青木正兒《中國近世戲曲史》(1930),周貽白《中國戲劇史略》(1936),徐慕云《中國戲劇史》(1938),周貽白《中國戲劇小史》(1945),董每戡《中國戲劇簡史》(1949),周貽白《中國戲劇史》(1953)、《中國戲劇史講座》(1958)、《中國戲劇史長編》(1960),李嘯倉《中國戲曲發展史》(1960),孟瑤《中國戲曲史》(1965),馮明之《中國戲劇史》(1978),周貽白《中國戲曲發展史綱要》(1979),吳國欽《中國戲曲史漫話》(1980),張庚、郭漢城《中國戲曲通史》(1980),唐文標《中國古代戲劇史》(1984),彭隆興《中國戲曲史話》(1985),隗芾《戲曲史簡編》(1990),余從、周育德、金水《中國戲曲史略》(1993),張燕瑾《中國戲劇史》(1993),劉士杰《中國戲曲史話》(1994),廖奔《中國戲劇圖史》(1996),葉樹發《中國戲曲簡史》(1997),張松林《中國戲曲史》(1997),李萬鈞《中國古今戲劇史》(1997),田仲一成《中國戲劇史》(1998),麻文琦、謝雍君、宋波《中國戲曲史》(1998),孫蘭廷《古代戲曲發展史》(1999),廖奔、劉彥君《中國戲曲發展史》(2000),劉彥君《圖說中國戲曲史》(2001),程蕓《世味的詩劇——中國戲劇發展史》(2002),葉長海、張福?!恫鍒D本中國戲劇史》(2004),廖奔《中國戲曲史》(2004),郭桄《中國戲曲史讀本》(2004),廖奔、劉彥君《中國戲曲發展簡史》(2005),溫寶麟《簡明中國戲曲史》(2009),王曉依《中國古代戲劇史略》(2010),傅謹《中國戲劇史》(2014),張大新等《中國戲劇演進史》(2015),鄭傳寅、俞為民、朱恒夫《中國戲曲史》(2017),張大新《中國戲劇簡史》(2018)。筆者查閱的戲曲文學史和宋金元戲劇史作品包括:許金榜《中國戲曲文學史》(1994),鄧濤、劉立文《中國古代戲劇文學史》(1994),李修生、趙義山《中國分體文學史·戲曲卷》(2001)和胡忌《宋金雜劇考》(1957),季國平《元雜劇發展史》(1993),薛瑞兆《宋金戲劇史稿》(2005)。僅見廖奔、劉彥君先生提出金代“只稱雜劇而不稱院本”,(2)廖奔、劉彥君:《中國戲曲發展史》(第一卷),北京:中國戲劇出版社2013年,第264頁。唯有王曉依沿襲廖、劉之說,其余基本上都贊成王國維的說法。(3)唐文標、張松林、田仲一成未述及金代戲劇發展情況。因茲事體大,關系到中國戲劇史發展重大是非問題,必須嚴加辨正。

筆者不贊成王國維的意見,也不認同廖奔、劉彥君先生的觀點,余以為,金代存在院本無疑,但“院本”并非金雜劇之別名,金院本在戲劇體制功能上相當于宋雜劇艷段,進入元代以后,院本又有新的發展。

一、宋雜劇艷段實質再確認

研究金代戲劇體制必須從宋代戲劇入手,因為金代戲劇直接承襲自宋雜劇,雖然宋雜劇體制早已是老生常談話題,難出新意,但無法繞過。

宋人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宰執親王宗室百官入內上壽”條記載:“雜劇入場,一場兩段?!?4)(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合肥:黃山書社2006年,第109頁。南宋人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條記述:“雜劇中,末泥為長,每四人或五人為一場,先做尋常熟事一段,名曰‘艷段’;次做正雜劇,通名為兩段?!?5)(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第113-114頁??芍?,北宋時代不論宮廷或民間,雜劇通常有兩段接續演出,前為艷段,后為正雜劇,艷段是正雜劇之前的一段簡短表演,既歌且舞或插科打諢。

艷段也可單獨上演。元人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百四十六“樂十九”條記錄,北宋時“崇德殿宴契丹使,惟無后場雜劇及女弟子舞隊?!?6)(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283頁。這說明即使在接待外國使臣的正式場合,也可只演艷段而不一定演正雜劇。

南宋雜劇較北宋雜劇在體制方面有所發展,在艷段、正雜劇之后增添了雜扮(雜班)?!抖汲羌o勝》“瓦舍眾伎”條記載:“雜扮或名雜旺(班),又名紐元子,又名技和,乃雜劇之散段?!?7)(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第115頁。

由上引材料可知,艷段的實質也是雜劇,只是相對于正雜劇而言更為簡單、短小,放在正雜劇前演出應該是起著吸引觀眾興趣、導引正戲演出的作用,在演出內容上與正雜劇不相貫通,因此,艷段與正雜劇之間是一種松散的組合關系,不必固定搭配,根據演出需要可以在多種艷段中選擇與正雜劇相配伍者,又由于是“做尋常熟事一段”,不需要成文劇本,演員只需要根據一個情節大概即興敷衍一番便可,與正雜劇一樣,“大抵全以故事、世務為滑稽”,(8)(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第114頁。并不追求情節、主題、人物、語言等復雜、深刻。類似《文獻通考》記載的單獨上演艷段的情況應不多見,通常情況下還是艷段與正雜劇連成一體演出??傊?,“艷段”“正雜劇”“雜扮”都是宋雜劇,但又不能與宋雜劇概念完全等同,“艷段”是宋雜劇中的專名,指宋雜劇中放在相對復雜的正雜劇前演出的雜劇段子。

二、“院本”是金雜劇中的專名

元代史家在《宋史》《遼史》《金史》“樂志”中均采用“雜劇”概念并未提及“院本”。較早論述院本與雜劇關系的是元人胡祗遹(1227-293)《贈宋氏序》:“近代教坊,院本之外,再變而為雜劇。既謂之雜,上則朝廷君臣,政治之得失,下則閭里市井,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厚薄,以至醫藥、卜筮、釋道、商賈之人情物理殊方,異域風俗語言之不同,無一物不得其情,不窮其態?!?9)(元)胡祗遹:《贈宋氏序》,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第217頁。胡氏所謂“近代”當指蒙古時期,即13世紀初,其所說“雜劇”指北曲雜劇,能夠搬演題材豐富、情節復雜的故事,與體制短小、滑稽逗樂為主的宋金雜劇有著根本區別。

最為后世研究者重視的有關金代院本的記述是元末明初人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二十五“院本名目”條:

唐有傳奇,宋有戲曲、唱諢、詞說。金有院本、雜劇、諸宮調,院本、雜劇,其實一也。國朝,院本、雜劇始厘而二之。院本則五人:一曰副凈,古謂之參軍;一曰副末,古謂之蒼鶻,鶻能擊禽鳥,末可打副凈,故云;一曰引戲;一曰末泥;一曰孤裝。又謂之五花爨弄?;蛟?,宋徽宗見爨國人來朝,衣裝鞋履巾裹,傅粉墨,舉動如此,使優人效之以為戲。(10)(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第436-437頁。

《南村輟耕錄》寫成于元末至正二十六年(1366),王國維及其后認定金院本等同于金雜劇者,莫不是依據陶宗儀“金有院本、雜劇、諸宮調,院本、雜劇,其實一也”這句話。然而,這句話是存在歧義的,單憑這句話就認定“院本”為金雜劇之別名可能失之草率。

陶宗儀這段話包含幾層意思:其一,元院本承金院本而來;其二,“五花爨弄”是金元院本的別名,“五花”指副凈、副末、引戲、末泥、孤裝等五種腳色,在這里起限定、修飾“爨弄”的作用,因此“爨弄”即院本;其三,宋徽宗時期爨國人來中原進貢,帶來當地表演藝術,爨人演員的服裝、扮相、舉動迥異于宋人,宋徽宗曾命宮廷演員模仿他們以取樂。

元末明初人夏庭芝《青樓集志》與陶宗儀《南村輟耕錄》有關院本的記述高度重合。對比夏庭芝和陶宗儀所說,關于院本的表述差異有三:陶氏說金代“院本、雜劇,其實一也”,夏氏說金代“院本、雜劇合而為一”;夏氏在介紹“五花”前增補了“始作”二字;于陶說之外增添了“院本大率不過謔浪調笑”。(11)(元)夏庭芝:《青樓集》,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第469頁?!霸罕臼甲鳌彼齐y理解,暫時放下;“謔浪調笑”與前文“以為戲”相呼應;“合而為一”的含義非常明確——將兩個或兩個以上事物“合并在一起;合并為一體”(12)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第三卷),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89年,第146頁。。西漢司馬遷《史記》卷七十八《春申君列傳》云:“秦、楚合而為一以臨韓,韓必斂手?!?13)(西漢)司馬遷:《史記》(第七冊),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2905頁。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之九“史五”條:“且謂李林甫之蜜口劍腹,賈似道之牢籠言路,合而為一,其患可勝道哉?”(14)(明)何良?。骸端挠妖S叢說》,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82頁。清和邦額《夜譚隨錄》卷之七《佟觭角》:“兩胸相撞,竟與己合而為一……”(15)(清)和邦額:《夜譚隨錄》,王一工、方正耀點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0頁。清劉鶚《老殘游記》第十回:“如兩人同彈此曲,則彼此宮商皆合而為一?!?16)(清)劉鶚:《老殘游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7頁。這些例子足以證明,兩千年間,“合而為一”詞義沒有發生過改變,那么,“院本”“雜劇”就不可能是同一回事,但是連為一體。

綜合胡祗遹、陶宗儀、夏庭芝的說法,金代院本就是有副凈、副末、引戲、末泥、孤裝等演出的模仿爨人演員服裝、扮相、舉動的以典故、世情為題材的滑稽小戲。問題的疑點集中在“其實一也”與“合而為一”孰是孰非。我們自然不能因夏氏之說就簡單否定陶氏之說,那么,更具說服力的材料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院本”一詞最早見于金末元初人杜仁杰散套【般涉調·耍孩兒】《莊家不識勾欄》。杜仁杰生于金章宗承安元年(1196),卒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17)寧希元:《杜善夫行年考略》,門巋主編《中國古典詩歌的晚暉——散曲》(全國第二屆中國古代散曲研討會論文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28-243頁。由于《莊家不識勾欄》究竟創作于金代還是元代此前一直存在兩說,學界對散套中描寫的《調風月》究竟是金院本還是元院本也存有爭議。近年來,程民生先生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有重大突破,他根據散套中進入勾欄的費用為“二百錢”,考證出這是金朝末年的紙幣,大約僅值數文銅錢,進而論定這家勾欄位于金朝末年的南京開封,(18)程民生:《〈莊家不識勾欄〉創作年代與地點新考》,《中州學刊》2017年第1期?!墩{風月》必是金院本。程文論證周嚴、結論可信,廖奔、劉彥君先生“金無院本說”自然就不成立了。

《莊家不識勾欄》如此引出院本《調風月》演出情況:

【六煞】見一個人手撐著椽做的門,高聲的叫“請”“請”,道遲來的滿了無處停坐。說道“前截兒院本《調風月》,背后幺末敷演《劉耍和》”。高聲叫:“趕散易得,難得的妝哈?!?19)(金)杜仁杰:【般涉調·耍孩兒】《莊家不識勾欄》,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第212頁。

“幺末”即雜劇,《莊家不識勾欄》描寫的演劇結構是先演院本再演雜劇,這與宋雜劇先演艷段再演正雜劇的演出結構高度相似。

散套【三煞】中有:“臨絕末,道了低頭撮腳,爨罷將么撥?!币酝醒芯空邔ⅰ办嗔T”解讀成“爨弄演罷”,認為【四煞】、【三煞】寫的是爨弄,也就是艷段,【二煞】、【一煞】才寫了《調風月》正戲情節。這樣理解顯然存在問題。首先,這是先入為主地把“院本”等同于金雜劇,再拿宋雜劇的演出結構去“套”《調風月》,從而得出《調風月》也分為艷段和正雜劇兩段;其次,將爨弄與院本說成是兩回事,這就違背了陶宗儀、夏庭芝所言“院本……又謂之五花爨弄”;再次,無視“爨”可作名詞用亦可作動詞用,周貽白先生早就指出,“這個爨字,也可以當它動詞看?!?20)周貽白:《中國戲劇史略》,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30頁。王锳先生考察了“爨”字與“撮”字的聲韻,指出:“‘爨’之與‘撮’,只是聲調有去入之別。在宋元之際入聲逐漸趨于消失的情況下,兩者實際上變成了同音字。故‘爨弄’與‘撮弄’,不過是同一個詞的異形罷了?!?21)王锳:《“撮弄”“爨弄”小考》,《文獻》1981年第3期。如此,“爨”與“撮腳”就是同義反復,即踏爨動作,“爨罷”即停止撮腳。由此可知,《莊家不識勾欄》從【四煞】到【一煞】完整地描述了金代院本《調風月》的演劇情形,而且這是目前僅見的金院本演出記錄。

根據以上論證,我們可以知曉,金代“院本”并非雜劇之別名,而是雜劇中的專名,指放在正雜劇(幺末)前演出的一小段雜劇,在戲劇體制功能上相當于宋雜劇之艷段。其實,陶宗儀早就說得很明白:“焰段,亦院本之意,但差簡耳,取其如火焰,易明而易滅也?!?22)(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唐宋元編),第437頁?!把妗弊之斚怠捌G”字之同音異寫,將艷段與火焰相連實屬牽強,“但差簡耳”足以說明院本與艷段并無實質差別,只是艷段較院本更為簡單而已,換言之,金雜劇中的院本較宋雜劇中的艷段更長、更復雜,文獻記述與演劇描述正相吻合。陶宗儀顯然是站在元人角度談宋雜劇艷段的,倘若我們站在宋人角度談金院本,或可說:院本,亦艷段之意,但復雜耳。

前文暫存疑惑至此可以釋疑。夏庭芝說金代“院本、雜劇合而為一”,是從演劇形式方面說的,即院本與(正)雜劇接續演出,連成一體;陶宗儀說金代“院本、雜劇,其實一也”,是從院本性質方面說的,指院本與(正)雜劇沒有根本區別,院本實質上是雜劇——這跟我們對宋雜劇艷段性質的認定是一樣的。夏庭芝所說“院本始作”也清楚了——金代雜劇演出時,先演院本,后演幺末(正雜劇)。倘若我們繼續將金院本視作金雜劇之別名,對上述問題的理解要么陷入矛盾混亂,要么不解其意。

《莊家不識勾欄》套曲之【尾】“則被一胞尿,爆的我沒奈何。剛捱剛忍更待看些兒個,枉被這驢禿笑殺我?!睂懬f稼漢內急,又放不下場內精彩演出,只得憋著尿看表演。我們從中可探知兩點:首先,院本《調風月》頗能引起莊稼漢的觀劇興趣,收到非常好的吸引觀眾、展示演員演技的效果,為接下來幺末的演出做好了鋪墊;其次,曲子到此結束,未涉及正雜劇演出情況,說明《調風月》與后續劇目在情節上各成段落、互不貫通,這就是說,假使兩劇分別單獨搬演或者《調風月》搭配另一幺末、《劉耍和》搭配另一院本,應該也是有可能的。這就為元代院本與正雜劇一分為二、獨立發展、以更加靈活的方式組合做好了充分準備。

三、院本作為戲文的開場戲

《莊家不識勾欄》【五煞】寫演出環境,【四煞】寫副凈的裝扮,【三煞】寫副凈口舌之利,【二煞】寫副凈與副末沖突的產生與發展,【一煞】是院本《調風月》的高潮與結局。伴隨著“幾個婦女向臺兒上坐……不住的擂鼓篩鑼”,院本開演先上來一個女孩兒,她就是引戲色,她轉了幾遭,引出一伙人,中間有一個央(殃)人貨,他是副凈,他“裹著枚皂頭巾,頂門上插一管筆,滿臉石灰更著些黑道兒抹……渾身上下,則穿領花布直裰”,他“念了會詩共詞,說了會賦與歌,無差錯。唇天口地無高下,巧語花言記許多”,“道了”后“低頭撮腳,爨罷將么撥”。又上來一個張太公,他是副末,副凈“改做小二哥,‘行’、‘行’、‘行’說向城中過”。因為張太公看上了向簾兒下立的年少婦女,“用意鋪謀待取(娶)做老婆”,便要能言善辯的小二哥前去說合。副凈“發喬”,“教太公往前那(挪)不敢往后那(挪),抬左腳不敢抬右腳,翻來覆去由他一個”。張太公被小二哥捉弄得“心下實焦懆(躁)”,于是將一個皮棒槌打在副凈腦袋上,一下打做兩半個。

《調風月》是以副凈為核心的演出,前后貫通,末泥和孤裝沒有參與演出,但副凈出場時末泥、孤裝、副末有可能是陪同一起的,所以有“一個女孩兒轉了幾遭,不多時引出一伙。中間里一個央人貨”的描寫。據此可證“五花爨弄”演出時上場腳色最多是五個,但并非每場必須配齊五種腳色;副凈的服裝、化妝是“裹著枚皂頭巾,頂門上插一管筆,滿臉石灰更著些黑道兒抹……渾身上下,則穿領花布直裰”;演員動作特點是“撮腳”,即踏爨;表演時有樂隊伴奏;演出風格是滑稽逗趣。黃天驥先生總結爨弄屬性有三:舞步的強烈性、以歌伴舞、化裝和幻術。(23)黃天驥:《“爨弄”辨析——兼談戲曲文化淵源的多元性問題》,《文學遺產》2001年第1期。其中最關鍵的是強烈、夸張、特殊的足部動作。以此為標準,擴大搜索范圍,將有可能發現更多金元院本的遺蹤。于是,現存時間最早、有完整劇本傳世的戲文作品《張協狀元》進入了我們的視野,這是一個民間舞臺演出記錄本,該劇證明,戲文原是以院本為開場戲的。院本可以放在正雜劇之前,也可放在正戲文之前,這從另一角度支持了我們前述院本相當于艷段的觀點。

流傳至今的宋金元時代的劇本都沒有分折或分出,《張協狀元》同樣如此。錢南揚先生指出:“沒有寫明折出,不等于說沒有折出,折出是有的。就是沒有分寫的習慣而已?!?24)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5頁。為閱讀稱引方便,錢先生將《張協狀元》分為53出,第一出結尾劃在副末說完“末泥色饒個踏場”后下場與生腳上場之間。由于錢先生本人從未論述過分出標準或依據,我們可將錢校本分出情況視為未經論證的一種假設。以下我們將錢校本第一出結尾和第二出開頭部分連在一起讀一下:

(末白)……后行腳色,力齊鼓兒,饒個攛掇,末泥色饒個踏場。(下)

(生上白)……后行子弟,饒個【燭影搖紅】斷送。(眾動樂器)(生踏場數調)(生白)【望江南】……適來聽得一派樂聲,不知誰家調弄?(眾)【燭影搖紅】。(生)暫藉軋色。(眾)有?!?生唱)

【燭影搖紅】燭影搖紅,最宜浮浪多忔戲。精奇古怪事堪觀,編撰于中美。真個梨園院體,論詼諧除師怎比?九山書會,近目翻騰,別是風味。 一個若抹土搽灰,趍槍出沒人皆喜。況兼滿坐盡明公,曾見從來底。此段新奇差異,更詞源移宮換羽。大家雅靜,人眼難瞞,與我分個令利……(25)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第4、13頁。

生腳唱完【燭影搖紅】后又與副末、副凈一同插科打諢,副凈還打了副末——“(凈)若與子路同行,一拳一踢。(打末著介)(末)我卻不是大蟲,你也不是子路?!?26)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第14頁。戲文沒有末泥色,但有生腳,生腳是戲文的男主演,腳色功能相當于雜劇、院本里的末泥色?!摆m槍”(原文為“鎗”字,當與“蹌”字因形近訛誤)即趍搶、趨蹌,根據《宦門子弟錯立身》題目“沖州撞府妝旦色,走南投北俏郎君;戾家行院學踏爨,宦門子弟錯立身”(27)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第219頁。以及錢校本第十二出“(末白)不嫁做雜劇的,只嫁個做院本的。(生唱)【調笑令】我這爨體,不查梨,格樣,全學賈校尉。趍搶嘴臉天生會,偏宜抹土搽灰……”(28)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第244頁??芍?,趍搶即踏爨動作。錢先生注云:“爨體,即院體,院本的規模、格樣?!?29)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第250頁。以上引《張協狀元》內容提到有樂隊伴奏、趍蹌踏場、梨園院體、抹土搽灰、插科打諢,對照前述標準,這無疑就是一個院本。這個院本先由副末上場演出獨角戲,再加入生腳和副凈演三人群戲,這與《調風月》的演出結構是一致的。遺憾的是,錢校本將這個院本分成兩出,把一個完整院本切斷了。這個院本在《張協狀元》正戲文展開之前演出,在體制功能上與宋金雜劇之艷段(院本)相同,其結尾部分提到張協夜來一夢不祥欲找人解夢,錢校本第四出副末領著張協去找圓夢先生解夢,可見,這個院本已與正戲文有機銜接?!赌洗遢z耕錄》“院本名目”條有“拴搐艷段”“打略拴搐”,孫崇濤先生解釋說:“‘拴搐’就是拴結綁束的意思;‘拴搐艷段’即指那些可同正雜劇表演內容相連接的‘艷段’……即可以由前者內容直接轉入后者正題?!?30)孫崇濤:《〈張協狀元〉與“永嘉雜劇”》,《文藝研究》1992年第6期?!稄垍f狀元》開場院本就屬于“拴搐艷段”或“打略拴搐”,由此可以推知,“院本名目”條下的“和曲院本”“上皇院本”“題目院本”“霸王院本”“諸雜大小院本”“院幺”“諸雜院爨”“沖撞引首”“拴搐艷段”“打略拴搐”“諸雜砌”等都是院本的分類,而不是院本中的某一成分。

雖說從文學文本中我們很難發現戲文原是以院本為開場演出的,但明成化本《白兔記》足以證明直到明前中期民間演出中戲文開場部分仍有院本遺跡。成化本《白兔記》也是一個演出本,開場部分有副末唱【紅芍藥】“哩啰連”,(31)(元)永嘉書會才人:《新編劉知遠還鄉白兔記》,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上海博物館編《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十六種附白兔記傳奇一種》(十二),1973年。錢南揚先生指出:“【紅芍藥】一曲,有聲無辭,情況雖與這里(指錢校本《張協狀元》第二出中“生踏場數調”)不盡同,也還留存一些踏場數調的痕跡?!?32)錢南揚校注:《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第16頁。

四、元代及以后院本的發展

我們研究元代及元以后院本的發展情況,有助于進一步論證金代院本不完全等同于雜劇。陶宗儀、夏庭芝說元代“院本、雜劇始厘而二之”“分院本、雜劇而為二”,說的不僅是院本與雜劇由一種藝術樣式分為兩種不同藝術樣式——前者承襲宋金以來滑稽小戲形式,仍是“做尋常熟事一段”,不用文學劇本;后者以套曲演唱復雜故事形式——而且指元院本可以單獨演出,正因如此,《南村輟耕錄》將“院本名目”與“雜劇曲名”分立。

王國維認為,《南村輟耕錄》所列院本“為金人所作,蓋無可疑?!崩碛砂ǎ捍四俊芭c官本雜劇段數同名者十余種,而一謂之雜劇,一謂之院本”;“中有《金皇圣德》一本,明為金人之作,而非宋元人之作”;“如【水龍吟】、【雙聲疊韻】等之以曲調名者,其曲僅見于《董西廂》,而不見于元曲”;“與宋官本雜劇名例相同,足證其為同時之作”;“其中關系開封者頗多,開封者,宋之東都,金之南都,而宣宗貞祐后遷居于此者也,故多演宋汴京時事?!?33)王國維:《宋元戲曲史》,俞為民、孫蓉蓉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近代編)第二集,第540-541頁。然而,上述事實僅能證明部分院本始創于宋金時代,若將陶宗儀所記院本全部定為金人作品則是無法成立的。筆者贊同廖奔、劉彥君先生的判斷:“陶宗儀于元代后期得到的、標明為‘院本名目’的劇目,應該是元代院本的劇目無疑……其中當然會有大量的宋、金雜劇作品……也有明顯為元代的作品”。(34)廖奔、劉彥君:《中國戲曲發展史》(第一卷),第264、265頁。況且,在距金滅國130余年后,陶宗儀要搜集金人所作院本名目700余種是很難想象的事。通盤考察“院本名目”條,陶宗儀顯然偏重在談舞臺演出問題,即所列者是元代舞臺上演出的院本名目,至于其是否始創于宋金時代并不重要。根據現有材料要嚴格區分院本名目中哪些是宋人之作、哪些是金人之作、哪些是元人之作,既無可能也無必要。王國維出現判斷失誤,或與其囿于文本概念理解陶宗儀關于演出的論述相關。而且,前有南宋人周密《武林舊事》記錄“官本雜劇段數”達280種,如不找到數量更多的金院本名目,似乎無法佐證“院本”系金雜劇之別名,所以,將元院本名目說成是金院本名目就成了王國維的選擇。

元代,院本、(正)雜劇一分為二,在金代的基礎上各自獲得了更大獨立性,擁有了更廣大發展空間,不難料想,元代舞臺上實際演出的院本劇目應不止陶宗儀所錄700多種,百余年來,王國維、鄭振鐸、馮沅君、譚正璧、葉德鈞、李嘯倉、徐扶明、胡忌、吳金夫、江巨榮、趙山林、薛瑞兆、羅斯寧、趙興勤、劉曉明、季國平、黎國韜諸先生對院本劇目鉤沉貢獻良多。

元代,院本與正戲結合方式也更趨多樣化,明人臧懋循說:“北劇每折間以爨弄、隊舞、吹打?!?35)(明)臧懋循改評本《還魂記》,(明)湯若士撰,臧晉叔訂:《玉茗堂四種傳奇》,金閶書業堂藏版,清乾隆廿六年(1761)重鐫,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在折與折之間夾演院本,只是院本與北曲雜劇多種結合方式之一。羅斯寧先生指出:元代院本可以獨立演出,也常與雜劇同臺演出,同臺演出有時是分段進行的,有時是將院本穿插在雜劇中演出,院本亦可在雜劇折與折之間演出,(36)羅斯寧:《元院本與元雜劇》,《戲劇藝術》2001年第1期。并不限于“一場兩段”式。而且,同一院本可根據需要與不同雜劇結合,如在王實甫《崔鶯鶯待月西廂記》、劉唐卿《降桑椹蔡順奉母》、吳昌齡《張天師斷風花雪月》、關漢卿《閨怨佳人拜月亭》、無名氏《薩真人夜斷碧桃花》等雜劇中都能找到《雙斗醫》院本,只是記述有繁簡之別。院本與南曲戲文結合的例子有:柯丹邱《荊釵記》第二十九出《搶親》,孫相公(凈)與張姑媽(丑)因娶親不諧相互攻訐進而打鬧,語言詼諧、場面滑稽;施惠《拜月亭》第二十五出《抱恙離鸞》中則有詳細、完整的《雙斗醫》院本,也是插演在戲文中。

入明以后,院本一方面承襲元代體制,一方面出現概念包羅范圍擴大的現象,演出形態也更趨多樣化。如王九思《中山狼》院本以及李開先《一笑散》中的兩個院本《園林午夢》《打啞禪》等均為單折短劇,這是元院本獨立演出形式的延續與發展;賈仲明《呂洞賓桃柳升仙夢》,朱有燉《呂洞賓花月神仙會》《李亞仙花酒曲江池》等明雜劇中也有院本插演;蘇復之(一說無名氏)《金印記》第七出《季子推命》凈、丑吊場,兩人因占卜發生爭執進而互毆,詼諧搞笑,這是明戲文中的院本插演;此外,在單本《蕉帕記》第三出《下湖》、無名氏《四賢記》第十五出《招納》等明傳奇作品中有凈、丑“撮弄”表演,包括魔術、雜技、雜耍、馬戲等,也應視為院本插演,等等。至于沈寵綏說:“院本有南北二種,六宮十一調,初無異格,特南無唱,北無歌,不得不分胡越?!?37)(明)沈寵綏:《度曲須知》,俞為民、孫蓉蓉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明代編)第二集,第608頁。張岱說:“夜在廟演劇,梨園必倩越中上三班,或雇自武林者,纏頭日數萬錢,唱《伯喈》《荊釵》,一老者坐臺下對院本,一字脫落,群起噪之,又開場重做?!?38)(明)張岱:《陶庵夢憶》,俞為民、孫蓉蓉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明代編)第三集,第511頁。這里“院本”指包括明清傳奇、雜劇在內的戲劇、劇本的意思,這說明“院本”的概念已經泛化,我們不可膠柱鼓瑟般地加以理解。

結 語

從宋雜劇艷段到金院本,從金院本到元代及以后的院本,戲劇體制發展脈絡是非常清晰的。金代“院本”非雜劇之別名,而是雜劇中的專名,特指放在正雜劇前演出的小段雜劇,在體制功能上相當于宋雜劇艷段。院本可放在正雜劇前演出,也可放在正戲文前演出。元代院本與正雜劇一分為二、獨立發展、結合方式更多樣化。入明以后“院本”的概念逐漸泛化。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本文開頭,即問題的產生上了——作為中國現代戲劇史學研究的開山鼻祖,王國維怎么會把“院本”當成金雜劇的別名、把元人陶宗儀明白寫的“院本名目”說成是“金院本名目”呢?筆者以為,這或許首先跟王國維秉持的“一代有一代之文學”(39)王國維:《宋元戲曲史》,俞為民、孫蓉蓉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近代編)第二集,第476頁。的藝術史觀有關,金是與宋同時并行的一個朝代,且是由女真人建立的政權,似應有不同于宋朝的獨立命名的戲劇樣式;其次王國維非常關注書面文獻記載,抓住史料書證進行研究,卻未結合當時的演劇記錄進行準確判別;再次,也是最為關鍵的,就是王國維戲劇舞臺觀念薄弱,沒有覺察到舞臺藝術實際上是一直處于流動之中的,僅依據文本記述就判定舞臺演出情況,難免犯刻舟求劍的錯誤。青木正兒對王國維這一研究視野缺陷早有覺察,他回憶1912年向王國維請教治戲曲史時,發現王氏“僅愛讀曲,不愛觀劇,于音律更無所顧”,(40)[日]青木正兒:《中國近世戲曲史·原序》,王古魯譯,蔡毅校訂,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1頁。不看戲的習慣導致王國維對舞臺藝術變遷缺乏應有的敏感,這是今天的研究者當引以為戒的。此外,吳梅的認可助推了王國維這一錯誤論斷的流傳,吳梅說:“靜庵此說,足破數百年之疑?!?41)吳梅:《中國戲曲概論》,俞為民、孫蓉蓉編《歷代曲話匯編:新編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近代編)第三集,第134頁。吳梅重視戲曲的場上演出,但在這一問題上明顯判斷失誤。王國維的誤斷、吳梅的盲目肯定,導致后世戲曲研究者極少對這一問題進行再研究。辨正了這一誤會,接下來則應著手重構金元戲劇史述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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