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端暴力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預防對策

2020-12-09 05:42陳俊卿姚成高
山東青年 2020年11期
關鍵詞:犯罪預防

陳俊卿 姚成高

摘 要:極端暴力犯罪有著犯罪對象的相對性、犯罪手段的殘忍性、犯罪心理的極端性和犯罪后果的嚴重性等特點,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了解極端暴力犯罪形成的原因,增強法制教育,引導社會心理,創造有利于人格健康發展的社會文化環境的工作刻不容緩。

關鍵詞:極端暴力犯罪;犯罪原因;犯罪預防

引言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面對社會的急劇轉型,極端暴力犯罪案件多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公共安全。所謂極端暴力犯罪,是指有極端暴力傾向的人面對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數人使用殘忍手段,從而造成嚴重傷亡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犯罪行為。[1]通過對系列案件的分析總結,可以發現極端暴力犯罪人多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人格障礙,即由于對不良行為的長久適應,其社會和職業功能受到了明顯的干擾。它是一種變態人格,是一種人格特征顯著偏離正常、人格發展內在不協調的狀態。[2]這種異常人格不能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當這種異常持續發展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針對此類案件,國內學界雖有研究,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這類案件仍呈現多發態勢,亟需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為此,通過對幾起典型極端暴力犯罪進行研究,發現這類犯罪的特點和原因的規律性,就可以采取積極有效的方式對其進行預防,對促進社會和諧、保護公共安全起到一定的作用。

1極端暴力犯罪基本情況解構

以下僅通過對2006年陜西漢陰特大殺人案、2009年湖北隨州特大殺人案和2013年福建廈門公交車縱火案的基本案情呈現、人物性格及心理特點分析對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的共性進行透析。

1.1案例一:2006年陜西漢陰特大殺人案

本案犯罪人自小家庭貧困,曾三次因為盜竊被拘留。后來雖然舉家搬遷,但仍然食不果腹。犯罪人比較迷信,聽信了一位白胡子老人的話供奉石碑,卻因石碑的擺放位置與道觀的管理人員發生了爭執。而犯罪人性格偏執,對此事難以釋懷、心懷怨恨,又認為道觀主持調戲他的妻子,于是持斧頭和彎刀將觀內的所有人殺死,手段及其殘忍。在其逃亡期間,犯罪人的罪行進一步升級,殺死了1人,重傷2人,社會危害性極大。

1.2案例二:2009年湖北隨州特大殺人案

本案犯罪人的成長家庭并不幸福,雖然有3個同母異父的哥哥,但是都長期在外,跟父親的關系也一般,因此整個童年生活非常孤單。同學和前妻等人對他的評價是做生意實在、勤快、能吃苦,但是為人報復心強、吃不得虧、喜歡吹捧,渴望關注。犯罪人一直想要一個兒子,但是婚后與前妻一直沒有小孩,加上夫妻感情不和,最終選擇出軌。情婦曾經承諾給犯罪人生兒子,但后面又反悔結婚。與此同時,廢品收購價猛降,諸多困頓壓力涌上犯罪人的心頭。最終犯罪人選擇實施他瘋狂的殺人計劃。15小時內殺死8人。不僅如此,犯罪人還想要殺死另外九個他認為與他有仇怨的人,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極大。

1.3案例三:2013年福建廈門公交車縱火案

在犯罪人18歲的時候,家庭生活來源被切斷,全家被迫下鄉,日子過得艱辛?;爻呛鬀]有住房和工作,苦熬到40多歲勉強結婚。鄰居對他的印象都是不太喜歡講話,原本以為日子艱辛但能勉強養家糊口,但是后面犯罪人的攤位卻因不合法而遭到取締,日子愈加艱難。因此,犯罪人自覺生活不如意,為人易暴躁,有著強烈的悲觀情緒。用他在遺書中的話來講,真的是好不容易苦熬到了60歲。臨近了,本來應該順利辦理退休,但沒有想到當年的戶口在遷移過程中的年齡被填錯了,犯罪人無奈上訪,卻又遭遇有關部門踢皮球。本來就對生活失去信心的他悲憤無處發泄,悲觀厭世,從而選擇泄憤縱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傷,社會危害性極大。

根據上述案例基本情況的呈現,可以對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特點作如下總結。

1.4犯罪主體的極端性

極端暴力犯罪人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他們的犯罪思維模式往往異于常人。外在表現他們行為異常,標新立異,為群體孤立排斥;內在心理他們情緒敏感,要求強烈,為了一些在他們心目上一些小的事情實施嚴重的暴力犯罪。比如案例一的犯罪人,僅僅因為石碑的擺放問題和與道觀主持的小矛盾便殺死觀內所有人,帶來的影響十分惡劣。這類人對于社會的忍耐度極低,自控能力差,極小的矛盾也會萌發出犯罪的種子,容易產生仇恨畸形極端心理,一旦這種情緒得不到釋放,加上對社會的仇視,就會實施報復社會的行為。

1.5犯罪對象的相對性

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動機明確,有內在的清晰聯系,一般來說,被害人與犯罪人之間都會存在大大小小的矛盾問題,例如經濟糾紛、個人恩怨等。而極端暴力犯罪分子實施殺人行為往往不存在很強的關聯,相反他們更傾向于選擇弱勢群體,二者之間可能并沒有任何恩怨糾葛,因果性不強。比如上述案例二的犯罪人,殺害手下兩名智障人雇工,智障人雇工本身就是需要受幫助的對象,更何談受到殺害報復;案例三中犯罪人選擇乘座公交車的乘客實施,公交車上的乘客經濟狀況一般不特別富裕,屬于社會的弱勢群體,且絕大多數乘客與犯罪人之間事先不認識,根本不應該作為侵害的對象。

1.6犯罪手段的殘忍性

普通的殺人案件雖然有時會造成凌亂模糊的現場,是因存在著激情殺人和犯罪手法不熟練一系列原因,但都以被害人死亡為最終目的,不會出現多余的行為。而極端暴力犯罪人往往會在整個犯罪過程中發泄自己對被害人和社會的不滿,而且存在一不做二不休的心理,往往會牽扯無辜,整個犯罪場面血腥恐怖,暴力殘忍。如案例一,犯罪人將道觀內所有人殺死,十名死者之中有八名無辜的受害者,道觀主持更是被剖腹剜心,可見其手段之殘忍。

1.7犯罪后果的嚴重性

就此類案件來看,犯罪人選擇的犯罪對象都不只是有過節的人,一旦選擇實施殺人行為,就會殺死許多與其犯罪原因毫無牽扯甚至素不相識的人,鑒于犯罪侵害的對象是無特定的或原因不明顯,因此這類犯罪不少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從而導致這類犯罪的后果比其他犯罪形式更為嚴重。嚴重表現之一是對直接侵害對象的危害,犯罪行為人使用了殘忍的犯罪手段,對一名犯罪對象或多名犯罪對象的生命權或健康權進行了剝奪;表現之二是對社會安全感和社會秩序的影響,犯罪對象是社會弱勢群體的無特定對象,由于人人都可能成為侵害性,因此會導致這類人員社會安全感缺失,并進而影響社會秩序。

2產生極端暴力犯罪的原因

極端暴力犯罪具有行為突發、對象隨意、手段極端等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的特點,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在分析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的過程中,我們應該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2.1不完整的家庭或破碎的童年

極端暴力犯罪人多擁有一個不完整的家庭或者破碎的童年,幼年時期,當他們的思想觀念和價值觀念正處于萌芽狀態的時候,沒有人對他們進行正確的引導,甚至還親眼目睹家庭暴力,弱小的心靈得到極大的創傷。心理學家皮克爾認為有早年期創傷經歷者可能更容易形成精神質、神經質傾向和外向型、沖動性人格特質。[3]比如云南男孩王建彬便因父親長期酗酒和對母親的打罵而導致了最后弒父悲劇的發生。父母親的離異、家庭關系的不和,導致他們人格發展得不到健全,并且進一步影響他們的人際關系,形成孤僻的性格的形成特點。

2.2受教育程度不高,學校行為矯正不及時

第一,極端暴力犯罪分子往往受教育程度不高,甚至一部分犯罪人對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么樣的犯罪都沒有清楚的定義。比如熊振林在接受審判的時候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甚至幻想出現大赦。第二,極端暴力犯罪分子往往在學校時就開始出現少部分反社會行為,但是尚不構成犯罪,亦或者是已經構成了犯罪但是因為年齡的原因沒有受到刑事處罰,取而代之的是訓誡、責令嚴加管教、工讀教育、社區矯正和行政拘留等刑事替代措施[4],但只是通過簡單的懲罰,不對其心理健康進行關注,不進行心理矯治,就難以起到教育的作用。而現在的部分學校片面地追求升學率,沒有注意把素質教育放在高位,從而及早地把違法犯罪心理扼殺在萌芽之中。

2.3社會矛盾沖突處理機制不健全,犯罪防控力度不夠

隨著社會矛盾的不斷增多,存在著以下兩個引起極端暴力犯罪的社會因素。第一,小問題引起大麻煩,有極端暴力傾向的人往往自我調節能力差,在訴求得不到回應的時候,內心憤懣無處排泄,社會又沒有對其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工作,導致他們最終選擇對弱勢群體下手泄憤,實施報復社會的行為。第二,社會矛盾沖突處理機制不健全,制定救助措施的力度不夠,少數生活貧困的群眾或者流動人口未享受到政府福利,一些無業或者沒有穩定工作、被邊緣化失意群體未全部納入社會救助體系中,[5]長期處于困頓和失意的生活中,很小的摩擦都有可能導致他們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

2.4內在的人格障礙,缺乏自我存在感和反省意識

除了家庭、學校和社會方面的原因,極端暴力犯罪人自身也存在很大問題。第一,極端暴力犯罪人處于青春期時期時普遍缺失自我存在感。埃里克森八階段理論指出,如果一個兒童感到他在未來發展中的獲得自我同一性的可能被周圍的環境所剝奪,他就會采取力量來抵抗社會。隨著年齡的增長,當他們進入青春期后,愈加渴望得到周圍人的關注,加之異性的吸引,這個時候他們的神經會變得非常的敏感和脆弱,如果需求得到滿足,那他們很有可能就此發生改變,開始積極向上,學習與人相處,回歸正常的生活。但如果這段時間沒有人對他們進行正確的引導,甚至被嘲笑、被輕視,那么他們會愈加覺得自己與周圍的一切環境都格格不入。家庭關系的分崩離析,人際關系的缺乏,所有的心事獨自埋在心底,沒有朋友的傾聽和安慰。長久發展下去,他們會變得更加叛逆、古怪,沒辦法很好地管理自己的情緒。第二,極端暴力犯罪人大都存在內在的人格障礙,人格障礙常常會使人變得偏執并且產生反社會動機。而這些動機就會引導他們產生報復社會的心理,從而引發極端暴力犯罪。第三,極端暴力犯罪人極少從自身角度去尋找問題。人們在處理矛盾問題時,都會主動去尋找沖突原因,但是極端暴力犯罪分子不會,他們會把一切原因歸結于外部社會的不公和人情的淡薄。從以上三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極端暴力犯罪分子不去從自身角度尋找問題的根源,而是一味地推卸責任,認為一切問題的根源就是社會的不公,這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存在人格障礙,過分注重物質利益,極端個人主義,是導致他們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2.5巨大訴求落差,誘發因素強烈

巨大的訴求落差,誘發因素強烈,如福建廈門公交車縱火案件,犯罪人花了大量時間申訴,卻遭遇有關部門"踢皮球",常年困頓不如意的生活加上多次上訪的失敗,犯罪人巨大的訴求落差得不到合理解決,內心積怨從而誘發犯罪行為;貴州安順公交墜毀湖事件,犯罪人離異,家庭生活不幸福,經濟困難,生活并不如意且有厭世情緒。而在這種情況下,房屋拆遷的落差是壓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誘發其報復社會行為發生的導火索。因此,針對極端暴力犯罪人,解決其訴求落差至關重要,應從各個方面做好防范,減少誘發因素。

3預防極端暴力犯罪的對策分析

極端暴力犯罪相對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具有特殊性和針對性,這類犯罪的犯罪行為人有著獨特的心理和行為方式。對此,公安機關應當加強普法宣傳力度和對犯罪活動的打擊,做好條件性防范措施,加強對有犯罪趨向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犯罪嫌疑人員的調查和控制,減少犯罪的機遇和條件,同時也要做好對特殊群體犯罪的預防工作。

3.1健全家庭功能,促進孩子成長

家庭的不良教育會直接影響孩子的人格形成。家庭不良教育方式可以大致分為三種,分別是專制型、放縱型和忽視型。專制型的家庭教育方式過于嚴格,父母應當學會換位思考,經常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問題,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教會孩子為人處事。放縱型的家庭對孩子太過溺愛,父母應當教會孩子分清是非對錯,當孩子犯錯時要及時進行引導和教育,避免養成目中無人、驕傲自大的性格。忽視型的家庭常常不會在孩子身上耗費太多時間,父母應該更多關注孩子的成長,防止孩子的心理容易出現不良狀況。針對以上三種家庭不良教育方式帶來的影響,可以得出家庭功能的完善至關重要,甚至直接影響了孩子的心智發展和對外表現。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應當采用權威型的教育方式。權威型即民主型,這種教育方式通常對孩子有要求和控制,但同時也把孩子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給與孩子必要的尊重,經常與孩子進行交流,傾聽孩子的心聲,了解孩子的煩惱,從而培養獨立自信的兒童。

3.2完善教育體系,注重素質教育

開展各式法制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家庭和學校氛圍,消除各種不利因素。學校應當引導學生心理健康的發展,把素質教育放在高位,關注學生的心理狀態變化,糾正學生的不良行為,而不是片面地追求升學率。教育學生明辨是非,避免受到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教育學生遵紀守法,掌握和運用好基礎的法律知識,學會對自身行為進行審查,及時改正錯誤。同時,在學校教育中,存在個別教師自身素質不高的問題。個別教師重視夸贊好成績的學生而忽視甚至貶低差生,容易導致學習成績不佳的學生對自身能力產生懷疑,甚至自暴自棄,步入社會之后也常常因為生活中的不如意而走上犯罪的道路,造成不可挽回的社會悲劇。因此,學校在選拔教師時,也要注重對德行方面的綜合素質考慮,選出真正能陪伴學生成長、給與學生幫助的教師。

3.3營造健康環境,減少犯罪外因

針對一系列的極端暴力犯罪,我們應該思考犯罪人極端心理的產生原因,社會應該怎樣才能盡量避免這類情況的出現。傳授社會文化和社會規范,開展更多的心理衛生和心理健康咨詢活動,培養特殊人群的社會適應能力。與此同時,積極清查有關部門的部分領導人員的不作為行為,確立良好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救助體系,健全沖突處理機制。公安機關加強普法宣傳力度,加大對犯罪活動的打擊,使有犯罪意向的人趁早打消念頭,也使違法犯罪人得到法律的制裁,從而減少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

3.4篩查重點人員,實施危機干預

極端暴力犯罪分子性格極端、犯罪突發性強、后果嚴重,為此有關部門應加大預防力量投入,做好重點人員篩選工作,提早進行危機干預。同時運用大數據技術進行社區排查,尤其對那些常常與人爭執、發生矛盾沖突,性格偏執、有暴力傾向甚至公開揚言要實施報復行為的人實施管控,及時進行心理危機干預。通過心理危機干預,制止重點人員的犯罪預謀準備,改變他的報復社會和他人的想法,調適他的個人心理狀態,促進他以社會可接受的方式步入社會生活。通過這種方式防止重點人員因訴求落差而走入犯罪道路。

3.5加強自我調適,促進社會融合

預防極端暴力犯罪,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是犯罪行為人主動放棄犯罪想法,以社會可接受的方式融入社會。前文有實施心理危機干預的方法,這是外界對犯罪行為人實施,這種實施的結果最終能否實現還得靠行為人本人是否主動配合,是否主動的加強自我調適和進行融入社會的訓練。

重點人員進行自我調適的方法主要有:一是改變認知觀念。造成自己狀況的原因主要在于自己,外界只是輔助條件,在社會中產生矛盾的原因一般是某些誤解,而自己不能要求他人完美,他人都只是現實中的人,對他人和社會采取極端暴力的方式雖然解一時之氣,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二是監控自己思想和行為。適當學習一定的法律知識,加強法律意識,對構成違法和犯罪的定義形成清楚的認識,知法懂法,學會規范自己的行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對于有報復他人的想法和行為自己必須堅持予以制止;三是進行某一種技能訓練并嘗試找一份工作,進行技能訓練一方面是提升行為人的自己自立自強意識和生存能力,另一方面也是轉移自己視線,使自己無關注糾結他人予盾的時間;四是和他人友好相處,形成自己的社交圈子,彌補缺失的自我存在感,形成良好的人格。發生矛盾時應當學會首先從自身角度找問題,降低訴求落差帶來的挫敗感,把個人需求克制在社會倫理和社會秩序所能容忍的限度以內,以適當的方法宣泄自己內心的憤怒和不滿,避免引起需要的沖突或者挫折。

3.6加強風險防控,堵塞安全漏洞

極端暴力犯罪事件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因此必須做好對極端暴力犯罪的風險防控工作。我們要盡可能減少極端暴力犯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減少已發生的極端暴力犯罪案件帶來的損失。為了實現這一目的,我們應建立完善的后勤保障體系,解決公民訴求落差,堵塞安全漏洞。除了公安機關加強對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相關信息的偵查和管控外,其他各個單位和社會組織也應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首先,在單位做好宣傳工作,引導人們做好安全防范,定期對單位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危險物品如爆炸物或暴力犯罪人要立即報警,避免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發生;其次,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演練,確保一旦發生極端暴力事件能夠有規范的流程進行操作和處理,在公安機關到達之前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三,暴力犯罪事件發生后,相關單位應當協助公安機關排查安全隱患,做好善后工作,避免安全隱患。

4結論

處于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極端暴力犯罪案件增多,給社會帶來的影響不容忽視。犯罪人給公眾帶來的危害性極大,他們以殘忍的方式對弱勢群體下手,不僅罪質惡劣,而且對社會影響極大,造成恐慌,其危害性遠遠超過了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了解了犯罪的基本成因以及犯罪人之間的共性,從社會、學校、家庭和個人素質等方面采取積極的措施,以建設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李欣.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D].吉林大學,2014.

[2]王衛軍.人格障礙犯罪及其預防[J].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1,21(04):40-41.

[3]郭秋娟.家庭暴力與少年犯罪的社會學探究[J].法制與社會,2018(31):158+170.

[4]劉童.未成年人校園暴力犯罪的預防對策研究[D].新疆大學,2018.

[5]吳之輝,丁紅軍,尚欣.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特點、原因及防范對策[J].中國公共安全(學術版),2019(03):33-36.

(作者單位:四川警察學院,四川 瀘州 646000)

猜你喜歡
犯罪預防
學校生態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與犯罪預防研究
新形勢下民營企業家腐敗犯罪預防進路——以新型政商關系為視角
情境犯罪預防本土化研究進程及展望
PPP項目常見犯罪預防
構建立體職務犯罪預防網絡 加強醫療行風建設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