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凌云
(柘城縣農業農村局,河南 柘城 476200)
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是做好整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制度支撐。目前我縣的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已完成,現將主要做法總結如下:
柘城縣進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鄉鎮(街道)20個,應清查的行政村460個,村民組3456個已全部完成;共清查核實資產17.4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18億元。有經營性資產的村144個,其中貧困村138個、非貧困村6個;集體土地總面積142.82萬畝,其中農用地面積113.19萬畝(耕地102.06萬畝、園地0.0049萬畝、林地7.94萬畝),建設用地33.78萬畝,未利用地0.03萬畝。所有村組級數據已經錄入到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管理系統。7月20日,縣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成立了7個驗收組,每組負責2—3個鄉鎮,每個鄉鎮隨機抽取5個行政村,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查看、走訪群眾等形式,利用4天時間完成了全縣清產核資的初驗工作。
為做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直18個相關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組,又內設了清產核資工作辦公室,任務就是進行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制定下發了《關于穩步推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柘發〔2018〕14號),由農業局牽頭,會同縣委農辦、縣財政局等9局委制定了《柘城縣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實施方案》(柘農〔2018〕59號),明確了工作任務和工作流程。鄉、村兩級都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提高了政治站位,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親自抓,負總責,并責任到人。同時,鄉村兩級加強與第三方的有效協作,重點抓好資產清理、登記、核實、公示、確認、上報等六個關鍵環節,把各行政村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清查核實清楚,分門別類,管細抓實。
柘城縣為了保障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順利進行,縣財政列支276萬元專項經費用于460個行政村的技術服務費,又預算了26萬元工作經費用于考察學習、購買辦公用品、宣傳培訓、督導檢查、資料印刷、檔案管理等。
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是系統工程,需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各鄉鎮(街道)在積極做好與第三方配合的同時,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統一制作各行政村上墻版面、購置工作用紙;縣直14個相關部門及時提供了在清產核資工作中所需的數據材料。
為了爭取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清產核資工作,我們采取了多種形式的宣傳發動。
在清產核資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程和辦法操作,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進度,不能為了趕進度,出成績,減少或變通工作程序,要使清產核資工作經得起歷史檢驗,讓農民群眾滿意。5月底,完成了村組級數據錄入,并通過鄉鎮級審核;6月底,完善了清產核資各種檔案資料;7月份,對全縣所有鄉鎮清產核資工作進行了驗收。
縣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成立7個驗收工作小組,驗收組人員從財政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教體局、文廣局、衛計委和農業農村局共抽調28人組成,每組負責2—3個鄉鎮,每個鄉鎮隨機抽取5個行政村。驗收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開展考核驗收,經驗收達到優秀的鄉鎮有3個,良好的鄉鎮有16個,合格的鄉鎮有1個。
“三資”制度落實不到位。如部分村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期限長、租金低;甚至沒有合同;村領導班子換屆賬務交接不徹底,還存在資產流失,無法考證現象;鄉鎮沒有設立農經站,對接部門為農業服務中心,服務中心配備人員少,年齡偏大,對農村財務和計算機知識掌握欠缺。
進一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清產核資、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召開群眾會議協調平衡各方面利益,堅持“一村一策”,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確保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工作不出現因成員資格認定不合規而引發的上訪事件。
完善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和農商行聯合建立縣級農村產權交易流轉中心,下一步將逐步成立鄉鎮農村產權流轉服務站,在行政村落實協辦員,形成縣、鄉、村三級產權交易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