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是個舶來詞,它誕生于1978 年的日本。其實在這個詞誕生之前,已有許多日本人成了“過勞死”的受害者。二戰結束后的日本百廢待興,日本人的工作時長自20 世紀50 年代起即遠高于歐美國家,這是造成過勞死的一大社會背景。但由于相對剛剛過去的、更悲慘的戰爭時代,這種工作上的“過勞”顯然更容易被忍受,所以當時并沒有引起太多的關注。直到20 世紀80 年代末期,數名正當壯年的企業高管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突然死亡,日本媒體才開始關注這一新現象,并將其命名為“過勞死”。
日本總務省統計局1988 年進行了一項“勞動力調查”,結果顯示,當時的日本,長期必須每周工作60 個小時以上的勞動者,共計有777 萬人之多,平均每4 個男性中就有1 個。而在當時經濟下行的社會環境下,“過勞”很難有物質補償,放棄“過勞”也很難尋到更好的新工作機會,以致“過勞”變成一種難以遁逃、只能無奈接受的東西,關于“過勞死”的憂慮,也就空前彌漫開來。
全民關注下,媒體開始頻繁報道此類事件,律師、醫生與工會組織也行動起來,舉辦“過勞死學術研討會”“過勞死辯護團全國聯合會”,開設面向全社會的“過勞死”免費咨詢服務,還成立了全國性質的“過勞死電話咨詢服務熱線”。
“過勞死”這個概念由此在日本盡人皆知,也多多少少推動了日本政府對打工人權益的保護。比如開始在人口調查報告中發布“壯年期疾病猝死”的數據,推行一周休息兩天的制度,發放由東京醫學研究中心編著的《過勞死預防手冊》,放寬心腦血管疾病的工傷認定標準,修訂相關法律,就雇員的最長工作時限和強度作出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