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28歲的南寧市民黃某輝以還錢為由來到前女友董某家中,看到董某正在生病,于是主動做飯喂藥。后來,黃某輝看到董某吃了感冒藥后沉沉睡去,用董某的指紋解鎖了她的手機,然后翻開董某的眼皮,用人臉識別功能進入支付。然后分多次從董某的花唄、借唄、支付寶余額和銀行卡轉走人民幣共15.41萬元。近日,廣西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對被告人黃某輝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摘自《海報新聞》12.13)
文萃報·周五版2021年50期
1《讀者》2024年13期
2《婚育與健康》2024年10期
3《思維與智慧·上半月》2024年6期
4《電氣技術與經濟》2024年4期
5《吉林醫學》2024年3期
6《北京文學·中篇小說月報》2024年6期
7《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24年6期
8《北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24年2期
9《畜牧獸醫科技信息》2024年1期
10《微型小說月報》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