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22年以來,福建省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結合“中國漁政亮劍2022”、福建海洋“藍劍”、閩江禁漁、海洋伏季休漁執法監管等專項執法行動持續開展嚴厲打擊電魚活動,查處電魚違法案件104起,其中移送公安、海警部門處理電魚違法案件12起12人,沒收銷毀電捕魚器具97臺(套),同時加強源頭治理,共拆解“三無”船舶638艘。
電魚是一種滅絕性的捕魚活動,不僅危害了野生漁業資源,更對人們賴以生存和生活的水域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嚴重的還會發生人身意外傷亡事件。
據了解,在沿海地區,電魚船舶多數隱匿在偏遠岙口,電魚工具難以發現,抓扣電魚船常常無功而返。而在內陸水域,隨著電魚工具的簡單化,非專業化的農副業排筏從事違法電魚行為屢禁不止,并呈分散多點的態勢,只要有溪河的地方就有可能出現電魚違規行為。同時,為躲避執法人員,違法電魚作業行為經常發生在夜晚,違法船舶逃逸時進入的水域往往不適合執法船艇航行,登臨檢查十分困難。
要維護漁區群眾合法權益,就要破解電魚違法活動抓獲難題。為此,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多管齊下,多措并舉,創新執法監管方式,對電魚行為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一方面,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積極推進“行刑銜接”,形成常態化執法威懾。通過日常巡查、集中打擊、聯合執法等方式,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電魚行為,有效遏制電魚活動多發頻發態勢,杜絕大范圍、群體性電魚現象,散發性電魚行為持續減少。另一方面,該隊通過成立專項行動專班、徹底排查摸底、實施網格化管理等八大舉措,利用兩江流域人船動態智能監控管理系統等高新監管手段,形成人防與技防并重、專管與群管結合的管理新機制,劃分12個網格重點監管區,形成“網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負其責”的無縫監管新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積極的構建并完善了海洋碳匯交易漁業執法修復機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查處違法電魚的案件中,當地改變了一罰了之的簡單處罰方式,引導違法行為人通過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并辦理了全國首例通過漁業碳匯彌補漁業生態環境的案件,用“有價”藍碳賠償換取“無價”漁業生態,為嚴厲打擊電魚違法行為、保護漁業生態資源奠定了良好基礎。
(來源: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