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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型法學智慧學習環境構建研究

2022-06-15 05:49佘藝穎龍龍
教育現代化 2022年25期
關鍵詞:法學應用型智慧

佘藝穎,龍龍

(長沙學院,湖南 長沙)

2021年十部門聯合發布的《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提出,5G+智慧教育加大5G在智慧課堂、全息教學、校園安防、教育管理、學生綜合評價等場景的推廣,提升教學、管理、科研、服務等各環節的信息化能力?;ヂ摼W、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的發展,也為傳統的法學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戰和契機。法學教育也需要在以生為本的理念下面對智慧時代做出回應、轉型和升級。在智慧教育背景下,傳統的法學教育如何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應用型的法學教育課程,如何做到以生為本提高高校應用型法學教育質量,是不可回避的問題。通過教育學理論,結合法學教育的規律和特點建設智慧課堂,支持沉浸式教學、直播互動教學等教學模式創新,探討智慧學習環境與法學學習的整合,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理論及實踐意義。

一 智慧學習環境支持應用型法學教育變革

祝智庭[1]等學者認為智慧教育是教育信息化的新境界、新訴求,并需要以智慧學習環境為技術支撐、以智慧學習為根本基石、以智慧教學法為催化促導。而在智慧教育中,智慧學習環境的構建是為基礎。為了提高法學學習者的應用能力,在信息技術和人工智能的發展技術背景下,研究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法學智慧學習環境是展探索泛在、靈活、智能的教育教學新環境建設與應用模式的基礎。

(一) 智慧學習環境支持法學教學方式的變革

智慧技術給應用型法學教學方式的變革提供契機。在智慧學習環境下,現代信息技術在法學課堂教學中得以廣泛開展。第一、改變法學課堂教學的資源傳導方式。傳統的課堂教學難以實現課前的資料推送,課堂中的實時協作學習以及反饋,難以實現課后的交流互動。搭建能夠實現情境感知的智慧學習云環境,側重于通過收集和分析學習者行為數據,預測學習者的潛在需求,然后匹配相關學習內容,利用各類5G智能終端接入線上教育教學資源,改善網絡延時卡頓等問題幫助學生便捷獲得線上學習服務并借助智慧學習云環境來推送,以便為學習者提供智慧學習服務[2]。第二、轉變傳統課堂教學中講授型的傳統教學模式。應用型法學教育更多考慮以學生為中心,強調學生發散性的法律思維模式的培養。通過智慧學習環境的構建,以生為本的在線小組合作,虛擬智慧法庭下的模擬辯論、分組討論等教學活動得以實現。通過重新設計當前學習環境的基本結構和功能,更好地將新興技術與所需的教學轉變相結合,以便將當前學習環境徹底轉變為智慧學習環境,從而解決這些現實挑戰[3]。

(二) 智慧學習環境支持法學學習評價體系的優化

智慧學習環境可為法學學習全過程評價體系實現提供技術支持。法學教學是全面化的過程,應用型人才培養不僅應向學生傳授法律知識,還應培養學生的法律信仰、法律倫理以及學習法學的方法,以最終培養學生養成運用法律思維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傳統的法學考試往往通過一次考試的分數來評價學生的能力水平,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偏重知識記憶的考核。這與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的目標存有偏差。而智慧學習環境的構建對于這種弊端提供了變革的契機。一方面,通過智慧學習環境與系統可以對學生的考核實現從單次考試轉為全過程的記錄,從單一的書面考試形式轉變為多元的考試方式,從傳統的線下考試模式轉為線上線下等混合式考試方式,從老師的考核轉為老師同學的同步評價體系。另一方面,針對不同的考核內容實現多元化、差異化的評價。通過智慧學習環境構建對學生的綜合評價。在以生為本的理念之下,依托智慧學習環境可以實現通過課前課中課后等,采用線上和線下對法學理論知識以及對現實案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邏輯思維考核方式,培養適應社會發展的應用型法律人才。

(三) 智慧學習環境支持法學教學資源的拓展

智慧學習環境擴展法學教學資源的空間與維度。以應用型的人才培養為目的法學教育須拓展與社會相結合的教學資源。傳統的法學課堂教學過程中,學生獲得知識的途徑主要來自教師的講授。課堂內實時檢索資源渠道狹窄。由于技術限制,并不能實時拓展與社會熱點相結合的教學資源。而智慧學習環境下,充分利用網絡和資源平臺學習得以在課前課中課后得以實現。法學作為社會學科,不可避免其教學的內容應與社會緊密相連,如聯系實際熱點的檢索論文、法條、案件素材和裁判文書等教學資源,引導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因此,智慧學習環境的構建可改變重理論輕案例、重知識輕訓練的傳統教學方法提供了技術知識和更為多元的解決方案。

二 應用型法學智慧學習環境的構建理念

傳統法學教育存在學習模式僵化、學習環境單一等弊端。一方面,智慧技術等為法學教育行業注入了“智能性、開放式、集成化”的元素和理念,智慧技術給應用型法學教育的變革提供契機。另一方面通過前期實踐發現,傳統的法學教育環境對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具有局限性。而智慧技術理念和法學教育理念具有共同融合的契合點。在構建應用型法學學習環境的理念上,建構主義、智慧教育以及深度學習理念尤為重要。

(一) 以生為本的建構主義理念

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下,教師主導整個教學過程,學生處于被動的接受地位。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則認為,學習是學習者在一定的情境中借助教師和其他學習者的幫助并依據自己的經驗進行意義建構的結果。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強調學習的開放性和情境性,注重真實學習情境的創設[4]。應用型法學教學目的是以學生為本,強調學生對于法學學科知識的應用以及法律思維的培養。學習者在教師創設的情境、協作與會話等學習環境中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進行意義建構并用其所學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建構主義與應用型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具有一致性。在建構主義學習理論指導下學生作為知識認知的直接主體和知識意義上的主動構建者,教學模式、教學方法以及教學環節應以學生為中心,教師只是對學生的知識建構起引導和促進作用。側重于學習環境的設計而非教學環境的設計,以學生為中心的環境設計則意味著更多的主動與自由。

(二) 智慧教育理念

教育信息化和智能化是隨著近年來技術飛速發展而興起,較傳統的教育方式,技術擴寬了教育發展的廣度與深度。這其中智慧教育的理念應運而生。智慧教育的根本要義是,通過人機協同作用優化教學過程與促進學習者美好發展的未來教育范式[5]。通過人機協作的方式實現高階能力培養正是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要求以培養學生應用能力,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以及評價和反思的法律思維,這一點與布魯姆認知目標中的分析、應用、綜合和評價能力相一致。因此,在應用法學人才的培養須強調智慧學智慧教育的理念。

(三) “深度學習”的法學教育理念

深度學習定義為一種能夠使學生將從某一情景中的所學應用到學習新情景中的學習過程(即遷移)。而智慧教育(Smarter Education,SerE)所培育的智慧人才,善于學習、善于協作、善于溝通、善于研判、善于創造、善于解決復雜問題。深度學習指向了高階學習能力發展,有學者提出,因而“促使深度參與、培育高階能力、為遷移而學”[6]。深度學習“培育高階能力、為遷移而學”的理念恰是智慧人才培育的有效途徑和剛需[7]。從深度學習與智慧教育的契合度上看,深度學習可以作為智慧教育的核心支柱。結合法學教育,其契合路徑包括法學專業領域中學習結果的深度,學習方法的深度和法科生學習參與的深度。法學智慧學習中對于法律思維的培養尤為重視,而這與深度學習關注的深度思維不謀而合,深度思維作為淺表學習中思維能力的進階提升,包括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思辨能力。法學智慧學習環境具有聯通、感知、適配、記錄的特點,線上線下的內在聯系和協同作用可促使學生利用智慧學習系統實現法律深度思維訓練。

三 應用型法學智慧學習環境構建路徑

良好的體系結構能充分協調體系各部分運行,促進學習者投入、高效并個性化地學習。智慧學習環境構建提供給學生充分、高效的學習空間,應當傳遞以生為本、智慧教育等作為構建的宗旨。在設計過程中考量智慧學習的物理“硬”環境和虛擬資源提供的“軟”環境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協同作用,力圖解決技術層面、物理層面、虛擬資源和評價系統等方面的協作性和整體性問題。從應用型法學智慧學習環境的具體架構上,主要分為前端訪問層,應用層、大數據層和網絡層。如圖1。

圖1 應用型法學智慧學習環境架構

(一) 智慧學習物理環境構建

物理意義上的智慧環境學習環境支撐新型學習模式,教學設備、教學環境,空間布局可根據不同的教學模式而改變。物理層面架構主要分為前端訪問層和感知層。特別對于感知層分為門禁管理和設備管理,其核心為設備管理的分布。一類系智慧教室的設備管理系統。不僅包括教室桌椅設計,還拓展有交互式的電子物理設備系統。相比傳統的方形桌椅的擺置,小組圓形等布局則更有利于小組的協作學習,而移動式的電子屏等以學生為主的尊重和重視學習個性發展的學習文化。在應用型法學專業的學習策略中,以學生為中心的交互活動為核心,開展案例的討論;構建的創造的智能化和自動化管理的學習環境,實時的撰寫案件文書等資料;通過利用設備獲取學生的實時學習操作、情感等數據,或者運用交互設備記錄學生學習的過程、監測學習效果,分析學生的學習需求提供適應性支持。另一種類系法學專業特色的智慧模擬法庭庭審管理系統。結合真實的智慧法院設計,其物理層面可以考慮設計支持交互式視頻多機位拍攝合成、庭審集音頻處理采集、庭審現場錄像及刻錄、遠程庭審現場大屏顯示、庭審筆錄記錄及存檔、支持電子及物證據展示并存檔。在模擬智慧法庭學習中,學生通過情景模擬真實庭審程序并適應智能法庭的培養需求。

(二) 智慧學習虛擬環境構建

廣義的智慧學習環境不僅僅包括硬的物理空間還包括軟的虛擬空間,其架構主要分布在應用層、大數據層和網絡層。應用層主要分為智慧學習環境信息管理系統和智慧學習環境運行系統。智慧學習環境信息管理系統分為技術層面建設和專業資源層面建設。

1.智慧學習環境信息管理系統的技術架構組成部分為學習流程管理系統、課堂管理系統、課堂評價系統和學生管理系統。一方面隨著近年來的慕課、微課等翻轉課堂的興起,通過智能技術、信息技術提供給法學學習的平臺快速興起。如中國大學MOOC、雨課堂、超星學習通等一系列的平臺,學習流程發生了翻轉性的變化。在教學策略上可以提供大量的課前電子資料以及課后的習題以及測驗系統。結合MOOC、SPOC等學習素材構建虛擬智慧學習資源平臺,線上網絡公開課、大學慕課、法學電子書、網站論文構建了學習流程管理系統。教師更多作為學習資源的制作者或提供者以及學習過程的指導者。在智慧教室構建的課堂管理系統對學生在課堂內的學習過程開展全方位的管理以實現各類實時的投票、分組討論和辯論教學法改革。通過課堂評價系統和學生管理系統的構建對學生的學習情況進行跟蹤、檢測和分析并進行課堂的綜合性評價。

2.智慧學習環境信息管理系統的專業資源方面構建應體現法學專業特點、由于法學專業學習與法律條文結合緊密,法條以及典型案例也隨著社會發展不斷更新。因此要結合應用型法學學習的特點,必須利用信息技術建立專業資源系統。虛擬法學學習環境的線上建設連接相關案例等數據庫是智慧學習中以數據中心的核心體現,其組成部分應包括法律數據系統、類案推送系統、文書制作系統和庭審系統。以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庭審公開網、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和中國司法案例網等為基礎的案件數據,是目前國內公開比較完備的司法大數據庫[8]。法律數據庫作為信息數據支持,包括審判流程類數據、法律文書類數據、庭審活動數據等類型數化應用法學研究、拓寬學習研究方法。虛擬環境中構建類案推送、電子在線系統以及量刑輔助等系統環境。運用信息技術運用系統,盡可能使法學學習虛擬環境的設計與職業真實環境的接軌。

3.智慧學習環境運行系統主要由智慧教室或智慧模擬法庭的門禁系統、音視頻控制系統和設備控制系統組成。一方面,運行系統對接學習平臺實現對運行過程的管理、記錄和監控的等功能?,F有的司法大數據建設提供給服務法學教育、法學研究重要的數據資料,推動了法學、計算機科學、社會學、統計學、自然科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發展。另一方面,法學院校的角色應該由“游離”轉向“嵌入”,不僅關注理論研究、倫理規制、實踐觀察與成效評估,還要實質參與技術研發。同時,法學院校還要轉變人才培養模式[9]。從培養人才角度,既精通法律、又能熟悉運用信息技術、掌握大數據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因此構建需要銜接智慧法院等司法部門的數據建設構建智慧學習虛擬環境。

(三) 智慧學習環境評價系統構建

學習環境的構成要素可以歸結為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兩大維度。智慧學習環境評估系統的構建可以對學習環境的開展綜合記錄與觀測評價。評估對象主要對象包括教師和學生。第一、以智慧法學學習環境的情況來看,針對教師的智慧教學,必須結合其教學情境以及法學專業特性來開展,圍繞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對教師的學科知識、教學能力進行評估,利用5G等技術采集教師課前、課中、課后等各環節行為數據并開展關聯分析,提升教師教學實績。周東岱提出,對于智慧學習環境借鑒“技術-教學-學科知識”(TPACK)框架測量教師的智慧,借鑒智慧發展量表等來測量學生的智慧體現[10]。智慧教學環境下,教師的教學痕跡可通過技術保存,其教學關鍵事件應對等都可以評估教師。第二、學習環境的評價系統運用技術可對學生的學習實效和專業能力綜合性評估。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5G+智慧教育”應用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運用5G+信息系統開展綜合評價?!皩W生評價方面,利用多樣化數據采集終端、5G網絡、大數據云平臺等構建學生智能分析評價系統”,“支持無感式、伴隨式數據采集,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繪制成長畫像,進行大數據分析,智能感知學生學習狀態變化”等情況。因此在智慧學習環境中可突破以往的評價方式,利用智慧教室和智慧模擬法庭的全過程記錄系統對學生的課堂反應和模擬庭審的在線記錄采用綜合性的評價。智慧教室環境下的學生的學習環境效果,進行智能輔助批改,利用5G網絡連接智能學習平臺,自動分析學生知識點掌握情況,輔助教師進行學情分析和答疑輔導可通過記錄學習過程、分析數據等方面評價其學習環境效果,而在智慧模擬法庭通過現場音視頻存儲、記錄、刻錄等功能,實現學生辯論過程的全程記錄。通過智慧環境信息技術,實現針對學習環境效能評價的數據化、過程化、系統化。

四 結語

智慧教室、智慧模擬法庭等智慧學習環境的構建為實現應用型法學人才的學習方式變革的提供了技術支持,為學生高效、全面的學習提供了技術支持。在應用型法學學習環境構建中應當以學生為中心、智慧教育、深度學習作為建設理念,為此,以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為目標,還需探索智慧環境中不同要素系統系協調問題,并予以不斷調整和改進,進一步實現對法學教學環境的合理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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