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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通與驅逐:印度智慧城市建設引發的雙重困境
——對SCM項目的批判性考察*

2022-07-04 03:52朱政德
南亞研究季刊 2022年2期
關鍵詞:印度智慧

朱政德 胡 泳*

【內容提要】 作為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的前沿領域,智慧城市已是全球競爭熱點,但世界體系的“中心-邊緣”構型為北方國家賦予先發優勢,令全球南方陷入被動處境。在印度這一典型的南方大國中政府以建設智慧城市為國策推行“SCM項目”,力求借跨國公司和北方國家援手,用5年建成100座智慧城市,由此搶占數字經濟風口。但該項目最終造成連通、驅逐雙重困境:前者貌似是靠引進ICT基礎設施與跨國公司、北方國家達成互惠型接合,其實卻通過依附型接合換取了依附型發展;后者則借布局ICT基礎設施的機會,把剩余人口排斥到公民身份外,以便推卸民生負擔。上述困境表明印度智慧城市已在莫迪政府的“土植型新自由主義”助推下陷入數字殖民,這為投身于全球智慧城市競爭的眾多南方城市提供了前車之鑒。

一、問題的提出

《聯合國經濟學家協聯報告》(Report of the UN Economist Network)指出,世界正邁向城市人口趨近總人口三分之二的關鍵節點,這幅“世界城市化”圖景和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ICT(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與傳播技術)催生的數字連通性(Digital Connectivity)發展趨勢徑直相關,也使智慧城市(Smart Cities)越來越受追慕,因為此概念“被認為能有效利用數字化增進公民福祉,提供更高效、包容、可持續的城市服務與環境”。(1)United Nations,“Report of the UN Economist Network for the UN 75th Anniversary:Shaping the Trends of Our Time,” 16 September 2020,https:∥www.un.org/zh/node/10139,1 March 2022.但正如現代傳播革命普遍呈現的那樣,基于ICT的智慧城市解決方案出自并受制于處于世界體系核心的北方國家,“有一種向心構型。雖然它們的出發點不同,但終點都匯聚于少數國家”。(2)〔法〕阿芒·馬特拉:《全球傳播的起源》,朱振明譯,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187頁德勤調查顯示,全球智慧城市建設以2020年為界,分為歐美先發、亞非拉后發之階序。(3)德勤:“超級智能城市2.0:人工智能引領新風向”,2019年12月1日,https:∥www2.deloitte.com/cn/zh/pages/public-sector/articles/super-smart-city-2-0.htm,2022年3月20日。多數身處后發地位的南方國家連最根本的城市基礎設施尚屬闕如,遑論融資策略、治理框架、人力資本、公民參與條件等建設智慧城市的必要條件。(4)Si Ying Tan,Araz Taeihagh,“Smart City Governanc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 Sustainability,vol.12,no.3,March 2020,p.899然而,廣大南方國家為了“彎道超車”紛紛效仿北方諸國,以高于10%的年復合增長率投資智慧城市,預計將在5年內達到高峰(5)德勤:“超級智能城市2.0:人工智能引領新風向”,2019年12月1日,https:∥www2.deloitte.com/cn/zh/pages/public-sector/articles/super-smart-city-2-0.htm,2022年3月20日。,這種渴望借智慧城市建設向世界體系中心靠攏的心態,極具代表性地流露在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許下的宏愿里:讓未來的印度智慧城市“提供足以和一切發達的歐洲城市相媲美的超高質量生活”。(6)The Economic Times,“Five Features that Make A City ‘Smart’,” 25 May 2016,http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infrastructure/five-features-that-make-a-city-smart/slideshow/52431644.cms,19 March 2022.

事實上,莫迪和印度人民黨的“智慧城市情結”可謂縈繞已久,他們早在2014年就將建設智慧城市定為國策、寫進競選宣言,翌年全面啟動智慧城市使命(Smart City Mission, SCM)項目,令全國用5年時間建成100座智慧城市。該項目不僅獲得高達2050.18億盧比的官方撥款,還贏得北方多國政府與跨國公司的扶持,但其推行后立刻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一方面,印度政府宣傳SCM項目是用ICT復興城市、破解發展難題的解決方案(7)MENA Report,“India:Smart Cities Mission Is the Beginning of Indias Urban Renaissance,” 26 April 2018,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2031128449?accountid=13151,18 March 2022.;另一方面,學界卻圍繞該項目拋出諸多質疑:著名國際學刊《人文地理學對話》(DialoguesinHumanGeography)于2015年開設專欄論證SCM項目是烏托邦,傳播政治經濟學泰斗文森特·莫斯可(Vincent Mosco)亦指責SCM項目不過是販賣形象,做出100件迎合歐美標準的展品。(8)Vincent Mosco,The Smart City in a Digital World,Bingley:Emerald Publishing,2019,p.127.類似的質疑無不強調:當源自全球北方的智慧城市概念以“技術解決方案”的姿態降臨印度,后者作為南方國家的特殊性往往使智慧城市建設充滿風險。

盡管各方勢力圍繞SCM項目產生的爭議最初并無公斷,但隨著項目的全面落地,印度政府大力宣傳的頂層設計趨于不攻自破,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基層證據表明:SCM項目非但沒能為印度解決問題,反倒讓自身成了印度的問題——加劇泡沫都市主義(Bubble Urbanism)和社會-空間分崩離析。(9)Deepti Prasad,Tooran Alizadeh,Robyn Dowling,“Smart City Placebased Outcomes in India:Bubble Urbanism and Socio-Spatial Fragmentation,” Journal of Urban Design,vol.27,no.3,March 2022,pp.1-21.但是,該項目的重大教訓并未引起向印度傾銷“技術解決方案”的北方國家和跨國公司反躬自省,更未阻止印度以外的其他南方國家繼續把這些“技術解決方案”奉為普世真理。(10)Deepti Prasad,Tooran Alizadeh,Robyn Dowling,“Multiscalar Smart City Governance in India,”Geoforum,vol.121,no.5,May 2021,pp.173-180.因此,批判性考察SCM項目的建設背景、推行機制和社會-空間后果愈顯必要,這有助于我們以史為鑒,揭露“技術解決方案”那中立外表背后作為意識形態的現代化,慎思南方國家在全球智慧城市競爭的浪潮下何以自處。秉持上述研究旨趣,本文試圖回歸SCM項目所嵌入的具體社會語境,通過對核心歷史資料的搜集、梳理開展歷史唯物主義的矛盾分析,初步索解下述問題:(1)跨國公司和北方國家在參與SCM項目過程中發揮了什么作用?(2)SCM項目借智慧城市工程對印度公民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影響?(3)SCM項目對全球南方的智慧城市建設可以提供什么前車之鑒?

二、SCM項目的建設背景與推行機制

(一)智慧城市:基于ICT的全球競爭工具

“何謂智慧城市?它沒有普遍接受的定義,言人人殊……印度也沒有定義方法”(11)Government of India,Smart City Mission Statement and Guidelines,New Delhi:Ministry of Urban Development,2015,p.5.,SCM項目委員會如是說。事實上,這一見解亦為學界共識,因為智慧城市流行全球的過程,也是概念所指越發含混的過程。據考證,美國加州智慧社區研究所在20世紀90年代最早構想智慧城市,意在探討如何把城市設計得適合信息技術推廣。(12)Suha Alawadhi,“Building Understanding of Smart City Initiatives,” in Hans Scholl(eds.),Electronic Government,Berlin:Springer,2012,p.41.2008年,IBM提出“智慧地球”,并將智慧城市作為重要的子概念,向政府論證基于ICT的“智慧解決方案”對城市治理之必要,智慧城市由此開始趨于流行。在IBM啟發下,思科、ABB、惠普、西門子、愛立信相繼推出智慧城市項目,使智慧城市變為跨國公司競相使用的概念工具。2010年,智慧城市被歐盟委員會寫進《歐洲2020年戰略》(Europe 2020 Strategy),得到空前的政治支持,在全球范圍內的討論呈指數級增長。(13)Annalisa Cocchia,“Smart and Digital City: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 in Renata Dameri,Camille Rosenthal-Sabroux(eds.),Smart City,Cham:Springer,2014,pp.26-27.

隨后5年,智慧城市的內涵急遽擴容,常用定義就多達23種,卻無不相似地以ICT為核心,凸顯4類共性:(1)擁有能促進政治效率和社會、文化發展的網絡基礎設施;(2)強調商業主導的城市發展和促進城市經濟增長的創意活動;(3)增加城市居民的社會包容及城市發展中的社會資本;(4)把自然環境作為未來戰略內容。(14)Vito Albino,“Smart Cities:Definitions,Dimensions,Performance,and Initiatives,” Journal of Urban Technology,vol.22,no.1,January 2015,p.13.然而,技術、經濟、政治明顯比社會、文化、環境更深刻地影響著智慧城市的定義,所以晚近不少學者批判商業精英、技術官僚而非市民支配著智慧城市的“智慧性”(Smartness),他們靠意識形態化的科技能力將利潤導向型政策合法化,關注手段而非手段之目的與風險(15)Lidia B?r,“The Ideological Justifications of the Smart City of Hamburg,” Cities,vol.105,October 2020,p.2.,但這些批判從未減緩智慧城市項目的全球擴張。隨著福布斯、麥肯錫、IDC、“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德勤、畢馬威、安永)等北方國家的商業媒體、咨詢機構把智慧城市評級常態化,全球城市轉向“智慧競爭”,用不斷創新的ICT改造基礎設施以吸引投資、游客、移民,智慧城市因此“成為國際擴張工具,通過輸出其創新技術來參與中央政府關于國際競爭的政治使命”。(16)Leonidas G. Anthopoulos,Panos Fitsilis,“Smart Cities and Their Roles in City Competition:A Classific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Research,vol.10,no.1,January 2014,p.63.

如此國際背景下,SCM項目對印度政府投身“智慧競爭”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正如時任印度城市發展部部長文卡亞·奈杜(Venkaiah Naidu)所言:“智慧城市項目將成為公私合作模式下的城市改革和基礎設施發展的重要工具……關鍵特征是競爭力、資本、可持續性的交織。智慧城市應提供良好的基礎設施吸引投資,用透明、簡單的在線審批方便商業活動?!?17)Businessline,“Smart Cities for Urban Development and Reforms,” 9 January 2015,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1643739879?accountid=13151,18 March 2022.該判斷可謂道破了SCM項目力圖借新技術革除歷史遺留問題的迫切愿景。印度“基礎設施商品化項目專家組”(Expert Group on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的官方報告顯示,獨立初期的印度曾采取自上至下、國家主導的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維模式,但此舉延續到20世紀末已暴露出低生產率、低效率、不能滿足國內對公共服務的高需求等弊病,其高額公共投資極難獲得必要的回報,逐漸無以為繼。(18)Expert Group on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The India Infrastructure Report:Policy Imperatives for Growth and Welfare,New Delhi:India National Council of Applied Economic Research,1996,pp.1-20.因而,印度政府自1990年代初開始鼓勵、支持私人部門參與基礎設施建設,但直到印度的第八、第九、第十個五年計劃(1992—2007年)相繼結束,基礎設施投資與GDP的年平均比率也僅僅是從5.4%緩慢提增至5.7%,既沒有產生根本性的突破,又沒有成功阻遏印度淪為全國財政赤字在世界范圍內最高的國家之一。(19)Urjit Patel,Saugata Bhattacharya,“Infrastructure in India:The Economics of Transition from Public to Private Provisio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vol.38,no.1,March 2010,pp.52-70.

于是,質量低劣、成本高昂的基礎設施服務在將近半個世紀的時間里束縛著印度對全球供應鏈的參與程度,嚴重削弱了印度作為外國直接投資目的地的吸引力,這使彌合“連通性鴻溝”(Connectivity Gaps)和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成為印度振興國內經濟、提高全球競爭力的當務之急。(20)Toshiro Nishizawa,“Comment on ‘Infrastructure and Connectivity in India:Getting the Basics Right’,” Asian Economic Policy Review,vol.11,no.2,February 2016,pp.288-289.所以,印度政府就在遲遲無力做到先徹底改善基礎設施再吸引足夠外資的窘況下,愈發寄希望于北方國家和跨國公司能饋贈“技術解決方案”并直接為印度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然后逐漸把投資范圍擴大到基礎設施以外的更多領域。(21)Roy Souvanic,“The Smart City Paradigm in India:Issues and Challenges of Sustainability and Inclusiveness,” Social Scientist,vol.44,no.5/6,May 2016,pp.29-48.此時,大力引進ICT、推行SCM項目恰好為實現上述目標創造了一次契機。

(二)由競賽機制推行的SCM項目

2015年6月,印度城市發展部出臺《智慧城市的使命宣言和指南》(Smart Cities:Mission Statement & Guidelines),SCM項目全面啟動。由于印度政府缺乏用ICT改造城市基礎設施的資金、技術與建設經驗,項目貫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要求智慧城市從提案到實施必須與指定的外國咨詢公司(奧雅納、艾奕康、德勤、麥肯錫等),以及有“手把手指導”(Hand-holding)資質的外國政府機構(美國貿易發展署、英國國際發展署、法國開發署、日本國際協力機構、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等)進行合作。同時,印度政府還將開發“智慧基礎設施”的工程全部招標給了思科、IBM、惠普、西門子等跨國公司。在此基礎上,莫迪聯合彭博慈善基金會、麥肯錫及IBM設計出一套智慧城市競賽機制(Smart City Challenge),以便決定哪座城市有資格成為獲得政策傾斜的智慧城市發展對象(見表1)。(22)Government of India,Smart City Mission Statement and Guidelines,New Delhi:Ministry of Urban Development,2015,p.10.

表1 SCM項目遴選智慧城市發展對象的城市競賽機制

數據來源:作者根據印度城市發展部在2015年6月頒布的文件《SCM項目宣言和政策指引(Smart City Mission Statement and Guidelines)》繪制,表中信息由原文件第9-15節以及附錄3的核心內容梳理歸納而成。

值得強調,依托SPV而非印度的政府部門執行智慧城市提案,是為了最大限度落實PPP模式,盡可能吸引外國投資和多邊貸款援助來填補預算缺口。為此,莫迪特意恢復了英國殖民時期出臺的《1885年印度電報法》(Indian Telegraph Act, 1885),以期減少外企營造ICT基礎設施的費用和審批程序。該法第4條第2款允許印度政府“將建立、維護、使用電報的特權全盤授予電報當局”(23)Government of India, Indian Telegraph Act,1885.1 October 1885.,莫迪據此規定只要邦和地市政府是大股東,私營企業和金融機構可以占據各市SPV高達50%的股權,而SPV有權征稅、收取額外費、開辦合資企業及建立PPP關系。(24)Government of India, Smart City Mission Statement and Guidelines. New Delhi:Ministry of Urban Development,2015,p.12.

2015年5月,第一輪城市挑戰賽的第一階段結束,100座備選智慧城市名單產生;2016年1月,20座贏得全國挑戰賽的城市成為首批發展對象,被譽為“燈塔城市”(Light House Cities)。4個月后,第二輪城市挑戰賽將13座“快道城市”(Fast Track Cities)補為發展對象。2017—2018年,第三、四、五輪城市挑戰賽依次選出27個、30個、10個發展對象,100座智慧城市建設格局初步形成。各邦/聯邦領地內的智慧城市發展對象平均數為2.8,中位數為1.0,多數邦在其邊界內只有1~2個城市被指定為智慧城市發展對象,有25個邦/聯邦領地內的智慧城市發展對象數量少于全國平均數。但有一些邦是例外,如北方邦(Uttar)、泰米爾納德邦(Tamil Nadu)都擁有12個智慧城市發展對象。SCM項目對沿海城市群、環首都城市群的政策傾斜力度明顯高于德干高原內陸的廣大欠發達地區。

(三)SCM項目的“神經中樞”:ICCC

隨著五輪挑戰賽接近尾聲,印度政府開始籌劃SCM項目的落地細則。在《成熟度評估框架和工具包》(Matu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 and Toolkit)這一指導文件里,印度政府提出了綜合控制和指揮中心(Integrated Command and Control Centre,ICCC)概念,將其稱作印度智慧城市的“神經中樞”與“大腦”。ICCC本質是一個耦合了數據采集層、數據聚合分析層、商業應用層和指揮控制層的智能平臺,主要功能是“從遍布城市的應用程序和傳感器里收集信息,為決策者提供可視化效果良好的可操作性信息”,以便“讓政府通過傳感器提高對市情的實時洞察力、把城市響應緊急情況的程序標準化、加強地方機構和政府機構內外多部門協作、將數據驅動的決策制度化、直接聯系基層管理者平息民亂民怨”。(25)Government of India, Matu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 and Toolkit. New Delhi:Ministry of Housing & Urban Affairs,2018,pp.6-10.

2017年11月起,建設推廣ICCC的任務被印度政府下達至所有智慧城市發展對象。首座ICCC由執行博帕爾(Bhopal)智慧城市提案的SPV“博帕爾智慧城市發展有限公司”招標,美國惠普公司承建,核心技術是通用物聯網平臺(Universal Internet of Things),配套技術是“領先業界”的服務器、邊緣計算系統、專業IT運營智庫和廣泛的合作伙伴生態系統。印度智慧城市委員會認為上述技術組合模式“能適應并集成數千個離散傳感器和應用程序”,“能通過一個中心云監管多個城市的多個市政公用事業和公民服務,還允許中央指揮部監控全境城市”,“能從多個城市的連接設備創建的數據中收集更多價值,并利用場景分析法(Contextual Analysis)為公民和政府提供實時信息”,“能建成世界一流智慧城市”。(26)Smart Cities Council India,“Hewlett Packard to Help Bhopal Enhance Its Safety & Public Services,” 28 February 2018,https:∥india.smartcitiescouncil.com/article/hewlett-packard-help-bhopal-enhance-its-safety-public-services,3 March 2022.(27)Smart Cities Council India,“Bhopal to Monitor Civic Utilities and Citizen Services through A Central Cloud,” 2 November 2017,https:∥india.smartcitiescouncil.com/article/bhopal-monitor-civic-utilities-and-citizen-services-through-central-cloud,4 March 2022.

2019年7月,印度住房和城市事務部要求所有智慧城市發展對象設立首席數據官(Chief Data Officer,CDO),在城市內建立數據單元,在城市間建立數據聯盟,加快完成價值130億盧比的ICT和數字化項目招標。這些項目將從交通系統、閉路電視攝像機(CCTV Camera)、水流傳感器(Water Flow Sensors)中獲取2000—6000 TB數據,然后把數據傳送到該市ICCC,但是,只有那格浦爾(Nagpur)的CDO按規定如期交付了城市數據政策。(28)Debjit Sinha,“Smart Cities in India to Get Data-Driven Governance! Check Modi Government's Mega Plan,” 29 July 2019,https:∥www.financialexpress.com/infrastructure/smart-cities-in-india-to-get-data-driven-governance-check-modi-governments-mega-plan/1659254/,5 March 2022.這一年,SCM項目已完成任務較上年增長182%,累計897項,被《印度時報》稱贊為“取得巨大進步”。(29)Nidhi Sharma,“In 4th Year,Mission Smart Cities Sees Big Gains,” 25 June 2019,http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news/politics-and-nation/in-4th-year-mission-smart-cities-sees-big-gains/articleshow/69935983.cms,7 March 2022.可即便如此,SCM項目臨近收官時也僅僅完成了全部預期任務的10%,但這沒有影響印度政府計劃在2020年推出該項目的2.0版,以求將智慧城市發展對象的范圍拓至全國4000個城市,吸引更多私營部門投資,用硬件推動城市數據的挖掘。(30)Sobia Khan,“Smart City Mission 2.0 Likely in 2020,” 27 September 2019,http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news/economy/infrastructure/smart-city-mission-2-0-likely-in-2020/articleshow/71324372.cms#:~:text=Bengaluru%3A%20The%20ministry%20of%20housing%20and%20urban%20affairs%2C,out%20across%20the%20country%2C%20said%20a%20government%20official,9 March 2022.據蘇塞克斯大學印度裔城市學家加蒂普·古普特(Jaideep Gupte)調查,截至2020年4月,印度境內建成、在建、待招標的ICCC分別為45座、31座、18座,可惜,已建成ICCC在新冠肺炎疫情下表現遲鈍、鮮有作為,無力滿足城市貧民窟防疫工作的數據需求,致使大量重度感染的市民身處市政當局盲區。因此,古普特發出下述疑問:“如果不能幫我們過上健康生活,印度智慧城市又算什么?”(31)Jaideep Gupte,Kunal Kumar,“OPINION:India's Response to Covid-19 Spearheaded by Its Smart Cities,” 9 April 2020,https:∥news.trust.org/item/20200409084056-mz0kx,10 March 2022.

印度政府“智網”報告宣示,SCM項目用100座智慧城市影響了超過9900萬人口,力求“通過支持本地發展和利用技術,尤其是能產生智慧成果的技術,推動經濟增長,改善公民生活質量”,具體任務包括改善城市宜居性,開發新城區,借技術、信息、數據打造的“智慧解決方案”改善基礎設施和服務,建設包容性城市等。(32)Government of India,“Smart City Mission Dashboard,” 20 June 2018,https:∥smartnet.niua.org/smart-cities-network,1 March 2022.上述宗旨凸顯ICT的經濟效益之余亦承諾了社會效益。那么,印度政府在用城市競賽、PPP模式、SPV模式營造ICCC的過程中是否兌現了承諾?事實上,這正是學界與印度政府的爭議焦點,它反映了智慧城市固有且愈發尖銳的本體性問題:“智慧城市為了誰?為什么?”(33)Artur Rozestraten,“Doutes,Fantaisies et Délires:Smart Cities,une Approche Critique,” Sociétés,vol.132,no.2,February 2016,p.28.印度政府對SCM項目的宣傳、落實之所以廣受質疑,正因為以ICT為核心的“智慧解決方案”并非客觀中立、簡單線性地影響著所有人,相反,它在急于投身全球智慧城市競爭的印度引發了雙重困境:連通與驅逐。

三、連通:跨國公司和北方國家使SCM項目趨向依附型發展

在宣介SCM項目的主旨演講里,莫迪強調:“國家要大膽思考并專注技能、規模、速度以復興印度的經濟增長故事。為實現該目標,未來的印度城市不再依賴自然資源,而是下一代基礎設施,它將產生新的基于數字通路(i-way)的城市?!?34)Ayona Datta,“Postcolonial Urban Futures:Imagining and Governing India's Smart Urban Age,”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D,vol.37,no.3,March 2018,p.393.這場演講揭開了SCM項目的底色:提高印度智慧城市與境外信息網絡的技術連通性,以便提高國內市場與世界市場的經濟連通性,最終增強本國與世界體系核心地帶的政治連通性。上述規劃的每一步似乎都“有理有據”,因為多數北方國家正是在信息革命早期靠“信息高速路”等計劃空前地提高了城市連通性,讓傳統工業都市迅速嬗變為全球流動空間里的核心節點,由此積累起建設智慧城市的先發優勢。因此,莫迪在SCM項目的旗艦規劃發布會上稱:“如果印度在25年前認識到城市化是個機遇,現在早就比肩發達世界了。眼下雖說遲到也總比無為好?!?35)The Economic Times,“PM Narendra Modi Launches Smart Cities Mission,Says Centre Committed to Urban India,” 26 June 2015,https:∥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news/economy/policy/pm-narendra-modi-launches-smart-cities-mission-says-centre-committed-to-urban-india/articleshow/47811630.cms,1 March 2022.

從前文所述的智慧城市競賽機制不難看出,莫迪始終圖謀以智慧城市為媒介,在技術、經濟、政治等維度與跨國公司以及北方諸國政府達成緊密的連通,正如他親赴硅谷為SCM項目招商引資時所言:“從創建基礎設施到服務,從產品制造到人力資源開發,從支持政府到提高公民數字素養,數字印度都會為您提供廣闊的網絡世界?!?36)Thomas Thomas,“Modi Effect:Silicon Valley Giants Commit to Digital India,” 22 January 2018,https:∥www.thehindubusinessline.com/info-tech/modi-effect-silicon-valley-giants-commit-to-digital-india/article7694877.ece,1 March 2022.這種志在全方位提高印度城市連通性的態度深合北方政商精英們的心意,《福布斯》曾針對莫迪造訪硅谷刊發專論,稱贊其試圖用ICT解決印度的基建、就業難題是“雄偉的議程”,所以美國有必要對其報以鼓勵和支持,以共建ICT基礎設施為契機鞏固美印兩國的政治同盟關系,同時最大限度地“讓印度變成對硅谷的金融和智力資本產生引力的目的地”。(37)Ronak Desai,“Why Prime Minister Modi Is Visiting Silicon Valley,” 25 September 2015,https:∥www.forbes.com/sites/ronakdesai/2015/09/25/why-prime-minister-modi-is-visiting-silicon-valley/?sh=5ce7d12867e4,2 March 2022.除此之外,SCM項目的重要謀士、麥肯錫全球研究所主席詹姆斯·曼尼卡(James Manyika)亦對莫迪圍繞智慧城市擘畫的連通圖景極為樂觀,他認為北方智慧城市的發展模式對印度也完全適用,所以建設SCM項目為印度帶來的利好可被概括為四方面:(1)用移動互聯網和云計算孵化無處不在的小型服務供應商,造福印度中小企業的轉型升級;(2)使印度消費者不僅便于獲得商品/服務還可以投身共享經濟,由此進化成產消者;(3)在線共享的業務應用程序為百萬科技投資者進入互聯網經濟提供觸媒;(4)引進物聯網有助于為印度那落后的交通、水電等傳統基礎設施賦能。(38)James Manyika,“Mr. Modi Goes to Silicon Valley,” 25 September 2015,https:∥www.mckinsey.com/mgi/overview/in-the-news/mr-modi-goes-to-silicon-valley,1 March 2022.

持類似觀點的北方國家的精英不乏其人,畢竟他們從智慧城市誕生起就反復論證基于連通性的解決方案主義(Solutionism):“讓世界連通就是解放世界,我們若把這事做好,其他所有問題都將迎刃而解”,但崇拜城市的連通性“是危險的,只要公司(更糟的是公共服務部門)屈服于這種思維方式,就會認定自己急缺技術專長,進而加深對技術供應商的依附,這正中后者下懷”。(39)Claude Rochet,Smart Cities:Reality or Fiction,London:ISTE Ltd,2018,pp.7-8.其中的原因很簡單:“連通”絕非純粹地用電磁波、交通線、契約等中介物對城市內外的實體進行物理穿插,它本質是種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的接合(Articulation),即:“大規模社會力量(尤其是生產方式)在特殊時間按特殊等級關系、支配形式組成特殊的構型(Configuration),它產生了任何特殊的實踐、文本或事件的結構性決定因素?!?40)Tim O'Sullivan,Key Concepts in Communication and Cultural Studies,London:Routledge,1994,p.17.換言之,智慧城市技術制造的連通不必然產生“解放”這一理想效果,因為連通既能是互惠型接合,也能是依附型接合:前者用去中心化、非等級化的關系構型保護所有行動者們平等、共贏地開展物質與精神交往;后者則用權力幾何(Power Geometry)鞏固著“中心-邊緣”關系構型,使不平等的交往關系非但沒有因連通瓦解,反而被后者不斷地鞏固、再生產。那么,SCM項目建構的連通圖景究竟對應何類接合方式?

2018年,印度著名的獨立慈善機構“住房和地權協聯”(Housing and Land Rights Network)徹查了SCM項目的所有提案和財政、民生、環境等數據,發現各地智慧城市從PPP模式獲取的資金遠超總投資50%(該比率在未來有望達到80%),連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系統、公共就業服務、失業救濟、養老保障、賑災、防疫、供水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務都借提升效率之名趨于私有。印度政府為了進一步實現城市的企業化(Corporatization),甚至以犧牲民生為代價篡改法律,鼓勵外國私企直接投資。最終,真正支配PPP模式的力量不是印度市民,而是跨國公司,如思科、IBM、惠普、博世、西門子等科技巨頭輾轉多地承建ICCC;谷歌包攬400座火車站的WiFi;星橋騰飛獲得684公頃創業園的開發權;諾基亞提出“智極方案”,計劃用傳感器、監控攝像頭、智能應用程序打造印度城市的微觀連通性等等。在眾多跨國公司的勢力版圖中,思科占主導地位。自2016年3月以來,思科在印度的收入增長了41%,超過10億美元,其利潤增長340%。除了跨國公司,北方國家的政府也通過SCM項目強化了對印度的控制:法國政府投資1000萬歐元,派專員指導昌迪加爾(Chandigarh)等市的規劃;美國政府獲得阿杰梅爾(Ajmer)等市的規劃權;德國政府投資380億盧比并發放10億歐元軟貸款,獲得哥印拜陀(Coimbatore)等市的規劃權;英國政府獲得蒲那(Pune)等市的規劃權;瑞典、西班牙、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政府也靠類似操作享有了在印度智慧城市中的特權。凡此種種使“住房和地權協聯”得出下述結論:SCM項目挑戰了國際準則和印度法律,使印度嚴重依附外國投資,這些外國投資的附加條件不為廣大公民所知,隨時有可能讓外國政治因素對印度構成破壞。(41)Shivani Chaudhry, India's Smart Cities Mission:Smart for Whom? Cities for Whom? New Delhi:Housing and Land Rights Network,2018,pp.48-51.

事實上,在“住房和地權協聯”調查結束后不到兩年時間里,SCM項目建構的連通圖景就紛紛被現實證偽。無論是號稱“高效率”“富含企業家精神”的SPV和PPP模式仍舊導致九成計劃擱淺,抑或號稱“神經中樞”的ICCC在新冠疫情下與社區脫嵌,又或《2020年智慧城市指數報告》(Smart City Index Report for 2020)里僅存的4座印度城市均跌出前80名(海德拉巴和新德里下跌18名,孟買下跌15名,班加羅爾下跌16名)(42)IMD & SUTD,Smart City Index 2020,Lausanne:IMD,2020,pp.9-10.,都佐證著SCM項目追求的連通終究在本質上屬于依附型接合,它不僅未讓印度真正變得“智慧”,還造就了城市的依附型發展。

陷入依附型發展的印度城市遵照跨國公司、北方諸國政府的利益裁剪自身,或許會在個別領域(如商用ICT)有些許創新,但注定無力兼顧信息主權與倫理問題、技術本土化問題、數字基礎設施公共性問題、跨國公司技術標準互斥問題、區域可持續發展問題——最終,印度智慧城市“舉一廢百”,陷入沒有實質性發展的技術增長與結構性危機。

歸根結底,印度城市的心腹之患不是某些“缺智慧”的建筑零部件尚未被ICT“賦能”,而是公共資源的空間錯配引發整體功能失調。若要讓城市的功能趨于正常,就務必全面強化基礎設施并因地制宜地設計配套制度,其高昂的建設與決策成本遠非印度政府所能承受——但若沒有足夠的基礎設施,政府翹盼的外資就不愿降臨。此時,蜻蜓點水地建設智慧城市成了擺脫僵局的機會主義捷徑:不是整個國家或整個城市,而是少數城市的少數區域按全球北方的技術與生活標準開展基礎設施建設,這構成了印度智慧城市的主要資金來源。在智慧城市里,外資和國內資本實現了共謀:前者占盡特權并自建避風港,只需在避風港里做生意,無需為公平犧牲效率,無需順帶改善更多城區里糟糕的民用基礎設施;后者趁某地被“智慧化”哄抬房價、制造泡沫經濟,趁機針對印度普通公民開展經濟清洗。(43)G. Sampath,“Fooled by Smartness,” The Hindu,28 July 2016,p.L1.

因此,印度智慧城市的核心建設邏輯不是“同住地球村”式的空間解放,而是“損不足以奉有余”式的空間壓迫:它以歧視性增益不同區域的連通性為手段,只向作為資本代理人的跨國/本土精英奉上可供締結分利集團、推行聯合專政的效率導向型工具。它不僅不可能在宏觀、整體的尺度上滿足印度城市對基礎設施的剛性需求,還力求用高端基礎設施在城內圈出“智慧飛地”,將其與廣袤的功能失調區域隔開??梢哉f,北方國家和跨國公司靠投資SCM項目加固了印度各區域之間,以及印度與全球北方之間的“中心-邊緣”關系構型,更徹底地剝奪了印度境內多數缺失先發優勢(也因此最需要在后天補足基礎設施)的區域的發展權利,既對這些區域報以“競賽失敗者”的污名和相應的制度性羞辱,又強迫這些區域繼續以功能失調的姿態去安分守己地依附于北方,充當起消納全球資本的過度積累危機所必需的“外部”。正是拜這些“外部”所賜,全球資本主義在印度不僅獲得了大片用來轉移危機的地方性空間,還通過不平衡地理發展催生的虹吸效應持續吞噬著“智慧飛地”的周邊資源,實現剝奪性積累(Accumulation by Dispossession)。對眾多早已輸在“智慧競賽”起跑線上的“外部”來說,與代言全球資本主義的“智慧飛地”比鄰意味著陷入窮者愈窮的惡性循環,它們得到的是關于涓滴效應的虛假承諾,失去的卻是自主、全面發展的長遠可能。

四、驅逐:SCM項目借建設智慧城市之名排斥剩余人口

在題為《傳播/驅逐》(Communications/Excommunications)的訪談錄里,馬特拉(Armand Mattelart)建議用“驅逐”批判現代傳播生態,因為此概念利于揭示全球傳播用連通性、流動性建構的“和諧”預言其實裹藏著大片暗瘡這一真相。驅逐原指開除天主教籍,由此引申出遭遇社會或團體排擠、使某人的社交關系斷裂之意。全球化時代蓬勃的信息、人口、商品流動使人們樂于相信全球傳播凝聚了人類大家庭,但由全球傳播引發、強化的不平等卻讓全球四分之三的人口遭遇驅逐,被流動社會奪去發展權利。(44)Costas M. Constantinou,Armand Mattelart,“Communications/Excommunications:An Interview with Armand Mattelart,”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34,no.S1,December 2008,p.34.事實上,SCM項目正是全球化時代的非正義傳播秩序為南方普通公民送來驅逐的證明。

關于驅逐在印度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的發生方式,尼赫魯大學法律與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蘇吉特·庫瑪(Sujeet Kumar)曾以比哈爾邦的首府巴特那為典型個案,揭露印度地方政府慣用的驅逐手段就是懸置憲法基本權利、繞開公眾參與程序、濫用軍警武裝暴力,在“三無”(無預先通知、無搬遷緩沖期、無后續安置計劃)條件下把占據全市總人口63%(其中有93%屬于“下等種姓”)的城市貧民、部落土著快速趕出貧民窟和村舍,然后搗毀其房屋、強征其土地以便為立刻布局智慧城市的配套建筑騰出足夠的空間。(45)Sujeet Kumar,“Who's the Smart City for?,” Scroll.in,6 January 2019,https:∥scroll.in/topic/34390/victims-of-development,2 March 2022.放眼印度全國,巴特那上演的民生慘劇絕非偶然的孤例。根據印度獨立慈善機構“全國驅逐和流離失所觀測站”(National Eviction and Displacement Observatory)的保守統計:從2017年到2019年,直接因SCM項目被驅逐的市民達22630名,100個智慧城市發展對象里有32個多次發起強拆。此外,還有大量與SCM項目間接相關的強拆借“美化市容”、修筑交通基礎設施等名義發生,使每天至少有108棟民宅被毀、519人流離失所。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2020年上半年,印度智慧城市建設區內也至少發生過45起強拆,僅在3月16日至7月31日之間就有2萬多人被驅逐。而最近兩年的數據則顯示,輔以重新安置措施的強拆只占到總數的29%,其余71%的強拆事件任由市民自生自滅,這些強拆近一半發生在高溫多雨的季風期和中小學校的考試月,普遍沒有預先發布通知,而且伴隨著群毆、縱火、非法沒收財物和語言暴力。(46)Shivani Chaudhry,Forced Evictions in India in 2019: An Unrelenting National Crisis,New Delhi:Housing and Land Rights Network,2020,pp.1-32.

另一項由塔塔社科院(Tata Institute of Social Sciences)發起的深度訪談則發現,印度政府規劃SCM項目時從未征詢過貧民窟住戶、城市小販為主的基層市民的意見,后者直到被驅逐時也不知道何謂智慧城市——這和麥肯錫所謂用“共享經濟”造福普通市民、孵化小企業家的預言形成強烈反差。塔塔社科院的最終報告顯示,在所有邦,SCM項目的首要問題是普通市民沒有機會表達訴求。地方政府的宣傳文案充滿科技術語,市民不能理解具體內容,也就不能提出明確訴求去影響市政決策。至于那些被驅逐的城市小販是否會再無歸宿,是否會得到地方政府的失業救濟,都存在巨大疑點。(47)Aprajita Vidyarthi,“Smart City Keeps Out the Poor and Weak,” 19 October 2017,https:∥punemirror.indiatimes.com/pune/cover-story/smart-city-keeps-out-the-poor-and-weak-tiss-cee/articleshow/61136807.cms,1 March 2022.

如果說SCM項目曾不懈論證智慧城市足以靠支持全球傳播來建成普遍聯系的烏托邦,那么被逐出“智慧”門檻的印度貧民則證明傳播、驅逐實為一體兩面:處處皆媒的智慧城市并不允許所有人和所有人建立并維持社會關系,相反,它更歡迎那些有“傳播力”“傳播價值”的人駐棲,因為他們能最大限度利用ICT、交通運輸網、社會關系網帶來的連通性、流動性促進資本增殖。而這些人之外,廣大貧民被視為妨礙連通、延誤流動的剩余人口,因為他們對公正的訴求既和效率至上的資本邏輯格格不入,也讓滿懷資本饑渴、急于投身全球智慧城市競爭的印度政府深感“被連累”。

上述圖景呼應著薩斯基婭·薩森(Saskia Sassen)對“全球經濟野蠻性和復雜性”的判斷:當代最先進的經濟、科技成果以人的知識和智能為起點,卻以對人的驅逐為終點,這構成了全球資本主義的新型政治經濟邏輯,使創意階級、網絡、機器組成壓迫者同盟,用高端復雜的科技再現低端原始的暴行,把不具備生產潛力、消費潛力,因而對經濟系統失去利用價值的剩余人口逐出生存空間。(48)Saskia Sassen,Expulsions:Brutality and Complexity in the Global Economy,Cambridge,MA:Belknap,2014,pp.1-11.

如果早期資本主義用圈地運動將人驅逐到工廠是為了榨取剩余價值,那么當代資本主義已借先進科技(死勞動)空前降低了對人(活勞動)的依賴,除了少數尚未被去技能化的創意階級,余者甚至無權擁有立錐之地。在印度智慧城市里,跨國公司、北方國家政客、本地官僚、創意階級為資本建構了一道“智慧鴻溝”,它用ICT帶來的連通性、流動性吸納著周邊資源,將那些被等同資源浪費者或無用階級的剩余人口驅逐到“智慧鴻溝”彼側,這些人口無權近用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他們的訴求也不會被“i-way”傳達給流動空間里的權力節點并得到回應。他們已被驅逐,他們是數字印度的棄民。

縱觀智慧城市的演化歷程,驅逐可謂像夢魘一樣相伴始終。盡管已有眾多學者擔憂無處不在的ICT會自動地、智能地對人發起驅逐,但相關思辨往往立足北方諸國的發達資本主義語境,其所言說的驅逐無非是“數字全景監獄”如何阻撓民主參與、場景化營銷如何腐蝕公共精神、監控資本主義如何殖民公共領域、人工智能如何取代人類并統治世界等等。這些望向“后城市”乃至“后人類”的議題固然重要,但和印度貧民窟正在經歷的浩劫相比恍如隔世——它們普遍好高騖遠、無視南北差異、濫用未來學的想象力,也就忽略了在南方智慧城市里,驅逐往往無需“高端”的ICT代勞即可落地,因為占據ICT的資本代理人從不吝于直接訴諸鮮有技術含量可言的暴力。當慣于把智慧城市內的驅逐設想為“算法驅動、非物質、柔性、隱蔽、精密”的學者們牽掛著那些神游元宇宙的“數字分身”時,或憂慮著社會量化部門如何“通過對日常生活的計算化和抽象化”(49)常江、田浩:“尼克·庫爾德利:數據殖民主義是殖民主義的最新階段——馬克思主義與數字文化批判”,《新聞界》,2020年第2期,第6頁。驅逐北方的小布爾喬亞時,很難看到印度這類南方大國尚存數萬毫無數字消費能力的貧民被提前剝奪數字化生存資格:他們被資本界定為不值得吸納(也就不值得被計算化、抽象化)的剩余人口,進而被資本代理人用公權力逐出公民身份的法定權利范圍,以便為擁有數字消費能力(所以值得被計算化、抽象化)的目標用戶騰出生存空間。

正如印度規劃師薩比斯瓦·普拉哈拉吉(Sarbeswar Praharaj)批判的那樣,目前關于智慧城市的爭論過于關注ICT基礎設施本身的新異性,導致人們極大忽視了這些產品嵌入的政治經濟學背景,尤其難以看到印度等接受ICT基礎設施下沉的南方國家尚有各種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問題的危害性隨著智慧城市的推廣有增無減,如何祛除它們尤顯迫切。(50)Sarbeswar Praharaj,“Urban Innovation through Policy Integration:Critical Perspectives from 100 Smart Cities Mission in India,” City,Culture and Society,no.12,December 2018,p.41.SCM項目恰恰證明,在南方國家,階級對立、官民對抗、種姓隔離、民族分裂、城鄉分化、地理隔閡等“舊驅逐”現象積重難返,它們極難被北方國家和跨國公司提供的智慧城市解決方案簡單勾銷。不僅如此,當南方國家追隨北方國家的技術標準并卷入后者主導的全球智慧城市競爭時,各種“舊驅逐”現象非但不會隨著ICT基礎設施帶來的連通性、流動性而自動消失,反倒會與后者催生的空間紳士化(Gentrification)效果里應外合(51)Shalini Nair,“The Too Smart City,” 22 September 2021,https:∥indianexpress.com/article/opinion/columns/smart-city-mission-urban-development-4721785/,1 March 2022.,發起一輪更加嚴酷的“新驅逐”。

在SCM項目中,ICT基礎設施的布局過程,也是本地政治權力、本地資本代理人協助跨國公司驅逐本地剩余人口的過程,它使大量剩余人口被變相地剝奪公民身份,淪為空留生物屬性的赤裸生命,連“量化自我”的資格都不配擁有。如果說全球資本主義在北方國家的智慧城市里造就的驅逐更精明、更隱蔽,乃至看似“非暴力”,甚至“非物質”,那么它在熱衷競次(Race to The Bottom)的南方智慧城市里就可以肆意地擺脫法律與道德約束,借推行最先進的ICT基礎設施和最“文明”的發展方案之名公然驅逐。邁克爾·曼(Michael Mann)曾揭露18世紀的殖民帝國正是認定澳洲土著“不能創造價值、不善于發揮勞動力、懶惰無能、不能被利用,只能被趕走”,才發起了名為“安保疏散”(Dispersal)的大驅逐。(52)Michael Mann,The Dark Side of Democracy:Explaining Ethnic Cleansing,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79.如今,這幅陳年圖景正在號稱科技昌明的智慧城市里變相復歸。我們不應遺忘智慧城市的源頭從來不是懸浮云端的奇景(Sublime),而是“依舊被歷史、地理、政治壓覆并塑造”的現世。(53)Vincent Mosco,The Smart City in a Digital World,Bingley:Emerald Publishing,2019,p.195.

五、數字殖民:SCM項目對全球南方智慧城市的前車之鑒

羅布·基欽(Rob Kitchin)認為,智慧城市匯集了兩個有問題的城市愿景:第一,ICT必然利于推動經濟增長和城市發展;第二,ICT必然利于使城市治理更高效、易管理、透明,并因此更公平。(54)Rob Kitchin,“Making Sense of Smart Cities:Addressing Present Shortcomings,” Cambridge Journal of Regions,Economy and Society,vol.8,no.1,Januar 2015,p.131.SCM項目之所以廣受爭議,正因為它暴露了智慧城市愿景的“問題性”,其問題即是連通、驅逐雙重困境。上述困境并非舉世皆然,或者說,它們和印度這類典型南方國家的國情緊密相關。作為占有三分之一全球南方人口的后殖民地(Postcolony),印度在全球化浪潮中面臨新殖民主義、新自由主義、社會分裂、經濟停滯、基礎設施體系殘缺等外患內憂。(55)Sarah Moser,“New Cities:Old Wine in New Bottles?” Dialogues in Human Geography,vol.5,no.1,January 2015,pp.31-35.這些矛盾使印度參與全球智慧城市競爭的方式和北方國家大相徑庭,也為SCM項目的雙重困境預設了基礎。

事實上,蘊含互惠型接合、依附型接合兩種潛勢的連通現象本不必成為困境,但世界體系的“中心-邊緣”構型使印度只能“主動”選擇與跨國公司、北方國家政府達成依附型接合,由此出現沒有實質發展的技術增長,不僅使印度最有區位優勢的百座城市被境外勢力圈占,還空前激化了印度城市內部和城市之間的功能失調問題。這直接導致了城市社會撕裂、產業結構畸形、公民身份瓦解,犧牲了整個國家的長遠利益,卻完全符合跨國公司壓低技術運營成本、實現短期利潤最大化的投機需求。

無論如何,在全球流動空間里待價而沽的外資不會真正肩負建設周期長、投資回報慢、風險系數高的基礎設施建設重任,它們更多把印度智慧城市作為推出新型ICT產品前的測試場,當地不僅要承擔技術測試的社會后果,還要替外資驅逐剩余人口,繳納高額使用費。一旦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危機使“智慧泡沫”崩潰,外資為了止損會毫不猶豫從當地撤離。所以,SCM項目追求的連通最終讓印度與北方國家、跨國公司結成了偏害共生關系,其本質是“數字殖民”(Digital Colonization)。

本文將“數字殖民”稱作這樣一種從各級尺度上侵蝕空間正義的新殖民手段:借推廣被世界主流話語體系言說為“中立”“進步”的ICT和相應的普世化“技術解決方案”為跨區域交往創造契機,同時運用欺騙或暴力去操縱交往規則,進而從交往所影響的區域里榨取政治特權、經濟利益。數字殖民的施動者包括北方政府和跨國公司,以及它們在被殖民區域的權力精英中間找到的分利盟友。

數字殖民之所以通過SCM項目順利降臨印度,其外因是資本主義世界體系孵化并不斷強化的“中心-邊緣”關系構型,但外因賴以生效的內因則是印度目前流行的城市政治經濟體制——這種體制通常被國際城市研究學界稱作“土植型新自由主義”(Homegrown Neoliberalism)。阿楠雅·羅伊(Ananya Roy)指出,“土植”一詞既指全球市場流通規則在國家發展語境下寓于本土的方式,又指印度城市中的多元社會力量積極生產和接受市場規則、形成世界級城市藍圖的話語實踐?!巴林残托伦杂芍髁x”的直接源頭是莫迪與塔塔家族合謀推出的“古吉拉特發展模式”——被印度教教義神化了的輕人權、輕環境、崇拜資本與速度的產業化道路。(56)Ananya Roy,“The Blockade of the World-Class City:Dialectical Images of Indian Urbanism,” in Ananya Roy,Aihwa Ong(eds.),Worlding Cities:Asian Experiments and the Art of Being Global,Oxford:Wiley Blackwell,2011,pp.259-278.擔任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長期間,莫迪憑借三大策略(積極游說投資、加快投資項目審批速度、減少經濟發展項目的政治和社會阻力)在印度經濟增長率保持5%時令古吉拉特邦的年增長率超10%,他隨后將“速度與規?!弊鳛楦傔x總理之位的關鍵噱頭,由此把快速推廣創業型城市化(Entrepreneurial Urbanization)作為論證合法性、彰顯優越性的重要政策工具,這使SCM項目與其說是經世濟民的城市建設項目,不如說是欺世盜名的意識形態合法化項目。(57)Ayona Datta,“New Urban Utopias of Postcolonial India:Entrepreneurial Urbanization in Dholera Smart City,Gujarat,” Dialogues in Human Geography,vol.5,no.1,January 2015,pp.3-22.

因此,SCM項目從一開始就脫實向虛:莫迪政府從未設計出足以扭轉城市功能失調的可持續性對策,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用“量”(包括先進ICT保有量、世界級城市的數量、城市化率的增量、外資流入量等)的增長去刷新“發展”幻象,無論代價如何——這為數字殖民的順利降臨打開了方便之門。正如伊普希塔·巴舒(Ipshita Basu)所言,“土植型新自由主義”本質是莫迪的技術官僚民族主義、信息技術咨詢公司的技術烏托邦主義、創意階級的城市公民政體主義這三大精英話語的雜合,它使SCM項目的執行團體更像是話語團體,后者基于新自由主義規范、世界級城市藍圖和民族主義自豪感制造著讓城市轉型變得很簡單的故事。(58)Ipshita Basu,“Elite Discourse Coalitions and the Governance of ‘Smart Spaces’:Politics,Power and Privilege in India's Smart Cities Mission,” Political Geography,vol.68,no.1,January 2019,pp.77-85.為了自欺欺人地把這個故事造下去,莫迪政府其實并不反感數字殖民。畢竟,跨國公司“在塑造智慧城市話術方面的影響力是如此之大”,博取了它們支持的莫迪政府很容易得到各種“便于進口、可快速執行且能提供高知名度和營銷機會的項目”。(59)Praharaj Sarbeswar,Hoon Han,“Building a Typology of the 100 Smart Cities in India,” Smart and Sustainable Built Environment,vol.8,no.5,May 2019,pp.400-414.

所以,SCM項目揭示了數字殖民的特異之處:它非但不是北方國家和跨國公司強行發起的,反倒在很大程度上是內化了“土植型新自由主義”的印度精英主動求取的,而且是頗為諷刺地以“民族主義”之名求取的。這使我們看到數字殖民在SCM項目肇啟前就已水到渠成,因為它的根源是早已流行印度,且本身就作為“新殖民理論”的新自由主義。(60)周志發:“新自由主義的實質:‘新殖民理論’——兼論非洲‘結構調整計劃’”,《學術界》,2015年第12期,第99-107頁。即便莫迪用印度教原教旨主義不懈妝點“土植型新自由主義”,也從未改變后者的本質。馬丁·墨瑞(Martin Murray)曾不無洞見地指出,一旦南方城市選擇新自由主義作為“發展”綱領,就注定按照吸引外資、推廣PPP、以商業為中心、開發地產、吸引游客等北方炮制的指標互相競爭,無論順應指標的本地后果是什么,是否符合全社會的長遠利益都不重要,因為湊齊指標本身就被視同“發展”。(61)Martin Murray,“Re-Engaging with Transnational Urbanism,” Tony Samara,Shenjing He,Guo Chen(eds.),Locating Right to the City in the Global South,New York:Routledge,2013,pp.291-293.可以說,SCM項目似乎讓印度在全球智慧城市競爭里主動了許多,但服膺于“土植型新自由主義”的莫迪政府鮮有反思:全球智慧城市競爭本身是否值得參加?衡量競爭成敗的指標該由誰決定?現存指標是否合乎國情?在從未反思這些問題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的莫迪政府自以為步入了“發展”捷徑,卻在數字殖民的淵藪里越陷越深。

事實上,陷入數字殖民的SCM項目并非極端個案或偶然特例,因為印度的后殖民地屬性在全球南方極具代表性。目前,已不乏地緣政治學研究發現全球智慧城市競爭使南亞、東南亞、非洲的南方國家面臨和印度相似的數字殖民危機(62)Vanessa Watson,Tim Bunnell,“The Allure of ‘Smart City’ Rhetoric & Smart City Returns,” Dialogues in Human Geography,vol.5,no.1,January 2015,p.36.,它們的命運理應在今后引起重點關注?;蛟SSCM項目為全球南方智慧城市提供的最大教訓,便是從新自由主義的“發展”綱領通往數字殖民的奴役之路。如何避免“主動”踏上這條奴役之路值得慎思,我們不妨將目光轉向希夫·塞納(Shiv Sena)領導下拒絕加入SCM項目的孟買:孟買市政公司(Brihanmumbai Municipal Corporation)反對將智慧城市建設任務移交給SPV這樣一個企業實體,因為它削弱了政府治理;更關鍵的是,它幾乎和公民團體沒有任何利害關系。(63)Nair Shalini,“Last List of Smart Cities to be Unveiled,Mumbai not on It,” 23 June 2017,http:∥indianexpress.com/article/india/last-list-of-smart-cities-to-be-unveiled-mumbai-not-on-it/,3 May 2022.誠然,孟買的市情與其他南方城市不盡相同,但它對SCM項目的拒絕可以提醒我們,即便全球智慧城市競爭已如火如荼,治理主體也應保持必要克制,意識到南方城市的首要任務是補全軟、硬基礎設施空白,使之形成健全體系,然后循序漸進、獨立自主地走向數字化。若在基礎設施體系殘缺和公民生命健康無保的前提下侈言“智慧”、奢望畢其功于一役的捷徑、急于和同處南方的鄰國競爭,那么全球南方將很難結成南南合作的橫向團結,將更容易被左右“智慧指標”的北方分而化之,然后不得不勢單力薄地與北方結成縱向的依附型接合,也就終將歸于數字殖民的結局。

透過SCM項目的前車之鑒,南方智慧城市的治理者理應慎重權衡:真正圖謀遏制本地發展的敵手,究竟是定位相近的其他南方城市?抑或是偽裝成普世發展規律,乃至與ICT的技術代碼互相生成各色“解決方案”的新自由主義?唯有當治理者擺脫對北方智慧城市“樣板”和相關“解決方案”的崇拜,才會清醒發現,投身智慧城市競爭本身就意味著服從了一個暗藏霸權的同質化標準——這個標準恰恰藏匿在ICT的中立表象下,它壟斷了城市發展道路的“未來定義權”,拒絕瞻顧作為空間正義原則的地理差異性。事實上,無論ICT的更新換代抑或全球智慧城市的競爭狂潮,都絕非客觀中立、順昌逆亡的“歷史必然”,而是權力/話語的建構。在SCM項目的教訓面前,熱衷于內卷化競賽的南方智慧城市或需重拾大衛·哈維(David·Harvey)的提醒:“只要所有那些由新自由主義自由市場的全球化政治暴力所引起的問題能夠在政治上集中起來,那么它的日子確實就屈指可數了?!?64)〔英〕大衛·哈維:《正義、自然和差異地理學》,胡大平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96頁。

結 論

作為一項回溯性研究,本文以SCM項目的夭亡為反思起點,通過對該項目的建設背景、推行機制予以批判性考察,將其現實困境具體概括為連通、驅逐這一對相反相成的概念。具體來說,連通特指跨國公司和北方國家借投資、指導SCM項目令印度智慧城市與之達成依附型接合,進而陷入依附型發展;驅逐特指陷入依附型發展的印度智慧城市效忠于跨國/本土資本代理人結成的分利集團,以布局先進ICT基礎設施的名義排斥剩余人口,放任空間紳士化和公民身份瓦解。究其本,連通、驅逐這雙重困境的共同溫床是數字殖民,后者得以順利進入印度的外因是資本主義世界體系不斷鞏固的“中心-邊緣”關系構型,內因則是莫迪把“古吉拉特發展模式”推向極端后形成的城市政治經濟體制——“土植型新自由主義”。為了避免重蹈SCM項目之覆轍,南方國家的智慧城市需要在全球智慧城市競爭中保持清醒與克制,以人為本、循序漸進、獨立自主地把補全基礎設施體系而非逐新競奇作為要務,尤其應在智慧城市評價標準這一關鍵問題上促成南南合作,共同爭取智慧城市的“未來定義權”,抵抗新自由主義利用高速迭代的“技術解決方案”誘導全球南方耽于不可持續發展的內卷化騙局。

在國際城市研究領域,羅伯特·霍蘭德(Robert Hollands)提出的“能否請真正的智慧城市站起來?”這一問題已經成為經典問題,它強調:“信息技術的重要方面不是它自動創建智慧社區的能力,而是它的適應性,它可以通過賦予人們權力和教育的方式被社會利用,并讓人們參與關于自己生活和居住的城市環境的政治辯論?!?65)Robert Hollands,“Will the Real Smart City Please Stand up?” City,vol.12,no.3,March 2008,pp.303-320.在本文最后,我們不妨發問:能否請真正的南方智慧城市站起來?然后留待來日,因為盡管“‘南方’的發展水平與新技術的使用,同它參與信息社會的能力有著直接的關系”(66)〔美〕勒芬·斯塔夫里阿諾斯:《全球分裂——第三世界的歷史進程》,遲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3年,第435頁。,但SCM項目讓我們看到:使用技術絕不意味著解放,激進融入數字化也不意味著南方的自強。如何在科學技術與新自由主義難解難分的當下擇善而從,是全球南方智慧城市的共同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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