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要求,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同時,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及時報銷、應報盡報,確?;踞t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
(據經濟參考網 7.4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