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保障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2022-08-26 02:28吳恩玉楊利學
浙江人大 2022年8期
關鍵詞:上位法商業秘密法律責任

吳恩玉 楊利學

《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自2000年12月1日實施以來,對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7年11月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以后,在執法體系、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都發生較大變化。2021年5月20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力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從我省執法實踐來看,隨著經濟社會進入新發展階段,各類市場主體的競爭關系發生深刻變化,現行條例執行過程中遇到一些困難。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回應上位法修改要求,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條例進行修訂勢在必行。

今年4月,省政府常務會議對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研究后,報送省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常委會于5月、7月分別對修訂草案進行審議。

7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修訂草案。修訂草案在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意見的相關精神,審慎把握監管尺度,以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為導向,在地方立法權限內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七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細化完善,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固化實踐經驗,創新監管方式

條例根據我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實踐,對全過程監管提出明確要求,著力增強工作實效。

要求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規定省、市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縣(市、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推動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效能提升。條例順應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和數字化改革要求,從違法行為預防、數字化監管和協調聯動角度,要求建立反不正當競爭預防機制,運用數字化監管平臺對重點領域、重點區域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監測、分析和研究,建立部門間協作機制并在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

強化反不正當競爭社會參與。規定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應當通過制定行業規則等引導、規范會員依法競爭,協調處理會員之間的市場競爭糾紛,協助相關部門履行職責,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監督檢查部門可以就知名度等事項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調查。

深化長三角地區區域協作。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推動、支持建立長三角區域反不正當競爭協作機制,省有關部門推動構建跨省域反不正當競爭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執法協助、聯合執法機制,促進執法標準統一。

堅持問題導向,彰顯浙江特色

數字經濟是我省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同時,一些利用網絡開展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也時有發生。條例審慎把握監管力度,積極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強化電商平臺治理職責。結合國家有關文件要求,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在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中明確平臺內公平競爭規則,并依據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協調平臺內經營者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

細化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不得實施未經用戶同意下載、安裝、運行應用程序,對非基本功能的應用程序不提供卸載功能或者對應用程序卸載設置障礙,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攔截、過濾、屏蔽鏈接等行為,并明確相關法律責任。

規范電子商務領域商業宣傳。條例在上位法的基礎上,對網絡領域出現的虛構預約量、收藏量、點贊量、投票量等行為作出規范,為執法實踐提供指引。

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商業詆毀現象偶有發生,針對這一現象,條例作出細化規定。中新社/圖

細化法律規定,提升執法水平

條例根據我省執法實踐需求,對上位法規定作出細化補充。針對混淆行為,條例規定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市場主體名稱,或者代表市場主體名稱的標志、圖形、代號。同時,明確銷售存在混淆情形商品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實施混淆行為,并區分是否知道商品存在混淆情形分別規定相應法律責任。

針對商業賄賂行為,增加商業賄賂受賄行為的法律責任,明確處罰措施,同時,要求支付、接受折扣和支付、接受傭金應當遵守法律規定。

針對虛假商業宣傳行為,條例在上位法禁止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商業宣傳的基礎上,增加規定明知、應知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商業宣傳而提供組織、策劃、制作等服務或者提供經營場所、工具等條件的,應當認定為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商業宣傳的行為。

針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規定權利人請求查處涉嫌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應當提供相關初步材料。監督檢查部門可以要求涉嫌侵權人提供所使用商業信息不屬于商業秘密或者系合法獲得的證明材料。同時,明確“反向工程”等不屬于侵犯商業秘密的情形。

針對有獎銷售行為,條例對上位法中的“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作出細化規定,并要求經營者不得隨意變更已經公示的有獎銷售信息。

對于商業詆毀行為,條例從商品、企業和經營者三個維度對惡意詆毀行為作出細化規定。同時,對指使他人編造、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并明確相應法律責任。

猜你喜歡
上位法商業秘密法律責任
性騷擾的用人單位法律責任研究
對教育部出臺的禁止有償輔導規定的法律追溯
“地方立法重復上位法”的界定及其合理應用
配套立法與職權立法的區別
立法的執著與司法解釋的任性
美國《保護商業秘密法》的立法評價
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
依法治國須完善和落實法律責任追究機制
美國對涉華商業秘密的“337調查”及國內行業的應對做法
從一例招投標糾紛中引發的法律責任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