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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異質性行動者共生演進:基于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政策執行研究新路徑

2022-10-12 05:36劉偉忠
貴州社會科學 2022年8期
關鍵詞:非人類行動者異質性

劉偉忠 張 宇

(揚州大學,江蘇 揚州 225009)

一、引言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健全強有力的行政執行系統,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將執行視為制度的生命力。理論與實踐均已證明,政策執行的力度與效度是推動制度效能轉化的關鍵。自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政策執行研究大體上先后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理性主義、“自下而上”的后理性主義以及整合式研究三條途徑。同時,實證主義與后實證主義、宏觀執行與微觀執行的不同研究范式紛紛登場。隨后,政策執行網絡研究成為一條重要的研究脈絡,主要聚焦于組織間網絡關系對政策執行的影響作用,強調多元行動者之間的互動與協調,以及在互動中形成的信任與信念在政策執行中的作用。梳理既有的政策執行研究脈絡,可以發現,對執行主體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一直是研究者們鍥而不舍的關注重點。然而,在高度復雜和高度不確定性的社會情境下,政策執行的質態也發生著迅捷的變化。在政策目標的達成過程中,政策執行帶有政策再制定的色彩,只有在政策工具的選擇、政策價值的確定和政策主體的自由裁量權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契合與協同,才能使好的公共政策真正成為實現人們美好生活的有效工具。由是,以往基于因果關系來探究政策執行影響因素與結果的一致性,顯然已經不再適應當下的社會情境。這就需要我們在研究政策執行的過程中,擴大對各種相關復雜性要素的搜索與甄別,并在政策執行中予以充分考量。如果我們能夠將更多不同的變量與結果放在一個執行聯盟的框架之中,不僅可以突破政策執行研究的傳統進路,也可能會形成一種真正意義上的以物為導向的政策執行實踐行動。行動者網絡理論則為這一前瞻性思考提供了一種新的研究路徑。行動者網絡理論主張通過“異質性”的科學實踐把握科學的整體圖像[1],將人類存在與非人類存在同樣視為行動者,并通過轉譯機制形成異質性行動者網絡。據此,倘若將政策執行網絡視為包括執行機構、執行者、目標群體在內的人類執行者與包括技術、價值、關系、自然等在內的非人類執行者的集合,政策執行將會呈現出一種協同演進的圖景,人與物也將在共同的執行行動中和諧共生。

二、行動者網絡理論的基本樣態

行動者網絡理論是當代社會技術科學(STS)領域中的新哲學體系架構。以拉圖爾、卡隆、阿克什、勞等為代表的巴黎學派在對社會建構論愛丁堡學派“強綱領”和巴斯學派“話語分析”進行批判的基礎上,提出科學實踐及其社會背景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面,它們相互建構,共生演進,而非因果關系??茖W事實的建構可以將科學微觀社會學與科學人類學加以融合。在他們看來,“社會”已無法解釋一切行動,“社會”也許是建構的產物,而不是前提[2],社會秩序只是一種方便實用的“商定秩序”,所有的社會結果是異質性行動者在關系鏈接上的書寫??姆▏軐W家塞爾(Serres)那里引入“轉譯”(translation)的概念,并嘗試用“行動者網絡”“行動者世界”“轉譯”三個新概念解釋行動者網絡理論[3]。勞則確定了異質性網絡的概念,強調在異質性網絡建構中,網絡如何在面對敵對或偶然力量的威脅情境下保持其穩定性[4]。他們為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奠定了基礎。拉圖爾以“實驗室研究”綱領為基礎,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了科學研究的重新定位。他初始以實驗室為場域,把認識論意義上的實驗與話語磋商過程置于同一情境加以觀察,后來又走出實驗室“小社會”,把內部視點擴展到外部視點,將社會轉變為一個巨大的實驗室[5],通過“行動者網絡”思考具有異質性的人類與非人類之間是如何聚合的。他認為,從廣義對稱性原則來看,人類與非人類并沒有什么區別,擁有完全對稱的能動性;轉譯機制(一種作用方式)可以聯結人類行動者與非人類行動者,并建立行動者網絡。拉圖爾、皮克林、林奇等人以相似的研究進路,用“實踐建構”取代強社會建構論,以關系主義重新組織社會,強調在動態考察中實現人與非人的能動作用。他們提出,在科學建構中,行動者總是與某種關系和實踐相聯系,并具有不同的行為方式,自然因素、物質性條件不能被排除在實踐建構過程之外,物質力量與人類力量總是相互影響并相互纏繞。這種實踐科學觀使行動者網絡理論日趨成熟,行動者、網絡與轉譯成為其內核。

行動者網絡中的行動者是指參與實踐過程的一切因素。此行動者是actant而非actor,以此表示物也被賦予了通過委托或者表達方式來影響人的能力[6]。它既不是我們通常理解的社會展演的參與者,也不是單個的行動者,而是依附特定網絡聯系而存在的某種實體[7],包括人類元素,以及物體、儀器、程序、觀念、技術、生物等非人類元素。行動者的力量源于操作[8],通過自身的能動性操作形成社會后果,而不依靠預設的位置或力量;異質性是行動者最基本的特征[9]。人類行動者需要判斷行動過程中的非人元素,不能對異質性的行動者進行篩選與后果預測,而應該積極參與到行動者的活動之中。拉圖爾首次打破了人與非人的對立,并賦予行動者的能動性不同于“主動性”的含義,而將其界定為行動者能夠使得其他行動者行動的力量。

行動者網絡中的網絡是那些能將一系列行動者解讀為轉譯者(mediator)的東西。它不是技術意義上的有形網絡,也不是格蘭諾維特那種對人類行動者之間非正式聯結的表征的結構化網絡,而是一種描述聯結的方法[10]。作為行動者活動過程留下的痕跡,行動者網絡實際上是worknet而不是network,worknet能夠幫助我們看到在逐漸沉淀下來的network中正在出現的工作[11],諸多行動者依附在worknet關系場域中,具有變化及擴展的作用,從而將諸多人與非人的行動者組合在一起,形成異質紛呈的聯合形式[12]。網絡中的節點就是資源集中的地方,資源聯結在一起便形成網絡,并擴展到所有角落。動態的行動者網絡不斷變化更新,表明行動者相互之間的時空關系,以及主客體在復雜的關系中如何無縫鏈接。因此,行動者網絡需要相關實體進行簡化和并置方能被理解,這也是對復雜性世界的回應。

轉譯是指行動者將其他行動者的問題和興趣用自己的語言轉換出來。它既是網絡得以形成的原因,也是維系行動者網絡的動態機制。行動者的聚集不能形成網絡,只有通過轉譯機制才能構建出行動者網絡。所有的行動者也都是成熟的轉義者,他們能夠改變、轉譯、扭曲和修改自己所承擔的意義或元素,任何微不足道的信息都有可能成為轉譯鏈條上的拐點。網絡建立起來的時候,網絡節點上的人類行動者就能夠成為自然和社會的代言人。這也是非人類行動者實現其能動性的途徑。行動者把其他行動者的問題和利益用自己的語言翻譯和轉換出來,同時也對行動者角色加以界定,通過問題呈現、賦予利益、招募成員和動員四個步驟使被轉譯元素被接受。問題呈現就是將不同行動者關注的對象轉變為網絡建構者的問題,使之成為行動者實現共同目標的“強制通行點”(Obligatory Points of Passage,OPP)[13];賦予利益可以穩定其他行動者,并構建新的聯盟,進而招募新的成員,推動行動者變成一張能夠使對象穩定化的關系性網絡。此時,特定的行動者成為網絡的“代言人”,對網絡中聯盟者行使權力,實現動員。

盡管行動者網絡理論因其較為激進的反規范主義方法論與自反性難題存在一定的爭議性,但它仍被視為科學技術學迄今為止最成功的理論成果[14]。首先,它將包括社會因素在內的一切元素納入技術科學系統的嘗試,具有極強的創新性。事實上,行動者網絡理論無需照搬進任何研究領域,而應將“非人類行動者具有能動性”的內在精神加以應用,在社會結果中“打破主體/客體、自然/社會之間的根本界限”[15]來體現非人類行動者的主動性,即人類行動者與非人類行動者的相互作用。從本質上來講,行動者網絡理論對習慣于依賴社會建構論傳統的研究者及實務界人士提出了警醒:面對社會科學問題,我們不要太快區分主體與客體,也不要對社會現象預設立場進行因果推斷,因為那些經由人為設計出來的變量理應成為行動者之一,可以進行轉譯,但不能直接加以解釋。其次,行動者網絡理論引領我們去描述行動者形成網絡的過程。判斷哪些人與物是行動者以及它們構成了什么樣的網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了解行動者是如何相互影響與作用而形成網絡的。事實上,行動者網絡理論旨在回到社會的原初意義上重新定義社會,是一種過程論的思維模式,是探尋目的和結果生成的工具。當我們不再用社會來解釋社會,就會發現社會結果無法簡單地用社會因素來分析,而需要探究產生社會結果的所有行動者,當然自然和資源都屬于其中,甚至無形的公共價值和人類豐富的內心世界都是網絡必不可少的構成。再次,行動者網絡理論推動我們在不確定性的世界中尋找確定性。隨著社會情境復雜性加深,不確定性使社會充滿風險,如果能夠將那些造成不確定性的要素直接作為非人類行動者,通過轉譯納入行動者網絡的構成,則或多或少能夠簡化難于把握的世界,將其直接體現在社會結果之中,將社會重組成一個共同世界,而不是讓不確定性與社會結果相互作用,增加社會的復雜性和風險性。由此,轉譯過程中的OPP應該成為關注的重點。它就像一種觸發機制,能夠在滿足多方利益的前提下使異質性的行動者互相理解并建構共同目標,通過“銘寫”記錄行動者的互動過程,思考知識、權力和未來,以此應對不確定性。此外,行動者網絡理論幫助我們感知行動者的動態生存感。在拉圖爾們看來,沒有成型的群體,所有的社會集合體都在不斷產生、消失、分類與重組,追溯行動者在聚合和分解群體的活動中留下的痕跡是研究者的責任。各種沉默的非人行動者所具有的塑造作用不容小覷,“客體間性”與“主體間性”對于行動者網絡同樣重要。由于行動者在動態變化過程中的存在感取決于他們與其他行動者建立的聯系,探尋更多的行動者成為必要。也就是說,想要弄清社會現象,就需要弄清事物之間的聯系,去除社會與自然之間的人工邊界,平等對待人類行動者與非人類行動者,進而重組一個屬于所有行動者的共同世界。

三、行動者網絡理論視域下政策執行的超越

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新觀點可以將公共政策問題帶進“后常規科學”的分析視域,對于不確定性增強、價值多元化特征明顯以及信息不對稱等社會復雜情境下如何優化政策過程具有探索性意義。將行動者網絡理論嵌入政策執行之中,無疑會對超越傳統的政策執行理論研究和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行動者網絡理論為政策執行的研究提供了新途徑。盡管拉圖爾沒有充分解釋出非人類行動者是如何實現其能動性的,也沒有解釋非人類行動者的能動性觀念是否只是為了實現人的去中心化而采取的一種純粹的符號學建構。但是行動者網絡理論卻已經開啟了重新反思事實的建構、存在的本質、能動性、因果關系以及人與物的鏈接與互動方式等的新篇章,這也給公共政策執行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徑——“行動者網絡途徑”(見表1)。這一途徑的立論基礎在于政策執行的結果取決于人類與非人類行動者橫向互動的過程,技術、環境、價值、政策目標等都屬于非人類行動者的范疇,都可以成為行動者網絡的節點之一。研究者或者關鍵行動者作為“代言人”或“中介者”用自己的話語或語言將對政策情境與政策文本的理解表述出來,并在其中嵌入政策執行需要實現的目標和價值追求,使其成為人類或非人類行動者都需要構建的共識。轉譯的過程也是將政策問題呈現出來,并征召與動員潛在行動者進入執行者網絡聯盟的過程。作為價值共創的OPP是轉譯機制成功與否的關鍵,因而尋找并確定轉譯過程中的OPP至關重要。價值共創也是價值轉譯,將政策制定后的文本進行利益分析,解構其中不同利益主體的價值訴求,進而產生價值吸引和價值分配的功能。政策執行的行動者網絡沒有邊界,是跨界整合的構建,價值共創為異質性行動者編織起網絡柵欄,從而使政策執行形成自己的子系統。從表面上來看,“行動者網絡途徑”中政策執行結果依賴的是動態變化的整體網絡結構,可能會導致對政策意圖的實現無法精準預測和把握。但是,在充滿不確定性和復雜性的現代社會中,前三代研究途徑已經難以適應VUCA時代政策執行的實踐和理論研究的發展,試圖將政策過程簡化為某一種模型并加以闡述,顯然已無法適應去中心化的應用場景。

表1 公共政策執行研究途徑比較

其次,行動者網絡理論為政策執行的實踐提供了新思路。行動者網絡途徑的政策執行與傳統政策執行不同,它修正性地將政策執行過程中的諸多因素平等地放在同一政策執行網絡之中,讓人類行動者(政策執行者、政策執行機構、目標群體)和非人類行動者(政策問題的特性、政策環境、政策工具)處于同樣的地位,強調在二者共同行動中實現政策目標,進而完成“政策文本—行動者轉譯—行動者網絡—政策結果”的政策執行過程。所有的人類與非人類行動者圍繞政策文本聚集在一起,根據政策制定者的目標要求與政策意圖進行轉譯,在所有的異質性行動者之間達成共識,從而實現理想化轉譯中的OPP,并構筑起一個完整的異質性網絡。網絡節點之間不斷互相嵌入,進行角色界定并在網絡中共生演進,達成政策目標。在此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三個問題:第一,行動者網絡能否實現政策的有效執行,關鍵在于非人類因素能否真正成為共同的行動者。只有當各級政府組織及其人員、企業組織及其人員、媒體及其人員、目標群體、政策利益相關者、政策環境、政策資源、政策工具作為多元行動者都成為網絡中的節點,它們才能在變動的結構關系約束下相互作用,構成執行行動者網絡。第二,政策執行網絡有效性的實現取決于關鍵行動者能否成功轉譯。關鍵行動者需要在充分理解政策文本實質精神的基礎上,讓其他各方行動者明確自己的利益劃分,提出利益實現所需的任務,完成OPP的設定。在設定OPP之后,關鍵行動者賦予其他行動者與目標實現相適應的利益,并將其納入同行者行列,促使其互動,實現行動目標。這樣,政策執行所需要的行動者網絡轉譯過程才能得以成功實現,為網絡的構建準備好條件。第三,政策執行網絡的行動目標能否達成,依賴異質性行動者在網絡中的作用與影響。從本質上來講,獲得其他行動者的認可就意味著進入或參與了關鍵行動者主導構建的網絡,形成了潛在的政策執行聯盟。有效的政策執行需要行動者網絡形成充分的凝聚力,一旦行動者網絡產生離散性,政策效果就會減損。政策制定者通過政策文本形成權威性,不同層級的政府機構通常扮演關鍵行動者的角色,它們根據政策文本的要求和目標訴求形成語言和計劃,對政策文本形成反饋;執行人員和目標群體接受到信息,產生認同后加入行動;政策環境在政策執行全過程都會產生擴散效應,對其他人類和非人類行動者產生影響;政策目標既是政策執行網絡的一個節點,也與其他所有節點共生;政策工具居于一個網絡節點,不斷尋求與其他政策機會的耦合。因此,政策執行過程中強調對正面利益表達的轉譯OPP、網絡的連接點和可能的離散點,以及行動者網絡對政策結果的穩定指向為政策有效執行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再次,行動者網絡理論為政策執行協同性的達成提供了新方案。和所有復雜系統一樣,在政策目標的達成過程中,政策執行系統中的子系統間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性,這種競爭性往往成為政策執行過程中協同性實現的障礙。行動者網絡理論為政策執行過程中協同性的增強提供了新的解題方案。第一,行動者網絡中行動者的平等地位可以形成信任增量。在行動者網絡理論看來,我們不可能事先預設世界的元質態,必須經過行動者網絡的行動過程才能將世界的真相具體化,而政策執行目標的實現正是人與非人的行動者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相互作用的結果。其中,信任是行動者的行為基礎,是其他行動者接受執行目標愿景與政策目標共識的粘合劑。只有當人們感覺到自己的欺騙或隱瞞行為會為自己帶來收益,才會偏離政策文本的要求。如果行動者根本不能預測欺騙或隱瞞的后果,那么行為動機就會降低或消失。行動者基于正直、真實與信賴形成的依賴關系生成認同的內在邏輯,信任的情感關聯打通我者與他者、人類與非人類,是接受關鍵行動者呈現出來的問題和實現OPP的基點,這在動員與招募其他組織、資源進入網絡同樣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第二,行動者網絡的動態無形性與暫時性可以增進執行主體間關系的適時調整。行動者網絡并不是一個原有時空軌道下的簡單聚合,而是復雜的、相互關聯的網絡,時空因素、環境變量以及執行主客體均在其中,相互依存,不斷修正。一旦政策執行中發生部門間不合作、跨域的沖突,或者政策工具選擇時空適應性不足等問題,異質行動者就會進行互動調整,進行不同時空和領域的重組,重新建立府際關系、跨域聯結和主客體聯系。由于政策目標與價值也屬于行動者范疇,并進入網絡一起互動調整,它們就會貫穿政策執行從文本解讀到政策目標實現的始終,使網絡更具有圍繞政策目標的牢固性。第三,轉譯及OPP的設置可以通過共同愿景的分享與利益賦予使異質性主體之間利益趨于一致。轉譯涉及行動者如何按照網絡聯結的需要重新定義現象與關系,而這種重新定義往往記錄了異質性因素如何結合成一個行動整體的過程。轉譯使得執行主體的角色得以重新定義,并簡化多重行動者的目標。在形成行動者網絡的過程中,關鍵行動者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利益“代言人”。為了使網絡中看似離得比較遙遠的非人類行動者嵌入行動者關系,“代言人”需要把政策執行主體行為引向政策目標,并通過協商確定OPP的設置。經過協商確定的OPP可以征召所有的異質行動者,形成行動者網絡的連接性與粘合性。這樣,不同的興趣點或利益訴求都有可能產生圍繞某一關鍵行動者的網絡,并在整體的政策執行網絡中運行。這種“交叉重疊”鈍化了利益偏好或興趣的強度,促進了訴求的均質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因利益分歧所導致的政策執行偏差。

四、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實現邏輯

行動者網絡理論將非人類因素視為與人類同等的行動者,蘊含對自然與社會、主體與客體二分關系的否定,從方法論意義上拓展了政策執行行動者的構成。當政策執行的異質性主體通過執行行動構成有效網絡,政策結果就產生了。因此,需要從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建構、非人類行動者能動性的發揮以及與之相應的配套變革等層面理清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實現邏輯。

首先,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形成過程蘊含著與政策執行過程的同步性。政策意圖的實現取決于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中異質性行動者及網絡中節點間的相互作用。一旦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形成,就意味著行動者之間開始互動耦合,推動政策執行的結果指向政策目標。確定政策執行中的所有行動者是網絡形成的起點,如前所述,所有人類行動者與非人類行動者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具有同等的地位,每一個行動者都通過某種方式與他者進行聯結。其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顯然是關鍵行動者,是政策執行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對政策文本做出解讀和闡釋的責任和義務;基層官僚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與社會公眾等各方行動者都有著較強的聯結關系,是政策執行網絡中重要的轉義者;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處于次關鍵行動者的地位,助推轉譯過程中共識的達成;社會公眾的角色和身份通常在其行動中被界定,那些被動參與和消極搭便車的個體如果不適時采取主動和積極的理性行動,就會在行動者確定的時候被排斥在網絡之外。確定了行動者之后,需要通過轉譯機制將人類行動者與非人類行動者的能動性體現出來,所有行動者會成為網絡節點,留下行動痕跡。OPP是轉譯機制能否成功的必經之點。轉譯的第一步是呈現出擬解決的政策問題,作為關鍵行動者的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需要擔負起“代言人”的角色,幫助其他行動者理解政策文本,描述公共價值,并進行執行結果的愿景分享,從而讓執行行動者認知共生、產生共情、進行合作。非人類行動者經過OPP之后會轉換成“代言人”和其他人類行動者的價值認同,它們應該被賦予的利益經由關鍵行動者嵌入到人類行動者身上,其能動性通過人類行動者的能動性間接體現出來。在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中,非人類行動者已經不再是政策執行的介質,而是具有同等地位的行動者。這種新型思考方式將政策執行的影響因素視為政策執行的出發點,將因果關系轉換為對稱的聯結關系,有效地化解了政策執行發生偏離的誘因。在問題呈現與利益賦予完成后,征召潛在的行動者并動員他們進入網絡同樣重要。因為政策執行初始行動者的確定不具有最終意義,因為在持續性的互動過程中,行動者情境會發生變化,也會產生新的行動者,行動者網絡需要持續將其納入,成為新的網絡節點,且直到政策執行結束也不會停止變動。由此,相互依存且不斷互動的行動者通過行動本身形成網絡。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不同于傳統的政策執行網絡,它是異質性行動者在政策執行的變動過程中不斷相互作用產生的結果,網絡的形成意味著政策結果的達成。(見圖1)

圖1 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形成

其次,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中轉譯機制與行動過程的耦合促進非人類行動者動能的發揮。行動者網絡理論對稱性看待人與非人行動者的思考使其作為方法論工具來分析科學、技術、物質和社會關系的地位斐然。它強調自然與社會具有同等的建構性,人不應該在確立了物的世界后,又剝奪物的發言權?!叭瞬皇窃谡叩闹魅?。人是在者的看護者”[16]。在政策執行中,環境性因素與執行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基層官僚、媒體人以及社會公眾一樣,因其同樣的建構性為執行行動者網絡注入了新的基因。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建構實際上創設了自然與社會平等的網絡結構,非人類與人類因其地位同等,將會同樣地影響政策結果,網絡就是行動者自己的一個自我表達和動能發揮的空間。一方面,轉譯是行動者網絡理論力圖用來回應物的能動性的路徑。從聯結社會學視角來看,轉譯能夠轉換或改變行動者的屬性,人和物都已經不再是中介者,而是轉義者。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雖然通常都是由執行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作為轉義者,但是物的意義通過轉義者會體現在利益和價值之中。換句話說,物的能動性是一種嵌入式的體現,它與共同生產的邏輯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人類執行者通過觀察政策工具、政策環境、政策資源等物及其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功能,形成自己的體驗和判斷,并以公共價值和執行愿景闡述的方式將其融入到問題呈現之中,隨同政策文本的解讀在政策執行者之間達成共識,形成行動者訴求與政策執行目標的同向性,進而使所有政策執行者行動目標在動態反復的轉譯中趨于一致。當然,政策執行中的轉譯絕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興趣的重組和目標的轉化在經歷多次轉譯之后才能逐漸達成。另一方面,行動本身提供行動者在政策執行中的能動性。非人類行動者與人類行動者之間既彼此平等獨立,也存在依附關系。政策執行過程不僅包括關鍵行動者尋求共同執行目標的語言“翻譯”,也包括將人類與非人類行動者聯系在一起的政策調節行為。異質性行動者各自行動,相互作用,常常在耦合點上出現融合,進而語義發生轉移,非人類行動者的興趣/利益附著在人類行動者上,體現在他們的行動之中。如果政策環境、政策工具、政策資源等非人類行動者一直處于旁觀或“不在場”的狀態,則在網絡中將會缺少異質間互動,其發言的權力就無意識地被剝奪了。非人類行動者的執行功能和角色必須自始至終體現在人類行動者的執行行動之中。具有自我意識不是執行行動者能動性的必要條件,語義字節的嵌入、數據處理的插件、網絡空間的程序下載與安裝、實體世界之物在虛擬場景中的投射等都是一種嵌入式在場,是執行所需要的人和物相互纏繞的方式。多元的異質行動者通過OPP可能會遭到對抗,但是經過從表達、說服到談判、磋商多次反復的接觸性行動,將會在政策執行活動中體現出更多非人類行動者的利益。

最后,個體行動者對組織信任度的提升為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提供更強的動力。就像政策議程的觸發機制一樣,開啟政策執行網絡的動力由行動者的信任與組織結構的調整共同產生,這是網絡形成的基石和動機?!靶湃问谴龠M流暢的互動、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必要條件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17]。從行動者的角度來看,去人類中心化觀點下自然與社會的互賴構筑了執行活動的信任基礎,任何行動者會在執行過程中對自然環境、制度規則以及他者秉承敬畏與尊重,以實現政策目標、保護自然環境以及實現美好生活為行為準則。信任作為嵌入社會結構和制度之中的一種功能化的社會機制,在此超越了人類主體之間的倫理關系,在人類與非人類之間形成了情感聯結。事實上,行動者的信任是基于網絡節點之間的一種認同信任,并沒有人類與非人類之分。復雜的異質性網絡關系形成的緊密型空間嵌套了大大小小的子空間,行動者身份交叉重疊,彼此依存,相互傾聽和監督。每一個行動者都能夠成為轉譯者,只要它們能夠找到那些成為OPP的內容,就能夠推動共生情境中執行行動的延伸。反復多次的轉譯過程使關鍵行動者基于信任的代言遠離委托—代理的正常偏差,從而有效降解“沉默的螺旋”、多數對少數的剝奪或精英替代性發聲等問題的發生。而從組織層面上來說,其對行動者網絡的動力主要在于:一是組織的彈性。政策執行的組織一般包含不同層級的行政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行動者網絡的形成就意味著固定的組織結構要進行相應的調整,改變新政策執行系統的封閉與僵化,建立平等、公正、信任與合作的行動者網絡。網絡型組織是一些像蜘蛛網一樣的平面組織,它打破了線性金字塔結構的官僚制體系,使組織目標轉向資源集聚。組織彈性只有圍繞執行主體之間的合作,才能適應行動者網絡的執行需要,尤其是如何讓非人類行動者參與進網絡的組織結構創新,重構組織程序與原則,更大限度地規范基層官僚的自由裁量權,使其形成轉譯的輔助力量。組織變革與創新還需要打破公私組織之間的界限,引入社會資本進入執行行動舞臺,最大限度地讓數據和技術進入執行網絡,推動信息流的暢通,使公共價值共創成為政策執行的效果之一,形成合作性組織架構。二是共同體(社區)的補充性作用。共同體(社區)與行動者網絡互補,解決正式組織規范下的社會背景與權力關系的不平等問題。共同體(社區)是一個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融合、人與物共在的場域,可以跨越空間的限制,使那些在域的和脫域的行動者共同在場,也可以使曾經發生過的歷史事件通過社會記憶穿越時間長河附著于行動者,甚至成為行動者之一,與其他行動者互動,留下對政策效果作用的痕跡。共同體(社區)在充滿不確定性的復雜社會情境中兼容異質性行動者,共在共生共同創造公共價值,追求政策目標,能夠為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提供補充性的組織支持。

以人類為中心的思維方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充滿不確定性的復雜社會情境,固定的社會建構思維禁錮了政策執行偏差行為的糾正方式。只有適應社會情境的變化,政策執行研究與實踐才能找到突破點。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提出為公共政策執行建立了新的分析框架,強調政策執行的結果不僅取決于人類行動者,異質性的非人類行動者也應該被平等地對待,并去探尋它們的行動軌跡。政策執行行動者網絡的形成過程直接指向政策目標,是政策意圖得以實現的有效途徑。盡管行動者網絡理論仍然在物的能動性及行動者權力差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爭議,但其對政策執行所帶來的全新視野,將政策執行定位在行動者的聯結、相互依存及共生演進上,特別是對稱性視角、動態行動觀以及協商對話觀的嵌入,將會改變傳統的政策執行邏輯,推動人們全方位關注政策執行的利益相關方,尊重社會變遷和技術進步,在任何一項政策的執行中融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目標,進而創造人類的美好生活。當然,引入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政策執行研究尚需進一步拓展,要注重政策思路的改變與經驗研究相結合,要將中國的政策執行故事放在人類與非人類因素相互耦合的情景中進行更為深入細致地描述和探究,進而延伸至未來政策執行實踐路徑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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