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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湖骨笛的“七聲”研究與東亞兩河的音樂文明

2022-10-27 09:49王子初
中國音樂學 2022年3期
關鍵詞:賈湖音孔八度

□王子初

賈湖遺址位于河南省舞陽縣北舞渡鎮西南1公里的賈湖村,為一處規模較大、保存完整、文化積淀極其豐富的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其年代范圍為距今9000年至7800年,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中一個由科學考古發掘而得的、具有確切時代的文化遺存,也是人類音樂文明發展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重大考古發現。自1983年起,賈湖遺址經過了7次發掘,出土文物及標本5000多件。其中發現的骨笛、契刻符號以及炭化稻粒、陶容器中酒的殘留物等,對認識全新世時期的氣候與環境演變,認識賈湖人的社會生活面貌和當時的聚落形態,研究中國乃至整個人類的音樂史、文字史、農牧業史及手工業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其中的七音孔骨笛,作為人類社會上層建筑的音樂藝術起源的重大發現,在人類文明史上有著深遠的意義。

一、賈湖骨笛的七孔制式不能等同于七聲音階觀念

迄今為止,賈湖遺址出土的骨笛總數已達約45支,其中的大多數為七音孔笛。以往有關骨笛的測音研究,主要由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研究人員肖興華和著名音樂考古學家黃翔鵬等人實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有關骨笛研究中諸如“骨笛的七音孔是否就是代表了七聲音階?”“當時賈湖人究竟是否具備了七聲音階的觀念?”這樣一些難以回避的重大問題,尚未得到明確結論,相關研究工作亟待深入!

(一)黃翔鵬等人的測音研究

1987年11月3日,肖興華約請了黃翔鵬先生一行五人,攜帶Stroboconn閃光頻譜測音儀,在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內,對舞陽縣賈湖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一件七音孔骨笛M282∶20號(見彩頁),首次做了測音工作。吹奏者是肖興華、工程師徐桃英,工程師顧伯寶負責儀表操作,黃翔鵬與武漢音樂學院童忠良院長擔任監測。黃翔鵬等人的研究報告發表在《文物》雜志,是迄今關于賈湖骨笛研究最具權威性的報告。報告稱:“……我們的最后結論認為,這支骨笛的音階結構至少是六聲音階,也有可能是七聲齊備的、古老的下徵調音階?!雹冱S翔鵬:《舞陽賈湖骨笛的測音研究》,《文物》1989年第1期。他們的結論是嚴謹的:結論只說了這支骨笛存在可以吹奏“七聲音階”,而沒有說“當時賈湖人已經具備了七聲音階的觀念”。顯然,一件器物可以存在某種功能,但這不一定意味著它的制造者是有意識地賦予了它這種功能。骨笛存在可以演奏七聲音階的可能性,與賈湖人已經基備七聲音階的觀念,是兩個不能等同的概念。今天人們對賈湖七音孔骨笛和七聲音階的認識,主要是來自于黃翔鵬等人的這個研究報告。但是長久以來,不少人沒有注意到黃先生報告的措辭,想當然地把兩者直接等同起來了。另外,當時黃翔鵬他們只做了骨笛中的一支的測音研究,的確還不能貿然下這樣的結論。

“賈湖人已經具備了七聲音階的觀念”,這不僅是音樂史上的重大問題,也是有關人類文明起源的重大課題。它是一個必須要經過嚴密論證的命題!

“賈湖人是否已經具備了七聲音階的觀念”這一點,的確還有諸多具體的問題需要討論。比如,骨笛筒音的發音,就是一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賈湖骨笛的七孔孔制,加上笛管的筒音,按常理說應該是“八聲”,為什么現在我們認定是“七聲”而不是“八聲”?賈湖人對笛管的筒音究竟是怎樣設計的?對于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必要對賈湖迄今出土的七音孔骨笛做全面的研究。從黃先生的測音報告中看,M282∶20號骨笛的筒音為?F,它正好與第2孔的發音音高相同(嚴格地說,為一個純八度關系)??梢园l現,這支骨笛的筒音在其音階中,只是一個低八度的重復音,一定程度上可以由第2孔的發音代替或棄之不用?;蛘哒f,M282∶20號骨笛的筒音,在全笛的音階設計中,沒有給予完全的獨立音級意義。單從這一結果來看,已可確定M282∶20號骨笛的“七孔”的設計,并不對應“七聲音階”!

表1 黃翔鵬等人關于賈湖M282∶20號骨笛的測音研究結論②黃翔鵬《舞陽賈湖骨笛的測音研究》,《文物》1989年第1期。

不過,M282∶20只是賈湖出土骨笛中的一支?!百Z湖人制作的M282∶20號七音孔骨笛,其七音孔的設計蘊含了七聲音階的意義”這一命題,需要得到賈湖全部七音孔骨笛的驗證!檢驗其筒音在全笛的音階設計中有沒有給予完全獨立的音階音級意義,這一工作勢在必行。它有可能帶來我們迫切期待著的驗證結果,告訴我們一個重大的歷史事實:距今9000年乃至萬年前后,生活在亞洲東部淮河流域的賈湖人,確實已經具有了音樂上的七聲音階觀念,并在這一觀念的驅使下,制造出了一批可以成功演奏七聲音階曲調的骨笛!毋庸置疑,這應該是當前所知人類最古老、最進步的音樂文明!

當然對全部七音孔骨笛筒音的驗證,也有可能給我們展示的是另一個完全相反的結論。

(二)對筒音設計的進一步分析

在黃翔鵬等人的研究之后,1992年6月,肖興華先生與顧伯寶等第二次赴鄭州,對M341∶1、M341∶2、M282∶20、M282∶21、M253∶4等 5支骨笛進行了測音研究①肖興華:《骨笛研究》,載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舞陽賈湖》(下卷),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999—1002頁。。1994年5月在中國歷史博物館,又由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崔憲研究員監測,韓寶強研究員、劉一青工程師操機并記錄,著名笛子演奏家王鐵錘吹奏,對賈湖M78∶1骨笛進行了測音研究。相關的測音數據均可參見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的《舞陽賈湖》(下卷)的《表一五三 骨笛測音對照表》②《舞陽賈湖》(下卷),第1011頁。。這些數據正好可以用來進一步考察賈湖人制作骨笛時對筒音的設計和應用模式。

表2 《舞陽賈湖》下卷《表一五三》(局部)

《表一五三》中所載6支賈湖骨笛的測音數據,是到目前為止正式公布的唯一資料。本文僅以此資料做以下分析。

從《表一五三》中所載骨笛M341∶1的數據來看:骨笛M341∶1的筒音音高為G5,正好對應其第2孔音高G6,為一個純八度關系的音。與黃翔鵬等人所測的骨笛M282∶20相吻合。

同樣的情況還有:

骨笛M282∶21(見彩頁)的筒音為?F5,對應其第2孔?F6,純八度關系;與骨笛M282∶20的絕對音高也基本一致。

骨笛M341∶2(見彩頁)的筒音為?A5,對應其第2孔?A6,也是純八度關系。

唯骨笛M253∶4與骨笛M78∶1二笛的筒音與其第2孔及其他各音孔所發之音均無重合:

骨笛M253∶4(見彩頁),其筒音音高為?F5,對應其第2孔音高為F6,比筒音下一律,為大七度關系;故筒音?F5具有了獨立的音級意義。

骨笛M78∶1(見彩頁),其筒音音高為?G5,對應其第二孔音高?A6,成大九度關系。也可看作其筒音具有了相對獨立的音級意義。

這6支骨笛中,筒音的音高對應于骨笛第2孔發音的這種音孔布局,占到了三分之二??梢猿醪酱_定,這是賈湖骨笛音孔設計的主要模式。

(三)骨笛音孔的設計與音列關系的考察

以上6支骨笛有一個共同的現象值得注意,即骨笛的各音孔、包括筒音在內,所發出的音列均超越于八度之外。這種現象完全有悖于自古流傳至今的中國竹笛的傳統。關于笛子的音孔與發音的關系,人們會很自然地聯想,賈湖七孔骨笛的音孔與音階的關系,一定與中國傳統的竹笛一樣,一一對應于八度以內。因為,超越于八度之外的音,完全可以依靠超吹的方法獲得,沒有必要再借助開設音孔去得到它。以今日考古發掘出土的竹笛類樂器看,年代最早的當屬1978年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兩件標本(被人們稱為“篪”,實應為“笛”①筆者以為,“篪”應為“笛”之古字,就讀為“笛”。根據中國文字的造字規則,“竹”為意符,表明“笛”為竹制;而去竹字頭的“篪”,則為d í之聲符,“篪”應讀為d í。如郵遞員的“遞”:“辶”為意符,意謂投遞走路;去“辶”的“遞”即為聲符,正讀若d ì,可證古確有此聲。今“篪”讀為ch í(音“池”)而d í聲不傳,竊意或為古字書失傳所致。),距今約2400年。雖在時代上難與賈湖骨笛直接攀比,但一個在較長歷史時期內存在著的客觀事實,是至晚自曾侯乙的時代以后直至今日,我們所見所有七聲音階的笛類樂器,習用以六孔得六聲再加筒音一聲構成七聲音階。即其音列設計均為一孔一音,“平吹”(即緩風吹奏)六孔加筒音,吹出一個八度以內的連續的音階七聲;音階七聲之上方八度音,則用“超吹”(即激風吹奏)方法分別獲得。中國傳統竹笛七孔對應七聲,音孔設計較為合理,其明顯與多數的賈湖骨笛用七孔七聲中,衍筒音一聲或重復、或不用的理念不同。這是人們不能無視的事實。

《表一五三》中所列6支賈湖骨笛,無論是五孔、六孔還是七孔、八孔制式,各孔所對應的各聲,均構成了超越一個八度之外的音列;此外,其各笛音列的設計還有所不同。具體情況如下:

骨笛M341∶1為五音孔笛。其第一孔為C7,到第四孔C6已達一個八度。其經過第五孔?A5到達筒音G5,在八度之外繼續向下拓展了一個純四度音程。骨笛M341∶1的五個音孔對應的自然音列,可用簡譜表示②以下5支笛的音列、音階均為簡譜的表示方式。為 :。整理成音階為:

1 3 5 6(1=?D 四聲音階)

骨笛M341∶2為六音孔笛。其第一孔為D7,到第五孔D6已達一個八度。其經過第六孔C6到達筒音?A5,在八度之外繼續向下拓展了一個減三度音程。骨笛M341∶2的六個音孔對應的自然音列為。整理成音階為 :

骨笛M282∶20為七音孔笛。其第一孔為A6,到第七孔A5已達一個八度。其到達筒音,在八度之外繼續向下拓展了一個小三度音程。骨笛M282∶20的七個音孔對應的自然音列為。整理成音階為 :

1 2 3 5 6?7(1=D 六聲音階)

骨笛M282∶21為七音孔笛。其第一孔為?A6,到第六孔?A5已達一個八度。其經過第七孔A5到達筒音?F5,在八度之外繼續向下拓展了一個大三度音程。骨笛M282∶21的七個音孔對應的自然音列為。整理成音階可為 :

1 2 3 5?6?7(1=D 六聲音階)

骨笛M78∶1為七音孔笛。其第一孔為C7,到第六孔?C6已達一個大七度。其經過第七孔B5到達筒音?G5,繼續向下拓展了一個純四度音程。骨笛M78∶1的七個音孔對應的自然音列為整理成音階為:

1 2 3?4 5 6?7 7(1=?C 八聲音階)

骨笛M253∶4為八音孔笛。其第一孔為G6,到第八孔A5已達一個小七度。繼續向下達筒音?F5,拓展了一個小三度音程。骨笛M253∶4的八個音孔對應的自然音列為。整理成音階為:

1 2?2 3?4 5 6 7 (1=?D八聲音階)③以上除了骨笛M78∶1的音列音階資料源自黃翔鵬等人的測音研究之外,其余五笛的音列音階資料均源自肖興華《骨笛研究》。

以上6支骨笛的情況,大大超出了人們的習慣性思維:賈湖骨笛中的每一支笛子,其各音孔(包括筒音在內)所發出的音列均超越于八度之外。賈湖人對其骨笛的音孔,為什么要做出如此毫無理由的設計?值得思考。至少,以下的幾點認識已是可信的。

(1)賈湖先民所用的骨笛,其音孔的開設與骨笛所發的音階,并不直接對應。笛子的七孔(包括筒音)對應于七聲音階,這一人們對流傳至今的中國傳統竹笛的觀念,不適用于賈湖骨笛。明確的結論是,賈湖七孔骨笛的七孔,不能等同于其可能發出的七聲音階;僅憑骨笛的七音孔制式,也不能得出“賈湖人已經有了七聲音階的觀念”的結論!

(2)從賈湖骨笛音孔的開設與骨笛音階并不直接對應的情況,可以推導出當時的賈湖先民所用骨笛的音階,主要限于用平吹所得的音列,不用或少用超吹的方法,否則其一笛各音孔所發出的音列就無須超越于八度之外。若用超吹,賈湖人很容易發現,那些超越于八度之外的重復音所對應的音孔,沒有開設的必要。

(3)從賈湖出土的全部骨笛看,骨笛的發展可能經歷了一個由五(六)音孔到七(八)音孔的演變過程。其中,五音孔與六音孔笛均發現一支,故六音孔笛可以看作為五音孔笛向七音孔笛發展的過渡形態;而八音孔笛也僅發現一支,故也可以看作為七音孔笛的一個變體。占絕大多數的七音孔笛的出現,應該是賈湖人在骨笛形制的探索中所獲得的一個重要的階段性成果,應該具有深層的學術含義。

二、賈湖人“七聲音階觀念”的進一步研究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是當代中國文化的根基,是維系全世界華人的精神紐帶,也是中國文化創新的寶藏。音樂,是人類創造的社會上層建筑的重要成果,它源于且高于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以賈湖遺址出土的大批七音孔骨笛及其音樂考古學研究為代表的重大成果,對中華音樂文明的起源問題無疑具有重大的意義!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看,大批七音孔骨笛可能蘊含著的音樂音階觀念,無疑是人類所獲得的、與體質進化同步的劃時代考古學成果,是人類長期抽象思維所獲得的偉大成就。

賈湖人究竟是否確立了七聲音階的觀念?這是必須要著重討論的問題。

(一)賈湖人已確立了七聲音階觀念的可能性

以上所述6支骨笛的測音資料表明,賈湖骨笛的音孔設計并不對應于其所發的音階;但是,這還不足以完全否定“賈湖人已確立了七聲音階觀念”的可能性;至少從以下的幾點分析來看,這種觀念存在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1.數千年來,中國竹笛的實踐證明,對笛子這種單管按孔樂器來說,音孔開設的唯一目的,就是為獲得一組不同音高的樂音,而這“一組不同音高的樂音”,可以直接理解為“音階”。賈湖骨笛的“七音孔”雖然并不對應于“七聲音階”,但在賈湖出土的大量骨笛中,七音孔骨笛占壓倒多數這一事實已經表明:音樂音階中“七”的觀念,在制作骨笛的賈湖人心目中,已經確立起核心地位。單從這一點來說,賈湖人制作大量骨笛的“七孔”的設計,很可能已經蘊含了“七聲”的意義。

2.在距今八九千年前的賈湖時代,人們在一支內外不規則形的骨管上確定開孔音位,是復雜而困難的事。賈湖人在骨笛上還沒有掌握音孔與音階的一一對應,應為可能。

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發掘資料及研究表明,出土骨笛的墓葬主人,并不是單純的“音樂家”,而是“巫師”;骨笛在他們的手中,并非是單純的“樂器”,而是帶有一定音樂性能的“法器”;顯然,在“樂器”與“法器”之間,“法器”是第一位的。因此而論,賈湖出土的這些七音孔骨笛,并非是當時流行的一般意義上的樂器,其音樂性能的不完備,當無傷“法器”之大雅。

4.從黃翔鵬等人對骨笛M282∶20的測音研究結果看,畢竟從這支骨笛上吹奏出了七聲音階,這是一個不能回避的事實。如果我們有條件對全部出土的賈湖七音孔骨笛進行全面測音研究的話,很可能,這一事實將在其他的七孔骨笛上得到復證!至少可以預期,我們將從中獲得更為豐富的歷史信息,大大提升人們對賈湖骨笛目前的認知,給予更為令人信服的歷史定位!

(二)賈湖人的七聲音階觀念

賈湖人是否建立起七聲音階的觀念的可能性問題,事關華夏民族乃至整個人類音樂文明起源,意義重大,亟待論證。從目前所掌握的資料和證據來看,還遠沒有到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并且在目前的研究中,還有如下一些因素值得思考。

其一,骨笛測音研究操作的科學性與研究結果的可信度問題。上述有關骨笛測音研究的操作方法以及所獲得的數據,仍需研究。這些測音分析的對象,是今人吹奏出來的笛聲,今人的吹奏是不能等同于賈湖人的。當然我們不可能請八九千年前的賈湖人來參與今天的測音工作,但有些方面的操作還存在著改進的余地。比如在測音工作中,應設定較為嚴密的操作規程,以盡可能避免今人的音律觀念對測音結果的客觀性的影響。

包括骨笛在內的所有笛類吹奏樂器,其每一個固定的音孔所發音高,存在著較大的游移性。即是說,吹奏人運用不同角度和不同力度的口風,可以在同一音孔上(即同一種指法)吹奏出高低不同的音來,它們之間相差幾十上百音分都是并不困難的事。所以,若不設定嚴密的測音操作規程,盡可能將這種笛子發音的游移性置于某種可控范圍,這種測音研究的可靠性將大打折扣。以上所引用的6支骨笛的測音結果中,黃先生等人的研究有較為詳細的操作描述,所以其研究結果也較為可信,并廣泛為學界引用。不過,就是這次測音,也存在明顯的瑕疵:如測音時吹奏骨笛的是音樂研究所研究人員,均畢業于中央音樂學院附中,接受的是中國音樂院校中流行的西方視唱練耳訓練,受到歐洲大小調調式及十二平均律體系的音階和音高觀念的熏陶,幾乎是不容置疑的。而當時的測音方法是,根據骨笛音孔的順序吹奏音階的上行和下行。笛子的發音既有那么大的游移性,吹奏骨笛M282∶20的音階,很難幸免受到固有音律和音階觀念的影響。如果我們采取這樣的措施,即在測音過程中,把骨笛音階中的音拆開、打亂,盡可能保持同一種姿態和口風的巨細、力度、角度吹奏,測定每一個處于無序的狀態單獨的音,再將這些音所得測音結果按音階組合起來進行分析研究,是否可以相對減輕現代人的音律觀念對測音結果的影響呢?這對骨笛測音研究的客觀性應該是有所裨益的。

其二,以上所及,對賈湖七音孔骨笛的基本認識,僅來自6支骨笛的測音數據。這對于出土的約45支賈湖骨笛之中占絕大多數的七音孔笛來說,僅是很少的一部分。作為一項嚴肅的學術研究,不能對那么多已經發現的重要資料視而不見,僅憑少量資料即輕下結論,有違科學的態度。故在對目前所掌握的所有七音孔骨笛進行全面測音研究之前,得出的任何結論都是不完整、不嚴謹的。以上引述的七音孔笛的測音結果,雖已發現其音列結構上某些特點的端倪,但更需要更多的實測數據來加以驗證。

(三)骨笛研究前瞻

1987年在對賈湖骨笛進行首次測音時,黃翔鵬先生等人并非只想做一支骨笛的研究,而是因為他們在對第二支骨笛進行測音時,骨笛發出了開裂的聲音,研究工作不得不戛然而止。文物不可再生,骨笛的安全,永遠是最重要的。值得慶幸的是,黃先生的時代難以顧全的文物保護與科學研究之間的矛盾,在科技發展的今天,已經可以較好地解決了。

2012年,《中國音樂學》發表了方曉陽、邵锜、夏季、王昌燧、潘偉斌、韓慶元等人的論文《賈湖骨笛的精確復原研究》①方曉陽、邵锜、夏季、王昌燧、潘偉斌、韓慶元:《賈湖骨笛的精確復原研究》,《中國音樂學》2012年第2期。。文章指出,在賈湖骨笛發現20多年以來,學術界對它的研究卻并沒有達到應有的深度。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骨笛經歷數千年的埋葬,出土時完好者數量很少。為了防止骨笛意外受損,文物管理部門及博物館已禁止直接對骨笛進行吹奏測音研究。此舉對賈湖骨笛的保護固然非常必要,但同時也使研究者失去了深入考查、全面研究骨笛的機會。方曉陽教授等人的文章介紹了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今中國科學院大學)與人文學院科技史與科技考古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武警河南總隊醫院放射科合作科研項目所取得的重要成果②該文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批準號10520403)階段性成果。其后邵锜先生以此完成了他的碩士學位論文,筆者有幸作為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論文答辯會,并給予高度評價。。他們首先利用CT技術對賈湖骨笛進行掃描,然后將CT掃描得到的二維圖像進行三維重建,最后采用紫外激光固化快速成形技術,首次制作出了迄今精度最高的賈湖骨笛復制品。經過三維測量與測音實驗,用本方法復制出的賈湖骨笛模型與實物在物理尺寸與音準上“幾乎沒有誤差”。

CT是一種功能齊全的病情探測儀器,它是電子計算機X線斷層掃描技術的簡稱。CT的發明被譽為自倫琴發現X射線以后,放射診斷學上最重要的成就,其發明者美國物理學家科馬克和英國電子工程師亨斯費爾德共同獲取了1979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而今,CT已廣泛運用于醫療診斷。常規的X光成像技術利用的是光影原理,從人體一側照射“光線”,人體另一側的膠片可記錄骨骼的輪廓。陰影只能反映物體輪廓的一部分。如果能從多個方向觀察人體的影子,就可以獲得完整的影像。這就是計算機化軸向斷層掃描的基本概念。同樣,我們正好可以利用CT技術,對無比珍貴的賈湖骨笛標本進行X光掃描。在CT掃描儀中,X光束圍繞著骨笛的運動,從數百個角度進行掃描。計算機負責收集所有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合成為骨笛的三維圖像。

鑒于賈湖骨笛的重大學術價值,以往已有多人進行了賈湖骨笛的復制。這些所謂“復制”是非常粗率的,充其量僅是一種“仿制”。因為賈湖骨笛的管體所用為大型鳥類的尺骨。無論其管體的外形還是其內腔,本是一種極不規則造型。故這些所謂的“復制”,只能停留在對骨笛外觀的粗略模仿上,完全不可能深入到對骨笛笛管的不規則內腔;至于骨笛發音效果的逼真再現,他們就更難慮及了。借助今天X光CT掃描和3D打印技術,我們可以在完全無損出土骨笛原件的情況之下,對全部出土骨笛進行掃描,將取得的數據在電腦上建立與骨笛原件高度接近的三維立體模型;再借助3D打印技術,使用與骨笛材質盡可能接近的材料,將骨笛原形從外到內惟妙惟肖地再現出來。有了這些骨笛的高度逼真的復制件,我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展開各種研究工作了:即便損壞了,再打印一套就是。

那么,這些高度仿真的骨笛復制件研究結果,與出土原件之間有沒有誤差呢?從理論上講,這種誤差肯定是存在的。不過這種誤差對于笛類這種單管吹奏樂器來說,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因為這類吹奏樂器在實際的操作中,吹口的口風(如氣流的巨細、吹口角度等)稍做變化,造成其發音產生數十音分的偏移、甚至更大的音律波動是輕而易舉的事。相比出土原件與復制件之間因細微的形制與材質差異帶來發音上的偏差,已是微乎其微,不存在加以計算的實際意義。

現代的科技,順便也可以幫我們解決另一個文物修復的大問題。賈湖骨笛畢竟在地下保存了八九千年的漫長歲月,多數標本的殘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今天利用CT掃描、電腦建模技術,可以比以往任何時代都要方便地將它們修復起來。當我們將CT掃描所得到的數據直接在電腦上建立骨笛的三維立體模型的同時,就可以對出土原件的殘缺部分加以修補復原,繼而就可以借助3D打印機,打印出最大限度接近原件在完好如初時的復制件來。針對那些因殘損而無法進行試奏和測音的出土原件,有關這些標本較為準確的數據,都可以從精確修復原件的復制件上輕易獲得。這一舉措,無疑將大大拓展我們的研究對象。當我們對所有出土的約45支賈湖骨笛進行全面研究成為可能時,比起黃翔鵬等人對一支(或六支)骨笛的研究來說,我們將取得更豐富、更全面、更完整的關于賈湖骨笛的歷史信息,從而使我們對賈湖骨笛音律方面的認知,對賈湖人在樂律進步方面的建樹乃至對人類對音樂藝術起源的認識等,都可能獲得更為充分的深化。這一點,完全可以預期!

自1984年賈湖七音孔骨笛被發現以來,國際學界的反應似乎并不如人們所預想的那樣強烈,時至今日,仍是冷眼以觀、少加評述的居多。是因為小小的骨笛貌不驚人,或是學術上的分量不夠嗎?恐怕未必。世界上關注中國并精通漢學的專家大有人在,國際學人也不至于如此淺薄。究其原因,還是我們的研究迄今止步不前,拿不出全面而雄辯的實證,拿不出科學而深層的分析!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些重大問題:賈湖七孔骨笛上的第八音筒音,在賈湖人的骨笛音階中,究竟是棄而不用,還是僅為奏出七孔所出七聲中的某一聲之低八度所用?這個問題直接關系到賈湖骨笛的七音孔制度,是否就是代表了賈湖人的七聲音階觀念的存在?賈湖七音孔骨笛又是否就是賈湖人具有了七聲音階觀念的產物?從而也是否可以成為至晚在距今八九千年前,人類已經有了七聲音階觀念這一具有偉大文明進步意義的物證?這一系列難以回避的實質性問題,只有在上述對賈湖七孔骨笛展開全面研究之后,這一局面才有可能改觀。

(四)骨笛與中華音樂文明之源

中國當代考古事業飛速發展,令人震撼的考古發掘成果層出不窮。大量的考古新發現,特別是賈湖骨笛的出土證明,“黃河,中華民族的搖籃”這一傳統說法,中華文明的“上下5000年”“五千年的古國文化”等認識,本就當之無愧!不過隨著賈湖骨笛的面世和研究的深入,必將增添更加豐富的學術內涵和無可辯駁的實證!即早在距今萬年前后①賈湖七音孔骨笛的考古學年代測定為距今8600年。,亞洲東部的黃河、長江流域及其周邊廣大區域,已經獨立孕育了一個迄今所知人類最早的音樂文明源頭。這一早期文明的核心地區,就是東亞兩河之間之淮河流域的賈湖遺址。在這片富饒的土地上生活的先民,制作出人類最早的、可以吹奏七聲音階的樂器骨笛!這一偉大音樂文明的產物,并非是忽一日自天而降,而是有著東亞這一片豐饒土地的滋養:賈湖人已發明了水稻的栽培,馴養出家豬和狗,學會了養魚;世界上最早的釀酒、制陶與紡織業在這里產生;世界上最早的文字雛形—契刻符號已被發明和應用;世界上最早的社會貧富分化現象及原始宗教、巫覡卜筮已經出現。人們的居所建筑、溝渠和排水系統也獲得了發明應用。賈湖七音孔骨笛—一大批可以吹奏七聲音階的樂器于此沃土上應運而生,順理成章!

放眼人類的進步與發展,以及世界上發現的各大古老文明,很有必要對“中華音樂文明之源”的命題加以重新審視和認真思考。

綜合大量相關音樂考古的發現和扎實的研究成果,從根本上構建有關“中華音樂文明之源”這一命題的可信的、科學的理論體系,不單是為了給國際同仁的一個交代,更是為世界音樂文明的起源研究做出原創性貢獻,為人類文明新形態實踐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

早在人類新石器時代初期,以河南舞陽賈湖遺址發現大量七音孔骨笛為標志的中華音樂文明之源,已經獨立孕育于亞洲東部的黃河、長江流域。這是一個迄今所知人類最早的音樂文明源頭—“東亞兩河流域的中華早期音樂文明?!雹僖陨稀皷|亞兩河流域”的提法,以區別于目前人們已熟知的西亞“兩河流域”—“美索不達米亞”;本文中“文明之源”或“早期文明”的提法,以區別于目前人們對“文明”概念的一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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