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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標準分析及其對期刊編輯職業發展的啟示

2022-11-22 08:32尚利娜牛曉勇
學報編輯論叢 2022年1期
關鍵詞:論著職稱期刊

尚利娜,牛曉勇,李 紅,賀 靜

(1.太原理工大學《煤炭轉化》編輯部,山西 太原 030024;2.太原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山西 太原 030024)

職稱制度是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和管理的基本制度。近年來,國家大力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其中,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是職稱制度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發布,在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方面提出將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必要條件、分層分類調整完善論文條件、鼓勵技術創新及成果轉化、引導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基層[1]。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指出完善職稱評價標準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要科學分類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突出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2]。對于出版系列,2021年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關于深化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完善評價標準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評價能力和業績,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3];并在其中附有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2021年7月,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了《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開展2021年度新聞出版單位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4](以下簡稱2021年《通知》),筆者發現該通知在申報資格條件上有較大的改動,為各地區職稱評審標準的制定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指導方向。

期刊編輯是推動期刊健康繁榮發展的重要力量以及出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的職稱評審制度不僅能夠激勵其職業發展,促進其學術技術水平的提高,而且在加強期刊編輯人才隊伍建設及提升期刊影響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在此背景下,鑒于2021年《通知》中的申報資格條件與 2020年相應通知中的申報資格條件相比有較大改動,且 2020年各地區已經根據自身情況出臺了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并予以實施,為此,筆者以2020年我國28個地區(除青海、寧夏和西藏)發布的出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以及2021年《通知》作為數據來源,從期刊編輯這一視角進行比較,以期分析期刊出版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發展變化,從而為期刊編輯的職業發展提供啟示,促進編輯人才作用的發揮。

1 基于學術期刊編輯視角對職稱評價標準的思考

1.1 基本條件

2021年《通知》中明確指出申報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忠于黨的新聞出版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出版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新聞出版工作,具備相應的新聞出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4],這對申報者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繼續教育(統稱為基本條件)提出了統領性的要求。為此,筆者結合此通知,在歸納分析2020年各地區職稱評審文件(以下簡稱 2020年各地區文件)中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進行如下探討。

在思想政治素質方面,總體來看,2020年各地區文件中對申報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的要求為:編校的出版物出現過方向性、政治性錯誤,受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批評及其他形式的處分和處理者不得申報職稱。此外,個別地區將考察范圍擴大到申報者發布的新媒體內容的政治質量上。思想政治素質是職稱考核的首要條件,作為出版工作者,申報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必須過硬。除了編校的出版物外,在出版與新媒體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制作發布內容已成為期刊提升影響力和傳播力的主要途徑之一,新媒體內容的政治質量同樣不容忽視。因此,在職稱評價標準的制定上,應結合2021年《通知》精神和以往職稱評審指標,注重從線下到線上全方位考核申報者的思想政治素質。

編輯職業道德是編輯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及道德品質[5]。2020年各地區文件中對申報者在職稱有關考試或申報過程中有作弊、作假行為,以及存在學術造假、學術不端行為等的情況均做出了從“一票否決”到延遲申報的懲罰規定。例如,甘肅省規定“對經查實的申報造假、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學術不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無實質貢獻的虛假掛名等行為,除‘一票否決’、撤銷職稱外,根據或參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因此,在制定地方評審文件時應更加細致化嚴格化2021年《通知》中“不得申報人員”條例下“在職稱有關考試或申報過程中有作弊、作假行為的人員”的規定,對達不到職業道德要求的申報者,除給予其“一票否決”外,還應根據有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處分。

繼續教育是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大多數地區在2020年評審文件中根據2010年《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要求“出版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累積不少于72學時”。自2021年1月1日起,國家新聞出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施行,明確了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出版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累計不少于 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6]。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的增加,體現了國家對于出版人才專業化能力培養和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視,各地方出版局應根據繼續教育內容形式要求合理認定折算學時,制定相關評價指標。

另外,2021年《通知》中對外語和計算機水平沒有做出要求。筆者認為,申報高級職稱者須具備一定的學歷資歷,且任職內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證明其能夠達到勝任工作的外語和計算機水平,在職稱評審過程中可以不考核申報者的外語和計算機水平。

1.2 研究成果

由于2020年大多數地區將“論文論著”作為獨立的申報資格條件,因此,筆者首先對研究成果中的論文論著條件進行分析。梳理2020年各地區文件中的論文論著條件,筆者發現,其在各地區間存在較大差異。一方面,從規定發表的論文論著性質來看,約一半的地區規定發表出版專業論文論著,其余地區規定發表出版專業或相關專業論文論著(與所編刊物學科方向一致的論文論著)。另一方面,從規定發表的論文數量、級別及論著字數來看,規定發表出版專業論文的數量至少為1篇,規定發表出版專業或相關專業論文數量最多為4篇以上,且對發表論文級別的要求也相差較大;而對于論著,從沒有字數要求到最多要求字數在15萬字??梢?,在以往職稱評審條件中,一是將論文論著條件作為單獨條件列出,過于凸顯論文論著條件的重要性;二是論文論著類型和數量的規定在各地區間差別較大;三是評審條件中沒有強調申報者具有代表性的論文論著成果的重要性,導致無法真正體現申報者的學術水平,有些地區只要論文數量達到要求即可。因此,以往的職稱評審條件難免會給期刊編輯人員帶來困惑和誤導,比如,在學術研究上,存在將研究重心側重于出版專業還是相關專業的困惑,或存在只要論文數量夠就可以評職稱的心態;在出版工作上,存在將工作重心放在撰寫論文上而輕視業務工作的現象等,從而不利于期刊編輯的職業規劃和長遠發展。而2021年《通知》中將論文論著條件列于“研究成果”標題下,同時指出從2022年起,提供的研究成果須為申報專業內容,這從宏觀層面上避免了過于強調論文論著的重要性,規范了發表論文論著的類型。同時由于各地區出版水平和出版系列從業人數存在差異,各地區在職稱評價標準的制定中應因地制宜合理設定論文論著數量,并體現具有代表性成果的論文論著的價值。

除了論文論著外,2021年《通知》中明確了研究成果還涵蓋行業標準、專利成果、研究課題和調研報告。研究成果的多面性有助于從理論到實踐全面考核申報者的學術能力。筆者整理發現,這些成果在2020年各地方文件中以業績條件列出,主要指標包括參與國家級出版項目、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組織的出版專業或相關專業科研課題的數量,承擔的項目是否入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改革發展項目庫或受到中央、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等;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被國家部委辦采納或國家部委辦領導書面批示肯定等。結合2021年《通知》,筆者認為各地方出版局在制定評審指標時,應注重從研究成果而非業績成果的角度合理設置行業標準、專利成果、研究課題和調研報告等方面的考核指標,切勿重成績而輕實踐貢獻。

1.3 業績成果

2021年《通知》指出,申報高級職稱須提供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最高水平的業績成果。其中,出版系列須提供選題策劃報告、審稿校對意見、設計制作方案、項目代表性成果等。這反映出在今后的職稱評審中將注重對于策劃能力、評審能力、編校能力和項目創新能力等的考察。整理發現,在2020年各地區文件的業績條件和能力條件中體現出了對上述成果的評審要求。以申報副編審職稱為例,策劃能力考核指標包括能參與期刊選題、出版計劃以及重點欄目、特色欄目或常設欄目的策劃和組織;評審能力考核指標包括應具備解決審稿或編輯中疑難問題的能力,能對出版物進行復審或終審及擔任責任編輯,或能夠對重點出版項目進行評審;編校能力考核指標包括須完成規定的工作量,并能夠提出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等;項目創新能力考核指標包括參與過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工作,承擔國家重點數字出版項目工作等。

另外,2020年大多數地區將期刊獲獎情況和期刊影響力納入業績條件,包括期刊獲得的出版獎及科技獎的獎項級別和獎項數量;編發稿件的最高被引頻次、期刊被國際重要檢索系統收錄情況,以及被高影響因子的期刊方陣或核心期刊、其他報刊選載或評介、摘錄數量等指標。個別地區還規定了其他業績條件和能力條件,如指導和培養年輕編輯的人數,編輯或擔任責任編輯的期刊是否與境外開展版權合作,擔任期刊的主編(執行主編)、副主編或編輯部主任、重要欄目的責任編輯(主持人),參與過國家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和評卷工作等。

目前來看,以往各地區職稱評審文件中考核能力和業績的指標雖然種類較多,但有的指標無法量化,有的指標如編校任務定量過高或過低,從而使得評審指標難以發揮有效的作用。2021年《通知》對業績成果的范圍給予了導向性的規定,各地方新聞出版局應結合期刊的出版業務,著重強調對申報者策劃業績、評審業績和編校業績的考核,建立可以量化適于評審的指標體系。

2 職稱評價標準是啟示期刊編輯職業發展的“航向標”

2.1 提升素養,加強學習,筑牢期刊編輯職業發展的根基

職稱評價標準中的基本條件為期刊編輯如何提升自身素養提供了重要的啟示。首先,作為以紙媒和新媒體平臺為載體進行學術傳播的主力軍,期刊編輯發布的內容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因此,期刊編輯必須堅定政治方向,牢固樹立底線思維。一方面,期刊編輯應力求站在傳播我國優秀傳統文化、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度,以全球化的視野傳播宣揚先進文化和科技成果,打造高水平的學術期刊,從而涵養讀者的精神生活,增強文化自信;另一方面,期刊編輯需實現出版業務開展與思想政治理論學習的有機融合,豐富自身思想政治理論知識,以強烈的政治覺悟去開展出版工作,從而筑牢自身職業發展的根基。

其次,作為學術成果的把關人以及從事出版研究的學術人員,期刊編輯必須提升自身的道德品質和職業素養,秉持良好的學術聲譽和學術誠信,并以身作則恪守職業規范與出版倫理,認真履行出版的責任與使命。職業道德是期刊編輯職業發展路程中需持久堅持的規范準則,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應成為期刊編輯必修的課程。2018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大學師生座談會上指出“我們的用人標準為什么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因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個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盵7]此外,近年來國家相繼發布了《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2021年6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20部門聯合印發了《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指出對失信行為嚴重者,所在單位依法依規給予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取消其晉升職務職稱等資格[8]。在此背景下,期刊編輯應高度注重自身德育建設,遵守科研誠信,抵制學術不端,避免出現道德失范行為而使其成為自身職業發展的攔路虎。

再次,期刊編輯應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隨著出版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以及出版市場的競爭加劇,期刊編輯的知識結構、出版能力、創新意識必須與時俱進,同時,期刊編輯在職業生涯中也會遇到不同程度的發展瓶頸,這些都需要期刊編輯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在繼續教育過程中,期刊編輯應多與同行進行交流,學習先進的出版經驗,廣師求益,革故鼎新,激發期刊策劃、組織的靈感。

2.2 累積學識,提高技能,搭建期刊編輯職業發展的階梯

2021年《通知》指出申報者須提供反映或代表其任職以來的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突出強調了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這意味著對期刊編輯的職業化專業化要求越來越高。期刊編輯不僅需要掌握出版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隨著刊載論文學術水平的提升、論文評審難度的加大,對選題策劃創新性的競爭,以及對國家優秀傳統文化的弘揚和重大戰略需求的回應,越是優秀的期刊越需要編輯具備更專業的學科知識、更精準的學科洞察力和更深厚的人文科學素養。因此,期刊編輯一方面應關注學術動態、積極參加學術會議,提升學科知識;另一方面,應將學科知識與編輯出版學、傳播學等理論結合起來。例如,在論文評審及選題策劃等方面更加體現期刊編輯對學科知識的運用,而在編輯校對及學術傳播方面則體現期刊編輯出版理論知識的運用。只有發揮學科知識和出版知識雙重優勢,才能集思廣益,取得高水平有代表性的論文論著、行業標準、專利成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等研究成果。

從職稱評審標準中的業績成果來看,策劃能力、評審能力、編校能力和項目創新能力是期刊編輯職稱評審考核的主要能力。首先,期刊編輯應做好策劃工作、評審工作和編校工作之間的平衡。在三種能力中,策劃能力決定了期刊的學術高度,評審能力決定了期刊的學術價值,編校能力保障了期刊的出版質量;同時三者又相輔相成,互相促進。而在實際工作中,重編校輕策劃、評審依賴專家的情況較為多見,因此,期刊編輯應注重改變這種狀態,合理做好自身的職業規劃。其次,數字出版時代來臨,在海量信息的大浪潮下,期刊編輯一要打好編?;竟?,認真錘煉編校技能;二要提升評審能力,不過于依賴審稿專家,做到在初審環節能對論文的創新性、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研究結果的合理性以及討論分析的深度等作出合理判斷,在終審環節能對稿件的學術質量最終把關;三要努力學習新媒體傳播技術和選題策劃方法,積極跟蹤學科動態,緊抓學科熱點,策劃適應全媒體時代的出版內容。此外,在項目創新能力上,期刊編輯應從解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出發,結合自身的興趣和優勢,確定合理的研究選題,撰寫項目申請書,積極申請各類出版相關基金項目,從而以目標為導向,以項目實施為手段,提高自身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在職業發展中登上更高的階梯。

2.3 創新理念,強化意識,擴寬期刊編輯職業發展空間

從2020年各地區文件中的業績指標和能力指標來看,期刊編輯還應創新出版理念,強化品牌意識、傳播意識和服務意識。創新是期刊發展不竭的動力,期刊編輯需樹立創新開放的理念,注重利用信息化技術優化出版流程,改革管理機制和出版模式。品牌是期刊被廣大學者認可的標志,期刊編輯應注重在期刊現有出版優勢和特色風格的基礎上,加強與編委、專家學者的溝通交流,廣泛聽取他們對期刊發展提出的意見,通過邀請知名學者、學科帶頭人等專業人士擔任客座編輯、學科編輯,參加或舉辦學術會議,運作專題化、特色化、品牌化項目等多種方式打造??瘜趯n},塑造良好的期刊品牌形象。此外,期刊編輯應提升傳播意識和服務意識,多渠道提高期刊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增加期刊被國內外重要檢索系統收錄的數量,并且通過建立讀者群和作者群、優化微信公眾號發送消息、實施精準推送等方式為讀者和作者提供良好的閱讀體驗和投稿體驗。期刊編輯只有創新理念,強化意識,才能拓寬自身職業發展的空間。

3 結束語

隨著傳統出版與新興出版的發展,出版業的生態環境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加之受到各種期刊評價體系的影響,期刊的發展在面臨機遇的同時也面臨巨大的挑戰。這不僅對編輯自身的職業素養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標準,而且考驗著編輯職業的可持續發展。而完善的職稱評價標準可作為編輯職業發展的航向標和夯實編輯職業可持續發展的壓艙石,只有發揮其有效作用,凝聚起每一位編輯的力量,才能打造一支素質型、學習型、能力型和服務型的優秀編輯隊伍。2021年出臺的《通知》,在宏觀層面對職稱評價標準進行了修訂,不僅為各地區制定科學合理的職稱評價標準提供了指導,同時也可成為期刊編輯職業發展的指南。期刊編輯應注重從提升素養、累積學識、提高技能、強化意識四方面促進自身職業的發展,從而在未來的職業道路上劈波斬浪,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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