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是指從出生到28天的嬰兒。根據出生胎齡,新生兒可以分為早產兒(出生胎齡<37周)、足月兒(出生胎齡37~41周)和過期產兒(出生胎齡≥42周)。不同胎齡新生兒的生長發育狀態差異,加劇了日常疾病診療的復雜程度。目前,新生兒用藥尚無確切定義,一般認為是有新生兒藥動學和藥物毒理學研究基礎,并經過成人和兒童臨床應用證實安全有效,可以應用于新生兒的藥物即為新生兒用藥。近些年,我國人口數呈不斷下降趨勢,2020年新出生人口數僅為1003.5萬。如何保障新生兒這一特殊群體的用藥安全和藥物可及,是當前兒科藥學的重要任務之一。
摘自:李燕,孟瑤,王小川,宋子楊,王謙,張萌,郭志行,張勝男,王瑞麗,王曉玲*.新生兒用藥現狀及思考[J].中國合理用藥探索,2021,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