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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濟的語言政策與規劃

2022-12-31 08:59梁國杰
浙江外國語學院學報 2022年3期
關鍵詞:斐濟族裔母語

楊 慧,梁國杰

(1.北京郵電大學 人文學院,北京 100876;2.聊城大學 外國語學院/太平洋島國研究中心,山東 聊城 252000)

一、引言

斐濟位于澳大利亞以東、新西蘭以北,地處南太平洋的心臟地帶,素有“南太平洋上的十字路口”之稱。斐濟位于“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南向延伸帶上。2018年11月,中斐簽署共建“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

斐濟于1874年淪為英國殖民地。1879至1916年間,大批印度人作為英國“殖民制糖公司”的契約工被運到斐濟種植甘蔗,工作結束后有相當一部分印度人選擇留在斐濟,斐濟今天的印度裔群體正是由此而形成的。1970年10月10日,斐濟獲得獨立,并成為英聯邦成員。1987年,斐濟在兩次政變后改稱共和國,并退出英聯邦。1990年,斐濟通過新憲法,確立國名為“斐濟主權民主共和國”。1997年,斐濟通過憲法修正案,改國名為“斐濟群島共和國”。2009年,斐濟改國名為“斐濟共和國”。2014年,斐濟恢復英聯邦成員資格。

斐濟社會中使用的語言除英語、斐濟語和印地語外,還包括印度地方語言、羅圖馬語(Rotuman)和漢語等。其中,印度地方語言最為復雜,包括古吉拉特語(Gujarati)、旁遮普語(Punjabi)、烏爾都語(Urdu)、泰盧固語(Telugu)、泰米爾語(Tamil)、馬拉雅拉姆語(Malayalam)等(Mugler&Lynch 1996:4)。斐濟多族裔、多文化、多語言的社會環境決定了斐濟語言政策與規劃的復雜性和多變性。

Kaplan&Baldauf(2003:6-10)對環太平洋區域十個國家和地區的語言規劃進行了研究,構建了可供研究者借鑒的框架體系,分析維度包括地位規劃、本體規劃、習得規劃和聲望規劃。這四大規劃不是孤立進行的,而是有關聯和互動的。Taylor et al.(1997:363-373)指出,有效的語言規劃分析需要考慮語言政策的背景、文本和結果,考慮“誰是政策的受益方?誰是政策的受損方?”等。本文立足于地位規劃、本體規劃和習得規劃三個維度①聲望規劃可以在地位規劃和習得規劃中體現。,以斐濟語言政策的歷史背景、文本和結果為討論依據,從歷時的角度勾勒斐濟語言規劃的發展概貌及動因,并歸納斐濟語言規劃的特點。

二、斐濟語言地位規劃

斐濟語言地位規劃的歷史大致可分為殖民時期和獨立時期兩個階段。1874年至1970年,斐濟為英國殖民地,殖民統治者希望當地人能保留母語,保留“自然性”(Mangubhai&Mugler 2003:377)。同時,為了殖民統治需要,殖民統治者不希望語言過于多元化。例如,1930年,殖民秘書處的紀要中提到“我們應該避免使用太多語言,在不反對使用泰米爾語和其他印度地方語言的同時,應該提倡推廣標準印地語”(Siegel 1987:204)。殖民統治者規定政府的工作語言為英語,官方文件使用英語,并于1926年要求所有學校教授英語。

自1970年斐濟獨立后,英語、斐濟語、印地語的地位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這從獨立后斐濟的四部憲法對語言的規定中可以看出。斐濟1970年憲法和1990年憲法均規定:“議會工作語言為英語,但是議員可以使用斐濟語或印地語發言?!膘碀?997年憲法明確規定:“英語、斐濟語和印地語在斐濟擁有同等地位。憲法使用英語版本,并提供斐濟語和印地語譯本;當英語版本與斐濟語、印地語版本有分歧時,以英語版本為準。民眾在與各級政府機構官員交流時,有權利使用英語、斐濟語或印地語,必要時各級政府機構需為民眾提供翻譯?!睆?997年憲法的規定可見,政府有意提升斐濟語和印地語的地位。斐濟2013年憲法進一步規定:“斐濟所有小學都要將當代斐濟口語(conversational and contemporary iTaukei)、斐濟印地語(Fiji Hindi)作為必修科目?!?013年憲法首次提出公民使用母語的權利以及殘障人士使用盲文和手語的權利受到保護。從斐濟憲法對語言規約的發展脈絡可以看出,斐濟政府在保障公民基本語言權利的同時,日益重視保障各族裔使用母語的權利,承認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的地位,倡導語言文化的多樣性和傳承性。

簡言之,在殖民時期,斐濟的官方語言為英語,且斐濟于1926年要求所有學校教授英語。殖民統治者盡管聲稱尊重本族人的母語,但是為了統治方便,致力于推廣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該時期,英語在斐濟的地位高于標準斐濟語,而標準斐濟語的地位高于標準印地語。獨立之后,斐濟憲法賦予英語、標準斐濟語、標準印地語以同等地位,并通過各種舉措來保障相關法律條文的實施。2013年憲法進一步保護語言文化的多樣性,承認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的地位,將其規定為小學階段的必修科目。由此可見,斐濟的語言地位變化主要與不同時期的政府決策相關。

然而,現實情況并不如愿景那么美好?!?003年,議員Samisoni Tikoinasau指出絕大部分斐濟人從未完整讀過憲法,也從未見過憲法的斐濟語版本。斐濟的國歌為英文版,至今沒有斐濟語和印地語版本”(Baldauf&Kaplan 2006:48)。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機構提供三語服務的翻譯成本太高。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除了英語、斐濟語和印地語使用者,斐濟社會還有一些使用其他語言的少數族裔。這些少數族裔的語言不是在相關語言政策中被一筆帶過,就是被完全忽略了(Burnett 2008:154)。

三、斐濟語言本體規劃

李宇明(2003)綜合國內外對母語的定義和看法,概要指出:母語是從個人的角度來看的,或者說母語是屬于個人的;母語是人的第一語言;母語一般情況下就是本民族的語言;母語可以是民族的標準語或民族語的某一方言;母語通常是思維和交際的自然工具。李宇明(2003)還進一步指出,母語指一個人的民族共同語,母言可以是民族共同語的地方變體。從承認母語到承認母言是一種進步,更是一種人文關懷。

2000年,斐濟教育委員會(Fiji Education Commission 2000)指出,所有語言地位平等,每個族裔的學生機會平等。父母有教授孩子母語的權利,官方應認可方言為母語。例如,斐濟西部民眾的母語為西部方言,那么標準斐濟語應視為他們的第二語言。對于大多數印度裔民眾來說,母語為斐濟印地語或者印地語的某種方言,標準印地語應視為他們的第二語言。所有的語言規劃應考慮學生的自尊以及對其家庭背景和族裔身份的尊重。斐濟語言本體規劃經歷了從承認母語到承認母言、從母語教學到母言教學的發展過程,具體說來有以下三個階段。

(一)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階段

斐濟語屬于南島語系(Austronesian languages),大概有300多種社群變體(communalect)(Geraghty 1984:33),平均三個村落用同一種口語交流。這些口語可以被分為兩大類方言,即西部方言和東部方言。為了傳教方便,最初西方傳教士選擇將少摩少摩(Somosomo)、瑞瓦(Rewa)、巴烏(Bau)這三個村落的三種不同口語作為《圣經》故事的翻譯語言。后來,西方傳教士選擇將當時握有大權的大酋長所在的巴烏這個村落的口語作為主要交流媒介。隨著社會和時代的發展,巴烏方言在東部快速流通,西部方言中也逐漸開始融入巴烏方言詞匯,同時巴烏方言也開始吸收英語、印地語及其他斐濟語方言,巴烏村落的巴烏方言成為傳教和外交語言,慢慢發展成了標準斐濟語。

標準印地語是世界通用的印地語,是斐濟印度裔閱讀《羅摩衍那》的語言?!读_摩衍那》和另一部更長的史詩《摩訶婆羅多》是印度文化的基礎,對印度文學、宗教的發展有相當大的作用。標準印地語也是斐濟印度裔基督教徒的通用語言,衛理公會和天主教教會舉行儀式時使用標準印地語。

殖民時期,殖民統治者要求斐濟裔學習使用標準斐濟語,印度裔學習使用標準印地語,以節約管理成本。但是,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并不是所有土著斐濟人和印度裔斐濟人的母語,大多數斐濟裔和印度裔公民的母語是斐濟語或印地語方言的一種。

(二)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階段

如前所述,2013年憲法規定:“斐濟所有小學都要將當代斐濟口語、斐濟印地語作為必修科目?!?/p>

2010年6月30日,斐濟議會會議批準2010法令,將稱呼土著斐濟人的詞匯Fijian、indigenous Fijian更改為iTaukei,在以后的法律條文和官方文件中,提及土著斐濟人時須稱iTaukei。而conversational and contemporary iTaukei指當代斐濟口語,不同于標準斐濟語,當代斐濟口語更強調日常交流用語。

斐濟印地語是英國殖民時期在斐濟作為契約工的印度人為了和來自不同地區的印度人、當地斐濟人交流,而慢慢發展起來的一種斐濟特有的語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斐濟印地語不被認可,不被承認是文學語言,語言地位比不上標準印地語。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認識到所有語言的地位都是平等的,特別是隨著部分學者和文人使用斐濟印地語發表文學作品,斐濟印地語逐漸成為社會的顯性語言,不僅是文學語言,而且是教學語言和學習科目。

從某種意義上講,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可以被稱為“中間語”,是在社會生活實踐中演化出來的語言變體。這兩種語言既區別于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也區別于母言,是社會中更實用的語言,也是更容易被斐濟裔和印度裔所習得的語言。

(三)斐濟語的傳承階段

斐濟語屬于不容易保留和流傳的語言。20世紀70年代,斐濟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斐濟時報》的支持下,成立了斐濟語言與文化研究院(Institute of Fijian Language and Culture),該研究院成立之初的工作集中在編撰斐濟語詞典、完善斐濟語的發音系統、充實斐濟語的詞匯和用法等方面,頗有成效。

從1970年開始,斐濟教育部一直致力于推行“本地語言計劃”(The Vernacular Languages Program),特別是在設立了教學大綱開發部門后(Ministry of Education,Heritage and Arts 2013)。教學大綱開發部門對保留各族裔本族語和確保學生持續學習語言科目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例如,該部門要求將標準斐濟語、標準印地語和烏爾都語作為十年級學生的考試科目,鼓勵學生學習語言科目至十三年級。

Mugler&Lynch(1996)指出,為了培養學生雙語和多語的文學和文化素養、培養太平洋島國本族語師資和翻譯人才,南太平洋大學在1983年設立了太平洋語言系,率先開設了比斯拉馬語(Bislama)課程。20世紀90年代初,南太平洋大學在斐濟蘇瓦本部開設了斐濟語和印地語課程;1995年,南太平洋大學設立了斐濟語和印地語輔修專業;1999年,這兩個輔修專業升級為主修專業,修讀該專業的學生除了學習斐濟語和印地語的語言知識和技能,也學習文學和文化方面的內容。2000年,南太平洋大學開設了太平洋本地語言(Pacific Vernacular Languages)專業,該專業下的各個語言方向均制定了三年培養計劃,學生可系統學習太平洋島國相關語言、文學和文化知識。

南太平洋大學的太平洋島國語言類學位課程對斐濟語的傳承起到很大作用,特別是在2003年斐濟人事務理事會決定為學習斐濟語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名額后。同時,社會上對斐濟語筆譯和口譯人才的迫切需求,也使這個學科蓬勃發展起來。近年來,斐濟政府將傳承斐濟語和斐濟文化與促進斐濟旅游業發展結合起來,大力推進斐濟的語言項目發展和文化建設。

綜上所述,斐濟語言本體規劃分為兩條路線:一條路線是為了交流方便,在社會各個領域,從議會到學校,政府提倡學習和使用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另一條路線則是為了傳承,借助斐濟語言與文化研究院和南太平洋大學等機構來實現斐濟語和印地語的學術化和標準化過程,為社會培養語言教師和翻譯人才。

四、斐濟語言習得規劃

(一)斐濟教育部的發展歷程

斐濟于1916年正式設立教育部,在此之前斐濟的教育事務由一些教會組織負責,教會點(mission station)和教會學校用斐濟語教授民眾基本的識字和算數知識(Mangubhai&Mugler 2003)。教育部在設立之初負責登記學校、招聘教師、統一為民眾提供教育服務。20世紀30年代,斐濟的小學教育得到了長足發展,中學教育開始零星發展。20世紀60年代,斐濟的小學和中學教育發展迅速,設立高等教育學府的需求開始出現。1968年,南太平洋大學成功設立。目前,教育部的全稱為斐濟教育、遺產和文化部,主要負責教育內容的審核與發展、教師的選拔與培訓、教學設施的提供與改善、國家教育戰略發展計劃的制訂等。

(二)斐濟語言習得規劃的歷時發展

1926年,斐濟教育委員會(Fiji Education Commission 1926)在報告中提出,小學的教學語言是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所有學校都要把英語作為必修科目。該報告經歷了多次增補和修正,受爭議最多的議題是教學語言從幾年級開始過渡為英語。報告中提出希望印度裔學生統一學習標準印地語,學校在小學低年級階段使用標準印地語教學。這一點受到印度裔家長的強烈質疑和反對。后來,斐濟教育委員會對報告作了增補:當班級中使用某種印度地方語言的學生人數達到15人時,教師可以使用該印度地方語言來授課,具體說來主要是烏爾都語和泰米爾語。

1956年,斐濟教育委員會對教學語言作了規約:“小學一至四年級的教學語言根據學生的族裔背景可以使用英語、斐濟語或印地語方言的一種,四年級之后教學語言為英語。當英語作為教學語言時,斐濟語和印地語作為學生的學習科目?!保↙ewis-Jones 1955:4)

1969年,斐濟教育委員會(Fiji Education Commission 1969)提出: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將英語作為教學語言的學??梢匝永m該做法;在以不傷害本土人的母語感情為前提,有教師資源的情況下,鼓勵學校將英語作為教學語言,并且越快實施越好;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學校在小學一至三年級使用母語教學,將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學校從小學四年級開始使用英語教學,多族裔的學校繼續教授斐濟語和印地語,有特殊需求的學??梢越淌跒鯛柖颊Z、泰米爾語和其他少數族裔語言;多族裔學校在斐濟裔和印度裔學生數量都比較多的情況下,應提供斐濟語和印地語教學,如果學校中某個族裔的學生人數較少,學??梢怨蚕斫處?;在烏爾都語、泰米爾語和其他少數族裔語言教師人數不夠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向一些社會團體尋求教師培訓方面的幫助;中學階段,英語應作為教學語言,印地語可繼續作為一個學習科目;斐濟語、印地語及少數族裔語言應作為考試科目;應設立獎學金鼓勵印度裔學生選修斐濟語,鼓勵斐濟裔學生選修印地語。

2000年,斐濟教育委員會(Fiji Education Commission 2000)綜述斐濟當時的語言現狀,提出如下建議:斐濟語教學應從學前教育開始一直延續到大學,政府應為儲備斐濟語教師、學者提供獎學金等資源,斐濟語的教學大綱應該包括斐濟口述文學;學校應實行多語教育,并持續推進英語教育,區分城市學生和農村學生英語的熟練程度②對于城市學生來說,英語與母語無異,而對于農村學生來說,英語差不多是完全陌生的外語。盡管如此,對于任何學生來說,英語都將有助于其以后的職業選擇。;教育部應認可并推廣多語和多文化教育,應將口頭斐濟語、印地語方言和其他少數族裔語言納入學校教學體系;教育部應擔負起的職責包括資助多語教師、推動多語教育的發展、提供合適的教學資源、為有語言障礙的學生提供幫助、修訂教學大綱等。

總體來說,教育部的語言政策主要規約學校里教師的教學語言、學生的語言學習科目、學生母語和外語學習的問題。殖民時期的語言習得規劃與殖民時期的語言本土規劃是相對應的。殖民統治者規定英語為官方語言,所有學生都要學習英語,從小學開始英語作為教學語言成了語言習得規劃政策的焦點。殖民統治者為了統治需要,希望民眾學習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小學一至三年級的教學語言也被要求是這兩種語言。但是現實很復雜,印度裔民眾的抗議聲很大,所以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不得不接受在小學低年級階段教師可以使用母言進行教學,并提供給學生多語種選擇的機會。1970年斐濟獨立后,教育部的語言政策的主基調慢慢發展成了承認并保護所有人的母言,承認所有語言都具有平等地位,同時承認英語教育的重要性,提倡學校為學生提供更多門語言的學習機會以及多語和多文化教育。從斐濟語言習得規劃的發展可以看出,語言習得規劃與語言地位規劃是對應的,與語言本體規劃也是一致的,都經歷了從希望語言數量少、標準統一,到尊重語言多樣性、盡力保護母語和母言的發展過程。

五、斐濟語言規劃的特點

我們應該理解,任何一個國家的語言規劃都需要有現實主義的考慮。任何語言政策都要考慮國家的現實情況,比如地區差異、民眾族裔背景、教育資源、教育培養目標等?;谝陨蠈碀Z言地位規劃、本體規劃和習得規劃的討論,可以總結出斐濟語言規劃的以下特點。

(一)語言政策遵循實用主義原則

從歷史上看,斐濟每個時期的語言政策都遵循實用主義原則,比如19世紀的一些教會學校選擇使用當地語言來介紹文學作品是為了當地民眾可以使用母語閱讀《圣經》故事(Mangubhai 1987)。除了宗教材料,斐濟語一直存在書面閱讀資源匱乏的問題。根據Geraghty(1989)的調研,當政府為斐濟村民提供流動圖書館服務時,常常有村民前來詢問是否有新的斐濟語閱讀材料,結果村民總是失望而歸。因此,在保護和傳承母語的同時,政府也應當盡可能充實和開發母語資源?,F實情況總是處于變動之中,語言政策也要因時因地制宜。通過政府、學校、社區等各方的努力,斐濟對母語、多語、多文化的保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教育資源有限、學生和家長對英語教育尤為重視,還是會造成英語主導、語言同化現象的出現。Puamau(2002)指出,幾十來年的英語主導現象造成學生在多門學科上表現不佳以及太平洋文化和身份的逐漸消逝。

(二)殖民語言與本族語言之間相互抗爭

被殖民統治過的國家的語言規劃過程會經歷波折。以斐濟為例,殖民統治者為了統治方便,通過頒布法規和利用當地大酋長等方式迫使民眾認同使用英語。隨著統治時間的推移,民眾會慢慢接受官方語言為英語,甚至認為英語是上等人的象征。獨立后的政府希望民眾能重拾本族語言、重塑本族身份認同,于是通過立法和教育的方式提高本族語地位。這同樣是個漫長的過程,甚至可能會遭到抵觸,因為慣性思維和英語的國際地位使民眾認為重歸小眾的本族語沒有那么重要。因此,被殖民統治過的國家的語言規劃大體會經歷一個殖民語言和本族語言的抗爭和替代過程。

(三)多族裔國家必然出現中間語

斐濟語言本體規劃的三個階段讓我們認識到多族裔國家一定會產生中間語。斐濟的斐濟裔和印度裔民眾大致各占總人口的45%,盡管斐濟在語言本體規劃的過程中出現過標準斐濟語和標準印地語階段,但是現實告訴我們為了兩個族裔之間的理解和交流,斐濟的語言本體規劃必然會發展到下一個階段,即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階段。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從本質上講具有中間語屬性,這兩種語言都更易于被兩個族裔的民眾所習得和接受。例如,斐濟印地語是斐濟印度裔民眾在漫長的斐濟生活中逐漸形成的語言。早年被運到斐濟的印度契約工大多來自于印度中部和東部地區,后來才有來自印度西北部和南部地區的工人。這些工人相互交流的需要和工人子女日托的需求使得斐濟演化出了斐濟印地語。斐濟印地語屬于東印地語,是阿沃提語(Awadhi)方言的一種,受比哈爾語(Bhojpuri)和標準烏爾都語影響,同時也吸收了英語和斐濟語元素。例如,斐濟印地語單詞hutel源于英語單詞hotel,指旅館;tichaa源于英語單詞teacher,特指女教師;tabale源于斐濟語單詞tavale,指妻子的兄弟;bilo和斐濟語單詞bilo是同一個詞,特指用椰子殼做的喝卡瓦酒的杯子。當然,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斐濟印地語發展階段的劃分界限不是非常清晰,因為語言是動態的、不斷發展的。隨著斐濟印度裔學者用斐濟印地語寫作,斐濟印度裔民眾移民至新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美國等國家,斐濟印地語使用群體的范圍逐步擴大,其地位也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四)多語環境中兒童語言習得面臨著機遇與挑戰

理想的語言規劃確保學生能保護和傳承母語,熟練掌握母語的聽說讀寫,閱讀賞析母語文學作品;學生能學習一門或兩門外語,熟練掌握外語的聽說讀寫,閱讀賞析外語文學作品,同時在工作和生活的各個場景中使用外語。兒童語言習得在多語環境中有一定的優勢,兒童可以在語言習得的關鍵期接觸多種語言。與此同時,在多語環境中,語言的教與學也面臨著挑戰。如何界定“掌握”一門語言是很有爭議的議題。1979年,斐濟國家統計局發布稱70%的斐濟人掌握斐濟語,其衡量標準為“能夠閱讀和書寫他們認識的語言即為掌握斐濟語,或者已完成小學三年級的學業即為能認字,不是文盲,掌握斐濟語”(Baldauf&Kaplan 2006:48)。此外,斐濟教育部的歷時性文件的重點都在討論兒童的母語是斐濟標準語還是斐濟語方言、學校中兒童應習得哪門語言、教學語言應用英語還是本族語等,而對于語言的掌握程度關注不夠。在多語環境中,語言政策規劃得當,語言學習資源豐富,師資力量雄厚,對于學生來說是難得的多語習得機遇;反之,語言政策規劃混亂,語言學習資源匱乏,教師隊伍力量薄弱,對于學生來說將構成掌握語言的巨大挑戰。

(五)同類型太平洋島國的語言規劃發展與之類似

其實,與斐濟國情相似的太平洋島國或多或少會有類似的語言規劃特點。例如,瓦努阿圖共和國現有三種官方語言:比斯拉馬語、英語和法語。殖民時期,瓦努阿圖使用的是英、法兩種語言,英國教會開設的學校使用英語,法國教會開設的學校使用法語,到現在英語和法語依然是該國的教學語言。獨立后,該國也強調多語言的保護,所以民眾會說多種語言。瓦努阿圖全國有100多種方言,后來各島間交流增多,逐漸使用比斯拉馬語交流,比斯拉馬語在形成過程中吸收了各種方言和英語元素,也屬于中間語?,F在,該國比較重視比斯拉馬語的普及,開發了比斯拉馬語字典和教材。國家鼓勵有師資條件的地方在幼兒園和小學一至二年級時使用本族語授課,就讀于英語或法語學校的學生會相應地掌握英語或法語。據筆者訪談了解,在瓦努阿圖工作的中方教師接觸到的大學生對英語和法語的掌握不盡人意,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印證多語環境對學生的語言習得質量提出了挑戰。從以上可以看出,瓦努阿圖的語言政策發展與斐濟有很多類似情形。

六、結語

斐濟的語言規劃發展到今天,可以概述如下:英語、斐濟語和印地語這三種語言在斐濟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政府承認并保護所有人使用母語和母言的權利,大學設立斐濟語和印地語專業,有專門的機構為斐濟語和印地語的學術化和標準化以及斐濟文化的傳承開展工作。為促進族裔間的交流,從2003年開始,斐濟所有小學都要將當代斐濟口語、斐濟印地語作為必修科目。斐濟學?;径荚谛W一至三年級使用母語教學,從小學四年級開始使用英語教學。斐濟政府希望斐濟公民除母言外,能掌握當代斐濟口語和斐濟印地語,并能在工作和生活中熟練使用英語。這樣不僅能使民眾更好地認識和傳承本族文化,學習本族傳統,有清晰的身份定位,而且可以促進兩個主要族裔群體間的相互理解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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