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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研究

2023-01-08 10:09
智庫時代 2022年15期
關鍵詞:載體法治微信

劉 琿

(鄭州商學院)

一、新時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的理論概述

(一)相關概念的界定

1.微時代的界定

提到“微”這個字,大家都不陌生,有細小、少、隱秘等之義,常見的詞語有“輕微”“微米”“謹小慎微”等。當它與網絡信息相結合的時候,我們自然能聯想到的是“微商”“微店”“微醫”“微信”等,都是取細小、便捷之義。那么“微時代”其實是以現代的信息技術、電子設備為基礎來發展的,并通過網絡系統中的音頻、視頻、文字、圖像等來傳播信息、傳播活動、事實互動為主要的生活交流方式的時代。它發展至今已不能簡單地視作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網絡術語,而應是一個“集合了文化傳播、人際交往、社會心理、生活方式等多種復雜語義的時代命題”。[1]

2.微載體的界定

人們關于“微載體”最初的記憶大概是來自于“微博”,之后是“微信”,一種在電腦或手機中,通過網絡就能實現交流互動的小平臺,使得線上溝通暢通無阻,且別具特色。后來高校中也涌現了越來越多的“微載體”,如“微課”“微視頻”等,將傳統的知識講授以便捷的方式呈現在需求者眼前,而且“微載體”的形式也還在不斷的發展當中。

(二)新媒體對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沖擊

隨著“微時代”對人們生活的改變,碎片化信息越來越占據人們的時間分配,高校當中現有的法治教育工作也亟需利用“微時代”的便捷來開展,為日后的工作注入新的教育載體,豐富新的教育模式。主要存在以下挑戰:

1.傳統教學弱化了學生的信息反饋

教學過程其實就是“教”和“學”共同發力的過程。在傳統的法治教育工作中,基本屬于“填鴨式”教育,如組織開展個講座,基本就是專家在臺上講,學生在臺下聽,結束的時候個別學生可能會提問幾個問題,如此便結束了。在這種模式的現實情況中,多半是老師在臺上沉浸式講自己精心準備的課件,學生在臺下沉浸式看自己感興趣的手機上的APP,教學的頻道是“單程”的,這會對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造成一定影響,也對教師的教學熱情造成影響,與高校的人才培養目標是相悖的。

“微時代”的到來,當然會打破傳統的法治教育模式,尤其從疫情期間全國學生的學習情況便可看出,在無法實現傳統教學方式的時候,老師和學生通過視頻連線,拉近空間上的距離,進行知識的講授。當然這其實也是講堂的空間轉移,要想實現師生間教育、學習的信息反饋,就要及時改變法治教育的手段,不僅在課堂上對學生的提問進行解答,也要利用“微載體”對學生課下的疑惑進行及時答復,以便更好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學生的學習成效,強化傳輸、反饋。

2.信息更新的高速化沖擊了法治教育的形式

對學生的教育不能是一成不變的,在信息高速更新的時代更是如此。以法律來說,法律是有滯后性的,通常是為解決現實中出現的矛盾來制定,法律人要不斷學習新修改的法條、適應新的法律規則,為學生傳遞的信息也更是如此。傳統的學習載體如課本等不能及時反映社會中存在的熱點問題,因為課本在到達學生手中的時候已經過數次修改、編排、校對、印刷、運輸等,不能短時間內進行熱點的更新,這就使得傳統的教育方式存在一定的滯后性。

然而在當下社會,信息傳播的速度特別快,大學生可以通過各類微載體及時獲取最新的社會熱點、網絡詞語等,在教和學雙方傳遞的信息不對等時,便會因為一些社會熱點問題產生一些思想上的分歧,而影響傳道受業解惑的教學效果。因此,在高校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時,教育者要保持自己知識的新鮮、方式的新鮮,通過接受、分析當下的社會熱點問題來進一步引導高校大學生的法治意識。

(三)新時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的緊迫性

“微時代”的到來為傳統的法治教育帶來了挑戰和沖擊,也使得“微載體”的建設勢在必行。

1.大學生發揮主觀能動性的需要

在“兩微一端”逐漸成為大學生日常生活中必須的軟件之后,大學生成為了“微時代”的最大受眾群體,也成為了“微載體”的代言人。因為網絡自身的特殊屬性,大學生喜歡關注一些熱點性的、趣味性的實時信息,并加上自己的看法來評論或轉載,或附文字或附圖片。然而這也是一個網絡信息魚龍混雜的時代,大學生缺乏必要的信息引導,便可能會被不良網絡信息引導,導致價值觀的錯亂,而做出一些抱憾終身的事情。

這就給新時期高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開展法治教育引入微載體的同時,要時刻關注微載體當中可能藏有的有害信息,密切關注大學生的身心健康,加強對微載體的操作技能,提高對網絡信息真偽的辨識,幫助大學生規避一些網絡中的不良信息,發揮大學生在微載體中的主觀能動性,推動法治教育模式由平面到立體的轉變。

2.法治教育工作載體更新的需要

要想順應時代的發展,要想不被時代的更新所取代,就要及時更新自己的模式,對自己的教育方式、教育載體進行強化更新,適應時代的發展,適應大學生的學習發展,這也是新時期法治教育的需要。

在“微時代”的發展中,高校要想強化法治教育成效,就要善于利用“微載體”,將傳統的教育載體融入進去,在“微載體”中與學生進行信息互動、答疑解惑、有效引導,以學生便于接受的方式進行傳道受業解惑,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素養教育,以全方位的教育形式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打下堅實基礎。

二、新時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的現狀分析

(一)新時期高校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前面所述和問卷結果的顯示,我們不難發現高校在開展法治教育工作的同時,已經開始意識到微載體建設的重要性,較多地使用微信、微課等微載體,當然還有微博、微公益等,但也顯現出不夠成熟、專職隊伍不足、活動不夠豐富等缺點。

1.“微隊伍”建設不足

如前表顯示,雖然高校開始重視微載體在實際工作開展中的重要性,但還是存在隊伍建設不足的現象。在與被調查對象面對面談話時了解到,多數高校只是將微載體的運行交給學生和行政人員去做,對于將微載體運用于日常法治教育過程,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在有關微載體學習使用情況的調查中,只有小部分的大學生會利用微載體學習法治信息,大部分的大學生只是偶爾將微載體中的信息用來學習,還有一小部分大學生從未使用微載體進行法治的學習,多數學生只是將微載體中的信息作為新聞來看,導致微載體并不具有學習教育功能。這也進一步表明,民辦高校在進行微載體建設時,應注重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這樣才能高效地利用微載體對大學生進行深入有效的法治教育。

2.“微平臺”建設滯后

在信息技術迅速發展的當下社會,大學生的手機中有很多軟件能夠實現信息的瞬時交換,然而許多大學生所在院系利用微載體平臺傳播法治教育的信息卻更新較慢,不能滿足大學生對于新鮮事物的追求,自然大學生對于微載體的關注度也就不高,相比于高校的微載體,大學生可以更快速地從其他平臺獲取信息。且多數高校的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較為滯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就是將網頁縮小,只是將學院的新聞挪到了微載體中,使學生不用打開電腦也能看到學院的動態,卻丟失了微載體的互動功能。瀏覽量不高,且幾乎無互動,不能吸引大學生的關注,便也使得大學生從心理對法治教育工作者產生隔閡,不愿向法治教育工作者表達自己的觀點,不愿反饋自己對信息、對知識的理解。

(二)新時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高校對法治微載體的建設不夠重視

目前多數高校的院系所用的微載體只是微信公眾號,微載體的平臺較單一,而對于微博、微課、微公益等平臺幾乎無使用[2],教育的形式單一就必將導致教育的效果不盡如人意。因為在“微時代”中成長起來的大學生更加向往網絡空間的豐富和自由,較為依賴網絡平臺的信息傳送、觀點表達,還自創有“00后網絡語言”,若高校始終用傳統的教育教學方式引導學生,那么將會與新一代大學產生更多隔閡,無法滿足受眾的需求。

這就要求高校要不斷豐富其現有微載體的平臺,不能僅限于建設微信這一單一的信息交流平臺,要多開發使用如微博、微公益等豐富其形式的載體平臺。同時要注意各種不同的微載體平臺之間的聯動,以免消息的重復與無效,從而更好地使大學生在微平臺的使用下實現自我價值。

2.高校對微載體建設的認識不足

在網絡世界,對大學生有較大影響力的可能并不是他的親朋好友或學校老師,而是一些“大V”,而這些網絡人物的言行也將對大學生的價值觀、身心健康產生一定的影響,傳統的宣傳模式已不能適用于“微時代”發展中網絡信息的大量交互。正如埃瑟·戴森所講的那樣:“數字世界推動社會邁入數據王國之時,也開始成為新一輪網絡巨騙的恐怖疆土,或是肆意謊言的黑暗大本營”[3]。在信息大爆炸的時代,高校要想做到正確引導大學生的法治素養,便應準確剖析這些問題所在。

首先,信息傳播相關法律條文的不完善,其次,輿論宣傳評判系統不健全,這些都將導致高校開展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的困難。因為微博、微信、QQ等微載體具有信息瞬時傳播、操作方便等優勢,成為大學生日常生活交流的主要載體。因信息監管相關的法律監管不完善,且“微時代”的網絡平臺包容性極強,導致大學生在這些載體中的言論相對肆意,可以以虛擬賬號宣泄自己的不滿,可以不負責任的評論詆毀,這給高校大學生法治教育增加了一定難度。

三、新時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及法治教育微載體建設的對策探究

(一)加強“微隊伍”,提高“微能力”

1.加強“微隊伍”

隨著微博、微信、微公益、微教育等微載體越來越成為當下大學生學習新知識的主要載體,高校也要越來越重視法治教育工作“微隊伍”建設。首先通過加大微載體建設的資金投入來保障法治教育工作“微隊伍”建設的經濟所需,在原有法治教育工作“微隊伍”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其隊伍的數量,使得高校真正擁有一支法治教育工作“微隊伍”。同時,創新現代性“微語言”,把對話語的創新加進微載體的開發過程中,利用微博、微信等大學生日常使用的微載體來開展工作,從而進一步增強法治教育工作的日常影響力度,在創新“微話語”的同時,深度防范不良信息的侵入,保證“微話語”的純潔度,以此更好地迎合大學生喜聞樂見的法治教育學習方式。

2.提高“微能力”

高??梢酝ㄟ^建立有關微技能培養平臺的方式來增強法治教育工作者微載體平臺的實際操作能力[4]。通過此類微平臺培訓方式,不僅可以使法治教育工作者更加熟練地掌握微載體的使用技巧,也能增強學習上的交流與溝通,拉近師生之間的距離,讓學生真正感受到教師的關心與關愛。同時,強化法治教育工作者的“微判斷”能力,及時發現網絡中的有害信息,及時解決并盡可能降低這些不良信息造成的不可估量的危害。并加大信息宣傳,通過微博、微信等大學生喜愛的微載體形式來進行傳播,并在傳播的過程中可以利用圖文結合,或者小視頻等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吸引大學生的眼球,讓有利的信息以更加生動的形象展現在大學生的視野中,從而使其充分發揮其固有的價值,在豐富大學生信息接收種類的同時,增強大學生正確意識的培養,做好校園網絡信息的防火墻。

(二)建立“微平臺”,拉近“微距離”

微教育是一款基于微博用戶體系的專業的在線教育平臺,其主要形式有錄播視頻的高清教學,也有直播互動教室的教學,這兩種教學方式都可以同時允許超一萬人以上的學生同時觀看學習,用戶也可以根據自身的時間需求來安排選擇觀看直播在線課程或是已錄好的視頻進行學習,這種在線學習模式正好適應了當下快節奏且碎片式的高強度生活,在方便用戶學習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資源的共享和利用率。并且微教育作為專業的教育信息發布平臺,它囊括了包括語言培訓、職業技能、學歷教育、留學咨詢、考前輔導、幼教等各種課程的教學信息,其內容非常豐富,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適合自身發展要求的課程,這不僅使得教育變得更加具有針對性,也促使用戶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因其自身的需求選擇而提高。隨著微教育在線的快速發展,其用戶的規模也隨之擴大,加上大學生正處在競爭壓力越來越大的當下社會發展之中,因此更加重視自身知識技能的提高,傳統的課堂教學遠不能滿足大學生想要學習更多知識技能的需求,因此,法治教育工作者要改變一課一教室的教學模式,積極搭建網絡微教育在線平臺,利用互聯網的技術來改變原有的單一的教學方式,以滿足大學生的需求和學習動機。

(三)推廣“微課堂”,加強“微素養”

“微課”(Micro lecture)又名“微課程”,從其字面意義上講,就是微型的短視頻課堂,它需要通過借助于網絡來實現教學,其創始人是大衛·彭洛斯(David Pen-rose)[5]。 微 課 與其他微載體一樣,擁有其特有的內容短小精練、瞬時傳播、交互性強等優勢,它的這種特質正好適應了當下快節奏但碎片式的生活規律,吸引了大學生的圍觀。高校在抗擊疫情期間所采取的線上微課教學,不僅實現了“停課不停學”的理念,也使得教育者可以通過微課這種大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來開展思想政治工作,以此來進一步提高大學生自主學習的興致和習慣性行為,發揮大學生在課堂上的主體地位。

當代大學生生活在網絡信息滿天飛的時代,只有提高了自身對于網絡信息的鑒別能力以及對網絡安全知識的認識,才能在紛繁復雜的網絡信息世界里自我屏蔽錯誤信息的影響,從而健康成長。而作為微時代下法治教育工作內容重要組成部分的信息媒介素養,法治教育工作者要將信息媒介素養培養課程作為大學生學習課程的重要課程,促使其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所需要的人才。

(四)開發智慧法治教育

智慧教育即全面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開展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質量和效能。高校要跟上網絡時代的腳步,利用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社交媒體開展普法活動,積極引導學生正確運用網絡這一工具,做文明的網絡使用者和正能量的傳遞者。

法治教育工作者要以嶄新的方法吸引學生學習法治知識,不斷優化高校法治教育模式。比如可以利用互聯網的便捷性,采用目前比較流行的微課、慕課等方法,將抽象枯燥的法治教育內容變得生動有趣,吸引學生的注意力。還可以組織各種形式的主題討論會,帶領學生討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先進性、優越性,提升學生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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