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道德話語的自然主義詮釋

2023-02-23 19:53梅軒
東莞理工學院學報 2023年6期
關鍵詞:語義話語定義

梅軒

(華南理工大學 外國語學院,廣東廣州 510641)

道德話語是道德思維的外在表現,是人們運用一定的道德概念、判斷、推理等邏輯思維方式,表達與道德問題相關的思想觀點。道德的本體、規范性、實踐性等根本議題無不蘊含于道德話語的意義和結構之中。然而,多年來哲學家一直對如何詮釋道德話語的語義、道德話語如何“行事”或“取效”等議題爭論不休、莫衷一是,主要原因在于道德具有高度的形而上意義,令人難以捉摸。自然主義哲學的興起或可為道德內涵的解碼提供一種可證實的科學研究模式,將抽象、晦澀的道德意義轉化為更加具象、易懂的自然意義,進而將道德從高高在上的形而上神壇拉到普通人可觸可感的自然世界之中。

一、道德話語研究的自然主義進路

自然主義哲學興起于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早期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杜威(John Dewey)、內格爾(Ernest Nagel)、霍克(Sidney Hook)、塞拉斯(Roy Wood Sellars)等。自然主義者致力于將哲學與科學協同起來,認為自然元素即可窮盡地解釋現實,無需借助任何超自然元素。作為自然主義哲學的一個分支,道德自然主義在當時也備受關注。然而,由于取消論(尤其是非認知取消論)的崛起以及摩爾“開放問題論證”的提出,曾盛極一時的道德自然主義逐漸呈現頹敗之勢。直到20世紀末,隨著取消論可信度的消減、“開放問題論證”的消解以及心智哲學與語言哲學的長足發展,道德自然主義又重獲新生。如今,科學技術的空前發展進一步助推了全球范圍內道德自然主義的研究熱潮。

那么,何為道德自然主義?與其說道德自然主義是一種倫理學說,倒不如說它是一種包含多個派系的哲學傳統。許多哲學家均認為術語“道德自然主義”具有歧義性。廣義上,大多數道德自然主義者皆主張倫理世界與自然世界不可分割,二者形成了一個統一的連續統。道德概念、道德價值、道德規范等都能夠且應當借助自然疆界之內的元素得到闡釋。但狹義上,各個學者對道德自然主義的定義眾說紛紜。常見觀點有:道德特性等同于事實特性;道德概念等同于事實概念;道德術語可用事實性術語來解釋;道德判斷即事實性判斷;事實陳述蘊含道德陳述;事實陳述證實道德陳述;等等。

正是因為道德自然主義者內部觀點不一、分歧不斷,有些哲學家試圖借助拓撲學分類來厘清各式道德自然主義之間的內在邏輯。麥克道爾將其劃分為新休謨自然主義(neo-Humean naturalism)和亞里士多德式自然主義(Aristotelian naturalism)兩大類[1]167。新休謨自然主義(又稱為經驗論自然主義)主張,可以且必須將道德理解為根植于自然世界,甚至可以是脫離任何特定人性關懷的一種東西。道德行為的(至少部分)推定理由若要站得住腳,需要以基于自然規則的自然事實為基礎。新休謨自然主義的弊端在于它過度限制了“自然”概念。實際上,談論自然主義時無需將“自然”概念窄化至需要清除任何人性因素的境地。與新休謨自然主義不同,亞里士多德式自然主義賦予術語“自然”更加豐富的內涵?;蛟S自然世界可以窮盡地解釋現實,但在亞里士多德式自然主義者看來,這個自然世界囊括了人類諸如美德、惡意等所有人性可能性。

在麥克道爾分類基礎之上,芬克進一步區分了限制性自然概念和非限制性自然概念[2]208。限制性自然概念又可呈現不同形態,如唯物自然概念或唯心自然概念、經驗自然概念或理性自然概念、主觀自然概念或客觀自然概念等。據此,芬克構設出三種更為寬式的道德自然主義:唯物自然主義、唯心自然主義和非限制性/絕對自然主義。芬克如此分類是基于對“nature”語義的深刻剖析?!癗ature”一詞本身即具有多義性,既可指事物的本質又可指自然界本身。任何事物x的本質或是它的精髓,或是它的構造(由更為基本的構成成分構成),或是足以定義它的那些特性,或是那些能夠解釋它如何運作、如何區別于其他類似物的等等特征。唯物自然主義傾向于將“nature”理解為事物最為基本、客觀的構成成分,唯心自然主義傾向于將之理解為事物的“精髓”,而絕對自然主義將“nature”定義為“對于x來說絕對成真的事物……是關于x的所有可能知識的統一體”。

相對于麥克道爾的道德自然主義二分法,芬克的“三分”乍看之下給人一種升級迭代之感,但歸根結底二者都是以界定“自然”概念的語義為基礎。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芬克的分類反而模糊了“什么是道德自然主義”這個問題,因為他既沒有詳細說明唯心自然主義的“精髓”具體指什么,也沒有給出任何具象例證來表明唯物自然主義定義的那種初級的、構成性的“本質”是如何區別于唯心的“精髓”的。也就是說,芬克提出的“精髓”“構成成分”等術語并沒有比“自然(nature)”一詞在語義上更加清晰明了。

如今,道德自然主義研究無論在理論探索還是應用拓展上都更加深入、更加多元化,傳統二分法或三分法并不足以描繪其全貌??偟膩碚f,道德自然主義當前主要涵蓋以下三大族系:(1)分析道德自然主義,主張(至少)那些將道德特性或述謂與自然特性或事實述謂聯系起來的道德準則是分析性的。比如大衛·布林克分析了道德自然主義如何與直接指稱論相兼容[3]。(2)還原論道德自然主義,主張道德事實或道德特性可以還原為自然事實或自然特性。比如,史蒂芬·芬利主張將道德特性還原為“目的”,說“見義勇為好”是因為這個行為能達到救人的目的[4]。(3)方法論道德自然主義,主張道德原則的證成與科學假設的證成在程序上大體相同。比如,吉伯特·哈曼討論了道德心理學在自然主義方法論上的多種實現路徑[5]。本研究擬以分析自然主義理論為主要線路,以還原論自然主義為輔助,指出道德非自然主義和道德非認知論在詮釋道德話語語義上的缺憾,并探析道德自然主義如何可能修繕這些缺憾,進而論證使用道德自然主義來詮釋道德話語語義的可行性和優越性。

二、道德自然主義面臨的傳統困境

傳統上,阻礙道德話語自然主義詮釋的一大攔路虎當數非自然主義。從定義看,任何借助非自然概念、特性、方法論等闡釋道德話語的理論皆可歸類為“道德非自然主義”。本部分主要探討其中對道德自然主義構成威脅的“開放問題論證”難題和道德非認知論。選擇開放問題論證是因為它曾是道德非自然主義王國建立的根基所在。選擇道德非認知論一方面是因為它的誕生和發展是受到開放問題論證的啟發;另一方面是因為道德非認知論具有典型性和奠基性,在某種程度上它是其他諸多道德理論如準實在論、表達論、謬誤論等的起點理論。

(一)開放問題論證難題

如果要指出一位非自然主義代表人物,首先想到的大概率便是摩爾??梢哉f,摩爾對非自然主義的建構塑造了20世紀的元倫理學,影響深遠。在此之后,諸多非自然主義辯護皆是以摩爾的論述為基礎?!伴_放問題論證”最初便是由摩爾在其著作《倫理學原理》中提出[6]93。

為什么說開放問題論證是道德話語自然主義詮釋工程的一大阻礙?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必須先厘清“什么是開放問題論證”。當說一個問題是“開放的”,要么(1)我們完全理解此問題是什么意思但無法給出確切答案,要么(2)可以將之視為“重要”問題,需經過嚴肅討論,因為簡單的“是/否”回答會招致質疑。學界對開放問題論證的描述或許不同,但內容上大體相仿,其基本形式如下(其中P代表前提,C代表結論):

P1.假設謂詞“好”與另一謂詞N(如“令人愉快的”)是同義詞;

P2. “X具有特性N”意味著“X是好的”。

C1.任何問詢“具有特性N的X是否是好的”這個問題的人實際上都犯了混淆概念之錯,他并不知道“好”意味著什么。(根據同義替換原則,從P2可得出C1)

P3.然而,對于每個N,“具有特性N的X是否是好的”這個問題的答案始終是開放的。這個問題本身是有意義的,且不涉及概念混淆;

P4.若對于每個N,“具有特性N的X是否是好的”這個問題的答案始終是開放的,那么“N”就不是“好”的同義詞。

C2.“N”不是“好”的同義詞。(P3+P4→C2)

P5.若“N”不是“好”的同義詞,那么“好”只能與“好”同義。因此,“好”是個至簡或原初概念,不可定義。

C3.“好”只能與“好”同義,因此“好”是個至簡或原初概念,不可定義。(C2+P5→C3)

從上述推論可知,開放問題論證要論證的主要觀點有兩個:一是道德謂詞如“好”不可定義,因為它們是至簡概念;二是道德概念不等同于其他非道德概念(包括自然概念),道德特性也不等同于其他非道德特性(包括自然特性)。

“好(good)”不可定義是因為關于它的命題常為綜合性命題而非分析性命題[7]93。在一定程度上,“好”的語義類型與顏色詞相似。日常生活中,人們很難通過語言向從未見過黃色的人解釋什么是“黃色”。讓某人理解黃色的唯一途徑只能是向他展示一些黃色物件。同理,兒童之所以能夠理解“好”的意義,是因為在其成長過程中成人不斷向他們展示什么可稱之為“好”。雖然“定義”的作用在于描述客體真實特性,而非簡單講述客體所指或規定表征客體的詞匯的使用方式,但是能夠被定義的往往只是名稱而非特性。借助各種特性給名稱“狗”下一個定義輕而易舉,但當所有已知特性被列舉殆盡,當“狗”被分解為無法再繼續分解的定義項時,理解這些定義項的唯一途徑只剩感知。道德謂詞本身也屬于那類無法繼續分解的選項。因而,大多數試圖解釋“好”之意義的哲學家都不自覺地犯了“自然主義謬誤”,即混淆了以下三種完全不同的命題:(1)“好”就是“好”,不等同于任何其他謂詞;(2)“好”不等同于任何分析性謂詞;(3)“好”不等同于任何自然或形而上謂詞。還有些哲學家試圖化繁為簡,提出所有“好(good)”事物均具有共同特性即“好(goodness)”,但如何定義goodness這一問題同如何定義“好”一樣令人難解。

道德特性不等于自然特性或超自然特性是非自然主義者駁斥道德自然主義的一大利器,而這個利器也源自開放問題論證。在摩爾看來,道德特性均是非自然的,它們自成一格。如果道德特性即自然特性,那么道德語句則可由自然語詞來定義。然而,前文已經說明道德謂詞不可定義,更遑論使用自然概念來定義。如此,道德特性不可等同于自然特性。退一步,假設道德話語可用自然語詞來定義,那么如何解釋道德話語所傳達的行為引導力?說出描述性語句如“草是綠色的”目的常在于表征現實世界,其語義可由詞匯意義和相應句法規則構成。但是,詞匯意義和句法規則并不能窮盡道德語句如“謀殺是錯誤的”的意義,至少這句話所傳達的行為引導力(即告誡人們不要謀殺)是非自然的,如何對之進行自然化定義值得進一步思考。

(二) 道德非認知論難題

一個世紀以來,摩爾的開放問題論證啟發了一代又一代的哲學家,也催動了諸多哲學理論或學說的誕生和發展,道德非認知論就是其中之一。既然道德謂詞不可定義,道德特性也不等于自然特性,那么如何理解道德話語的語義?道德非認知論給出的答案是:道德話語表達的是說話人的非認知心理狀態如情感、態度、意愿、傾向等,無關乎自然特性或自然事實。

歷史地看,道德非認知論是基于艾耶爾情感主義和黑爾規定論兩個基石理論而發展起來的理論簇群,其核心論點有二。一是語義非事實論,強調道德話語不表達命題,也不具有實質性真值條件,因而無法判定真假。譬如,非認知論中的情感論主張,道德話語最重要的功能在于表達情感或引起他人的感同身受[8]104-[9]75。說“助人為樂是值得提倡的”就相當于對“助人為樂”這一行為抱有積極的情感或態度。因此,情感論者理解道德話語語義的方式是將之看成一種激活特定言語行為的語言裝置。這種言語行為或許內涵多樣,但往往包含了說話人的情感偏向。表達積極情感偏向的道德話語常含有“對”“好”“值得提倡”等述謂,反之則含有“錯”“惡”“需要禁止”等術語。道德非認知論的第二個核心論點是道德話語不表達認知信念。這個論點與第一個論點一脈相承。當說出一般描述語如“草是綠色的”,說話人持有信念“草是綠色的”;但說出道德話語時,說話人表達的是態度或意愿。比如,非認知論中的規范表達論提出,道德語句所表達的心理狀態是對各式行為規范或規則的接受態度[10]25。若道德話語僅表達態度不表達信念,自然也就無法表達命題,也無法判定為真假。在這個層面上,道德語句沒有語義學上的“意義”。

促成道德非認知論的動因有多種,除了前文提及的開放問題論證,還有道德動機內在論。道德動機內在論指出,道德判斷和道德動機之間存在某種必然聯系。若某人由衷地判斷做某事好,那么他必然具有做這件事的動機[11]124。也就是說,他不可能做出了真實判斷卻不(至少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依據該判斷而行動的傾向。但是,存在道德動機并不必然引發道德行為,這種動機可能會因為一些其他因素如意志薄弱、焦郁等而消弭。支持內在論最有力的證據是道德動機會隨著道德判斷的變化而變化。若某人判斷做某事在道德上是正確的,那么他有動機做這件事;若他隨后發現做這件事在道德上是錯誤的,那么他很可能不再想做這件事。因此,在內在論者看來,道德判斷即可詮釋道德動機,無需其他。道德內在論之所以成為道德非認知論的支持理據,主要原因在于它能夠解釋為何道德判斷與道德動機之間存在必然聯系。說出道德話語意在表達言者態度,而這種態度正是道德判斷的外在體現。對道德行為持有贊成態度往往會鼓勵聽話人采取行動,持有反對態度則可能制止行動。換言之,道德判斷以及由之而衍生的道德態度具有行為指引力,而這種行為指引力在某種意義上就是道德動機。

如果道德話語的語義僅由說話人表達的非認知心理狀態即可窮盡,非認知心理狀態即可觸發道德話語的行為指引力,那么道德自然主義似乎確實沒有存在的意義,因為這一切同自然特性、自然概念、自然方法論等等皆無關。然而,非認知心理狀態真的可以窮盡道德話語語義嗎?道德自然主義真的無用武之地嗎?此類議題仍有待商榷。

三、道德自然主義應對傳統困境的策略

(一) 對開放問題論證難題的消解

在倫理學領域,非自然主義曾一度占據統治地位,一大緣由便是開放問題論證難以消解。然而,若將道德話語研究視角從元倫理學轉換至自然主義,將自然世界與倫理世界統一起來,將自然科學研究領域的研究方法、策略或路徑引入道德話語語義分析,“開放問題論證”實則可以消解。

詳細說來,開放問題論證首先混淆了概念自然主義與形而上自然主義。概念自然主義又稱語義自然主義,強調道德術語如“好”可以藉由自然術語如“令人愉悅的”來定義。而形而上自然主義主張將道德術語如“好”視為自然種類詞,正如自然術語“水”可以分析為H2O。開放問題論證或許可以駁斥概念自然主義,但不能駁斥形而上自然主義。若“張三是個好人”這句話成真,當且僅當張三確實是個好人。那么,張三的哪些特質使他成為一個好人?這些特質往往是由他慣常行為所反映出來的性格特征構成。具體推理過程如下:

1.張三勇敢、善良、仁慈、忠誠且公正。(通過觀察得知)

2.擁有上述特質有助于實現某些目標,這些目標往往是自然的,比如當街阻止偷盜行為、捐款救助流浪小動物等。(通過觀察得知)

3.擁有這些有助于達成特定目標的性格特質使得張三成為好人。(邏輯推理)

在這個例子中,“好”不再是語義單一的道德術語,而是一個涉及多種自然概念(如目的)、自然行為(如阻止偷盜)的自然種類詞。依據上述推理,任何勇敢、善良、仁慈、忠誠、公正且有助于達成一些積極目的的人都可稱之為“好人”。

開放問題論證的另一核心論點是道德特性不等于或不可歸約為自然特性。在某種意義上,道德自然主義與非自然主義爭論的焦點歸根結底是“道德特性是否是自然的”。對于這個問題,若道德自然主義能夠給出肯定回答,那么開放問題論證便不攻自破。非自然主義提出,道德特性或道德事實有別于自然特性或自然事實的主要原因在于它們具有規范性。這種規范性也是道德話語具有行為引導力的關鍵所在。雖然道德特性或事實不同于非規范性特性或事實,但這并不代表不可以“自然”地理解道德特性或事實。那么,道德特性具有規范性究竟是不是自然現象?答案是肯定的。摩爾將倫理學定義為一種“經驗科學或實證科學,[倫理學]結論皆可藉由經驗觀察或歸納而獲得”[6]91。如果倫理學是經驗科學或實證科學,那么它當然也是一門自然科學,道德特性也應當是經驗特性。說某特性是自然的,當且僅當任何關于其例示的綜合命題都能夠為人們所知曉,且只能是經驗地知曉[12]179,[13]7?!敖涷灐迸c“先驗”相對,以后天經歷為基礎。人類經驗的獲得離不開與大自然、與特定事件、與關鍵人物的互動,在此過程中自然事實或自然特性從不缺席。說“張三是好人”依據的是日常積累的關于判斷好人的那些經驗或標準。若張三作奸犯科、為禍一方,他顯然不能稱之為“好人”,因為這與一般經驗不符。如果可以將道德特性理解為經驗特性,而經驗特性又關涉自然特性,那么則可通過自然特性來理解道德特性,開放問題論證的另一核心論點便也站不住腳了。

有些激進的非自然主義者或許會說,可借助自然特性來理解道德特性并不代表道德特性等同于自然特性。確實如此。退一步說,即便道德特性不可完全等同于自然特性,但絕大部分道德特性均隨附于自然特性。如果說開放問題論證是道德自然主義進路上的攔路虎,那么道德特性的隨附性便是非自然主義擺脫不了的魔咒。這種隨附性可表述為:必然地,兩個可能世界若具有不同的規范特性,那么它們要么具有不同的非規范特性,要么具有不同的描述性特性[14]145。也就是說道德特性必然隨附于描述性和/或非規范性特性。若道德特性完全形而上的區別于描述性和非規范性特性,那么就很難解釋為何后者的不同很可能會導致前者也發生變化。若將“救助落水者是善行”這句話中的“救助落水者”換成“當街搶劫”,“善行”也應當更換為“惡行”。如果道德特性完完全全獨立于自然特性,那么如何解釋道德特性的隨附性?對于這個問題,非自然主義者并未給出令人滿意的回答。因此,完全摒棄自然特性來談道德特性的做法難以實現。至此,開放問題論證的兩個核心論點均得到消解或駁斥,那么開放問題論證便不再是道德話語自然主義詮釋工程的障礙。

(二)對道德非認知論的駁斥

道德非認知論提倡將道德話語的語義內容理解為態度、意愿、傾向等非認知心理狀態。這種理解可以將道德話語與一般描述性話語區別開來,也可以解釋道德話語的規范性特征。但非認知性心理狀態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因果惰性,難以通過科學實驗進行驗證。那么,當說話人處于某種心理狀態時,如何判斷它是否關乎道德?非認知直覺主義提出,人們通過直接觀察即可知曉某事件是否關乎道德,進而知曉由此產生的心理狀態是否關乎道德[15]1113。就像通過視覺觀察就能夠知道樹是綠色的一樣,如果主體具有足夠的道德敏銳性,對事件的觀察也足夠仔細,他就能辨別其中是否包含道德元素。為了解釋對非自然特性的道德感知,直覺主義者進一步提出,人類之所以能夠感知道德根本原因在于我們具有探測此類現象的特殊心智官能。然而,對于“這種心智官能究竟是如何發揮作用的”這類提問,直覺主義者未能給出清晰解答。

道德非認知論亦難以解釋弗雷格-計奇難題。根據道德非認知論,說出道德斷言如“偷竊是錯誤的”目的常在于表達言者反對偷竊的態度。但是,若將“說謊是錯誤的”這句話嵌入復合句如“如果說謊是錯誤的,那么這種行為只能帶來壞處”之中,其原本表達的言者態度似乎憑空消失了[16]704。若這種直覺是可靠的,任何將道德話語所表達的非認知態度視為其全部語義內容的觀點皆是靠不住的,否則復合型道德話語將無“意義”可言。由此可知,非認知態度并不足以窮盡道德話語的語義內容。針對弗雷格-計奇難題,非認知論者提倡將復合型道德語句的語義看作一種關涉心理狀態的函數。比如,條件句的語義可表征為一個從心理狀態對到心理狀態的函數,將由句子對(P和Q)表達的心理狀態與結論(如果P,那么Q)表達的心理狀態聯系起來。然而,這種觀點無法詮釋由道德子句和描述性子句共同組成的混合句。道德子句表達態度,可形式化為有效函數項;而描述性子句不表達態度,要么將之視為空項(函數失效),要么強行改變其語義內容(不可取)。因此,弗雷格-計奇難題并未就此消解。

本研究提倡將道德自然主義理解為一種主張倫理心理與自然世界不可分割的理論,并倡導以下觀點:(1)存在道德特性;道德特性可實例化,如某些行為是“正確的”“值得提倡的”,某些行為則是“錯誤的”“需要禁止的”。(2)道德謂詞的主要語義角色在于指示道德特性。(3)道德話語鏈接自然世界,可表達言者心理狀態,也可表達道德信念。(4)道德信念反映現實世界的存在方式。道德信念為真則道德話語為真。(5)普通大眾可在認知上感知到(至少某些)道德真。那么,道德自然主義實際上也是一種道德認知論。據此,道德話語不再單一地表達非認知心理狀態,還可表達信念?;蛟S,非認知心理狀態具有偶發性和因果惰性,但道德信念具有相對持久性和因果連續性,可通過科學手段來測驗。譬如,當我們認真調研后發現,張三總是(而不是偶爾一次)幫助別人,那么我們會做出“張三是個好人”這樣的道德評價。這種評價并非憑空論斷,它背后隱藏的是一個又一個有據可循的道德事實(如張三的諸多善舉)。籍此,對道德的理解不再只是依靠直覺或所謂的心智官能,至少還可依據因果分析或推理演繹。

如果道德自然主義是一種道德認知論,那么弗雷格-計奇難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弗雷格-計奇難題的癥結在于如何解釋掉道德子句所表達的非認知態度在復合句中莫名消失的現象。以下述道德假言推理為例:

(1)偷竊是錯誤的。

(2)如果偷竊是錯誤的,那么謀殺也是錯誤的。

(3)謀殺是錯誤的。

此處,通過前提(1)和(2)可以推出結論(3)。(1)表達言者反對偷竊的態度,(3)表達言者反對謀殺的態度。(3)與(1)所表達的非認知態度和道德信念皆不相同。如果(3)表達的態度不是源自(1),那理應源自(2),而(2)在句法結構上是個復合句。也就是說,將道德子句嵌入復合句中,子句所表達的道德態度并未真地消失,而是隱化了。當然,在整個推理過程中,道德信念始終在場,與非認知態度共生。如此,弗雷格-計奇難題的癥結也就解開了。

四、結語

道德自然主義的確立沖破了摩爾非自然主義的統治。道德自然主義者證明了開放問題論證并非堅不可摧,道德特性雖不同于自然特性,但總會隨附于自然特性,將二者完全對立起來的做法不可取。道德自然主義也駁斥了道德話語僅表達非認知心理狀態的非認知論,指出道德話語還可表達道德信念。道德信念常關乎自然世界,對道德本體的探究不可屏蔽自然元素。如此,抽象的倫理世界與具象的自然世界才能得以鏈接。因此,道德自然主義的確立具有必要性。

“道德是什么”乃歷久彌新的千年老題。受到社會歷史觀的制約,傳統哲學家對道德的詮釋常局限于形而上的抽象層面。他們雖然看到了人類道德的相對性和復雜性,但又難以尋求到直觀有效的方法來分析繁雜的道德現象。以道德話語為媒介,藉由自然科學研究路徑來探討道德議題、詮釋道德現象以及解碼道德特性,或可將道德研究從“扶手椅式”的純粹哲思中解脫出來。從這點看,道德自然主義的流行也具有必然性。

猜你喜歡
語義話語定義
現代美術批評及其話語表達
語言與語義
“上”與“下”語義的不對稱性及其認知闡釋
成功的定義
認知范疇模糊與語義模糊
話語新聞
話語新聞
修辭學的重大定義
“那什么”的話語功能
山的定義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