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近之中有原則,交往之中有政治。習近平總書記用“親”“清”二字概括新型政商關系的內涵,既形象又生動地為領導干部與企業家如何打交道確立了界限、立下了規矩。政務大廳作為“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落地的直接載體和“前沿陣地”,是為便民、利民、服務于民而設置的。然而在行政審批中,行政部門需要中介機構進行材料評估、鑒定等,有可能出現部分領導干部幫助中介機構出面站臺、中介機構向企業收取高昂“中介費”的情況。有的一線行政審批人員從中摸到“發財”的門道,在辦理工商登記等業務中人為設置“門檻”,通過刁難、暗示、推薦、指定等手段,將企業逼向“中介”,從中牟利。此外,不法中介往往會盯住能給他們帶來利益的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精心策劃實施“圍獵”,并慢慢形成穩定的黑色鏈條,如上種種不僅損害了營商環境,更揮霍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廣大黨員干部要時刻繃緊紀律之弦,堅決抵制“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行為,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有相關規定——
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或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八條有相關規定——
在管理服務活動中故意刁難、吃拿卡要的,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特別嚴重的,予以開除。
優化營商環境,是關系“國之大者”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拓寬履職視野,強化系統思維,緊盯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聚焦“放管服”改革、減稅降費、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落實助企紓困政策等方面,善于發現惠企政策、執行“溫差”“落差”“偏差”,以及阻礙企業發展梗阻背后的腐敗問題,以有力有效監督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打通貫徹執行中的堵點淤點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