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央組織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明確了組織動員農民參與村莊規劃、項目建設和設施管護的工作要求,對涉及村莊規劃、建設、管護等鄉村建設重要事項,應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組織農民充分討論,引導農民共議村莊規劃、投身村莊建設,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優先支持“村兩委”動員能力強、群眾參與程度高、投資投勞意愿足、利益沖突化解好的村莊實施項目建設。
《指南》提出,各地應將組織農民參與作為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推進人才下鄉,創新投入機制,將農民對參與方式的知曉率、項目實施的參與率、項目質量的滿意度作為項目立項、資金撥付、竣工驗收的重要指標。廣泛開展“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引導農民群眾由“要我參與”向“我要參與”、“要我建”向“我要建”轉變。
(資料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