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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18—2022年家蠶微粒子病檢驗結果分析

2023-09-13 03:47
中國蠶業 2023年3期
關鍵詞:微粒子蠶種質量檢驗

王 欣

(江蘇省蠶種所,江蘇無錫 214151)

蠶種質量是蠶桑繭絲綢產業鏈的基礎,蠶種質量把關一直是保障農村養蠶的重要工作?;仡欉^去的5年,江蘇省始終把蠶種質量放在重要位置,為保障蠶種質量安全,促進蠶桑產業健康發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舉措,確保了全省農村蠶桑生產用種的安全。根據《蠶種管理辦法》(2006年6月28日農業部令第68號公布,2022年1月7日農業農村部令2022年第1號修訂)[1]的有關規定,江蘇省蠶種的母蛾微粒子病檢驗檢疫和成品卵質量檢驗,包括病卵率檢驗檢疫,一直由江蘇省蠶種所(公益性)承擔,并按有關規定收費。但隨著“放管服”改革與機構改革的雙重推進,蠶種生產企業須對母蛾微粒子病檢驗和成品卵“四率”(良卵率、實用孵化率、病卵率、雜交率)[2-3]檢驗全面負責,對蠶種質量全面把控。江蘇省蠶種所對委托檢驗不再收取檢驗費用,也不再統一下發檢驗(疫)合格證,并為蠶種生產企業在檢驗室質量體系建設、儀器設備引進、檢驗人員培訓等方面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同時,農業農村部和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每年對成品卵開展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為蠶種質量保駕護航。

本文匯總了2018—2022年江蘇省蠶種家蠶微粒子病檢驗情況,分析了檢驗結果及變化趨勢,以期為提高蠶種生產企業防微防病能力和蠶種質量檢驗水平提出建議,也為各級蠶業主管部門質量監管服務工作提供參考。

1 家蠶微粒子病檢驗結果

江蘇省蠶種質量檢驗中心是隸屬于江蘇省蠶種所的省級蠶種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負責全省春制種、秋制種母蛾微粒子病和越年種、冷(即)浸種散卵質量檢驗,檢驗依據為《桑蠶一代雜交種》NY 326—1997[2]和《桑蠶一代雜交種檢驗規程》NY/T 327—1997[3],2018—2022年間工作經費由省級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專項承擔,為保障全省蠶種質量、服務農村養蠶用種安全做出了貢獻。蠶種生產經營放開后,經檢驗合格的蠶種在實際蠶桑生產使用中未發生過因家蠶微粒子病危害而導致的蠶種質量事故。

1.1 母蛾微粒子病檢驗結果

2018—2022年期間累計檢驗一代雜交種母蛾16.71萬個樣本,2021年檢驗總批次數較5年平均減少了60.15%,2022年檢驗總批次數不足2018年的1/2。2018—2022年期間,微粒子孢子檢出率平均為1.38%,其中2021年檢出率高達2.55%,帶“毒”合格批比率在50%以上,但超標淘汰批比率為0.68%低于5年平均值的1.07%。2021年之后因母蛾微粒子病送檢的企業數量減少,檢驗范圍縮小,除2021和2022年以外,帶“毒”合格批比率逐年下降,未發現批與其呈現負相關,比率逐年提升,未發現批比率5年平均為59.89%。母蛾微粒子病檢驗合格率5年均在98%以上,2018年合格率為99.81%,此后降低至99.00%以下,2018—2022年5年平均合格率為98.93%(表1)。

1.2 成品卵微粒子病檢驗結果

病卵率為全年全批次檢驗項目,2018—2022年期間累計檢驗一代雜交種8.13萬個樣本,覆蓋了江蘇省所有蠶種生產企業。5年間病卵率檢驗總批次數比上一年依次減少了7.65%、35.01%、34.58%和25.00%,2022年檢驗總批次數不足2018年的1/2。微粒子孢子檢出率5年平均為0.13%;2018年和2019年越年種分別出現超標淘汰蠶種2批次和1批次,但未發現批比率保持在96%以上;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無超標淘汰批,但2022年帶“毒”合格批比率為5年最高的5.08%,未發現批比率首次低于了95%。2018—2022年帶“毒”合格批比率平均為2.62%,未發現批比率平均為97.27%。平均檢驗合格率為99.89%(表2)。

表2 2018—2022年江蘇省成品卵微粒子病檢驗情況

1.3 質量抽查檢驗情況

自1999年起,農業農村部蠶桑產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鎮江)每年1—2月份對江蘇省上一年度生產的一代雜交種進行抽查檢驗[4],蠶種抽樣范圍覆蓋了江蘇省內所有蠶種生產經營單位和冷庫,抽樣品種涵蓋了歷年江蘇省主推品種。如表3所示,2018年—2022年間,江蘇省累計監督抽檢一代雜交種85批次,每年抽查檢驗的數量分別占當年春用種檢驗總批次數的3.87%、6.23%、8.51%、13.16%和8.51%;良卵率、兩日實用孵化率和雜交率均在98%以上,遠超行業標準NY/T 326—1997《桑蠶一代雜交種》[2]中規定的質量指標。病卵率無不合格批次,未發現批83批次,帶“毒”合格批2批次,帶“毒”合格批次所占比率僅為2.35%,連續5年病卵率合格率為100%,也說明了江蘇省生產的春用蠶種質量在全國蠶種質量監督抽查中保持良好穩定的態勢。2020—2022年,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對省內生產的秋用一代雜交種開展質量抽檢,主要檢查蠶種外觀包裝和病卵率,抽檢范圍為江蘇省蠶桑生產區的主推品種,且覆蓋了江蘇省所有一代雜交種生產單位。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別抽查了20批次、18批次和10批次,分別占當年秋用種檢驗總批次數的12.35%、12.59%和10.53%。連續3年,所抽檢的秋用種外觀包裝全部符合標準規定要求,病卵率檢驗所有批次均未檢出微粒子孢子,所檢批次全部合格。

表3 2018—2022年江蘇省春用一代雜交種在全國蠶種質量抽查中的情況

2 家蠶微粒子病檢驗分析

2.1 與2005—2011年微粒子病檢驗的結果比較

據報道,2005—2011年江蘇省一代雜交種母蛾微粒子病檢驗樣本集團總計712 725個,平均合格率為98.95%,未發現批比率64.94%;病卵率檢驗平均合格率為99.91%,未發現批比率99.12%[5]。2018—2022年無論是檢驗樣本集團數還是未發現批比率均較2005—2011年[5]有所下降,母蛾和成品卵未發現批比率分別減少了5.05個百分點和1.85個百分點。2005—2009年[6]平均一代雜交種母蛾微粒子病檢驗帶“毒”合格批比率為35.46%,病卵率檢驗帶“毒”合格批總共13批,平均比率為0.53%;2018—2022年病卵率檢驗帶“毒”合格批總共51批,平均母蛾微粒子病和病卵率檢驗帶“毒”合格批比率增加至39.04%和2.62%,分別較2005—2009年增加了3.58和2.09個百分點,當前蠶種生產微粒子孢子帶“毒”情況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威脅著江蘇省的蠶種安全。2005—2011年正值實施“東桑西移”戰略的初期,蠶種生產逐漸向云南、四川等地轉移[7],后隨著勞動力、生產條件及農業轉型等問題的加劇,江蘇省蠶種生產量逐年減少,檢驗樣本集團數量也在逐年大幅減少。通過數據可以看出,2018—2022年帶“毒”合格批次數較2005—2009年增加了38批次,微粒子病對生產帶來的風險程度并沒有隨蠶種生產的轉移而轉移或減弱。

2.2 母蛾檢驗與成品卵檢驗的關系

2021年江蘇省春制種母蛾檢驗只有3家企業的送檢數據,檢出微粒子孢子帶“毒”9批次,超標淘汰批占2.17%;江蘇省秋制種母蛾檢驗有9家企業的送檢數據,微粒子孢子檢出率3.11%,帶“毒”合格批占71.57%,為2018—2022年5年間最高,但無超標淘汰批。2022年江蘇省春用成品卵微粒子孢子檢出率為0.37%(表4),帶“毒”合格批占7.80%,為2018—2022年5年間最高,但無超標淘汰批,這一結果與2021年秋制種母蛾微粒子病檢驗結果一致,也與張美蓉等[4]認為的目前病卵率得到有效控制但帶“毒”合格率持續走高的結論一致。根據《江蘇省蠶種管理辦法》[8]第十九條規定,禁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蠶種。家蠶微粒子病是目前蠶種生產唯一法定檢驗檢疫對象,作為質量控制環節之一,一經檢驗“毒”率超標,嚴格淘汰銷毀。母蛾是蠶種生產的中間產物,不是最終產品,母蛾微粒子病檢驗結果不能完全代表蠶種質量,成品卵病卵率檢驗才是衡量蠶種質量的重要指標,結果能真實反映該批蠶種帶“毒”情況,比母蛾檢驗結果更能直接反映產品質量。目前,江蘇省內成品卵病卵率檢驗基本實現“全覆蓋、批批檢”,對農村用種安全全面負責。

表4 2018—2022年江蘇省成品卵微粒子孢子檢出率 %

2.3 秋制春用蠶種微粒子病風險分析

從表5可以看出,2018—2022年秋制種母蛾微粒子孢子檢出率普遍高于春制種1.10~2.28個百分點,這與朱春群等[9]、魯興萌等[10]、馬露蕓等[11]關于秋季蠶種生產中家蠶微粒子病發生率高于春季的結論一致。江蘇省蠶繭生產主要在春季,用種量占全年的60%以上,春季繭價高出夏秋季繭價15%左右,因此春用種質量對確保蠶繭生產安全、保證農民穩定增收至關重要。江蘇省一代雜交種繁育一般分春秋2季,秋季蠶種生產在10月份制種,產量占越年種總量的70%左右,并同春制種越年保護至第2年春季蠶繭生產使用。從表4可以看出,平均春用種成品卵微粒子孢子檢出率高于秋用種0.16個百分點,且2018年、2019年成品卵超標淘汰批均為春用種,說明春制秋用蠶種微粒子病基本能夠有效控制,但秋制春用蠶種微粒子孢子檢出率較高,安全風險不容忽視。2020年以來,江蘇省大部分地區夏秋季受持續高溫影響,2022年三伏天更是長達40天之久,加上夏糧、秋糧面積逐年增加,桑園蟲害治理及桑園周邊大宗糧油作物飛防的安全保障不比往年容易,微粒子孢子寄生野外昆蟲量有增無減,容易引起交叉感染,給蠶種穩定生產帶來一定隱患。

表5 2018—2022年江蘇省母蛾微粒子孢子檢出率 %

2.4 蠶種監督抽查情況分析

在農業農村部監督抽查的春用一代雜交種病卵率檢驗中,2008—2017年未發現批168批次,帶“毒”合格批5批次,沒有不合格批[4];2018—2022年未發現批83批次,帶“毒”合格批2批次,沒有不合格批(表3);2022年發現帶“毒”合格批1批次,該批次的委托檢驗結果也是帶“毒”合格。在江蘇省農業農村廳監督抽查的秋用一代雜交種病卵率檢驗中,2020—2022年未發現批48批次,沒有帶“毒”合格批和不合格批,這也與當年的委托檢驗結果一致?!督K省蠶種管理辦法》對蠶種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了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除了對蠶種質量開展監督抽查,還應對蠶種生產、經營資格和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8]。蠶種市場全面放開后,除了要求生產企業加大對家蠶微粒子病檢驗的力度,省市縣各級蠶桑主管部門也要繼續做好蠶種質量監管工作,不僅不能放松對蠶種生產質量的指導服務,必要時還應適當增加監督抽查比率。省級蠶桑主管部門每年要有針對性地發布技術指導意見,反復強調蠶種生產質量和檢驗工作的重要性,蠶種企業對生產質量的責任意識也必須進一步強化。

2.5 檢驗樣本數量和真實性分析

因受經濟、環境、勞動力以及機構改革等各方面因素影響,江蘇省內蠶種企業仍在生產蠶種的由2018年的18家減少至2022年的13家。如表1所示,自2021年起母蛾送檢總批次和總樣本數量減少幅度較大,母蛾微粒子病企業自檢比率增加,送檢比率減少,檢驗樣本集團數量由2018年的46 401個減少至2022年的20 409個;成品卵病卵率為法定必檢項目,檢驗樣本集團數量由2018年的22 826個減少至2022年的9 950個(表2)。母蛾樣本的質量和真實性是保證微粒子病檢驗結果準確的首要因素。蠶種統一經營、統一檢驗時期,解決非技術性抽樣母蛾代表性不良問題十分困難[12],制種結束后母蛾由生產單位按照檢驗規程要求袋蛾后送至省級蠶種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主體也是生產經營主體和監督主體,不排除蠶種生產企業送檢母蛾與成品卵不對應而出現顯微鏡鏡檢密度低、微粒子孢子檢出率低,但成品卵超“毒”淘汰的情況。在自主生產經營的當今,母蛾微粒子病檢驗為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檢驗,成品卵送至省級蠶種質量檢驗部門檢驗,蠶種質量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施監督管理,蠶種企業如果對袋蛾環節、檢驗樣本抽樣質量、數量依舊懈于管理,不按規程標準執行,不能確保自檢或者送檢樣本的真實性,這樣的檢驗或監督檢驗結果不能真實反映蠶種本身的質量情況,一旦出現因蠶種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給企業質量、信譽都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3 蠶種企業微粒子病檢驗遇到的問題

蠶種質量檢驗是保障蠶桑產業良好運行的重要支撐,在推動蠶桑生產質量提升、加快品牌建設、促進科技進步、推動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著基礎保障作用。截至2022年底,江蘇省尚在生產經營的蠶種企業13家,通過實地走訪調研發現,企業在蠶種生產環境和質量檢驗的人員、設備、管理能力等方面都遇到亟待破解的新問題。

3.1 蠶種生產環境風險加大

江蘇省內大部分蠶種企業始終保持著傳統蠶種生產方式,隨著蠶種生產成本不斷增加,養蠶勞動力逐漸減少,省力化機械投入不足,企業周邊環境污染或其他狀況頻發,蠶種生產規模逐年縮小。加上外省優質蠶種生產基地蠶種價格較低,經營范圍不斷擴張,蠶種企業經濟效益相對降低,蠶種冷藏及質量檢驗技術骨干流失,微粒子病防控成本增加,生產安全風險、質量隱患也隨之增加,時而發生農藥中毒、微粒子病超“毒”、甚至不作為的情況,蠶種生產企業經濟損失增加,從而導致惡性循環。

3.2 蠶種質量管理水平滯后

江蘇省蠶種企業經營管理經歷了一個從全省統一經營到市場放開自由的發展過程,質量管理在一些蠶種企業中未能得到高度重視,對產品的質量控制還處于初期階段。市場放開之后蠶種企業并沒有徹底解決生存問題,除個別民企轉型較早,決策靈活機動、市場反應快,知道在質量把控問題上下功夫,但仍有一些企業存在僥幸心理,缺乏約束力、一味迎合蠶種“低價高銷”的市場、忽視蠶種生產內部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

3.3 蠶種企業自檢能力不足

主要體現在蠶種質量檢驗設備落后,硬件投入嚴重不足。從具體情況看,江蘇省內大部分蠶種企業都設有內部檢驗室,雖然配備了必要的母蛾磨蛾機、離心機、顯微鏡等儀器設備,但使用率卻極低,甚至處于“休眠”狀態,損壞后不能及時維修、也沒有經費進行改造升級。有的蠶種企業認為反正每批蠶種都會送到省級蠶種質量檢驗部門把關;質量檢驗時既要忙于找檢驗員,又要準備各種記錄表單;有的蠶種企業甚至認為檢驗是大企業的事情,自己沒有人手和精力去搞。這些情況制約了企業在蠶種質量檢驗體系建設方面的能力提升。

3.4 檢驗人員水平有限

蠶種企業不能實現自檢,除了沒有檢驗條件外還體現在沒有充分理解行業標準和推薦標準中對蠶種質量指標和檢驗規程的要求,即使引進了新設備,檢驗人員如果沒有接受長期訓練,可能也無法在短時間內熟練規范地完成檢驗,無法通過豐富的經驗判斷來確定蠶種質量的好壞,使得檢驗裝備和檢驗標準成為了“壯門面”的擺設。即便檢驗也只是每個批次隨機“檢一檢”、結果隨手“寫一寫”,不按標準程序進行;原始記錄單缺少檢驗員、復核員簽字,不按標準進行結果判定或出具檢驗報告。有些企業還完全靠省級蠶種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成品卵質量把關,而忽略生產過程的母蛾微粒子病質量檢驗,未能及時發現生產工序中已經存在的微粒子孢子超標問題,導致最后整批蠶種超“毒”而淘汰,反而使成本大大增加。

4 總結與展望

蠶桑產業是江蘇省農村傳統特色優勢產業,長期以來為農民增收、鄉村振興做出了巨大貢獻。優質的一代雜交蠶種是獲得高產優質蠶繭的重要基礎,生產經營權放開之初,有些蠶種企業轉型遲緩、不適應節奏,“放管服”改革幾年推進下來,責任意識和經營理念都在發生轉變,蠶種市場主體活力持續釋放。5年來,江蘇省內生產的蠶種質量較為穩定、優質,整體質量形勢穩定,確保了農村養蠶用種安全。

2018—2022年間蠶種生產量、檢驗集團數量較10年前下滑幅度較大,且逐年在減少,但通過分析發現微粒子病帶“毒”比率有上升趨勢,質量風險也顯而易見。秋制種母蛾微粒子病帶“毒”比率較高,直接導致第2年春用成品卵病卵率帶“毒”合格比率增加。雖然在氣候和飼養環境良好的養蠶年份,不容易因微粒子孢子積累過量而暴發病害,但是不排除其他誘因導致的微粒子病發生的風險。由于部分蠶種企業轉型升級受到一些客觀方面的制約,原有的生產空間、基礎設施設備、質量檢驗的軟件硬件跟不上現代化蠶種生產的發展,科技水平不高,創新能力較弱,雖然質量意識有所提升,但現有條件保證檢驗質量也較為勉強。

蠶種質量是打響品牌、贏得市場的關鍵,沒有品質保障,就不可能成為品牌蠶種,更不可能成為名牌蠶種。因此,蠶種企業要持續健全蠶種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蠶種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和質量溯源程序,嚴格按標按規生產和檢驗,做好微粒子病監測、加大防控力度,做到“每批蠶種必檢,不合格蠶種堅決淘汰”,全力確保蠶種質量合規達標。蠶種企業要強化風險意識,提高母蛾微粒子病質量檢驗能力,尤其是規范母蛾微粒子病檢驗樣本的客觀性、真實性,保證蠶種質量檢驗結果可靠、有效,確保蠶種質量安全。同時,要規范蠶種質量檢驗記錄、檔案,確?!八穆省睓z驗(良卵率、實用孵化率、病卵率、雜交率)有完整的檢驗過程、數據、簽名和結論,必要時要出具完整的檢驗結果報告。蠶種企業要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化技術力量提高蠶種管理水平,增強抵御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提升江蘇省蠶種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據我們調查,目前江蘇省內蠶種質量把控嚴格、做得比較到位的企業有鎮江市蠶種場有限責任公司和江蘇蠶源種業有限公司,鎮江市蠶種場有限責任公司獲得了2018—2021年全省唯一的“江蘇星級蠶種生產企業五星級”推介,江蘇蠶源種業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母蛾微粒子病檢驗全部由企業自檢,檢驗標準高于農業推薦標準。這些蠶種企業既有歷史上養蠶制種“工匠精神”的傳承,也有豐富的質量管理經驗與措施,值得推廣和借鑒。

各級蠶桑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蠶種市場監管,加大蠶種質量監督抽檢力度,做好監測預警、強化指導服務,建立完善本地區的蠶種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杜絕制售劣質蠶種、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蠶種等違法行為,確保合格蠶種進入市場,為蠶農提供合格放心的蠶種。在做好質量監管的同時,加強檢驗技術指導服務,必要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檢驗技術、重點環節、儀器使用維護等業務培訓,提高企業蠶種檢驗技術水平和質量責任意識。在“十四五”期間,加大優質蠶種生產基地扶持力度,穩定蠶種生產規模,做強江蘇蠶桑產業“芯片”,助力現代蠶種業振興,保障江蘇省農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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