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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發生的情境誘因及其預警效應
——基于16 個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

2024-01-15 03:29肖云忠蘇玉瓊
廉政文化研究 2023年6期
關鍵詞:容忍度年輕干部廉政

肖云忠,蘇玉瓊

(1.成都理工大學 文法學院,四川 成都 610059;2.成都理工大學 管理科學學院,四川 成都 610059)

習近平總書記對年輕干部成長十分重視,從2019 年春季學期開始,連續6 次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員上“開學第一課”,親授成才之道,加強年輕干部政治訓練、忠誠教育。[1]例如,習近平總書記在2021 年3 月初的開班儀式上強調:“年輕干部要時刻警醒自己,培育積極健康的生活情趣,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痹?021 年9 月的開班儀式上對年輕干部提出48 字要求:“信念堅定、對黨忠誠,注重實際、實事求是,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堅持原則、敢于斗爭,嚴守規矩、不逾底線,勤學苦練、增強本領?!秉h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特別指出,要“高度關注年輕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加強教育管理監督”。

近年來年輕干部腐敗問題引發公眾和學界關注,一方面是基于報道技術改進與互聯網普及,年輕干部腐敗被揭露的可能性增加;另一方面是作為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年輕干部,其腐敗產生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仡檶W界對年輕干部腐敗問題的研究,在研究廣度方面存在斷層,知網上以“腐敗與年齡”為主題詞進行檢索,有14 篇文章,時間跨度為2000—2012 年,2000 年發表文章有3 篇,其中有1 篇發表于學術期刊,2 篇發表于報紙,2001 年有5 篇文章發表于報紙,2002、2003、2005、2008、2011、2012年分別有1 篇發表在報紙上的文章,2013 年之后有關年齡與腐敗關系的研究處于缺失狀態。在研究深度方面存在解釋不足,既有研究把年輕干部腐敗問題歸納為“年齡與腐敗關系”問題,結論是腐敗與年齡沒有關系,任何年齡段的干部均有腐敗的可能性,因此年輕干部腐敗原因沒有特殊性,因此至今對于年輕干部腐敗原因的分析沒有引起學界廣泛關注。其得出腐敗與年齡無關結論的研究方法是思辨推理,欠缺實證研究。在重視年輕干部腐敗與培養任用并重的新時代背景下,探討年輕干部腐敗問題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年輕干部腐敗是否遵循腐敗生成演化的一般規律?腐敗生成演化機制、過程和規律是否因年齡差異而呈現差異,還是有自身的特殊性?其政策意義和實踐意義是什么?

本文把研究焦點放在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發生的機制問題上,在腐敗生成演化與治理問題上,提出了腐敗增量存量、腐敗潛伏、腐敗黑數等概念,折射出首次腐敗沒有及時預警而導致后續腐敗事件發生,腐敗事件得以沉淀,出現邊腐邊升現象,折射出首次腐敗事件在預警中的重要意義,因為首次腐敗是年輕干部仕途人生的重要轉折點,其發生具有情境性和儀式性[2],對年輕干部的人生軌跡、仕途前景具有深刻影響,也會留下難以磨滅的記憶痕跡,年輕干部一旦越過腐敗與非腐敗轉折點,仕途人生的性質就將發生重要轉變,其間有行為性質的轉變和價值取向的轉變。所以,在行為情境下聚焦年輕干部首次腐敗的發生機制問題,具有理論探討的新意和實踐預警的可行性。

一、研究設計

(一)概念界定

社會學家涂爾干指出:“時間是一種由社會所建立的制度,用以促成集體行動的發生,同時這種制度也會構筑出有相應韻律的社會集體生活?!盵3]從中可見,年輕屬于時間范疇,時間是一種社會制度,具有社會屬性,在特定時間形成并安排人生事件,構成人生歷程與人生階段,集中體現為事件時間,事件時間是指在現實社會中發生的獨立事件的歷程時間。[4]年輕干部也具有制度屬性和事件時間的深刻內涵,時間與干部職級的密切關聯就是時間的制度性與事件時間的表現。為了凸顯年輕干部首次腐敗發生的情境和機制,本文把年輕干部界定為40 歲以下的干部,他們分布于黨政部門、國有企事業等單位,共同點是擁有公權力并在特定事務領域開展決策、執行、監督等管理活動,年輕干部首次腐敗是指干部發生第一次腐敗事件時的年齡在40 歲以下的情形,具體包括兩類干部,第一類干部以2021 年為參照基點,使用80 后、90 后概念指稱年輕干部。第二類干部是腐敗事件第一次發生時處于40 歲以下的干部,這兩類干部統稱為當下的年輕干部和曾經的年輕干部,這兩類年輕干部首次腐敗發生的情境覆蓋改革開放以來的時間歷程,探尋年輕干部首次腐敗機制與過程可以彌補既有研究滯后與現實需求的不足。

預警效應是指研究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動機、機制和行為對年輕干部腐敗治理所具有的預防、警覺、發現作用,防止因首次腐敗事件預警失靈而構成腐敗潛伏期,使得年輕干部腐敗事件不斷發展而鑄成更大的失誤,產生更大的危害。經濟結構情境是腐敗行為生成演化的物質基礎和社會存在,其經濟利益是腐敗行為及利益相關者博弈的目標和動力。監督情境是基于權力擴張可能帶來的異化、濫用而進行的權力監督,正式權力監督和社會監督為年輕干部職業活動提供了基本遵循。職場情境是年輕干部職業生涯的載體和社會關系實踐的依托,是腐敗行為生成演化落地落實的具體時空情境,其間有家庭、業緣群體、同輩群體等復雜群體交織,對年輕干部腐敗行為提供直接利益關聯,產生示范、感染、暗示、模仿等心理效應。

(二)分析框架

腐敗是一種越軌行為,具有情境嵌入性特點。中國的腐敗是典型的嵌入性腐敗,腐敗是一種地方性(endemic)現象,總是與特定的政治環境、政治體制與文化習俗相聯系。年輕干部腐敗行為同樣不能脫離情境,情境是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生成演化的誘因。經濟結構情境給職業情境帶來廉政風險,監督情境對于廉政風險的防控存在不足和缺陷,三個情境互動的結果是年輕干部在特定職業崗位上的權力使用沒有得到及時地監督和規范,最終導致年輕干部難以抵制利益誘惑,越過法紀界限,發生首次腐敗,進而繼續腐敗,直到在新情境下被查獲為止。由此建立情境與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行為誘發機制分析框架(見圖1)。

圖1 情境與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行為誘發機制分析框架

(三)資料收集與分析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上收集首次腐敗事件發生時年齡在40 歲以下干部案例16 個,其出生年齡分別包括20 世紀50 年代、60 年代、70 年代、80 年代、90 年代,其首次腐敗事件覆蓋改革開放以來的各個階段,通過案例描述年輕干部腐敗類型,從情境與行為選擇角度揭示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行為發生機制。16 個案例從3 個維度11 指標進行編碼(見表1、表2)。

表1 案例編碼框架

表2 16 個案例基本情況

1.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的總體情況

第一,為了展示改革開放以來全時段首次腐敗發生情況,選擇從50 年代到90 年代出生的干部樣本,50 后干部1 人,60 后干部6 人,70 后干部2 人,80 后干部5 人,90 后干部2 人。第二,從首次腐敗任職來看,科級及以下干部6 人,占比為37.5%;處級干部9 人,占比為56.3%;廳局級及以上干部1人,占比為6.3%。第三,從互動對象來看,選擇商人有13 人,占比為81.3%;選擇家庭成員、同學的有3人,占比為18.7%。第四,從腐敗形式來看,收取小額現金、紅包的有8 人,占比為50%;收取大額現金的有6 人,占比為37.5%;貪污公款的有2 人,占比為12.5%。第五,從首次腐敗發生時間來看,總體發生時間分布在1998—2019 年,其中十八大之前發生的有11 個,占比為68.8%,十八大之后發生的有5個,占比為31.2%。第六,從干部腐敗被查獲的時間來看,全部是2021 年之后查獲的,其中1 年之下查獲的有2 個,占比為12.5%;1—5 年之間查獲的有3 個,占比為18.8%;6—10 年之間查獲的有5 個,占比為31.3%;10 年以上查獲的有6 個,占比為37.4%。16 個案例均表明干部腐敗具有潛伏期,最短是1年以下,最高為21 年,平均潛伏期為9.2 年。第七,從首次腐敗發生的職場情境來看,擁有決策權而以權謀私的有10 個,占比為62.5%;擁有執行權而以權謀私的有6 個,占比為37.5%。第八,從經濟結構情境來看,發生于改革開放時期的情境有11 個,占比為68.8%;發生于新時代、“五位一體”建設特征顯著的情境有5 個,占比為31.2%。第九,把監督分為正式監督和社會監督兩部分,其中正式監督處于十八大之前的有11 個,占比為68.8%;處于十八大之后的有5 個,占比為31.2%。社會監督以腐敗容忍來測量,發生與腐敗容忍度較高的情境有11 個,占比為68.8%;發生于腐敗容忍度逐漸降低的情境有5 個,占比為31.2%。

2.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的特點

第一,年輕干部首次腐敗沒有預警、發現、懲處和中止,往往繼續腐敗,經歷漫長的潛伏期,且一直伴隨干部職務上升和工作地點、工作領域變換,構成帶病提拔、邊腐邊升現象,其危害性不斷增加。

第二,年輕干部首次腐敗均是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年輕干部主要位于科層制的處科級,有的是縣級黨委或者政府一把手,有的是職能部門主管或一把手,有的是關鍵崗位負責人,他們大多掌握決策權和執行權,在主動或被動謀取私利過程中,通過與商人、老板的交換而實現,也有商人、老板通過干部家庭成員而間接實現與干部的利益交換,還有商人、老板利用同學、同事、朋友名義實現與干部的利益交換。年輕干部與商人老板的利益交換,有的通過微信紅包等方式實現小額金錢交換,持續不斷的小額金錢一方面模糊年輕干部法與非法的界限,另一方面降低年輕干部心理恐懼感,通過不斷強化、積累感情,從而放長線釣大魚。有的商人老板出手大方,或者年輕干部主動索要大額金錢。

第三,年輕干部首次腐敗發生與情境關系密切,其中職場情境把經濟結構情境具體化,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經濟結構情境營造了利益至上的氛圍,為處于職場情境中的年輕干部權力異化提供了基礎和前提,監督機構正式監督存在權威性、結構性、獨立性等方面的問題,難以發揮監督功能,腐敗容忍度是公眾對腐敗現象和本質的認知、評價和傾向,十八大之前的腐敗容忍度普遍較高,降低了年輕干部面對利益誘惑的定力。

二、經濟結構情境與崗位廉政風險生成

(一)宏觀經濟結構情境營造的廉政風險

改革開放時期與新時代的利益結構相同之處是:繼續堅持改革開放道路,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總量擴大、利益格局分化、利益獲取方式多樣化。不同之處在于: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方式和職業結構發生著變化,在暢通國際國內大循環、注重經濟高質量增長的背景下,新的利益主體不斷涌現,經濟總量不斷擴大,人均GDP 超過1 萬美元,在繼續堅持按勞分配為主的基礎上強調共同富裕,更加注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建設。本文分析的16 個案例,從50 后到90 后,當他們參加工作時,主要面臨的經濟結構情境是改革開放時期和新時代,以2012 年為分界線,50 后、60 后、70 后處于改革開放時期,又延伸至新時代,其所處利益結構具有兩個時期利益沖突疊加的特點,一方面是改革開放時期,人們的利益欲望得到肯定,鼓勵探索滿足利益欲望的方式方法和路徑,“GDP 錦標賽”成為地方干部的價值追求,客觀上使得利益總量如GDP 不斷增加,階層和區域等利益格局越來越不均衡,利益獲取方式越來越多樣化,由此導致的利益沖突情境就越顯著,也就增加了廉政風險,這三個年齡段的干部處于這樣的利益情境之下,其利益訴求和滿足也打上時代烙印。另一方面是新時代情境,新時代情境有新的社會主要矛盾,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布局,利益結構更加注重效率和公平,注重經濟高質量發展,注重民生建設。地方干部面臨的利益沖突領域更寬廣,尤其是在當前背景下,各種項目帶來的崗位廉政風險大大增加,構成80 后、90 后年輕干部所面臨的廉政風險??傮w來看,改革開放和新時代均存在利益結構情境孕育的廉政風險。

(二)崗位廉政風險的生成演化

第一,崗位廉政風險為權力失范提供可能性。崗位廉政風險是以崗位為載體的廉政風險,崗位是責權利的統一,也是與各類主體打交道的過程,其間穿插著各種利益訴求,最基本的利益關系是政商關系。16 個案例中的年輕干部在其職業實踐中均涉及政商關系,其產生來源于干部對于特定領域管理所形成的權力關系,權力關系及其利益內容是崗位廉政風險的來源。第二,利益沖突處置不當是崗位廉政風險形成的關鍵環節。崗位廉政風險隨著權力實踐而演化,演化的過程是利益沖突由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的過程,如果能夠防控廉政風險,利益沖突就能夠得到符合法紀要求的解決,反之則容易把廉政風險變為現實腐敗行為。

三、監督情境與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失靈

年輕干部首次腐敗發生的過程是經濟結構情境引發崗位廉政風險變為現實的過程,崗位廉政風險現實化過程折射出誘發因素與抑制因素博弈的失衡,即抑制崗位廉政風險轉化的因素不能有效抵制誘發崗位廉政風險轉化的因素,在抑制崗位廉政風險轉化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權力監督機構的監督和社會反腐力量的監督,二者結構的科學性與運行的強度對抑制崗位廉政風險生成演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權力監督力度及其效度

權力監督力度是指權力專責監督機構結構的科學性與執行力狀況,權力監督效度是指權力專責機構發揮監督效能的狀況。對出生年齡與首次腐敗發生時段進行交叉分析,從16 個案例來看,他們所處的年輕時段可以分為十八大前后,其中50 后、60 后、70 后首次腐敗發生時所處的年輕時段主要是十八大以前,80 后、90 后首次腐敗發生時所處的年輕時段主要是十八大以后。從權力監督情況來看,改革開放的過程也是不斷與腐敗行為作斗爭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專責防控腐敗機構在發揮作用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這些不足的直接后果就是年輕干部崗位廉政風險泛生,誘發腐敗行為的發生。改革開放至十八大之前,宏觀層面的權力監督體制機制在改革中不斷完善,但紀檢監察工作仍然面臨著同體監督的缺陷,監督機構的獨立性、權威性不足,難以對此時段的年輕干部進行有效監督,腐敗形勢嚴峻復雜。

十八大之后,更加重視全面從嚴治黨,在紀檢監察體制機制上進行改革創新,十九大黨章強化了雙重領導體制中以上級領導為主的重要性。針對同級黨委常委可能存在的違反黨紀的行為,各級紀委可繞過同級黨委,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并由上級紀委進行初核,需要立案審查的話,由上級紀委報其同級黨委批準。這一時期中央通過直接下派省級紀委書記、異地互調的方式任命省級紀委書記的幅度明顯增強。針對深化推進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覆蓋”派駐、“雙統一”改革(即統一名稱、統一管理)[5]。在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的情況下,80 后和90 后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仍然發生,而50 后、60 后、70 后干部腐敗則沉淀下來,生成腐敗潛伏期,案例中腐敗潛伏期最長達到21 年,這些腐敗干部成為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由此引出的問題是:既然十八大之后反腐敗廣度、強度都在提高,為何在兩個時空情境與監督情境下的50—90后干部均出現了首次腐敗事件?其中50—70 后干部還出現后續腐敗,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看待這個現象。

第一,十八大前后面臨的經濟結構情境與監督情境下的首次腐敗存在差異。兩者的差異可以歸結為50—70 后干部首次腐敗與80 后、90 后干部首次腐敗的差異,表現在主體感知體驗、手段等方面的差異。在主體感知體驗層面,50—70 后干部經歷過計劃經濟時期物資匱乏的狀況,有缺吃少穿的經歷和體驗,他們出生于普通農民家庭,對農村社會有著深刻體驗,故這部分年輕干部在首次腐敗時往往對錢物有著更多欲望。80 后、90 后年輕干部出生在改革開放年代,更多的工作經歷是十八大以來的新時代情境,此時的中國社會經濟狀況普遍好轉,出生于非農家庭背景,對城市生活有著深刻體驗,故這部分年輕干部在首次腐敗時對顯示自我存在感有較多欲望,為了個人愛好,如名牌消費、迷戀賭博、癡迷網游,不惜鋌而走險,貪污挪用公款;面對圍獵,難以識別,錯把老板商人當朋友,陷入圍獵陷阱;權力觀偏誤,錯誤認為能夠用權為身邊人辦事是有本事的體現,從而濫用權力。在手段層面,50—70 后干部首次腐敗采用吃拿卡要等傳統手段,80 后、90 后干部首次腐敗除了傳統貪腐手段之外,還運用高科技謀取私利,如通過修改網絡程序、代碼等作案,體現一定的技術性和隱蔽性。

第二,首次腐敗行為的發生受到多種情境因素的影響。崗位情境是最重要的因素,崗位廉政風險受到宏觀經濟結構情境的影響,還受到中觀組織情境和微觀家庭情境、個體交際圈的影響。這些影響合理挑戰并反制約監督機構的監督力,造成腐敗力大于監督力,最終結果是崗位廉政風險轉化為現實腐敗行為,使用的方法包括借用血緣、地緣、業緣、混合型載體建立隔離帶和保護帶,親緣載體是以血緣為紐帶而構成利益共同體,具有以情感聯結利益、比較牢固的特點,往往成為掩蓋貪腐行為的幌子。地緣載體是以籍貫和地理空間為紐帶而構成利益共同體,具有以同鄉聯結利益、比較牢固的特點,往往成為相互支持而掩蓋貪腐行為的基礎。業緣載體是以職業和事業為紐帶而構成利益共同體,具有以職業和事業聯結利益、比較牢固的特點,往往成為同一戰壕成員而掩蓋貪腐行為的有力支撐?;旌闲洼d體是多種因素聯結而構成利益共同體,具有多元利益相互支持、盤根錯雜而更為牢固的特點,往往把血緣親緣關系、政商關系、業緣關系、地緣關系、幫派關系組合起來,構成多元交錯的利益關系,形成典型的窩案、串案,使得每種關系之下的每個個體的貪腐行為和腐敗事件被集體掩蓋、集體淡化的可能性提高了,貪腐信息更加不對稱,權力監督失靈,難以被查獲。

第三,首次腐敗具有時間上的延伸效應與空間上的擴散效應。延伸效應是指一旦有了第一次腐敗行為,往往會經歷思想斗爭或認知重組,導致后續腐敗行為??臻g擴散效應是指首次腐敗行為發生的領域會遷移到另外的領域,構成干部后續腐敗行為與職務和崗位變遷的同步性,由此產生的危害更嚴重,也更深遠。例如,案例5 的60 后干部2001 年首次收下商人100 萬元時,“2001 年的100 萬元對于當時年收入還不到10 萬元的丁某來說,無異于一枚重磅炸彈,頃刻間便炸毀了他本就不堅固的廉潔防線”。有了一次收受100 萬元的開端,丁某便一發不可收拾,徹底淪為金錢的俘虜。案例10 中的85 后民警何某在車內發現裝有5000 元現金的紅包后,“思慮再三,覺得這事天知、地知,連他自己都不知道這錢怎么就掉到了自己的車上,這撿來的票子想還也還不了,索性就當撿了個便宜,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二)腐敗容忍度變遷及其效能

社會監督力量是公眾對腐敗的認知、意愿和行為所產生的制約腐敗效力,可以用腐敗容忍度來測量。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和強有力的公民社會是社會反腐的基本前提和保障,如果所有人都從內心抵制腐敗行為,所有人都能夠用自己的眼睛來幫助國家監督腐敗行為,那么腐敗就沒有生長的空間。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也會受到以腐敗容忍度為測量指標的社會監督力量影響。腐敗容忍度是指公眾對腐敗的認知及行為接受程度,體現了公眾對腐敗的界定標準和道德判斷,降低公眾的腐敗容忍度,有利于營造全社會對于腐敗零容忍的態度,進而形成公眾共同參與反腐敗的積極氛圍,對于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起到抑制作用。

多位學者對不同群體腐敗容忍度進行測量,得出腐敗容忍度存在群體差異、時間差異、年齡差異的結論,具體表現為:2012—2017 年,對10 多個省市區的1350 名公職人員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十八大之后的腐敗容忍度顯著低于十八大之前的腐敗容忍度,其關鍵影響因素是持續的制度建設及其執行力度,直接影響公職人員的廉潔認知和行為選擇,經歷了從集中反腐期的強制服從(2012—2013 年)到制度初創期的道德偏差(2014—2015 年)再到制度強化期的習慣道德(2016—2017 年)。[6]年齡越大,其對腐敗的容忍度就越低,年齡每增加一歲,受訪者的腐敗容忍度就會下降0.013 個單位,這個結論在5%水平上顯著。年輕人閱歷少,對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尤其是其社會危害往往認識不足[7]。2017 年廣東省S 市Q 區開展廉潔文化調查,調查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和普通民眾兩類,中國大陸地區社會公眾的腐敗容忍度總體偏高,平均得分是香港市民的6 倍。僅有37.2%的受訪者選擇“腐敗零容忍”,多數公眾對腐敗持“適度容忍”甚至“高度容忍”的態度。社會公眾的腐敗容忍具有突出的、穩定的結構性特點,呈現出政府-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征,人們普遍更能容忍違背道德良俗的社會腐敗,更不能容忍濫用公權力導致的政府腐敗,世代越年輕,越不能容忍腐敗,年輕人對廉潔政治和廉潔社會有更高的要求。而領導干部比普通民眾更能容忍腐敗,除“公車私用”外,領導干部對每一類腐敗行為的容忍度都高于普通民眾?!袄骊P聯”理論或許能夠解釋這一現象,當腐敗行為能夠為掌握公權力的干部群體帶來好處時,他們出于“利己”考慮會選擇性地表現出“高容忍”[8]。

年齡越大,其腐敗容忍度越低,在領導干部年輕時,其面臨的腐敗容忍度相對較高,這是制約腐敗行為發生的有利社會環境,但同樣出現了首次腐敗行為,表明腐敗容忍度對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行為的影響不顯著,或者腐敗容忍度對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行為發生的作用機制受到了某種因素的抑制或者削弱,這種因素就是崗位情境的影響,其影響發生在組織層面,這里的組織是一種科層制結構,其職位結構、晉升機制、上下級和同級關系使得權力監督存在難度,其中之一是對“一把手”的監督,這是比較困難的。其中之二是圈子文化,圈子文化具有封閉性,內部行為規范具有一致性與排外性,具有區隔功能和自我保護功能,其內部成員能夠容忍組織中存在的腐敗行為,這是通過合理化與社會化策略實現的,合理化策略是一種心理策略,這種策略使得組織成員將自身或其他組織成員的腐敗行為視為合理的,并能夠在集體層面采取合理化的策略來消除參與腐敗等不道德行為所帶來的負面情緒。社會化策略是誘使進入組織的新成員接受甚至從事老成員們正在進行的不道德行為,這兩種不同的策略使得腐敗獲得了生存土壤,并使得腐敗行為逐漸被組織成員所接納。因此,把腐敗容忍度與年齡關系的調查結論放到職場情境,其對年輕干部首次腐敗行為的制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

四、基于情境誘因的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預警效應

基于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的現狀及發生機制,本文認為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無論哪個年代出生的干部,在其職業生涯的年輕階段,其首次腐敗事件發生是經濟結構情境、監督制約情境與職場情境共同作用的結果,經濟結構情境給職業情境帶來廉政風險,監督情境對于廉政風險的防控存在不足和缺陷,三個情境互動的結果是年輕干部在特定職業崗位上的權力使用沒有得到及時監督和規范,最終導致年輕干部難以抵制利益誘惑,越過法紀界限,發生首次腐敗事件,進而衍生后續腐敗事件,直到在新情境下被查獲為止。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發生的三情境誘因論對預防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具有預警效應。在認知和操作層面,可從情境誘因角度探討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的防控機制問題,集中體現為外在預警機制與內在預警機制的建立和運行。

(一)外在預警機制建立與運行

外在預警機制是通過完善利益結構、監督機制為年輕干部處理小我與大我、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關系奠定基礎,在首次面臨利益沖突情境時,外在約束機制能夠發揮支持功能,促進年輕干部堅持原則,作出正確選擇,達成不能腐和不敢腐的效果。

第一,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宏觀經濟結構變遷與廉政風險結構及生成演化具有密切關聯,對年輕干部社會風險、崗位風險認知和判斷具有方向性影響,需要通過五位一體布局及經濟結構優化來防控廉政風險。一是宏觀經濟結構變遷對廉政風險結構與強度具有重要影響,構建“產業政策+金融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四位一體”的中國特色宏觀經濟調控政策體系[9],以此壓縮廉政風險發生空間,從而為年輕干部成長營造有利的宏觀經濟環境;二是加速啟動構建“五位一體”新發展格局,實現從經濟領域到非經濟領域均衡發展[10],以此糾正唯GDP 主義的偏誤,為年輕干部成長營造良好的經濟結構情境。三是堅持政績觀的正確導向,防控短期政績效應,為年輕干部成長營造良好的價值導向氛圍。

第二,把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相結合,改革完善監督體制機制。監督制約是預防年輕干部行為失范的重要保障,一是堅持完善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相結合,為年輕干部成長奠定堅實的行為規矩,指明行為的底線與紅線,強化守紀律、知敬畏意識。二是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目前在權力監督體制機制方面已經取得成功經驗,其核心是圍繞權力使用和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為此需要進一步發揮紀檢監察等機構的職責,激發科技監督功能,協同提升監督效能,防止權力監督失靈和權力運用偏差,化解年輕干部成長過程中的廉政風險。

第三,把反腐倡廉向家庭、學校、社區延伸,營造廉潔文化氛圍,降低腐敗容忍度。年輕干部成長處于社會關系網絡,要扮演的社會角色是多種多樣的,既有職場角色,又有家庭角色、朋友角色,廉潔文化氛圍對年輕干部在扮演各種社會角色時提供了明辨是非、善惡、美丑的價值導向,同時有助于降低社會階層和群體的腐敗容忍度,進而為年輕干部成長提供社會支持。一是營造家庭助廉氛圍,處理好家庭利益與公共利益關系,防止親情對公共利益的侵蝕。二是加強學校育廉工作,培養對廉潔價值的正確認知,樹立對廉潔做人做事的信仰。三是加強廉潔社區建設工作,培育廉潔城鄉社區品牌,社區是年輕干部日常生活世界的重要載體,廉潔的日常生活氛圍對弘揚正氣具有基礎性的促進作用。

第四,重視職場情境建設,營造廉潔奉公、講紀律守規矩的政德文化氛圍。職場是年輕干部實現理想抱負的場所,也是直接誘發廉政風險的場所,防控職場廉政風險對年輕干部成長具有現實意義。一是通過權力清單制度對一把手權力進行有效監督;二是厘清政商關系,構建清親新型政商關系,有效規避年輕干部被圍獵的可能性;三是建設廉潔職場文化和政德文化,破除圈子文化、碼頭文化,凈化組織和行業政治生態。

第五,完善年輕干部思想監測機制[11],及時發現不良傾向和失范苗頭,做到未雨綢繆。以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內容的“三觀”是年輕干部成長的總開關,如果總開關出現偏差,那么,年輕干部發生腐敗就有了內在基礎。因此,及時關注和把握年輕干部思想動態對預防其違規犯戒具有前瞻意義。一是關注年輕干部的生活圈和交友圈,關心年輕干部“八小時”之外的行為;二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談心談話和常態化約談等手段來及時掌握年輕干部的思想動態;三是針對年輕干部思想認識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四是推進年輕干部警示教育建章立制。

第六,破除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等“四唯”傾向,健全年輕干部培養機制。一是落實年輕干部全鏈條培養機制,2018 年6 月黨中央出臺關于健全完善年輕干部選拔、培育、管理、使用環環相扣又統籌推進的全鏈條機制政策。二是搭建年輕干部交流的平臺,推動優秀年輕干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交流,進行多崗位培養鍛煉[12],以此開闊視野,培養干事創業能力,提升思想境界。三是確立評判年輕干部政績和升遷標準,注重任期實績與長遠規劃關系,分清干事創業失誤與主觀故意的界限,破除唯票數、唯分數、唯GDP、唯年齡的不良傾向,從而預防年輕干部急功近利心態的生成和行為失范的發生。

(二)內在預警機制建立與運行

內在預警機制是通過學習、調查、修養等途徑提升年輕干部正確處理小我與大我、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關系的能力,不斷矯正人生航向,抵制利益誘惑,正確處理利益沖突,提升思想境界,在內心建立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乃至違紀違法行為傾向的防護墻,達成不想腐的效果。

第一,以理論學習提升思想政治素養。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此凝心鑄魂、強基固本。二是把黨的創新理論與學習、生活、工作相結合,在思想認識層面,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定理想信念,獲得行動指南和抵制利益誘惑的定力。

第二,增強對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認知與情感傾向性。一是堅定對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信念,堅持把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內化為年輕干部自身的行為指南。二是為人民利益而努力工作,為轄區百姓和服務對象提供高質量服務,想人民群眾之所想,急人民群眾之所急。三是以人民群眾滿意度、幸福感、獲得感為評價自身工作標準,增強職業榮譽感,以此克服自我狹隘的利益意識和逐利行為。

第三,培養鍛煉調查研究能力和踏實工作作風。不良工作作風是年輕干部出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重要原因,培養科學的調查研究能力和踏實作風具有必要性。一是學習社會調查研究方法,掌握發現研究問題、設計調查方案、開展資料收集、研究報告撰寫等基本知識。二是培養深入基層了解社情民意的意識和作風,為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奠定基礎,以此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本文通過理論和實踐研究,在理論層面聚焦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發生機制問題,通過情境誘因分析深化了腐敗發生機制解釋;在實踐層面提供了基于情境誘因的年輕干部首次腐敗事件預警建議,為新時代年輕干部嚴守規矩、不逾底線、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提供了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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