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2024-01-27 03:39烏云畢力格
當代教師教育 2023年4期
關鍵詞:資格證教師資格資格

烏云畢力格,區 潔 萍

(1 內蒙古師范大學 教育學院,內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2 日本關西外國語大學 外國語學部,日本 大阪 5731001)

隨著特殊教育適宜融合發展的不斷推進,我國特殊教育的關注點從追求教師數量轉向提高教師質量,提高教師學歷水平和整體素質成為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教育的主要任務。例如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教育部等部門《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明確要求“提高教師專業水平,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制度,逐步實行特殊教育教師持證上崗”。[1]2015年8月教育部印發的《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中明確指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該標準“制定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制度和準入標準,嚴把教師入口關”[2]。由此可見,為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我國已明確提出了有關建立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的目標和任務。

2007年4月日本正式實施新修訂的《學校教育法》,將特殊教育改為特別支援教育,把聾校、盲校、培智學校等特殊學校整合為特別支援學校。隨后,日本文部科學省對《教育職員資格法》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將之前的盲校教師資格證、聾校教師資格證、培智學校教師資格證整合為“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2021年5月,文部科學省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持有狀況進行了調查[3]。調查結果顯示:(1)70810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中,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根據障礙類型)的教師共61277名,占全體教師的86.5%(上年度為84.9%)。去除因人事交流等原因暫時在特別支援學校工作的教師,持證率則達到89.3%。(2)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按照障礙類型分為五大類,其持證率分別為:視覺障礙學科66.2%、聽覺障礙學科61%、智力障礙學科89.5%、肢體障礙學科87.9%、病弱/身體虛弱學科80.4%,其中,在視覺與聽覺障礙教育領域,持有其他障礙類型教師資格證的教師較多(圖1)。(3)2007年轉為特別支援教育之后,在特別支援學校中持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教師人數逐年增長,如今普及率已接近90%(圖2)。這些狀況說明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經過不斷修改與完善,已發展成一套比較成熟和完備的國家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并對其教師隊伍的專業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督逃殕T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對教師資格證的培養與發放機構、資格證的種類、修讀學分與培養課程、資格認證方式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其中有許多具體的方法和經驗值得思考和借鑒。本文基于《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主要從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認證機構、資格證種類、認證標準、認證講習、特別支援教育專修科目以及教師錄用考試等內容進行詳細分析,總結概括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特點,并探討其對于我國在建設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方面所帶來的啟示。

圖1 2021年度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持有狀況學科比例(全國立、公立、私立學校)[3]

圖2 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持有狀況變化:特別支援學校[3]

一、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概要

《教育職員資格法》第3條中明確規定,在日本特別支援學校任職的教師,必須同時持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和幼兒園或小學、中學、高中等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即采取雙證書資格制度。在特別支援學校擔任保健科和營養科以及“自立學科”的教師還需要持有相關專業資格證。例如,特別支援學校幼兒部的教師需要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但特別支援學校擔任保健科或按摩等課程的教師只需持有保健科教師資格證或“自立學科”資格證即可。該法第十七條規定,持有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即使沒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也可以擔任相應學部的教學(幼兒部、小學部、中學部、高中部),但要求15年內必須獲取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

(一)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認證機構

日本采用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相結合的教育管理體制,教師資格制度體現了其教育行政地方分權化的原則。教師資格認證的各項標準在《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明確規定。據《教育職員資格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經文部科學省批準的國立、公立、私立大學和短期大學負責教師資格的培養,而各級教育委員會則應根據大學和短期大學的證明負責發放教師資格證。據《教育職員資格法》第五條規定,獲取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有三種途徑。(1)最普遍的途徑為在文部科學省批準的大學或教師培養機構中修滿規定學分,并獲取相應的學位。文部科學省2022年4月發布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4月,四年制的全日制大學中設置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培養課程的共有170所:國立大學52所、公立大學7所、私立大學109所、短期大學2所,其中5所大學(私立)設置了遠程教育課程。[4]另外,至于只持有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可以通過資格認證講習、高等院校公開講座、遠程教育講習等在職培訓的模式,在進修完指定的特別支援教育課程后,能夠獲得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認證考試并合格后,可獲得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3)通過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舉辦的教育職員檢定考核后,也可獲得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教育職員檢定考核的詳細標準,因各都道府縣而有所不同。一般根據聘用方的推薦、學科相關專業知識經驗和技能、社會信譽、教師職業熱情、教師洞察力等項目進行綜合性考核。由此可見,日本已建立比較成熟和完備的以職前培養為主、在職培訓為輔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認證體系,教師資格證的獲取程序也充分體現了其規范化和法制化的特點。

(二)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種類

《教育職員資格法》第四條規定,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種類有“普通資格證”“特殊資格證”和“臨時資格證”三種。普通資格證按照學歷等級和所修學分總數,由低向高分為“二類資格證”“一類資格證”和“專修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過去普通資格證的有效期為10年,但2022年5月修改《教育職員資格法》后,從當年7月1日起取消了此項規定。此外,該法律還考慮到在職教師的教學經驗,制定了一些特例,如修完少于規定的學分也可獲得上一級資格證、相近學校類型的資格證、同學校類型的其他學科的資格證等。特殊資格證主要針對有社會經驗者,通過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教育職員檢定考核即可獲得,沒有具體時間限制,但僅在授予證書的都道府縣內有效。臨時資格證主要以助教和保健科助教為對象,一般在無法錄用到持有普通資格證教師的情況下,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就會進行教育職員檢定考核,通過者獲得此證。此證僅可在證書授予的都道府縣內使用,有效期為3年。

《教師職員資格法》別表第一條(相關第五條)詳細規定了獲取特別支援學校普通資格證(以下,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具體條件:申請專修資格證條件為,必須具備碩士學位并持有相應的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幼兒園、小學、中學、高中教師資格證);申請一類資格證條件為,必須具備學士學位并持有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申請二類資格證條件為,必須畢業于短期大學并持有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文部科學省2022年4月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4月,在全日制大學中,開設專修資格證和一類資格證相關課程的大學分別為61所和167所,開設二類資格證相關課程的短期大學為2所。另外,通過遠程教育方式,開設專修資格證和一類資格證課程的大學分別為1所和5所。[4]同時,在職教師獲得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要求是:持有特別支援學校一類資格證且特別支援學校教齡達到3年以上教師,修滿15個學分可獲得專修資格證;持有特別支援學校二類資格證且特別支援學校教齡3年以上教師,修滿6個學分可獲得一類資格證;持有相應的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且教齡3年以上教師,修滿6個學分可獲得特別支援學校二類資格證。由此可見,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種類是等級分明的,呈現出三類三級的多維模式,便于對教師隊伍進行精細化管理。

《教育職員資格法》第四條第二項指出,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依據障礙類型分五個學科。文部科學省2022年4月發布的統計資料顯示,截止到2021年4月,開設專修資格證課程大學中,設置視覺障礙學科8所、聽覺障礙11所、智力障礙60所、肢體障礙56所、病弱/身體虛弱56所。開設一類資格證課程大學中,設置視覺障礙學科的有11所、聽覺障礙21所、智力障礙167所、肢體障礙162所、病弱/身體虛弱158所。開設二類資格證課程大學中,設置智力障礙、肢體障礙、病弱/身體虛弱等學科的短期大學各有2所。另外,通過遠程教育方式,1所大學開設智力障礙學科專修資格證課程;5所大學開設智力障礙、肢體障礙、病弱/身體虛弱等學科一類資格證課程。[4]由此可見,日本通過為障礙學生提供更具針對性和專業性的教育,對從事不同障礙類型教學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設定相應的資格證,以此保障特別支援教育的專業水平。(1)下文提到的教師資格證專指普通資格證。

(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認證標準

特別支援學校教師的從業資格是必須同時具備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和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為獲得這兩種資格證,需要學習一定課程,修滿相應學分?!督逃殕T資格法實施細則》第一章中對此有較為詳細的規定。

關于普通學校教師資格,由于學校類型和證書等級不同,要求的學分和課程也不同。幼兒園教師分別修夠75、51、31個學分可獲得幼兒園教師專修資格證、一類資格證、二類資格證;小學教師分別修夠83、59、37個學分,可獲得小學教師專修資格證、一類資格證、二類資格證;中學教師分別修夠83、59、35個學分,可獲得中學教師專修資格證、一類資格證、二類資格證;高中教師分別修夠83、59個學分,可獲得高中教師專修資格證和一類資格證。申請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需要從以下五類模塊中修滿必要的課程:“各學科內容及其教學方法相關科目”(幼兒園稱為“保育內容及其教學方法相關科目”)、“教育基礎理論相關科目”“道德與綜合學習課程及學生指導和教育咨詢相關科目”“教育實習相關科目”“大學特定科目”。從每個模塊中選修的學分數,根據學校類型和資格證等級有所不同。

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學分要求為,獲得專修資格證需要修滿52個學分(一類資格證所需學分+26個學分),一類資格證26個學分,二類資格證16個學分。其課程模塊有四類:“特別支援教育基礎理論”“特別支援教育領域相關科目”“特別支援教育領域以外的相關科目”“身心障礙兒童的教育實習”(表1)。特別支援教育基礎理論主要教授特別支援教育和身心障礙兒童教育理念、歷史、思想以及社會制度等;特別支援教育領域相關科目教授視覺障礙、聽覺障礙、智力障礙、肢體障礙、病弱/身體虛弱等5類障礙的心理、生理、病理特征以及針對各類障礙的課程與指導方法;特別支援教育領域以外的相關科目主要包括“因其他障礙而需要特別支援教育的兒童”,如發展障礙兒童(LD、ADHD、自閉癥等)、多重障礙兒童、言語障礙兒童、情緒障礙兒童等的心理、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課程與指導方法等方面的課程;身心障礙兒童的教育實習包括特別支援學校和福利機構的事前與事后指導等相關課程(表1)。還有從特別支援教育領域相關科目模塊中所修最低學分數,根據障礙學科的類型有所不同。將要從事視覺與聽覺障礙學科,從該模塊中至少修滿8個學分,而從事智力、肢體障礙與病弱學科需要從其模塊中至少修滿4個學分。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大學畢業后打算從事特別支援學校教育,那么在大學期間,不僅修滿85個學分(小學教師一類資格證59學分+特別支援學校教師一類資格證26學分),還需要修滿大學畢業所需最低學分,也就是說大學畢業所需學分與教師資格證所需學分,在數量和內容上都不相同。這也意味著,師范類以外專業的學生,在大學期間獲取教師資格證是相當困難的。由此可見,日本已建立資格準入與資格等級相結合的、科學嚴密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認證標準。

表1 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所修課程及最低學分

(四)特別支援教育專修科目

日本《學校教育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和《學校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對大學專修科目培養制度進行了明確規定。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經文部科學省批準,具有特別支援教育專業的師范類大學中逐步建立特別支援教育專修科目,以提高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普及率,并培養具備實踐指導能力的一線教師。就讀該專修科目的學生必須具備大學學士學位和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在此基礎上并接受一年的特別支援教育專業訓練,并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合格方可獲得特別支援學校教師專修資格證或一類資格證。文部科學省2022年4月發布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4月,全國有7所師范大學設立該專修科目并培養專修資格證人才(視覺障礙2所、聽覺障礙4所、智力障礙7所、肢體障礙6所、病弱/身體虛弱6所);14所師范大學設立該專修科目并培養一類資格證人才(視覺障礙1所、聽覺障礙4所、智力障礙14所、肢體障礙14所、病弱/身體虛弱14所)。[4]

該專修科目學生必須修滿26個學分才能獲得專修資格證(已持有一類資格證教師為招生對象)或一類資格證。但畢業于該專修科目的最低學分一般為30個學分以上。課程包括“特別支援教育基礎理論”“特別支援教育領域相關科目”“特別支援教育領域以外的相關科目”“身心障礙兒童的教育實習”“畢業論文”等五個模塊。任課教師方面要求從事過特別支援教育實踐,還注重能否設置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別支援教育相關課程,并在教學方法上除了使用常規的講授以外,能否積極導入小規模的事例研討、模擬教學、現場體驗等參與性活動,以期達到培養教師實踐指導能力的目的。教育實習一般在上述大學的附屬特別支援學校進行,每個大學規定的實習時間不同,一般要求3周以上。該辦學模式首先有利于普及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持有率。其次也為教師能夠在特別支援學校、普通學校特別支援班、資源教室等多種安置形式下從事教學提供了可能性。自21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特別支援學校呈現出學生障礙日益嚴重化、多樣化、多重化的趨勢,普通學校也面臨著如發展障礙(ADHD、LD、自閉癥等)、“不登?!?、受欺凌等特殊學生不斷增多的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特別支援教育專修科目培養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實踐指導能力的教師顯得尤為重要。

(五)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認證講習與公開講座、遠程教育講習

關于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更換制度,《教育職員資格法實施細則》第五、六章有詳細的規定。持有一類或二類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可以通過文部科學省資格認證講習、高等院校公開講座、遠程教育講習,修得規定的學分,獲取更高一級的資格證。如果是從特別支援學校小學部教師轉為特別支援學校中學部教師,或者從某一學科領域轉為另一個學科領域,同樣需要接受文部科學省資格認證講習、高等院校公開講座、遠程教育講習,達到規定的學分后,便可更換教師資格證。無論校方還是教師,都不能隨意跨越教師資格證規定的職責范圍實施教學工作。

資格認證講習與遠程教育講習的舉辦機構一般包括:文部科學省認定的設置教師培養課程的大學(或開設遠程教育的大學)、資格證法中規定的其他授予權者、國立特別支援教育綜合研究所、文部科學省認定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等。高等院校公開講座則由文部科學省認定的指定大學所舉辦。這些講習一般由高等院校教師主講,通過出勤率、考試、小論文、報告等形式進行考核,對成績合格者進行資格認證。此外,該實施細則,還對講習與公開講座的課程受理程序、資格變更申請、取消認證資格等事項作了詳細的規定。因此,在職教師可以通過參加講習與公開講座,并完成相關培訓,能換更高等級或其他學科領域的資格證。這種認證方式充分體現出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開放性、靈活性以及針對性的特點,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日本特別支援教育事業的發展。

(六)特別支援學校教師錄用考試

在日本,要成為特別支援學校教師必須通過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舉辦的教師錄用考試。只有取得學士學位,并獲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考試。教師錄用考試主要采取筆試、論文、面試、課堂演示、適應性測評等形式,一般分兩個階段來進行。第一階段以筆試為主,考查內容包括教師教育科目、一般教育科目、專業科目、小論文、適應性測評等;第二階段注重人物與實踐能力的考核,采用個人面試、集體面試、集體討論、課堂教學、場所指導等方式進行。由于近年來學校環境急劇變化,學校需要能應對變化、處理實際教學問題的優秀教師,因此教師錄用考試呈現出更加注重人物考核的趨勢,從多方面、深層次地考查教師的適應能力。各地的考試內容和形式不盡相同。面試考官一般由教育委員會考試局官員、普通學校領導、特別支援學校領導與課程主管等擔任。

日本教師錄用考試競爭一直相當激烈,競爭倍數(報考人數/錄用人數)一般在5倍左右,2001年高達11.7倍,此后逐年下降,2021年為3.8倍。其中,特別支援學校教師錄用考試的競爭倍數在2001年高達5.5倍,2021年為3.1倍,呈下降趨勢,但與其他類型學校相比下降幅度不大,競爭倍數平均維持在3倍左右。[5]主要原因在于,隨著教師老齡化,退休教師較多,因此需要錄用大量教師作為補充。而近年來,有些地方政府已化解教師老齡化危機,開始減少錄用人數。同時,各地教師錄用考試的競爭倍數也因地方政府、學校類型、學科種類而不同。2021年度特別支援學校教師錄用考試而言,沖繩縣的競爭倍數是9.4倍,而北九州市約1.4倍。[6]由此可見,在日本即便獲得了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和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但不通過教師錄用考試的話,也成不了一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教師錄用考試的制度,充分體現出日本教師資格制度嚴密性的特點。

二、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特點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日本通過《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諸多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并經過多次修改,現已形成了較為完整嚴密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以下嘗試從認證制度、認證方式、資格證種類、認證標準等幾個方面探討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特點,同時結合我國教師資格制度與特殊教育師資隊伍的實際情況,提出可促進我國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法制化為基礎,綜合化與彈性化相結合的認證制度

1949年日本政府規定了《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此后,該法因應時代變遷與社會需要,經數次修訂與完善,如今已發展成較為完備的資格制度??梢哉f,該法在日本教育法制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是日本教師資格制度確立的標志。[7]前文已述,特別支援學校教師從業資格采用“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雙證資格制度。為了確保特別支援教育教師隊伍的質量,制定了一系列規則,如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種類、最低學分與培養課程、各種認證講習、資格證失效與吊銷措施、特例事項等。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發展離不開嚴密的法制保障。這是一個與時俱進、不斷完善的過程,為促進特別支援教育事業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

與此同時,日本文部科學省考慮到障礙兒童的身心發展特征與其特殊教育需求,以及為相應有關教育制度,專門實施綜合化與彈性化相結合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首先,其綜合化特點主要體現在特別支援學校教師一般承擔多科目的教學,如智力障礙學科教師可以擔任語文、數學等其他課程。其次,其彈性化特點主要體現在特別支援學校教師可以在不同類型學校承擔相應年級或低年級(低于該資格證所規定年級)的教學任務,如特別支援學校中學部教師可以擔任小學部的課程等。通過綜合化與彈性化措施,教師可以在多種類型的學校、障礙領域之間進行雙向流動,不斷充實其教學能力,使指導方法更加多樣,從而提升日本特別支援教育的整體質量。

我國現行教師資格制度始于1994年。教師資格分為幼兒園、小學、中學、高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等七類,但一直沒有單獨設置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類別。隨著特殊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對特殊教育師資要求的日益提高,特殊教育從業者缺乏合格資質的問題也日益凸顯,僅要求“持普教教師資格證上崗”已經無法滿足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8]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國可以借鑒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強化相關法制基礎,在《教師法》及《教師資格條例》中增設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的相關規定,從法律法規層面構建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明確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的認證、發放和管理等一系列問題。尤其進入21世紀,我國的特殊教育雖然有了長足進步,但為了滿足特殊教育對象的教育需求,我國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應向綜合化與彈性化方向發展,并通過修訂與完善使其不斷鞏固,從而培養出既具備特殊教育專業素養,又具備實踐指導能力的教師人才。

(二)職前培養與在職培訓相結合的認證方式

在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的培養有職前培養和在職培訓兩種方式,二者均需修滿相關課程學分。

根據不同的認定對象,職前培養方式可分成三類:第一,師范院校(特別支援教育系)與綜合性大學(教育系)及一般公、私立大學的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學士學位+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并通過錄用考試后,能擔任特別支援學校教師;第二,獲得學士學位+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的大學畢業生,在特別支援教育專修科目學習并獲取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再通過錄用考試后,能擔任特別支援學校教師;第三,在校期間沒有獲得任何教師資格證的大學畢業生,接受遠程教育并獲得相關教師資格證,再通過錄用考試后,也能擔任特別支援學校教師。無論是哪種情況,都需要獲得“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此基礎上經過教師錄用考試篩選,才能進入特別支援教育崗位。為了確保普通院校具備培養特別支援教育師資的能力,在《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詳細規定了最低學分與培養課程,并將《特別支援教育概論》納入到面向所有教師的職前培養課程當中。

此外,持有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的在職教師可以選擇資格認證講習、高等院校公開講座、遠程教育講習等在職培訓方式,獲得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為了確保在職培訓的質量,在《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詳細規定了培訓機構、課程受理程序、資格變更申請、取消認證資格等事項,并隨著時代訴求,不斷對其進行修訂與完善。職前培養與在職培訓有機結合的認證方式體現出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開放性、靈活性、針對性的特點。

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起,在一批專門培養特殊教育師資的中、高等特殊師范學校中陸續建立了特殊教育系。近年來,經過教育結構調整,已形成??茷橹?、本科為輔的培養體系。盡管如此,其開放性仍然有待提高,教學質量缺乏嚴密的制度保障。我國特殊教育教師數量不充足、專業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由此,我們可以參考日本開放式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培養方式。首先,發展現有的“大專為主、師范院校為輔”的培養方式,同時在綜合性高校中建設特殊教育專業,以促進特殊教育師資隊伍的培養。其次,通過構建講習、講座、遠程教育等多元化教育手段,對已上崗的教師進行培訓。這既可以提高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的普及程度,又可以提升特殊教育教師的整體質量。要推進上述一系列措施,最關鍵的環節是完善《教師法》等我國法律法規,從而確保新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多樣化與分級化相結合的資格證種類

日本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種類具有多樣化與分級化的特點。多樣化特點主要體現在:一、根據其應用范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分為“普通資格證”“特殊資格證”“臨時資格證”三類;二、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包含五個學科,根據不同學科的具體情況制定資格標準,并進行人才培養。還有分級化特點體現在,特別支援學校教師普通資格證按照學歷等級和課程學分修習情況,由高到低分為專修資格證、一類資格證、二類資格證等三個等級。多樣化與分級化相結合不僅保證了特別支援教育師資隊伍的專業化,而且為教師梯隊提供了必要的后備力量。

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類型分視力殘疾、聽力殘疾、智力障礙等8種。[8]目前社會上存在聾校、盲校、培智學校、自閉癥學校、工讀學校等類別的特殊教育學校。從特殊教育的發展來看,為保障特殊教育學校中所有學生的高質量教育,要求特殊教育教師形成自己的專業領域,為學生提供更具針對性和專業性的教育將是必然的發展趨勢。[8]因此,我國特殊教育界也需要通過建立多樣化與分級化相結合的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以推進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化發展。

(四)資格準入與錄用考試相結合的資格制度

日本特別支援學校的教師資格具有資格準入與教師錄用考試相結合的特點。所謂的資格準入制度是,在日本從事特別支援學校教師必須擁有兩種教師資格證,即“普通學校教師資格證”和“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取得教師資格證除了達到一定的學歷標準,還需要修滿與教師職業相關的專業課程以及一定時間的教育實踐。取得教師資格證之后,必須經過教師錄用考試篩選,這樣才能進入特別支援教育崗位。

隨著社會經濟和教育的發展,日本教師的資格準入制度也經歷了從低起點向高標準發展的過程。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高標準具有以下特點:一、特別支援教育教師隊伍的后備師資力量幾乎來自大學本科學歷層次,并鼓勵向碩士學歷方向發展,如培養二類資格證人才的短期大學僅有2所,政府加大培養專修資格證人才的大學數量并實施具體推進措施等;二、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的認證標準不僅要求教師具備普通教育與特別支援教育相關的基礎知識和技能,還更加注重教師的實踐指導能力。例如,特別支援學校小學部任教的教師不僅學習各學科的內容與教學方法等普通教育相關的知識技能,還要掌握特殊兒童評估等特別支援教育相關的知識技能。近年來,日本尤其注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的實踐指導能力,通過逐步增加教育實踐的比重和學分,來達到培養教師實踐指導能力的目的。一般情況下,大學一年級安排去參觀特別支援學校和特別支援班,大學三年級上半年安排到普通學校實習(4周左右),大學三年級下半年安排到特別支援學?;蛱貏e支援班實習(4周左右),大學四年級還安排教師實踐演習(2周左右)等。這種嚴格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既保障了教師的質量,也對提升教師在社會上的地位具有正面的影響。

我國特殊教育的發展需要高素質專業化的特殊教育教師隊伍,但由于地域廣闊,人員眾多,特殊教育教師資源非常匱乏,所以現行的特殊教育教師資格準入門檻較低,持有任一類別的教師資格證即可上崗,在資格準入環節缺乏對申請者進行特殊教育專業素養的嚴格考核。這種制度設計無法保障申請者的專業素養達到行業認定的最低標準,從而使實際的教學質量與預期目標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9]基于此,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高特殊教育師資的專業素養是當前亟須解決的工作之一。因此,我們應當為特殊教育教師單獨設置教師資格證,通過制定高標準的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認證標準,以實現提高特殊教育師資專業素養的目的。構建單獨的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認證標準需要從學歷、專業知識與技能、實踐指導能力等幾個方面對特殊教育教師提出明確的要求,還應當在《教師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中正式規定相關認證標準,由此確保該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結論

日本通過《教育職員資格法》及其實施細則對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證的諸多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經過多次修改與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和完備的特別支援學校教師資格制度體系。本文通過梳理其現行的法律制度,總結出其具有綜合化與彈性化相結合、職前培養與在職培訓相結合、多樣化與分級化相結合、資格準入與錄用考試相結合等特點。根據我國特殊教育發展以及特殊教育師資隊伍的現狀,為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的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迫切需要解決教師資格類別中單設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的問題,并在《教師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中對其資格證的認證制度、認證標準、認證方式、資格證種類等方面需要提出詳細的規定,以此確保該制度的順利實施。參考并借鑒日本的成功經驗,有助于實現此目標。首先,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認證標準方面,應充分考慮學歷要求、修讀學分及培養課程、實踐指導能力等幾個重要因素,并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對特殊教育教師的培養提出明確要求。其次,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種類方面,考慮到不同障礙類型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性差異,應為不同障礙類型特殊教育教師設定相應的資格證。再次,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等級方面,考慮到學歷程度或修讀學分方面的差異,應為不同學歷或修讀學分設定不同等級的資格證。最后,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認證方式方面,充分考慮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與在職的教師以及其他社會人員的差異,應實施職前培養與在職培訓相結合的方式。

猜你喜歡
資格證教師資格資格
2023年,這四類考生擁有保送資格
小學數學教師資格證面試研究
湖南省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確定
保證教師資格證含金量,優化教師后備軍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即
第二道 川菜資格人
陜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分離
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國考”改革與職前教師教育的應對
資格
喊“辦證”的人將失業?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