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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何以提升勞動收入份額
——基于行政壟斷視角的準自然實驗研究

2024-02-04 17:51劉長庚王宇航
上海財經大學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勞動收入議價份額

劉長庚 , 姜 凌 , 張 磊 , 王宇航

(1. 湘潭大學 商學院, 湖南 湘潭 411105; 2. 湖南財政經濟學院 經濟學院, 湖南 長沙 410205)

一、引 言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殷切期盼。實現共同富裕必須以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基礎,解決好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只有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公正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才能在保持經濟發展活力的同時,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當今,國際經濟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調整,中國經濟也處于轉變發展模式的關鍵時期。站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歷史關口,面對國內主要矛盾的變化和國際不確定性的增加,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根據我國發展階段、環境、條件的變化,作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大部署。在中國經濟增長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深入探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收入分配效應,對于改善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觀要求。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外貿依存度從2012年的45%下降至2021年的34%,外貿盈余的經濟增長貢獻率也已降至1%左右(陸銘和李鵬飛,2022),表明內循環正逐步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旋律,國內大市場將成為我國未來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源泉。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提高勞動收入份額是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題中之義?!吨泄仓醒腙P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并計劃到2035年實現“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中等收入群體顯著擴大”的目標。中等收入群體的提質擴容,是優化收入分配結構、形成橄欖型社會的重要途徑,更是縮小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而勞動收入作為廣大人民群眾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決定了有效提升勞動收入份額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手段。自20世紀90年代至金融危機前,勞動收入份額在我國總體處于持續下降的態勢在學術界已形成共識(白重恩和錢震杰,2009;李稻葵等,2009)。盡管國際金融危機之后我國勞動收入份額總體下降的趨勢出現逆轉,并呈上升的趨勢(劉亞琳等,2018;施新政等,2019),但我國總體勞動收入份額仍低于世界發達國家水平(Karabarbounis和Neiman,2014;劉長庚和柏園杰,2022)。勞動收入份額過低不僅會降低居民消費率(方福前,2009;汪偉等,2013)、阻礙國內大循環,還會擴大收入差距、加劇社會不平等(王勇和沈仲凱,2018);而提高勞動收入份額則能有效縮小收入差距(焦音學和柏培文,2020),使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市場環境與制度質量是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變動的重要外部因素(肖土盛等,2023)。我國自市場化改革以來,受歷史因素和晉升激勵的影響,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壟斷頑疾難除,地方政府有強烈的意愿對區域間貿易活動施加干預,通過切斷區域間資源聯系、阻礙區域間人口流動等方式破壞公平競爭與市場統一(陸銘和陳釗,2009)。過多非市場因素的外部干預會導致企業勞動收入份額長期偏離市場均衡水平(文雁兵和陸雪琴,2018)。盡管隨著競爭性政策的推進,我國市場分割程度總體上呈下降態勢(白重恩等,2004;陸銘和陳釗,2009),但長期存在的行政壟斷問題仍是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長期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2008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重點針對行政壟斷、壟斷協議、經營者集中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限制?!斗磯艛喾ā返膶嵤?,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化市場結構、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打破行政壟斷與市場割據,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自由流動。但能否在推進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優化我國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實現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統一,目前學界尚無定論。鑒于此,本文利用《反壟斷法》實施提供的良好自然實驗場景,從行政壟斷的視角探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作用機理,這對進一步優化要素收入分配格局、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與已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邊際貢獻在于:(1)已有對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理論分析與政策解讀,實證研究較為缺乏。同時,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核心是規制地方政府行為,而競爭政策適用的主體既包括政府又包括企業,因此現有關于競爭政策的實證研究也無法體現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政策效應(蔣殿春和卜文超,2023)。本文聚焦區域行政壟斷,在實證層面考察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對相關文獻的拓展。(2)現有關于競爭政策的要素收入分配效應研究(江軒宇等,2023;肖土盛等,2023),主要從壟斷利潤、要素投入、發展模式和代理沖突等角度解釋其影響要素收入分配的機理,而勞資力量對比是影響勞動收入份額的重要因素(Blanchard和Giavazzi,2003;Bental和Demougin,2010)。本文重點圍繞勞動者議價能力的變化,從“企業市場勢力”和“要素資源流動”兩方面闡述了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四條作用路徑,進一步豐富了競爭政策影響勞動收入份額的決定機制。(3)鑒于根除行政壟斷頑疾是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點任務,本文從消除行政壟斷的角度對《反壟斷法》的階段性政策效應進行評估,所得結論支持了徹底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和充分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的必要性,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了重要的經驗證據,從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視角進一步豐富了關于金融危機后我國勞動收入份額上升現象的解釋。

二、制度背景與理論分析

(一)制度背景

長期以來,我國商品與要素市場區域分割嚴重,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嚴重制約了市場效率與經濟增長質量。追根溯源,導致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是追趕型增長體制與政府官員激勵機制所帶來的行政壟斷。打破區域行政壟斷,已成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亟須解決的重大問題。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壟斷法》,旨在提高經濟運行效率、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中國發展行穩致遠。

基于全國市場長期割據的現實背景,《反壟斷法》專設行政壟斷專章,旨在劃清權力與市場的邊界,規制地方政府濫用行政權力干涉市場競爭的行為。其主要從兩方面制約行政壟斷:一是禁止地方政府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第三十二條)。該項條款抑制了地方政府對企業經營決策的不當干預,使企業不得不轉變經營策略,從尋求行政壟斷地位轉向提升自身運營效率,減少了企業尋租與無效率投資,提升了經濟運行效率。二是禁止地方政府通過行政手段設置市場準入壁壘,妨礙要素商品跨區自由流動,阻礙外地企業在本地經營發展(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條)。此類條款的實施能夠直接降低各地區的行政壟斷程度,有效遏制地方保護主義行為,強化市場競爭機制,提升市場配置效率。已有研究表明,《反壟斷法》的實施促進了市場公平有序競爭(賈劍鋒等,2022),有效降低了各地區的行政壟斷程度,弱化了地區金融壁壘,推動了區域產業結構差異化。同時,實施《反壟斷法》通過打破區域行政壟斷,有效抑制了國有企業的投資規模和過度投資行為,提升了國有企業的投資效率(王彥超和蔣亞含,2020);削弱了擁有“政府背書”企業在市場中的優勢地位,推動債務市場對企業盈利能力進行重新評估,提升了債務市場競爭中性(王彥超等,2020)。因此,作為能夠打破區域行政壟斷、提高經濟整體效率、構建協調發展格局的重要競爭政策,《反壟斷法》的頒布與實施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研究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良好準自然實驗契機。

(二)理論分析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意味著要打破行政壟斷,但同時可能加劇經濟壟斷。壟斷描述的是市場主體間議價能力與市場勢力的極端不對稱性,學界一般將其分為自然壟斷、經濟壟斷、行政壟斷三種表現形式(劉志彪和孔令池,2021)。首先,自然壟斷往往出現在事關國民經濟命脈與國家安全的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比如公共交通、電網和通訊等,其經營活動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這些行業由一家或少數幾家企業供給社會所需的全部產品,其生產成本遠低于多個企業競爭條件下的生產成本,因此在這種情境下,壟斷比競爭更具經濟效率。其次,經濟壟斷是指市場主體通過參與市場競爭,依靠經營策略與技術領先等方式獲取的壟斷地位。經濟壟斷是市場自由競爭的必然產物,也是經濟效率提升與技術進步的重要體現,在尚未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條件下,應當予以鼓勵。最后,行政壟斷是指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限制競爭的行為,包括設置市場準入壁壘、銀政壁壘和限制要素資源流動等,其嚴重影響整體經濟效率。當前我國市場的狀況是地方政府行政壟斷與企業經濟壟斷并存,并且行政壟斷頑疾難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旨在打通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消除地方保護與市場割據,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進而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全面釋放強大內需潛力,推動經濟健康平穩可持續發展。因此,根除我國市場運行中行政壟斷的頑疾是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點任務與關鍵舉措。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破除行政壟斷,從而提升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一是破除行政壟斷能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在企業決策中,加強技術創新與尋求政治關聯是兩種相互替代的經營策略(黨力等,2015)。當政治關聯帶來的優勢不再明顯時,企業會轉向增加研發投入來維持其市場競爭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破除行政壟斷與市場分割,進而顯著提高受行政壟斷庇護企業的研發意愿,使其更加重視人才在推動創新和塑造企業核心競爭力中的重要作用。這種從尋求政治關聯向重視人力資本的轉變,將顯著提升勞動者的議價能力與工資水平(盛丹和陸毅,2016),進而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魏下海等(2013)的研究也表明,削弱企業的政治關聯對提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有積極作用。二是破除行政壟斷能夠降低企業壟斷利潤。行政壟斷企業的超額利潤緣于政治關聯與地方保護,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大幅降低行政壟斷庇護企業的壟斷利潤,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因此,從破除行政壟斷的角度分析,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通過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降低企業壟斷利潤的方式,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

另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可能引致更高程度的經濟壟斷,從而對提升勞動收入份額產生不利影響。經濟壟斷程度的加深會削弱勞動者議價能力,降低勞動收入份額(Autor等,2020)。近年來,企業競爭逐漸呈現出“贏者通吃”的格局,各個行業的龍頭企業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依靠技術領先、先發優勢和規模優勢不斷鞏固其“強者恒強”的市場地位,各個行業的市場集中度不斷上升。Autor等(2020)通過分析美國經濟普查數據發現,在全球化、競爭機制和技術變革的推動下,行業市場份額將逐漸向最具生產力的頭部企業集中。蔣殿春和卜文超(2023)通過對中國上市公司數據的研究也得出類似結論,強化市場競爭機制將提升行業龍頭企業的創新水平、降低弱勢企業的創新激勵,并進一步擴大它們在市場勢力上的差距。從我國《反壟斷法》對經濟壟斷的態度看,與歐美國家嚴格限制所有壟斷地位不同,我國并不反對企業通過技術創新謀取更大的壟斷利潤與市場支配地位,更多的是強調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協議和市場分割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簡而言之,我國《反壟斷法》禁止的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而非市場支配地位本身(王先林,2013)。我國《反壟斷法》也允許企業在進行技術創新活動時,可以突破部分條款,實施限制產量、協議定價等行為(第十五條)。這說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企業謀求市場支配地位并不沖突,市場競爭機制和知識產權保護還能幫助行業頭部企業淘汰落后企業,加深經濟壟斷程度。因此,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強化市場競爭機制,為企業帶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遇,但也可能引致更高程度的經濟壟斷,從而削弱勞動者議價能力,降低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

綜上所述,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產生兩股相互沖突的力量,而勞資力量對比是決定勞動收入份額最終變動方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糾治行政壟斷與地方保護主義的頑疾,通過提高勞動者議價能力的方式提升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另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可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強化規模經濟作用,為各行業頭部企業奠定了進一步擴張的制度基礎,從而加劇經濟壟斷削弱勞動者議價能力,對提高勞動收入份額產生不利影響?;诖?,本文提出如下一組競爭性假設:

H1a: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助于提高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

H1b: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會降低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2004—2020年所有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參考已有文獻的標準做法,剔除如下公司樣本:(1)金融類企業樣本;(2)樣本期間被ST及ST*處理的經營異常樣本;(3)2009年及以后上市的企業樣本;(4)數據異常且嚴重缺失的企業樣本。經上述處理后得到19146個樣本觀測數據。最后,為排除異常值對實證分析的影響,本文對模型中的連續變量在1%和99%的水平上進行了Winsorize處理。在數據來源方面,上市公司微觀數據源于國泰安CSMAR數據庫,省級宏觀經濟數據源于《中國統計年鑒》。

(二)變量定義

1.被解釋變量:勞動收入份額(LSi,t)。本文參考方軍雄(2011)的方法,以要素成本法增加值所度量的勞動收入份額作為被解釋變量,勞動收入份額(LSi,t)=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營業總收入—營業總成本+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固定資產折舊)。

2.核心解釋變量: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水平(ΔS EGMn,i×Post)。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打破行政壟斷,促進產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因此,本文借鑒現有文獻的做法(盛斌和毛其淋,2011;王彥超和蔣亞含,2020),用區域間市場分割所導致的商品價格差異來衡量區域行政壟斷程度(S EGMn,t),以區域行政壟斷程度變化與《反壟斷法》政策沖擊時點的交互項表征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水平(ΔS EGMn,i×Post)。其中,區域行政壟斷程度(S EGMn,t)的測算方法為:(1)確定相鄰省份并將相鄰省份兩兩分組,共有70組;(2)選取2004—2020年《中國統計年鑒》分地區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參考王彥超和蔣亞含|(2020|)的研究,選用21種商品價格指數作為基礎數據①參考王彥超和蔣亞含(2020)的研究,選用糧食、禽肉、蛋、水產品、菜、干鮮瓜果、飲料煙酒、服裝鞋帽、紡織品、家用電器及音像器材、文化辦公用品、日用品、體育娛樂用品、交通通信用品、家具、化妝品、金銀飾品、中西藥品及醫療保健用品、書報雜志及電子出版物、燃料、建筑材料及五金電料21種商品的價格指數作為基礎數據,并借鑒盛斌和毛其淋(2011)的方法對數據進行了處理。;(3)計算相鄰省份的相對價格絕對值,具體計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其中,為商品價格指數,i和j分別表示兩個相鄰地區,k表示商品種類,t表示時間;(4)剔除商品異質性提升不同商品間的可比度,用各商品的相對價格絕對值減去其整體平均值,得到商品相對價格;(5)測算每對相鄰省份間的市場分割程度,以各商品相對價格的方差表征;(6)計算行政壟斷程度(S EGMn,t),以每個省份與各相鄰省份之間的市場分割程度均值表示。

進一步,使用區域行政壟斷下降程度與政策時點的交互項(ΔS EGMn,i×Post)表征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水平。本文側重于從區域行政壟斷的角度探究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我國勞動收入份額的影響機理??紤]到《反壟斷法》適用的主體既有地方政府,又有微觀企業,因此本文參考王彥超和蔣亞含(2020)的研究,以區域行政壟斷下降程度與政策沖擊時點的交互項(ΔS EGMn,i×Post)作為核心解釋變量對勞動收入份額進行回歸,以揭示區域行政壟斷與我國勞動收入份額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而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我國勞動收入份額的影響效應提供有力證據。其中,虛擬變量Post表示政策是否實施;ΔS EGMn,i表示企業i所在省份n的區域行政壟斷變化幅度,以各省份2009年前后的行政壟斷程度均值之差度量。ΔS EGMn,i的值越大,則說明該省份市場分割程度下降越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成效越明顯。

3.控制變量。參考已有文獻(施新政等,2019;王彥超和蔣亞含,2020)控制如下企業層面變量:資產負債率(Levi,t)、資本密集度(CAPINTi,t)、企業規模(S izei,t)、企業經營年度(Agei,t)、銷售收入增長率(Growthi,t)、現金流(Cashi,t)、凈資產收益率(Roei,t)、大股東占款(Orectai,t)、管理費用率(Admi,t)、托賓Q值(Tobin’sQi,t)、產權性質(S oei,t)。

上述相關變量說明及描述性統計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變量說明及描述性統計

(三)模型設定

為檢驗實施《反壟斷法》能否降低區域行政壟斷程度、促進統一大市場建設,構建模型:

其中,Post為解釋變量,代表是否實施《反壟斷法》。遵循現有文獻的做法,將2009年設為政策沖擊時點,令2009年及以后Post=1,2009年之前Post=0??刂谱兞繛槭〖墝用娴娜司鵊DP(Pergdpn,t)和政府財政收入(Govn,t),變量下標n表示地區,t表示時間。如果Post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則說明實施《反壟斷法》能有效降低區域行政壟斷程度。

為檢驗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否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構建如下模型:

其中,變量下標n表示企業所在地區,i表示企業,t表示時間;和分別為企業和年度固定效應。如果核心解釋變量(ΔS EGMn,i×Post)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則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提高了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反之,則降低了勞動收入份額。

四、實證檢驗

(一)基準回歸

1.全國統一大市場與《反壟斷法》。圖1是2004—2020年我國各省份行政壟斷程度均值的時間變化趨勢。如圖1所示,自2009年起我國行政壟斷程度整體呈現下降趨勢??蓮臅r序上初步判斷,實施《反壟斷法》能有效降低各地區的行政壟斷程度。表2列(1)報告了實施《反壟斷法》對區域行政壟斷程度的影響。結果表明,《反壟斷法》的實施顯著降低了區域行政壟斷程度,說明實施《反壟斷法》能有效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圖1 區域性行政壟斷程度趨勢

表2 基準模型回歸結果

2.全國統一大市場與勞動收入份額。表2列(2)報告了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基準回歸結果。結果顯示,核心解釋變量ΔSEGM×Post的回歸系數在5%的水平上顯著為正,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助于提高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支持了假設H1a的判斷,拒絕了假設H1b。結合上述理論分析,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提升也反映出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過程中,勞動者的工資議價能力得到加強,勞資力量對比總體上向勞動力要素傾斜。

(二)穩健性檢驗

為確?;貧w結果的可靠性,通過平行趨勢檢驗、替換變量、傾向得分匹配分析以及排除同期其他因素的干擾,驗證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提升效應。

1.平行趨勢檢驗。雙重差分方法的應用前提是滿足平行趨勢假設,本文借鑒Nunn和Qian(2011)的方法,采用年份虛擬變量與行政壟斷下降程度的交互項(ΔS EGMn,i×Yeart)對勞動收入份額(Ls)進行回歸,控制變量和固定效應與基準回歸一致。為避免完全共線性問題,本文以2004年作為基準年。圖2匯報了平行趨勢檢驗結果,在《反壟斷法》實施前沒有觀察到顯著變化趨勢,滿足平行趨勢假設。

8)安裝風機。易發生凍害的果園,可在園內安裝風機防凍,在寒流到來時開動風機,加速園內空氣對流,減輕冷空氣積聚。

圖2 平行趨勢檢驗

2.替換解釋變量和被解釋變量。在替換被解釋變量方面,借鑒施新政等(2019)的研究,采用營業收入法,以“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營業總收入”來衡量勞動收入份額(LS1i,t);按照Logistic-LS=ln[LS/(1-LS)]的方法,對LSi,t和LS1i,t進行對數化處理,得到Logistic-LSi,t和Logistic-LS1i,t;使用營業收入法度量的勞動收入份額(LS1i,t)和對數化處理后的勞動收入份額(Logistic-LSi,t、Logistic-LS1i,t)進行穩健性檢驗。在解釋變量方面,借鑒盛斌和毛其淋(2011)的方法,在行政壟斷程度(S EGMn,t)的基礎上取反向指標衡量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水平,以此替換核心解釋變量ΔSEGMn,i×Post。表3列(1)—(4)匯報了相關結果,分別替換解釋變量和被解釋變量后,回歸結果與前文結論一致。

表3 穩健性檢驗

3.傾向得分匹配分析??紤]到在不同的營商環境下,企業會選擇不同的經營策略與發展模式。為縮小企業間個體差異,減少樣本選擇偏誤引致的內生性問題,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法進行穩健性檢驗,結果如表3列(5)所示。ΔSEGM×Post的系數依然顯著為正,研究結論保持不變。

4.排除同期其他干擾政策帶來的估計偏差。在2008年我國施行《反壟斷法》的同時,全球爆發了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致的國際金融危機。在世界經濟衰退的大背景下,中國率先在國際金融危機中實現復蘇與振興,這與國務院于2008年11月推出的總額四萬億新增投資的“一攬子”刺激計劃密不可分(以下簡稱“四萬億計劃”)。已有較多研究表明,“四萬億計劃”對中國經濟增長、投資、就業、企業杠桿率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Wen和Wu,2019;Ouyang和Peng,2015;Burdekin和Weidenmier,2015;Chang等,2014)??紤]到“四萬億計劃”可能會影響企業決策和居民就業,進而影響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因此,本文借鑒謝里和張斐(2018)的方法,參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與“四萬億計劃”重點投向領域,在基準回歸的基礎上剔除了“四萬億計劃”重點投向行業的企業樣本,結果如表3列(6)所示。在排除“四萬億計劃”產生的同期干擾因素后,研究結論仍具有較強穩健性。

五、進一步研究

(一)機制分析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我國勞動收入份額的影響,主要取決于勞動者議價能力的變化?;鶞驶貧w結果顯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于提高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表明在這一過程中,勞動者議價能力得到增強,但其中的作用機理尚不明晰,也無法解釋勞資力量對比的變動成因。本小節嘗試從市場勢力(行業市場集中度、企業壟斷定價能力)與要素流動(企業融資約束、勞動力要素流動)兩個角度,進一步闡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如何通過改變勞動者議價能力,進而提升我國勞動收入份額的內在機制(見圖3),并為此提供經驗證據,以期揭開其中的“黑箱”。

圖3 勞動收入份額的影響因素與決定機制

本文的機制分析主要圍繞勞動者議價能力展開。鑒于現有文獻對影響勞動者議價能力的微觀因素缺乏充分的實證檢驗,本文在機制檢驗中也提供了相應的微觀因素影響勞動者議價能力的經驗證據。在勞動者議價能力的測度方面,借鑒謝申祥等(2019)的方法,基于談判模型構建測度勞動者議價能力的指標:

其中,Lbpi,t為勞動者議價能力,Wi,t為年總工資支出,Wa,i,t為總保留工資,Pi,t·Qi,t為年總銷售收入,Li,t為員工人數,為中間品投入占總銷售收入比重,為勞動的產出彈性,為中間品投入的產出彈性。在計算產出彈性方面,借鑒Ackerberg等(2015)的方法得出企業層面的中間品投入產出彈性與勞動產出彈性。

為檢驗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影響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作用機理,借鑒Chen等(2020)的研究,構建如下模型:

1.市場勢力。企業的市場勢力是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與勞動者議價能力的重要因素(Autor等,2020),行業市場集中度與企業壟斷定價能力則是企業市場勢力的具體體現。一般來說,高行業集中度的市場環境會強化企業在勞動力市場與產品市場中的支配地位,從而壓制勞動者議價能力,降低勞動收入份額(白重恩等,2008;陳宇峰等,2013;柏培文和楊志才,2019)。同樣,市場勢力較強、壟斷定價能力較高的企業也傾向于將更多的利潤分配給資本要素,進而降低勞動收入份額(文雁兵和陸雪琴,2018)。然而,本文在理論分析中指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市場勢力的影響并不明晰。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破除行政壟斷與地方保護,從而削弱部分企業的市場勢力,降低行業市場集中度和企業壟斷定價能力;另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打通經濟循環堵點、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進而放大行業龍頭企業的競爭優勢,可能引致更高程度的經濟壟斷。因此,進一步基于市場勢力視角、從行業市場集中度與企業壟斷定價能力兩個維度考察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作用機制。

表4報告了對行業市場集中度的機制檢驗結果。列(1)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行業市場集中度的回歸結果,ΔSEGM×Post的估計系數顯著為負,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顯著降低行業市場集中度。列(2)為行業市場集中度對勞動者議價能力的回歸結果,HHI的估計系數顯著為負,說明降低行業集中度能顯著提升勞動者議價能力。列(3)的結果顯示,三重交互項ΔSEGM×Post×HHI的估計系數顯著為正,說明在市場集中度越高的行業,通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提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作用越強。實證結果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通過降低行業的市場集中度的渠道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從而對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產生積極作用。

表4 機制檢驗——市場集中度

表5報告了對企業壟斷定價能力的機制檢驗結果。列(1)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壟斷定價能力的回歸結果,ΔSEGM×Post的估計系數顯著為負,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顯著降低企業的壟斷定價能力。列(2)檢驗企業壟斷定價能力與勞動者議價能力的關系,Markup的估計系數顯著為負,表明企業壟斷定價能力與勞動者議價能力顯著負相關。列(3)顯示,三重交互項ΔSEGM×Post×Markup的估系數顯著為正,說明在壟斷定價能力越高的企業,通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提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作用越強。實證結果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通過降低企業壟斷定價能力的渠道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進而提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

表5 機制檢驗——壟斷定價能力

上述實證結果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并未加劇經濟壟斷程度,其能通過削弱企業市場勢力的渠道強化勞動者議價能力,對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產生積極影響。

2.要素流動。要素市場環境是影響要素收入分配結構的重要因素。在資本市場方面,當企業難以通過金融市場獲取流動資本時,企業會被迫以利潤留成的方式進行內源融資,這通常會導致企業壓低工資水平或減少雇傭數量,從而對勞動收入份額產生負面影響(羅長遠和陳琳,2012)。在勞動力市場方面,限制人口自主流動會削弱勞動者的議價能力,進而降低勞動收入份額。在我國,由行政壟斷導致的要素市場分割問題由來已久,在資本市場上表現為由進入限制、存貸款限制及利率限制等組成的銀政壁壘;在勞動力市場上表現為由戶籍制度導致的戶籍歧視、職業隔離和工資差異。要素市場分割不僅嚴重影響我國經濟運行效率,還會導致要素價格扭曲與勞動收入份額下降(王宋濤等,2017)。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打破要素市場分割,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進而對提高勞動收入份額產生積極影響。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打破資本市場的銀政壁壘,削弱金融歧視,從而通過緩解企業融資約束的渠道提升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另一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突破戶籍對人口流動的限制,為勞動力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供制度保障,通過提高勞動者議價能力的方式提高勞動收入份額?;诖?,本文進一步從企業融資約束與勞動力要素流動兩個維度檢驗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影響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作用機制。

表6報告了對融資約束的機制檢驗結果,列(1)報告了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融資約束的回歸結果,ΔSEGM×Post的估計系數顯著為負,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打破銀政壁壘,促進資本要素有效配置,進而緩解企業面臨的融資約束。列(2)為企業融資約束對勞動者議價能力的回歸結果,WW的估計系數顯著為負,說明緩解融資約束能夠增強企業對流動資本的支付能力(Neumeyer和Perri,2005),進而擴大企業雇傭需求,提升勞動者議價能力。列(3)結果顯示,三重交互項ΔSEGM×Post×WW的估計系數顯著為正,說明在面臨融資約束越高的企業,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提升效果越強。實證結果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通過緩解企業融資約束的渠道擴大企業用工需求、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進而提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

表6 機制檢驗——融資約束

在勞動力市場上,促進勞動力要素自主流動,既能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提高工資水平,也能優化勞動力要素配置、提升勞動生產率。而勞動收入份額的變動方向取決于人均工資率和勞動生產率的變動幅度,可將其分解為LS=wL/Y=w/(Y/L) 和lnLS=lnw-ln(Y/L)。其中,w表示人均工資率,Y/L表示人均勞動生產率。當人均工資率的提升幅度大于勞動生產率的提升幅度,則勞動收入份額上升,反之則下降。因此,本文將同時考察人均工資率和勞動生產率的變化情況。相關變量計算說明如下:人均工資率(Perwagei,t)=log(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員工人數);勞動生產率(OPCi,t)=log[(營業總收入—營業總成本+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固定資產折舊)/員工人數]。表7報告了對勞動力要素流動的機制檢驗結果。列(1)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勞動力要素流動比率的省級面板回歸結果,ΔSEGM×Post的估計系數顯著為正,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于促進人口向優勢區域聚集,提高了勞動力要素配置效率①參考樊士德和金童謠(2021)的研究,加入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政府財政收入、教育財政支出水平、社會保障財政支出水平、醫療衛生財政支出水平、城鎮化率、基礎設施水平等控制變量。。列(2)為勞動力要素流動比率對勞動者議價能力的回歸結果,Migration的估計系數顯著為正,證實了勞動要素流動與勞動者議價能力的正向關系。列(3)的結果顯示,三重交互項ΔSEGM×Post×Migration的估計系數顯著為正,說明在流動人口占比越高的地區,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提升效應越明顯。列(4)與列(5)的回歸結果顯示,ΔSEGM×Post×Migration的估計系數均顯著為正,但列(4)的回歸系數比列(5)的更大更顯著,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工資水平的提升效果更為明顯。綜合上述實證結果,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為勞動力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供制度保障,從而優化勞動力要素配置,提高勞動生產率與人均工資率;同時,勞動力要素的自由流動也增強了勞動者的議價能力,使人均工資率有更大的提升幅度,實現了勞動收入份額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升。

表7 機制檢驗——勞動要素流動

(二)異質性分析

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是我國經濟的基本事實,企業產權多元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鑒于不同所有制和地區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因此有必要對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素收入分配效應進一步做異質性分析。

表8報告了異質性檢驗結果。列(1)—(4)的回歸結果顯示,核心解釋變量ΔSEGM×Post的回歸系數在所有子樣本中均顯著為正,說明無論企業是公有制還是非公有制,無論在我國東部還是中西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都能顯著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對比不同企業所有制,列(1)與列(2)的系數大小存在明顯差異,且通過了組間系數差異檢驗,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影響在所有制層面具有異質性,非國有企業的勞動收入份額提升幅度更大??赡艿脑蚴?,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通過削弱企業市場勢力、促進要素資源自主有序地流動來提升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然而,部分國有企業的主營業務涉及國民經濟命脈與國家安全的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或是所從事行業為自然壟斷行業,或是承擔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或者其他社會責任的公益型國有企業,競爭性政策對這類企業的影響較小。相比之下,非國有企業的經濟活動對市場環境和經濟政策的變動則更為敏感。對比不同區域,列(3)與列(4)的回歸系數存在明顯差異,且通過了組間系數差異檢驗,說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的影響在區域層面也存在顯著的異質性,中西部地區的提升效果明顯高于東部地區??赡艿脑蚴?,東部地區已經形成了較高水平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與之相比,中西部地區的市場化程度較低,市場分割更為嚴重,進一步改進的空間更大,競爭性政策對市場環境的改善也更為明顯。

表8 異質性分析

六、結論與政策建議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實施“雙循環”戰略的必要舉措,提高勞動收入份額是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應有之義。本文基于《反壟斷法》實施形成的準自然實驗,從行政壟斷的視角研究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素收入分配效應。結果表明:(1)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有效提升我國企業勞動收入份額。(2)機制分析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通過削弱企業市場勢力(行業市場集中度、企業壟斷定價能力)、促進要素自主流動(企業融資約束、勞動力要素流動)的渠道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進而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具體地,在企業市場勢力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打破行政壟斷、促進市場競爭,以降低行業市場集中度與企業壟斷定價能力的方式增強勞動者議價能力,從而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在要素自主流動方面,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能為要素自主有序地流動提供制度保障與客觀條件,通過緩解企業融資約束提高雇傭需求、促進人口跨區域流動、改善勞動力要素配置的方式,強化勞動者議價能力,對提高企業勞動收入份額產生積極影響。(3)異質性分析表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素收入分配效應,在我國行政壟斷程度較高、市場化程度較低的中西部地區,以及更具市場經濟特性、對市場環境和經濟政策變化更敏感的非國有企業中效果更為突出。

結合本文的研究結論,提出如下政策建議:(1)強化反行政壟斷執法監管力度,消除非市場因素導致的行業集中,加大對中小企業在稅收優惠、人才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市場多樣性與競爭性,避免市場集中于少數頭部企業,有利于提高勞動收入份額。(2)合理降低企業壟斷定價能力,消除企業因行政力量而獲取的壟斷地位,鼓勵企業通過技術創新獲取超額利潤,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明確勞動者在創新活動中的主體與核心地位,強化勞動者議價能力,提高勞動收入份額。(3)打破資本市場的銀政壁壘,發揮市場在利率形成和資本要素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著力優化民營經濟融資環境,逐步降低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體系,加大民營經濟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緩解企業融資約束,提高勞動收入份額。(4)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盡快實現社會保險全國統籌,降低勞動力跨區流動成本,優化勞動力要素配置,實現勞動收入份額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升,在人口合理流動和高效聚集的過程中實現效率與公平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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