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彥文/繪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是為了健全外國國家豁免制度,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對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民事案件的管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平等,促進對外友好交往,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23年9月1日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是以習近平外交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適應我國對外交往不斷擴大的新形勢新變化,確立我國的外國國家豁免制度,適時對我國國家豁免政策進行調整,就我國法院對外國國家及其財產民事案件的管轄等司法程序作出全面系統規定,對于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完善涉外法治體系,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和“一帶一路”建設,保障我國公民和法人正當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