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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價值傳導視角的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機制研究

2024-02-27 02:22梁洪力
中國科技論壇 2024年2期
關鍵詞:科研單位科技人才導向

劉 輝,梁洪力

(1.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北京 100045;2.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北京 100049)

科技人才評價是科技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引導科技人才科研行為的“指揮棒”??萍既瞬旁u價制度是中國科技創新的基礎性制度,不僅直接關系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也影響科研產出的成效。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進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從中央到部門到地方推動出臺一系列導向鮮明的政策措施。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強調要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本文嘗試以價值導向為切入,從科技評價作為科技資源配置手段的傳導鏈條視角,對影響科技人才評價導向扭轉的關聯因素進行分析,以期能夠找出制約中國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落地見效的深層次原因和主要矛盾所在,為相關決策者和研究者更好地解決問題提供新的思路。

1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現狀與困局

1.1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在方式方法層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8年中央出臺《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由此拉開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大幕??萍疾?、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圍繞破除“唯論文”“SCI至上”等分別在科技領域、高校系統、職稱評審工作等方面出臺相應配套政策文件。有關文件針對科技人才評價中存在的評價標準“一刀切”“四唯”“SCI至上”、人才“帽子”多、人才“帽子”與物質利益過度掛鉤等突出問題,從評什么、怎么評、誰來評、怎么用等方面提出突出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實行分類評價和代表作評價、強化法人單位評價主體地位、避免與物質利益過度掛鉤等一系列改革舉措[1-2],改革的層級高、力度大、范圍廣、導向明確。由于中國科研機構 (包括科研院所和高??蒲胁块T等)多數為政府所屬的體制內科研單位,科技人才評價問題的發端和改革重點都在體制內科研機構上。從此次改革內容可以看到,改革重點和主要對象在于政府主導的科技人才評價和政府所屬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開展的各類科技人才評價活動。

通過近年的改革,改革相關方面在認識上已經達成相對廣泛的共識,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工作主要在以下3個方面取得明顯好轉。①以職稱評審為代表的科研單位內部考核評價活動中,簡單數數量、以“四唯”作為限制性門檻的情況得到集中清理。②以論文數量、影響因子、SCI直接巨額獎勵現象明顯減少,因過度物質待遇而追逐論文的熱度顯著降低。③各地方、科研單位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比如一些單位實行不看論文、資歷的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探索基于項目評審的“負責任、講信譽、計貢獻”(RCC)的專家評審機制改革等[3]。

1.2 科技人才評價的總體導向仍未實現有效扭轉

盡管這些改革舉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科技人才評價中將論文數量和期刊水平等作為主要考核評價內容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不唯論文后唯其他類型數量指標問題逐漸凸顯,改革尚未實現在引導科研人員追求卓越的價值導向方面的根本好轉[4],特別是在如何建立“以科技創新能力、實效、貢獻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方面仍未破題,并在改革中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

一是“四唯”破除不徹底。有些科研單位在文件中提出破“四唯”的原則,但在具體評價指標和內容中,特別是“非升即走”的聘期考核和教授系列職稱評審中,仍然要求論文數量且明確指定具體的“三高論文”(指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的論文、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在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期刊;有的科研單位將對論文數量的直接要求演算為績點等形式,評價結果實際上仍由論文數量、期刊分區等決定,沒有打破簡單數量的本質,“以刊評文”現象依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5-6]。

二是破“四”不破“唯”。有關文件對唯論文問題的明確禁止性要求較為明確,有些科研單位破了“四唯”變成“多唯”,改革前主要看科研人員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改革后為尋找相對有共識的新的定量指標[7],唯項目層級、唯項目經費數、唯獎勵等唯數量、唯等級問題逐步凸顯。有的科研單位簡單將考核內容多元化,變成了既要考核論文又要考核專利、成果轉化、科普、科研服務等各類成果,有人戲稱要完成考核必須成為“全能冠軍”,科研人員“內卷”的更加嚴重。

三是新標未立人心不穩??蒲腥藛T普遍歡迎破“四唯”,但“破”后“立”什么、如何“立”引發科研人員的擔心[8-9]。由于缺乏新的評價具體標準,科研人員對做什么樣的科研、以產出什么成果形式為目標等缺乏明確要求。再加上同行評議方式的專家主觀性強、客觀性不足,科研人員擔心存在“人情”關系、打招呼、論資排輩等問題,對于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預期普遍存在憂慮。

四是科研機構人才評價“自主”但“非自愿”。盡管改革中向科研單位下放了科技人才評價自主權,但在各類上位或外部考核評比中,“四唯”、人才“帽子”仍是重要的評判標尺,率先改革可能在資源競爭中喪失主動權,因此科研機構雖然有權自主開展人才評價,也不得不“非自愿”地迎合各類評估評價評審的要求,繼續沿用原有評價方式,部分用人主體被放全授權后寄希望于“等”“靠”“要”,仍然缺乏人才評價主體意識[10]。

可以說,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進入深水區,面臨“四唯”已破但“新標”未立、不能后退但前進受阻的尷尬之境。如何破局成為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關鍵。因此,有必要反思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本質以及困局的成因。

2 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深層邏輯:建立新的評價價值導向

科技人才評價需要正確的價值導向[11]??萍既瞬旁u價導向的扭轉在于評價價值導向的轉變,而評價的價值導向基本是在國家對科技創新價值認知基礎上形成的[12]。本輪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要解決的深層次問題,是建立適應新時期新形勢國家發展需要的新的價值導向。

2.1 原有科技人才評價導向具有歷史合理性,在發展過程中異化出現價值偏差

中國原有科技人才評價價值導向具有時代背景特點及其合理性。20世紀90年代,南京大學最早將SCI的論文收錄和被引用次數等作為研究質量的評價標準。因具有簡明、客觀、國際公認等特點,管理部門逐漸在科技項目、人才、機構等評估中引入以SCI論文為代表的定量評價[13],曾一度被認為是中國學術界的一縷清風,打破了當時學術界固有的“人情”藩籬,發揮了帶動中國科學研究特別是基礎研究發展和成果質量提升、提高中國學術國際融合度與影響力的重要作用[14]。

經過30余年的發展,這種以量化評價為主要指標的評價方式已經成為各類科技人才評價活動的通用工具,逐漸形成量化評價的思維定式和路徑依賴傾向,出現逢評必數數、數量決定結果的異化情況,論文、影響因子、項目、“帽子”的數量和排名位次成為科研評價的決定性因素。盡管這種定量評價方式簡單易操作且方便規避對于評價公平性的質疑,但簡單量化評價指標掩蓋了對科學成果價值的認可,傳遞了錯誤的科技創新價值導向[15],導致很大一部分科技人員“將科研創新的目標簡單等同于發論文”,陷入了指標“陷阱”。一方面,這使得很多科研人員,特別是年輕科研人員以保障論文“產量”為首要目標,傾向于選擇一些短平快、容易出論文的研究方向,熱衷于追蹤研究熱點開展“跟班式”研究[16-17],產出大量可有可無的低水平論文、無實際科學價值的“垃圾論文”甚至出現數據造假、修改實驗結果等誤導結論的“有毒論文”,而鮮有人潛心研究原創性問題,領域內重大、關鍵、難點科技問題常常無人問津,并催生了急功近利、浮夸浮躁、弄虛作假、拜金主義等科研不良風氣[18];另一方面,為了增加論文發表數量或提高論文引用率,甚至出現損質保量 (將一項高質量研究分為多篇低質量論文發表)、一稿多投甚至虛假引用、論文造假等科研不端行為[19],嚴重破壞了科研生態系統??萍既瞬旁u價體系中定量評價異化發展造成的價值偏差,背離了科學本質,不能有效體現對科學的質量、科學的卓越性和對經濟社會影響貢獻的追求,已經成為阻礙中國科技創新發展的桎梏。

2.2 新時期科技人才評價導向需要與科技創新發展的新需求相適應,實現價值導向的同步轉變

近年來,中國科技創新進入從量的積累到質的躍升、從點的突破到系統能力提升的關鍵時期[20],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和國際競爭形勢加劇等外部因素影響,科技創新深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科研活動作為一種社會活動分工和專門職業的特征更加凸顯,復雜化、社會化、組織化程度不斷提升,因此對科研活動、科技人才的價值評判已經遠遠超出學術價值評價的范疇。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國家對科技創新的迫切需求和價值認知也發生了轉變,集中體現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這“四個面向”上,這也是當前中國各類科技創新活動總的宏觀價值導向。

中國現行科技人才評價制度總體上還在延續以學術價值為主要內容的單一維度評價導向,論文、項目等評價內容和以同行評議為主的評價方式等都主要體現對學術能力的判斷。與原有價值導向相比,以“四個面向”為核心的價值導向更加強調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需要,更加突出使命導向,更加強調科技創新的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等。因此,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迫切需要改變原有的一維價值導向,向“四個面向”的多元化價值導向轉變。本輪改革破題的關鍵也在于此。

新價值導向的建立無法通過國家意志和行政命令簡單地強加于個體,而是通過評價工具引導社會達成廣泛價值共識,即國家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建設、制度設計和政策工具都應反映出國家對科技創新的宏觀價值導向,再針對不同場景通過評價的具體方式方法、指標、標準、內容等,將宏觀價值導向落實為微觀行動??萍既瞬旁u價通過反映對科技創新的價值認知建立價值標桿,以此評判人在科技創新活動中的價值,引導科研人員的科研行為和科技創新價值觀的建立。作為一項管理工具,科技人才評價還受制于評價主體能力、評價觀念、現實條件、制度約束等多方面因素,評價內容和方式方法的最終確定是多方利益平衡的結果。因此,僅靠對科技人才評價方式方法層面的改革不能有效解決價值導向這個深層次問題。目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大多數舉措聚焦于評價主體、評價內容和方式方法的改革,一定程度上存在“治標不治本”的情況。因此,未來改革的重心應放在如何重塑價值導向上。

3 科技人才評價價值傳導路徑與價值轉化機制

3.1 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是一個典型的復雜系統

(1)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包含多元主體和不同應用場景??萍既瞬旁u價是一種管理工具和治理手段。不同主體利用科技人才評價工具,在不同場景下開展評價活動,服務于不同的管理目標,這些主體和各類評價活動共同構成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共同發揮對科研人員行為的價值導向作用。其中,包括政府為遴選、發現、培養人才而開展的科技人才計劃、項目、工程等人才評價;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用人單位為識別、管理、引導、激勵人才開展的內部人才評價;學術共同體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等開展的學術性人才評價;企業為吸引外部人才而開展的獎勵性、公益性人才類評價;相關組織、個人在發布相關指數、排名等活動中對人的評價;獵頭公司、評價機構等市場主體為發掘人才開展的人才評價等。

從評價主體看,在當前中國科技人才評價體系中,對科研人員行為影響最直接的是兩類人才評價活動。第1類是科研機構對內部科研人員開展的人才評價,包括職稱評審、績效考核、年度聘期考核等,因這些評價結果直接決定科研人員的薪酬、績效、晉升、崗位聘用等切身利益,因此是科研人員最關注、導向作用發揮最明顯的一類評價。第2類是政府部門組織開展的各類人才計劃和科學技術獎等評價,特別是國家級人才計劃和國家科學技術獎,雖然僅涉及少部分高層次科技人才,但一旦通過評審,便可預期獲得與之掛鉤的大量薪酬、崗位等物質待遇,因此具有很強的激勵和導向作用。由于中國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單位多為體制內單位,兩類評價活動均體現出較強的政府主導色彩,見表1??梢钥闯?,科研單位開展的科技人才評價對科研人員群體影響最直接、覆蓋范圍最廣,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整體成功必須依托于科研單位科技人才評價活動的改革。

表1 科技人才評價的部分主要類型

(2)科技人才評價受多元因素影響。從制度規定看,科技人才評價的各類主體在評價中具有較高的自主性,特別是對人的崗位評價、考核評價等一般由各單位自主確定,但具體評價指標和方式方法的選擇最終是各方因素權衡的結果,如圖1所示。其中,科研單位的科技人才評價受外部因素影響最顯著。影響因素主要有:①上級管理部門的考核評估??蒲袉挝皇紫纫獫M足上級管理部門的評估考核要求,這些要求都將對應細化分解為對人的考核評價要求,因此對科技人才評價產生直接影響。②各類外部科技資源配置活動??蒲袉挝恍枰ㄟ^外部競爭來獲取資源,為提高競爭力,這些科技項目、創新平臺和基地建設等資源配置的評審指標演化為科研單位追求的目標,進而對科技人才評價產生間接影響。同時,科技項目等的驗收指標要求等也對科技人才評價產生影響。③各類社會排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英國高等教育調查公司Quacquarelli Symonds (QS)、泰晤士高等教育等國外機構、企業以及武書連等國內學者發布的高校、科研機構排名,對科研單位的社會影響力甚至生源等產生影響,這些排名的指標體系也對科研單位人才評價指標的選擇造成一定影響。④科研單位水平和發展階段。不同科研機構的科研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在科研目標的設定、對人員要求以及內部管理能力上也存在較大差別,效率、成本、可行性等都是科技人才評價的重要影響因素。⑤學風文化與科研生態??萍既瞬旁u價中的非定量評價主要依靠同行專家的主觀判斷。因此,學風作風、科研誠信、學術文化、學術共同體共識等外部環境對科技人才評價價值觀、評價過程和方式方法等都有重要影響。

圖1 科技人才評價影響因素邏輯關系

3.2 科技人才評價具有雙重價值傳導路徑與轉化機制

科技人才評價的指標體系是各類評價主體對科技創新價值認知的綜合反映。價值導向通過評價工具落實到具體應用場景,并最終傳導到被評價對象的過程,即為科技人才評價的傳導路徑。在傳導路徑上可能存在一個或多個評價主體,各評價主體理解把握上位價值導向并轉化為具體評價指標內容的機制,即為價值傳導的轉化機制。以下探討國家科技創新價值導向落實為用人單位科技人才評價導向的傳導路徑及價值轉化機制。

(1)直接傳導路徑及轉化機制:對科技人才評價工作本身的政策要求與落實。該路徑的價值傳導機制為自上而下的政策貫徹落實機制,主要通過政策文件的形式將國家對科技創新的價值認知和主張直接明確為對科技人才評價工作的要求。然后,各級政府部門和用人單位通過落實文件要求,將其轉化為科技人才評價的具體指標。如201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科技部隨后出臺落實文件《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集中清理各級考核制度或規定中一些明顯不合理的“四唯”要求。2020年,科技部和教育部先后出臺《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 (試行)》 (國科發監〔2020〕37號)、《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 (教科技〔2020〕2號),專門落實在科技評價中破解“唯論文”的問題。隨后,各地方政府部門、科研單位都需要落實這些文件中關于科技人才評價的要求,對應出臺落實細則和操作辦法,科研單位還需要修訂本單位的管理文件。

通過對科技人才評價直接制定政策、推動落實的路徑進行科技創新價值傳導,帶有行政指令性質,具有直接、快捷和相對準確等特征,這也是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主要傳導路徑。但這種傳導路徑僅針對科技人才評價活動本身發揮作用,對科技人才評價的外部影響因素無法觸及,因此一些措施解決了表面性和形式化的問題,無法觸及深層次的根本性問題。比如,經過一系列集中改革和整治行動,“四唯”相關指標已基本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文件中消失了,但科研單位參與外部資源競爭中的“四唯”評價仍然存在,導致“四唯”評價的誘因和土壤并未真正消除。

(2)間接傳導路徑及轉化機制:基于資源配置的價值傳導。該路徑主要源于政府主導下的各類科技相關資源配置活動對科研單位開展的科技人才評價產生的間接影響。當前,對科研單位科技人才評價活動影響最大的主要有5類科技相關的資源配置活動,分別是科技計劃項目評審、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人才計劃 (項目、工程)評審、主管部門考核評價、創新基地和平臺等創新項目評估和學科學位評估,這5類活動分別決定著科研單位的科研經費、高層次人才“帽子”、履職盡責情況、基地平臺建設和學科學位撥款。

該路徑從國家形成科技創新價值認知開始,到科研人員形成自身對科技創新價值的認知為止,涉及4個階段和3次價值轉換。第1階段為科技創新宏觀價值導向形成階段,黨中央、國務院代表國家依據科技發展規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國內外形勢形成科技創新的宏觀價值導向,通常以大政方針、宏觀政策的方式提出,代表國家對科技創新的價值認知,通過貫徹落實將科技創新的價值導向傳遞到相關政府部門,并通過財政預算的方式影響資源配置的導向;第2階段為各級政府部門落實階段,由于國家的方針政策是通過政府部門來具體執行,政府部門根據財政預算績效要求分配資源,國家科技創新的宏觀價值導向轉化為各部門相關工作的價值導向 (第1次價值轉換),具體體現為各項評審評價活動的評審指標、內容和方式方法等;第3階段為科研單位執行階段,政府部門主要根據評價評審評估結果決定競爭性科研經費分配,各科研院所和高校為在競爭中獲得優勢,一般會將評審、驗收、考核評價等指標要求轉化為自身追求目標,從而將各部門的價值導向轉化為用人單位科技人才評價的價值導向 (第2次價值轉換),即由科研機構在綜合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將各類評價指標分解細化為對本單位科研人員的評價要求;第4階段為科研人員科研行為引導階段,由于科研機構科技人才評價結果與科研人員的薪酬、績效、崗位配置等切身利益相掛鉤,直接引導科研人員的科研行為,從而逐漸將科研機構科技人才評價的價值導向轉化為科技人員對科技創新的價值認知 (第3次價值轉換)。而保障科技創新價值沿路徑傳導的機制是自上而下的基于考核評估的科技資源配置,如基于科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部門科技財政預算分配制度、基于各類評價評審評估的科研經費支持制度、基于科技人才評價的薪酬績效崗位配置制度等,如圖2所示。由圖2可知,科技人才評價價值導向體現的是評價主體 (用人單位)的價值認知和現實需求,而這背后是來自不同政府部門以項目評審、基地和學科建設等各種間接形式傳導的價值認知影響。與直接價值傳導路徑相比,間接價值傳導路徑以科技資源配置為手段,觸及了傳導路徑上各主體的切身利益,在價值傳導過程中對被評價主體具有更強的導向性??梢钥闯?,每一次價值的轉換都需要基于執行主體對上位價值判斷的理解把握,多次價值轉換容易出現價值導向的偏差甚至異化。

圖2 科技創新價值的間接傳導路徑及轉化動機

4 深化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的幾點認識

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進入深水區,諸多深層體制機制障礙逐步凸顯,阻礙改革進一步深化。通過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本質及價值傳導機制的分析,形成如下認識。

4.1 科技人才評價方法和工具是中性的,問題在于評價方法使用及價值傳導過程中的異化

學術論文是衡量學術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不“唯論文”不是不要論文,不是否認論文的價值。破“四唯”破的是只看數量不看質量、簡單數數量,而非否認論文、職稱、學歷、獎項等本身的價值。國家對科技創新的宏觀價值導向在轉化為具體的科技人才評價指標過程中,價值導向多次轉化、不同主體對價值的再認知鏈條長,同時受到資源配置方式、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普適性價值準繩缺失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科技創新的價值導向和具體評價工具在傳導過程中發生了異化,進而造成在當前科技人才評價中出現的種種問題。

4.2 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是一次系統改革,僅對科技人才評價本身進行改革難以實現樹立正確導向的目標

當前科技人才評價改革不是對評價方式方法的調整、評價內容的微調,而是在充分把握當前科技發展態勢、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國際科技競爭格局等宏觀思考后,從根本上對科技創新價值導向進行重新定位的一次系統性改革??萍既瞬旁u價改革作為復雜科技治理體系中的關鍵性、基礎性一環,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應,其體系自身與各方面制度的關聯性、影響因素多元化、價值傳導和轉化機制的復雜性等,決定了其改革無法獨立完成,必須對影響和制約科技人才評價的各方面關聯因素進行系統性、協同性改革,只有這樣才能最終實現評價導向的根本扭轉。

4.3 政府評價是影響科技人才評價導向最大的“指揮棒”,改革應向政府主導的科技資源配置評價延伸

由于中國的科研機構絕大多數為政府主導設立,按照政府事業單位管理體制運行,政府主導的資源配置活動和管理方式成為引導這些科研機構評價導向的主導力量?;谏鲜鰩最愔攸c評價活動傳導機制,科技人才評價價值導向的產生具有明顯的自上而下傳導特性。在當前的體制機制下,政府掌握著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資源配置的主導權,再加上體制內科研機構對政府的過度依賴,政府實際上主導了科技人才評價價值導向,已成為引導整個評價改革的核心,是改革的“牛鼻子”??梢哉f,本次改革的一個主要任務是糾正以政府為主導的各類關聯評價“指揮棒”偏頗問題。

4.4 政府以外的其他評價主體沒有在科技人才評價中很好發揮作用,造成本就薄弱的外部評價更難得到發展的惡性循環

中國科技人才評價體系中雖然包含了多元化的評價主體,但政府管理體制下的評價活動與政府以外主體開展的評價活動失衡較為嚴重,即政府主導的科技人才評價在科研體系中仍然發揮主要的導向作用,而第三方社會組織人才評價吸引力顯著不足[21]。由于政府主導科技相關資源配置的格局沒有改變,這種現象還呈現出愈演愈烈的趨勢,進入“非體制內評價力量弱→科技人才評價沒有 ‘市場’→評價權威性和影響力無法提升→非體制內評價力量更弱”的惡性循環。

5 對策與建議:系統推動科技人才評價的“四元改革”

此次科技人才評價改革是一項具有典型中國特色的改革,是黨和國家立足國情實際推動的一項適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具有創新意義的改革,鮮有可借鑒的國際經驗和歷史經驗,屬于“摸著石頭過河”??萍既瞬旁u價改革破題的關鍵在于改變與科技資源配置相關聯主體的各類外部評價活動。未來的科技人才評價改革需加強科技人才評價本身以及相關制度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政策著力點需要從改革科技人才評價本身向科技人才評價關聯配套制度改革延伸,從科技資源配置這個評價工具發揮導向作用的源頭入手來破解當前困局,以政府相關評價改革為重點,統籌發揮用人單位、學術共同體、市場、社會組織等評價主體作用,完善科研生態環境作為評價落地的基本保障,統籌推動改政府、放主體、強社會、立文化“四元”改革。

5.1 改政府:改革政府主導的科技人才評價配套制度設計

從根本上扭轉科技人才評價導向,首先,需要政府“立新標”,即明確新的評價價值導向。各級相關政府部門都應擔起主體責任,率先在相關評價活動中樹立正確的價值導向,明確“破四唯”后應當評什么、怎么評,圍繞“四個面向”明確各類具體評價活動的評價內容,協同改進完善科研項目、人才計劃、科技獎勵、科研機構、學科評估等上位、外部評價的指標和方式方法。其次,要明確政府評價與用人主體自主評價的關系與邊界,政府更多在體現國家需求、公共需求方面的評價活動中發揮主要作用,將具有經濟屬性和具體應用價值的評價活動更多交給市場、用戶等使用方。再次,要探索建立更加開放的政府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在政府組織的科技人才評價活動中,打破以專家決策為主的決策機制,提高政府決策管理者專業化水平并強化決策責任,有選擇地引入外部評價,綜合運用學術共同體評價、市場評價、社會組織評價、國際評價等多種手段、多個維度來開展科技評價。此外,還應當推動與科技人才評價密切關聯的薪酬、崗位等制度改革,合理用好評價結果,樹立正確導向。

5.2 放主體:破除約束科研主體發揮評價自主性的條條框框

科研機構是最主要的科技人才評價主體,是科技人才評價“指揮棒”發揮作用的“最后一公里”和關鍵一環。首先,政府應當注重對科研機構定位、使命的引導,強化對科研機構的中宏觀評價,避免對用人主體內部人才評價的微觀干預,讓科研機構可以專心履行使命,靈活采取多種人才評價手段引導科研人員追求發展目標。第二,要改革科研機構人事、崗位、薪酬等配套制度,允許科研機構可以充分利用學術評價和人力資源管理評價的各類方法、手段開展人才評價并靈活使用評價結果,只要有利于調動人的積極性的方式都可以自主探索,而非全國上下執行一個標尺。第三,要允許不同發展階段、發展水平的科研機構自主確定本單位人才評價制度設計。需要客觀認識不同科研主體發展階段的差異性,改革要求不能“一刀切”。在符合科研機構使命定位的前提下,允許先進帶后進,有條件的科研機構先趟出可行的科技人才評價路徑,示范推廣、帶動其他單位。第四,政府要為科研機構提高科技人才評價水平提供條件,加強對相關人員管理能力建設和單位管理條件配套,提升科研機構微觀治理能力。

5.3 強社會:構建多元化的科技人才價值評判體系

隨著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方方面面的深度融合,科研活動的價值體現日趨多元,對應的科技人才評價價值標準和評價主體也應當是多元的。這個“多元”是相對于當前政府評價發揮主要作用的“一元”來講的。首先,要強化學術共同體在科技人才評價中的作用,加強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各類學術共同體建設,發揮其對科技人才科學貢獻、學術素養、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誠信等方面的守門把關、承認和獎勵以及選拔科技領軍人物等方面的作用。其次,要統籌發揮市場對人才的評價作用,客觀反映并認可科研人員的市場貢獻、行業貢獻及其成果的經濟社會價值。綜合發揮企業、獵頭機構等市場主體對人才的評價作用。目前,有地方根據企業給予的薪酬水平來配套人才政策,是對市場化人才評價的一種有益探索。第三,引導、鼓勵、規范各類社會化評估機構發展,打造權威的社會組織、社會化基金等,鼓勵通過設立科技獎、舉辦科技賽事等方式對科技人才及其成果進行評價。第四,推動國際化的人才評價,在學術領域重視國外同行、學術組織、專門機構等的科技人才學術評價作用。

5.4 立文化:營造風清氣正、追求卓越的科研生態環境

良好的科研生態環境是確??萍既瞬旁u價能夠科學實施、客觀評判和正確發揮作用的基礎。首先,著力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政府進一步加強對科研不端行為的調查懲戒力度,學術共同體對違反科學規范和科學道德行為和人員嚴肅聯合抵制,確保評價活動中的同行評價能夠客觀從學術出發,避免人情因素干擾。第二,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在學術界建立崇尚學術民主、反對浮夸浮躁、投機取巧的作風學風,引導學術評價和學術追求的價值導向。第三,在全社會營造崇尚科學的濃厚氛圍,認可、尊重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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