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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如何先行先試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2024-03-03 10:39林創偉白潔
開放導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粵港澳大灣區

林創偉 白潔

[摘要] 與WTO相關規則對比分析發現,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全球價值鏈分工、數字貿易、“邊境(后)”規則等方面進行拓展和完善,從經濟領域和規則領域兩個層面對中國產生諸多影響。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實際,粵港澳大灣區可在非關稅壁壘領域(削減非關稅壁壘,對標國際高標準)、服務貿易領域(促進服務貿易高水平自由化)、國有企業和指定壟斷領域(營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數字貿易領域(審慎管理數據要素,統籌好開放與安全)、中小企業領域(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提升競爭力)先行先試部分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為中國改進經貿規則,提出國際經貿規則的“中國模板”提供智力支持。

[關鍵詞] 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 粵港澳大灣區? ? CPTPP

[中圖分類號] F114? ? ?[文獻標識碼] A? ? [文章編號] 1004-6623(2024)01-0067-08

[基金項目]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一般項目:大國博弈背景下國際貿易規則變革與全球產業鏈重構研究(23FGJB00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一般項目:國際經貿規則重塑與中國選擇(20FGJB011)。

[作者簡介] 林創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經濟貿易研究院副研究員,研究方向:國際貿易、世界經濟;白潔,山東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研究方向:國際經貿規則。

一、 引 言

當前,國際經貿規則正在加速重塑。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歐加《全面經濟貿易協定》(CETA)、《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美墨加協定》(USMCA)和歐日《經濟伙伴關系協定》(EPA)為代表的巨型區域自貿協定陸續簽訂,構成了國際高標準經貿新規則的基本框架。這些規則不僅體現美日歐等發達經濟體,也包含越南、馬來西亞、文萊、墨西哥等部分發展中經濟體的利益訴求,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在上述高標準自貿協定中,CPTPP是最具代表性的國際高標準自貿協定,值得重點研究。

現階段我國已形成以自貿試驗區、海南自貿港為主體的協調東中西,統籌南北方,覆蓋沿海、內陸、沿邊統籌兼顧的全方位開放新格局。22個自貿試驗區已經成為制度集成創新的發源地。截至2023年9月,自貿試驗區已經形成302項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成果,各?。▍^、市)自行推廣復制超過2800項。然而,這些便利化措施基本上是“邊境”措施,實施難度較低,屬于制度創新的淺表領域,而更深層次的制度創新,如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跨境服務貿易等更為深入的“邊境”措施,以及以知識產權、勞工、環境、競爭政策、國有企業和制定壟斷、數字經濟等為代表的“邊境后”措施則尚不到位。后者是國際經貿規則調整和重塑的重點領域,已經在諸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達成一致??傮w來看,我國自貿試驗區的制度創新實踐與國際經貿新規則還有較大差距。

粵港澳大灣區(以下簡稱“大灣區”)有著良好的經濟基礎、完備且發達的產業基礎、開放和融合的制度環境,在制度集成創新方面應該成為國內制度開放與創新的引領者。研究國際經貿新規則在中國的適用性,借鑒部分條款并在大灣區先行先試,探索大灣區制度開放與創新之路,可以為大灣區對內改革與對外開放提供制度支持,從而進一步釋放大灣區經濟增長潛能,促進大灣區經濟增長。同時,通過先行先試,為中國加入CPTPP提供前期經驗,并為中國改進經貿規則、提出國際經貿規則的“中國模板”提供智力支持,也是大灣區需要肩負的歷史使命。

二、 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

主要發展趨勢:與WTO對比

1. WTO是產業間分工和產業內分工模式在規則層面的反映,而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反映了以全球價值鏈分工為特征的國際分工新趨勢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價值鏈分工模式開始在國際分工中占據主導地位,但現有的WTO規則主要基于1994年烏拉圭回合談判的成果,并沒有對此作出反映(王燕,2019;全毅,2023)。近年來出臺的許多區域自貿協定均對全球價值鏈分工和發展趨勢作出了反映,其中以TPP和CPTPP最為徹底。相關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其一,大幅降低關稅。CPTPP最終生效后,99%的產品都將為零關稅,滿足了全球價值鏈對產品零關稅的要求。其二,增加了諸多“邊境后”規則,滿足了全球價值鏈分工對一國配套政策、監管環境等的要求。其三,全球價值鏈分工要求各國統一產品標準,以便產品各生產環節的有效對接。CPTPP針對化妝品、醫療器械、藥品、信息與通信技術產品、紅酒和精餾酒精、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配方、有機產品等專門制定了行業標準,這在WTO中是沒有的。其四,建立競爭力和商務便利化委員會,專門用于促進區域內供應鏈(價值鏈)的發展和增強。

2. WTO對數字貿易規則是缺失的,而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反映了數字貿易的新特征

20世紀90年代之前,電子商務發展水平不高,經濟數字化程度極低,經濟發展本身并未產生對數字貿易規則的訴求,WTO規則中沒有數字貿易的相關規則。隨著數字貿易的發展,在WTO框架下,一些協定中出現了有關數字貿易規則的條款,如《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信息技術協定》(ITA)以及《全球電子商務宣言》等,但也僅涉及電子傳輸免征關稅、公共電信網絡的準入問題、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并未及時、充分地從規則層面對數字貿易進行規制。這種規則的相對滯后,直到TPP才有所改變,隨著CPTPP的生效,數字貿易對規則的訴求也得到了較大滿足。TPP和CPTPP建立了電子商務專章,并將其中的條款擴充至16條,形成了數字貿易規則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成為數字貿易規則發展過程中的里程碑,影響力頗大。USMCA更是將電子商務章改為數字貿易章,并對其內容進行了進一步升級和細化。

3. WTO是國際貿易規則的基本要求,而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反映了規則的高標準

相比WTO,CPTPP無論是在規則的廣度還是深度上都得到了極大的突破。就廣度而言,與WTO相比,CPTPP將更多的議題涵蓋進來。WTO涉及18個國際貿易與投資的核心議題,具體包括:貨物貿易和紡織服裝、原產地規則、海關管理與貿易便利化、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貿易救濟、投資、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商務人員臨時入境、電信、政府采購、知識產權、合作和能力建設、發展、透明度和反腐敗、爭端解決機制、管理和機制條款。CPTPP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勞工、環境、監管一致性、國有企業和制定壟斷、中小企業、競爭力和商務便利化8項條款,涵蓋的核心議題達到26項。USMCA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增設了宏觀政策與匯率章節。就深度而言,除少數議題外,CPTPP與WTO共有的9個議題(海關管理與貿易便利化、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投資、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商務人員臨時入境、電信、知識產權、發展),CPTPP規則更加完善和全面,對成員國的要求標準也更高。

4. WTO主要涵蓋“邊境”規則,而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反映了國際貿易規則從“邊境”規則向“邊境后”規則延伸的趨勢

WTO的核心議題旨在通過降低成員國之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服務貿易與投資壁壘,達到促進全球貿易與投資的目的。除政府采購和知識產權之外,其他條款主要是涉及國與國之間的“邊境”規則。隨著FTA的高標準化、關稅減讓空間進一步壓縮,以關稅為代表的“邊境”措施對釋放貿易潛能的貢獻也越來越小。以CPTPP為代表的高水平FTA,其談判重點逐漸從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等傳統議題,轉向以衛生和植物衛生標準、技術性貿易標準的國際協同為代表的進一步開放以及“邊境后”措施的深度調整。前者主要解決商品和要素的跨國自由流動問題,后者主要解決制度開放和協調的問題。未來幾十年是“邊境后”措施的集中調整期,部分條款已經在CPTPP、USMCA、歐日EPA等的文本中得以體現,如知識產權、勞工、環境、競爭政策、國有企業和制定壟斷、政府采購、監管一致性、透明度與反腐敗等。

5. WTO以實體性規則為主,程序性規則為輔;而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實體性規則得到進一步拓展和深化,程序性規則比重明顯增加,可執行性大幅提升

實體性規則是規定實體性權利和義務內容的法律規則,程序性規則是規定實現權利義務的方式和條件等程序性內容的法律規則。簡單來說,貿易協定里的實體性規則解決了“應該是什么”的問題,程序性規則解決了“應該怎么辦”的問題。WTO以實體性規則為主,程序性規則為輔,且很多規則體現為倡議,約束力和執行性不足。CPTPP、USMCA、歐日EPA等一改以往FTA的這一通病,在拓展和深化實體性規則的同時,增加了大量程序性條款,明確和詳細地規定了履行某一實體性規則需要的方法和程序。這些非??b密和務實的程序性規則有力地推動了實體性規則的實施,為協議的落地提供了制度支持,極大地提高了FTA利用率。程序性規則的深度完善是國際高標準經貿新規則的新特點,并會在未來逐漸向多邊擴展。

三、 CPTPP等國際高標準

經貿規則對中國的影響

CPTPP、USMC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簽署和生效,對中國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特別是CPTPP,因為CPTPP中不少成員國是中國的主要貿易伙伴,并且已經和中國簽訂了自貿協定。此外,CPTPP成員國中,有7個國家也是RCEP成員國(日本、新加坡、新西蘭、澳大利亞、越南、文萊、馬來西亞),因此,CPTPP對中國有著更大的影響。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經濟和規則兩個層面。

(一)經濟影響

經濟層面,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我國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貿易與投資和產業轉移效應方面。

1. 貨物貿易。CPTPP在貨物貿易領域的開放,首要的表現是追求零關稅。CPTPP成員國貨物貿易最終實行零關稅的稅目將達到99%。這一標準比中國最新簽署的大型區域貿易協定——《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規定的零關稅覆蓋達到 90%要高不少,CPTPP更低的關稅和更便利的海關措施會形成貿易轉移效應。但考慮到CPTPP成員國中已經有8個經濟體與中國簽訂了自貿協定,而且目前CPTPP成員國的MFN平均關稅已經很低,因此會對CPTPP生效造成的貿易轉移效應產生一定的對沖。

此外,CPTPP等更高更嚴格的原產地規則,會對中國紡織品貿易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CPTPP規定的原產地地區價值成分為40%—55%,這一標準高于RCEP規定的40%的標準。更重要的是,CPTPP規定了“從紗認定”,即從紗線原料的采購到加工制造,都必須滿足原產地規則。雖然中國出口產品不斷向價值鏈上游攀升,但是中國的紡織品、服裝、箱包、鞋靴、玩具、家具、塑料制品七大類勞動密集型產品合計出口仍然高達4.3萬億元,占中國出口總額的17.9%。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中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影響以及對中國經濟和就業的沖擊不容小覷。

2. 服務貿易。中國作為貿易大國,更多是體現在貨物貿易領域(中國貨物貿易長期順差,2022年順差達創紀錄的8777.8億美元),服務業競爭力則相對較弱,服務貿易常年逆差。目前中國服務貿易發展還不充分,服務貿易出口仍以勞動密集型的工程承包、運輸和旅游為主,結構單一,附加值低;服務貿易進口則集中在高附加值的金融、保險、電信、信息處理等行業,中國在專利權使用費、特許費,咨詢等技術、資金和知識密集型服務類別貿易逆差較大。

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旨在促進服務業更多行業開放,減少例外和限制。從服務部門的承諾中可以看出,承諾的開放水平大大增加,除涉及信息安全和關乎國家利益的服務部門之外,一般需要取消限制,因此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都采用徹底的負面清單方式。中國服務貿易的開放程度低于CPTPP締約方的平均水平,具體體現在我國受限制的服務部門數量遠高于CPTPP締約方,以及對市場準入的更為嚴格的限制。中國服務業與發達經濟體的差距以及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的巨大差異,將導致中國與CPTPP成員的部分服務貿易轉移到CPTPP成員國之間。

3. 投資和產業轉移。外國直接投資(FDI)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飛速發展的一個主要動力。FDI給中國帶來了資金、技術和先進的管理經驗,助推中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但是,近年來中國FDI增長幅度不斷減弱,2023年1月—11月甚至出現了-10%的降幅①。與此同時,我國產業也出現了對外轉移的趨勢,這一趨勢在勞動密集型產業表現得較為明顯。

CPTPP等高標準自貿協定落地實施后,由于這些規則中嚴苛的原產地原則,可能加快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向CPTPP的發展中成員國轉移,尤其是進一步向越南、馬來西亞、文萊等東南亞國家轉移。雖然從產業升級的角度看,中國也確實會將一部分處于全球價值鏈低端的產業向國外轉移,但是短期內過快的對外產業轉移,對中國實體經濟和就業的沖擊是不容小覷的。

綜上可見,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會帶來一定的貿易影響與投資和產業轉移效應,并且相關影響會隨著CPTPP生效以及擴容逐漸增大。大灣區位于中國的開放前沿,是中國貿易和投資的重地,經濟總量占全國的10%左右,貨物貿易占全國的20%左右(其中出口占全國的23%左右),吸引的FDI占全國的15%左右,同CPTPP成員國也有著緊密的經貿聯系,將可能成為中國主要受到沖擊的區域。

(二)規則影響

目前,中國已向CPTPP成員國遞交了加入該協定的文件,并已對CPTPP的2300多項條款進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和評估②。

綜合中國現有制度或政策與CPTPP規則的距離,以及為了達到CPTPP高標準而改變現有制度或政策的難度,CPTPP的規則在中國接受難度可以分成接受難度較小、接受難度中等、接受難度較大三類(表1)。

可以看出,CPTPP中的很多規則都可以作為大灣區制度型開放的重要抓手,先行先試。其中,接受難度較小的條款,可以在中韓FTA、中澳FTA以及RCEP文本的基礎上進行擴充和完善,盡快形成相應的中國模板,并在其他談判中進行借鑒。接受難度中等和接受難度較大的條款,可以在大灣區進行試驗,積累經驗再進行推廣。當然,部分條款在2023年12月7日出臺的《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中已有涉及,尤其是接受難度較大的條款也開始嘗試探索。但是,從總體方案到具體落地仍需不斷探索。如何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大灣區也責無旁貸。

四、 大灣區先行先試國際高標準

經貿規則的優勢與不足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大灣區在新時代的全面開放新格局構建中繼續走在前列寄予了厚望。結合大灣區的發展現狀,在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方面,大灣區既有較為突出的優勢,但也存在一定不足。

(一)大灣區先行先試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優勢

1. 經濟實力雄厚,產業競爭力強,承受風險的能力較強

大灣區是中國經濟密度最大的區域之一,灣區內集聚了香港、廣州、深圳三個一線城市。香港的金融業、專業服務業發達,廣州、深圳、東莞、佛山制造業高度發達,四個城市都位居2022年中國工業增加值前十強,深圳更是在2022年第一次成為中國工業增加值最高的城市。大灣區在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車等領域具有較強的全球競爭力,涌現了華為、比亞迪、大疆、美的等一大批著名公司。與此同時,其產業多元化、競爭力強、大公司眾多,具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

2. 數字貿易等新業態發達

當前,數字貿易等新業態蓬勃發展,而廣東和大灣區正是我國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的重鎮。2022年,廣東數字貿易進出口額達820.5億美元,占服務貿易的比重為51.75%,占全國數字貿易的22%??缇畴娚填I域,廣東及大灣區更是優勢突出。2023年1月—9月,廣東跨境電商進出口6566億元,增長79.4%,占全國跨境電商比重提升至40%①。新業態發達,形式多樣,為大灣區先行先試相關領域的高標準經貿規則提供了鮮活的案例和充分的實踐空間。

3. 具有攜手港澳的獨特優勢

內地和港澳分屬三個不同的關稅區,為了推動港澳和內地經貿往來, 2003年,內地分別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簡稱CEPA)。CEPA框架落地至今已有20年,期間進行了多次補充協議的簽訂,并且還設置了主要適用于大灣區的“廣東專章”。因此,可以通過CEPA框架攜手港澳,先行先試部分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4. 多重特殊政策疊加優勢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大灣區在對外開放方面先行先試、走在前列寄予了深切厚望(王曉紅,2022),大灣區重大政策利好不斷。2019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批復。同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發布。隨后《前海方案》《橫琴方案》《南沙方案》先后出臺。多重政策利好疊加下,大灣區正成為中國對外開放的政策高地。這為大灣區先行先試部分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提供了充足的政策空間和國家層面的有力支持。

(二)大灣區先行先試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存在的不足

1. 市場一體化尚有較大的推進空間

大灣區存在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三個相互獨立的關稅區,人才流、物資流、資金流、信息流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均存一定限制。盡管港澳與內地有CEPA這一特殊政策安排,但是在實踐中仍存在“大門開、小門不開”“玻璃門”“彈簧門”等現象,灣區市場一體化和要素自由流動仍任重道遠。這對充分發揮粵港澳三地綜合優勢,先行先試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構成了一定障礙。

2. 現代服務業較弱

內地服務業的全球競爭力較弱,服務貿易常年逆差。大灣區內,雖然香港的金融、會計、法律、咨詢等行業發達,但是和內地存在較大的制度差異,而廣州、深圳的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與北京、上海等地相比仍有較大差距。當前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主要是服務領域規則的變革和現代服務業的開放。大灣區較為薄弱的現代服務業基礎,使其先行先試部分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存在一定的困難和挑戰。

五、 大灣區先行先試國際高標準

經貿規則的領域與對策

2023年12月,國務院發布《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以下簡稱《上海方案》),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此背景下,大灣區更應該充分發揮優勢,有所作為,先行先試部分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此以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為標尺,結合粵港澳三地經貿現狀與基礎,提出在大灣區先行先試部分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領域與對策。

(一)非關稅壁壘領域:削減非關稅壁壘,對標國際高標準

非關稅壁壘條款對中國大幅削減非關稅壁壘提出高標準和新要求。USMCA對貿易便利化條款予以補充和重大改進,對海關管理實現全流程覆蓋,程序性規則更加完備,貿易便利化程度提高。我國作為外貿大國,應對標貿易便利化最高標準,以大灣區為試點,對海關管理流程進行改革,如國際中轉拼箱、海關預裁定、針對醫療器械、再制造產品、商用密碼產品的便利化進口政策等,進而尋求控制風險與效率的最佳平衡點。

高水平貿易協定中的SPS條款具有非常高的動植物檢驗檢疫標準。如果我國不升級SPS標準,未來會因為無法滿足SPS國際標準而給相關出口行業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林創偉 等,2022)。WTO/TBT—SPS通報資詢網的查詢結果表明,2000—2021年間,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累計通報的TBT措施達38690次,累計通報的SPS措施達26300次。2020年,中國有16.4%左右的出口企業遭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影響。因此,大灣區內企業需要在生產環節進行更多投資,采用更加“綠色”的生產技術和發展模式,適時引入“碳足跡”評價標準,滿足國際社會碳達峰、碳中和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與此同時,技術性貿易措施政策明確了各成員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內容,同時也增大了各成員國標準、認證體系、檢測結果達成互認的概率,降低了貿易雙方重復檢測、重復認證、重復合格評定等工作給出口企業帶來的額外負擔。如果中國SPS標準不能和國際兼容,那么就會產生貿易轉移效應。中國傳統的農產品貿易伙伴會更偏好與標準統一的國家進行貿易,使我國喪失大量基于農產品的貿易利得。因此,大灣區應該率先推動與國際高標準SPS規則的對接,避免貿易轉移帶來的利潤流失。在技術性貿易壁壘中也存在類似情況。以CPTPP為例,締約方不僅敦促評估機構間對合格評定結果進行互認,使企業更容易進入締約方市場,還針對化妝品、醫療器械、藥品、信息與通信技術產品、紅酒和蒸餾酒精、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專用配方、有機農產品等特定產品的規制擬定了專門的附件,以推動區域內立法路徑的一致性。技術性壁壘的削減會大幅促進締約方之間的貿易,并對非締約方成員起到一定的排斥效應(白潔和蘇慶義,2020)。

因此,大灣區需要:一是敦促企業采取國際化標準,并按照國際化標準組織生產;二是在沒有國際標準的新興產業,參與并推進標準的制定;三是敦促評估機構間對合格評定結果進行互認,以減少由此帶來的技術壁壘;四是借鑒《上海方案》中的相關內容對接高標準規則,對化妝品、醫療器械、藥品、紅酒和蒸餾酒精等特定產品實施更高水平的貨物貿易便利化安排。如其中的第10條,即“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進口葡萄酒和蒸餾酒,且境內代理商注冊地在區內的,貿易商可免于在容器、標簽、包裝上標示商標或商品名的中文譯文以及有效日期、保質期、最遲銷售日期。若由于包裝、容器問題或易腐成分添加導致上述日期比消費者預期更短,貿易商應作標示”。

(二)服務貿易領域:促進服務貿易高水平自由化

高標準自貿協定不僅體現在貨物貿易高水平自由化層面,還體現在服務貿易高水平自由化層面。CPTPP與USMCA等高標準自貿協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方面的市場準入限制和國民待遇限制上的承諾水平進一步提高,并且主要采取負面清單的談判方式,即除非涉及有信息安全和國家利益等特殊服務部門,一般是取消限制。這種設計要求服務業最大限度地開放。而中國服務部門的競爭力較弱,在工程、建筑、法律等行業的執業資格國際互認方面也存在很大提升空間,一旦加入協議,需要在跨境服務方面開放更多領域,某些領域的開放可能會對國內相關產業形成挑戰(林創偉 等,2022)。大灣區部分服務部門在全國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可以以廣東自貿試驗區為載體,將自身開放訴求納入正在醞釀中的全國自貿試驗區服務貿易負面清單,與此同時,推動工程、建筑、法律等領域的國外執業資格在本區域的認定,通過單方面開放,集聚上述領域的國際優秀人才。此外,大灣區可通過CEPA框架攜手港澳,爭取成為內地服務貿易更高水平開放的試點地。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內地服務業市場開放,就是先在CEPA框架內基本實現廣東與香港、澳門服務貿易自由化”。與此同時,還可以一并推進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本地存在等條款的試點。

(三)國有企業和指定壟斷領域:營造企業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

國際經貿新規則中的國有企業或競爭中立章節確立了國有企業“公平競爭”的行為規范,內含對國有企業進行商業化塑造的邏輯,即以新型反補貼規則消除國有企業的“因公優勢”,以商業考量規則保障國有企業的商業化運營,以現代公司治理規則推進國有企業的身份獨立(劉雪紅,2019)。其中旨在消除國有企業“因公優勢”的部分條款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和要求,有利于公平競爭市場的塑造,與此同時,還可以促進國有企業身份獨立和商業化運作,增加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針對這些條款,應該積極吸收并在大灣區大膽實踐。然而,其中也有部分內容過于嚴苛、內含對國有企業的否定和歧視,忽視了不同國家的所有制結構和經濟發展歷程。雖然以倡導競爭中立為名,實質上卻存在犧牲發展中國家利益以實現自身利益的可能。因此,對于這些條款需要嚴加防范(白潔和蘇慶義,2019)。當然,在健全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深化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建立針對公共服務的科學合理補償機制等方面可進行相應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歐美等經濟體開始注重國家產業戰略,希望集國家力量培育在國際上具有強大競爭力的企業。大灣區雖然涌現出了華為等大型跨國公司,但是世界500強企業的數量與其他灣區相比仍存在差距。大灣區完善的產業鏈配套基礎是培育大型企業良好的先決條件,可以利用目前的產業優勢,整合、培育大型跨國公司,以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

(四)數字貿易領域:審慎管理數據要素,統籌好開放與安全

近年來,大灣區數字貿易發展速度非???,成為大灣區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之一。大灣區可在如下領域先行先試(林創偉 等,2022):一是加強線上消費者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CPTPP、USMCA、歐日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對此有完整和詳細的規定。其中,歐日EPA對個人數據保護規則保障和投訴處理機制方面要求較高。這些先進的規則均是大灣區亟待對接之處。歐盟的GDPR是目前國際上對個人隱私保護程度最高的法案,可以理性吸收、適度對接,提升我國對個人隱私的保護水平。二是借鑒非應邀電子商務信息條款,肅清垃圾信息對公眾的干擾和侵害,提高網絡信息治理能力,凈化網絡空間整體環境。三是審慎管理跨境數據流動??缇硵祿鲃庸芾硎悄壳爸袊c西方發達國家的一個主要爭議點。大灣區可以爭取國家支持,選取特定區域進行謹慎探索并逐步放開,取得數據流動和數據安全的一個相對平衡。目前,《上海方案》中提出的實施“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以及建立“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等,大灣區都可以借鑒,并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優化。

(五)中小企業領域: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提升競爭力

CPTPP、USMCA和歐日EPA都涵蓋了獨立的中小企業章節,在信息分享、促進中小企業合作和對話、建立中小企業委員會等方面制定了十分詳細的實體性規則和程序性規則,旨在促進中小企業能夠切實享受協定帶來的巨大利益,并幫助這些企業從經濟全球化中獲益。除大型跨國公司外,大灣區中小企業數量眾多,在經濟發展中也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目前國際環境復雜多變,外需疲軟,內需不暢,大量中小企業生存艱難。如何助力中小企業,培育中小企業的競爭力,成為各國未來政策的重點所在。在此背景下,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的中小企業條款尤其值得大灣區借鑒,且接受的難度也不大。大灣區應該采取積極對接的態度,大力借鑒CPTPP、USMCA、歐日EPA等的相關條款,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不斷提升中小企業的國際化水平和全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白潔,蘇慶義.CPTPP的規則、影響及中國對策:基于和TPP對比的分析[J].國際經濟評論,2019(1):58-76+6.

[2] 白潔,蘇慶義.《美墨加協定》:特征、影響及中國應對[J].國際經濟評論,2020(6):123-138+7.

[3] 東艷.國際經貿規則重塑與中國參與路徑研究[J].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2021(3):27-40.

[4] 李國學,東艷.國際生產方式變革、國際經濟規則重塑與制度型開放高地建設[J].學海,2022(5):21-30.

[5] 劉雪紅.國有企業的商業化塑造——由歐美新區域貿易協定競爭中立規則引發的思考[J].法商研究,2019(3):170-179.

[6] 林創偉,白潔,何傳添.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解讀、形成的挑戰與中國應對——基于美式、歐式、亞太模板的比較分析[J].國際經貿探索,2022(11):95-112.

[7] 全毅.國際經貿規則重構與WTO改革前景[J].經濟學家,2023(1):109-118.

[8] 王曉紅.加入CPTPP:戰略意義、現實差距與政策建議[J].開放導報,2022(1):7-21.

[9] 王燕.全球貿易治理的困境與改革:基于WTO的考察[J].國際經貿探索,2019(4):105-116.

① https://www.gov.cn/govweb/lianbo/bumen/202312/content_6921738.htm.

② 2023年6月17日,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王受文在2023年APEC工商領導人中國論壇上,介紹我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最新進展時,所做的表述。

① 詳見南方日報的相關報道,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3409230103096003&wfr=spider&for=pc。

How can the Greater Bay Area Pilot International High-standard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Lin Chuangwei, Bai Ji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ics,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6; School of Economics,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Shandong 250014)

Abstract: A comparative analysis with WTO-related rules shows that CPTPP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high-standard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have been expanded and improved in terms of global value chain division of labor, digital trade, “post-border” rules, and other aspects, and their impact on China is analyzed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economic field and rule field.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actual development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he Greater Bay Area can conduct early and pilot tests of some of the international high-standard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in the fields such as non-tariff barriers (reducing non-tariff barriers to align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services trade (promoting high-level liberalization of services trad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designated monopolies (creating a systematic environment for fair competition among enterprises), digital trade (prudently managing data elements with equal emphasis on opening and security),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o enhance competitiveness). By doing so, the Greater Bay Area can provide intellectual support for China to improve its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and propose a “Chinese templa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High-standard Economic and Trade Rule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PTPP

(收稿日期:2023-12-20? ?責任編輯:羅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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