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2023年12月12日,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遼寧省人民政府在遼寧省大連市共同開展斑海豹放流活動,將23只救助、康復的斑海豹放歸大海。
斑海豹是渤海和黃海海洋生態系統的旗艦物種。近年來,農業農村部認真履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賦予的職責,報請國務院批準修訂《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先后頒布實施了斑海豹等7個重點物種的保護行動計劃,組織成立保護行動聯盟,加強棲息地保護,支持人工繁育活動,開展收容救護工作,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會同檢察、公安等部門在全國聯合開展“中國漁政亮劍”“清風”等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涉水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對保護和恢復水生野生動物資源、樹立我負責任國家形象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次放流的斑海豹均出生在遼東灣海域,被非法盜獵并銷售到全國各地,由檢察、公安部門解救并移交給漁業漁政部門。經漁業漁政部門組織專業科研機構救治、康復和野化訓練后,已經具備了野外生存能力。每一只斑海豹都安裝了專用編碼標識,以減少再次被捕捉、交易的風險,其中4只斑海豹還安裝了衛星追蹤定位系統,為開展斑海豹保護和科研工作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