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哄騙失能母親轉讓房屋無效 老人財產權益不容侵犯

2024-03-30 04:19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銀潮 2024年2期
關鍵詞:過戶民事行為劉某

【基本案情】85 歲的劉某與丈夫陳某育有一兒一女,陳某于1994 年去世。1996 年7 月,劉某購買了一套房改房。從2019 年7 月開始,劉某陸續到精神病??凭驮\,2020 年10 月被診斷患有阿爾茨海默癥,此后劉某的病情逐漸加重。2021 年6 月27 日,女兒陳乙將劉某接到自己家中共同居住,29 日雙方即到房管部門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將劉某所有的房改房以200 元的價格(該款并未實際支付)出售給陳乙,并于次日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陳乙與劉某生活一段時間后,即將劉某送至托老所。2022 年7月,劉某從托老所走失,后被公安機關尋回。2022 年8月,兒子陳甲向法院申請認定劉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其為監護人。訴訟中,經鑒定劉某患有癡呆癥,無民事行為能力,法院判決認定劉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指定陳甲為監護人。劉某認為其已患癡呆癥多年,無民事行為能力,陳乙系采取欺騙手段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侵害了其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房屋過戶行為無效,房屋產權仍歸其所有。

【裁判結果】法院審理認為,2020 年10 月劉某被診斷患有阿爾茨海默癥,房屋過戶時劉某已有十余次的精神病??凭驮\史,結合證人證言及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劉某在房屋過戶時其認知、辨別能力受限,處置房屋已超出其辨識能力,應認定為無效。遂判決:確認房屋過戶行為無效,房屋產權仍歸劉某所有。

【典型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p>

老年人由于身體狀況、行動能力等原因,往往難以有效管理、處分自有的財產,在此情形下,子女更不得以不正當手段侵犯父母的財產權益。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侵犯老年人財產權益的案件中,應當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實意愿,秉持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判決。本案判決有助于摒棄“強行啃老”的價值取向,符合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猜你喜歡
過戶民事行為劉某
父母能要回被7 歲小孩賣掉的手表嗎
父母能要回被7歲小孩賣掉的手表嗎
前夫病逝,必須按照公證遺囑繼承遺產嗎
繼承房產未過戶,財產分割引訴訟
已贈予的房產不是遺產
將房產過戶給子女,為什么會被判決撤銷?
房子過戶給子女怎樣才能更省錢?
劉某的行為是否是正當防衛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訴訟離婚代理問題探究
配偶與他人同居,多久能追責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