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講堂:保障老年人權益,守護最美“夕陽紅”

2024-03-31 17:20何軍
老年博覽·上半月 2024年3期
關鍵詞:夕陽紅意定居住權

何軍

目前,我國已邁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家庭結構等方方面面都發生了變化,老年人在情感慰藉、財產處分、居住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多元的需求,如何讓法律為老年人保駕護航呢?

既需要生活照料,也需要情感慰藉

王老先生育有一子三女,妻子及兒子均已去世,現王老先生和小女兒共同生活。王老先生每月有固定的養老金,但他年事已高且體弱多病,所以希望長女和次女也能?;丶姨酵约?;如果自己生病了,他希望這兩個女兒也能分擔一定的醫藥費。但王老先生的長女和次女以“工作忙”“父親可以用養老金請護工幫助照顧”等為由拒絕了父親的要求。于是,王老先生將長女和次女訴至法院,要求她們每月至少探望其一次;如果自己患病,三個女兒須輪流看護,共同給付贍養費、醫療費等。

法院審理認為,子女不能因父母有退休收入或者其他的經濟來源就對父母置之不顧,這不僅違反法律規定,也不符合中華民族“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美德。如果不和父母一起生活,成年子女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自己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給付父母一定的贍養費。作為王老先生的贍養人,三個女兒均應當履行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王老先生的以上訴訟請求。

贍養老人不僅包含金錢給付,更需要給予精神慰藉。希望“?;丶铱纯础笔亲优l自內心的情感,而不是被迫的行為。盡孝絕不是靠一紙判決就可以完成的,更多的在于家風的培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6條第2款: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第2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意定監護—“未雨綢繆”度暮年

老王和妻子的關系一直不太好,隨著兩人年紀越來越大,共同語言越來越少。老王擔心,如果自己某天患上了阿爾茨海默病,妻子不會盡心照顧他。一旦發生這種情況,他想請多年好友老陳來擔任自己的監護人。老王的這一想法是否可行呢?

隨著我國邁入中度老齡化社會,一些老人常常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做手術時,無人在手術知情單上簽字;彌留之際,子女遠在國外趕不回來;夫妻一方已過世,另一方無人照料……

為此,老人需要提前針對自己可能面臨的養老風險做出安排,這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制定意定監護制度的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3條的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選擇意定監護。意定監護人的選擇不受性別、身份、職業、家境、學歷等的限制;意定監護人可以是個人或組織,可以是同學、朋友、親屬、護工、保姆、鄰居等任何信任的人,也可以是對意定被監護人負有法定監護義務的某個近親屬。意定監護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確定,根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自愿訂立書面協議。

意定監護人的法律地位和監護權行使優先于法定監護人,根據監護協議的約定,意定監護人的監護權可涉及被監護人的生活照管、醫療救治、財產管理、維權訴訟和死亡喪葬等各項事務。

具體到老王這一案例,假設老王患上阿爾茨海默病后,已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那么老王就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法定監護人依次是:老王的配偶,老王的父母、子女,老王的其他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其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如果老王擔心自己患病后無人照料,或者自己的法定監護人會侵害自己的人身、財產權益,那么,在征得好友老陳同意的情況下,老王有權以書面形式確定老陳為自己的意定監護人,由老陳履行監護職責。意定監護協議還可以附生效或解除條件,且意定監護人和被監護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權。

意定監護也被稱為老年人的“未雨綢繆”條款。一方面,意定監護制度是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和保護,在當事人喪失行為能力時,意定監護人通過對其事務的管理和輔助,可以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人身、財產權益;另一方面,意定監護制度也能夠更好地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3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居住權讓老年人更有保障

現實生活中,有些老人一方面想給后老伴或者悉心照顧自己的保姆一份居住保障,另一方面又想讓自己的兒女繼承房屋所有權。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增加了對居住權的相關規定,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亮點之一,讓“不論房子歸誰,居住權人都能安心居住”的心愿成為現實,也為僅對房屋有居住需求的人提供了法律上的解決方案。隨著居住權被廣泛認知,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通過設立居住權來實現平衡婚姻家庭關系、滿足居住需要、以房養老、以房治病、以房投資等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居住權是一種用益物權,房屋所有權人通過合同或遺囑的方式設立居住權后,居住權人即有權對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即便房屋被售賣或被繼承,新的房屋所有權人也不能要求居住權人搬離,居住權人可以依法繼續居住在房屋內。

如果老人想在自己去世后讓子女繼承房屋所有權,同時又想讓保姆或其他人在房屋里安心居住,那么就可以在遺囑中明確房屋所有權由子女繼承,同時為保姆或其他人依法設置居住權。居住權的期限可以是具體的幾年,也可以是直到居住權人去世為止。這樣一來,老人去世后,享有居住權的權利人便能在房屋里安心居住,老人的子女也可以依照遺囑繼承房屋所有權,并在居住人居住期限屆滿后自由處分該房屋。居住權的設立,使當事人可以對房屋作出靈活安排,既滿足了特定人群的居住需要,又避免了不必要的紛爭,有利于維護家庭的和諧與穩定。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也是對老年人真實意愿的尊重,是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延伸保護。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登記是居住權的生效要件,未經登記,居住權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6條:居住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8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猜你喜歡
夕陽紅意定居住權
產權與永久居住權的較量
意定監護人可以自主確定嗎
法律信箱
成年意定監護登記制度
論民法典中的居住權
關于居住權的兩個問題
對意定監護制度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問題闡述
老牛奮蹄“夕陽紅”
包頭市干休所成立“夕陽紅”老干部宣講隊
蒙太奇里的“夕陽紅”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