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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獻計量的非同質化通證(NFT)研究進展*

2024-04-02 13:49鄭寧寧魏先華莊爾覃馮天馳常遠段輝
科技促進發展 2024年1期
關鍵詞:區塊聚類領域

■ 鄭寧寧 魏先華 莊爾覃** 馮天馳 常遠 段輝

1.中國科學院大學中丹學院 北京 100080

2.中國科學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北京 100080

0 引言

非同質化通證(Non-Fungible Token, NFT)作為一種新型技術,在國內外的應用場景也存在差異。國內多以數字藏品相稱。NFT 是基于區塊鏈技術(在以太坊上根據ERC-721 和ERC-1155 標準協議為基礎鑄造)保存的獨特數字項目[1],將實際內容(數字內容或是實物資產)作為簡單的URI 字符串存儲在元數據內并以令牌的形式映射到區塊鏈上,代表著獨特物品的數字所有權記錄。2022 年3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明確指出要加快推進數字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NFT 作為國家在數字文化市場領域的特色探索,為實現文化產業數字化市場轉型提供了重要渠道,因而推進該方面的研究為國家建立數字資產市場提供了重要理論借鑒意義。

隨著國家對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資產的鼓勵,NFT 的應用場景開始呈現爆發式增長,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國外學者關注在NFT 定價及與其他金融市場的關系研究中,Dowling[3]通過探索最大的區塊鏈虛擬世界Decentraland 中虛擬土地的定價,發現NFT 市場幾乎沒有溢出效應且整體定價低效,甚至容易出現價格泡沫、投機、欺詐行為[4][5][6]。國內學者則聚焦在NFT 在各大場景下的賦能。陳苗和肖鵬[7]發現NFT 技術賦能LAM(圖書館、檔案館與博物館)行業,可以使館藏資源NFT 化和展館虛擬現實化。施其明和郭雪吟[8]認為NFT作為數字出版產品的加密證明,通過為數字出版行業注入產品溯源、版權確權、權益追蹤機制,促進資產數字化。

作為新興主題,學者們從不同視角出發對NFT 進行討論,推動了NFT 的研究進展。就研究方法而言仍多采用定性分析,研究方法較為單一,有關該主題的國內外文獻計量研究相對進展緩慢。為了更全面、系統的掌握NFT 的研究情況,本研究通過定量分析的方法對該主題進行文獻回顧,將該領域的研究現狀、研究力量、關鍵研究熱點和研究挑戰進行系統性呈現,以期為相關研究人員提供借鑒。

1 數據搜集及處理

1.1 數據來源及篩選

文獻搜集方面,以中國知網上的中文數據代表國內NFT 相關研究進展,而在Web of Science 上檢索發表在國外期刊且通訊作者來自于國外研究機構的文獻作為國際研究進展的數據來源。為了保證研究文獻質量,只選取發表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的學術類型文章,剔除了會議、綜述、專利、評論性文章等類型的文獻。在文獻篩選過程中,本研究采取關鍵詞搜索方法,通過中國知網和Web of Science 提供的文獻,進行文獻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內容的閱讀,將低相關度文章的手動剔除。文獻發表時間選取2013~2023 年的10 年為時間跨度,但由于NFT概念正式進入學術界研究始于2021年,所以本研究的文獻時間真正跨度為2021~2023 年。最終獲取95 篇中文文獻以及51 篇英文文獻用于進行本研究的文獻計量分析。具體數據篩選過程如表1所示。

表1 數據庫檢索及數據篩選過程

1.2 數據處理

采用Citespace 軟件進行文獻計量的分析工作,該軟件結合了可視化、合作網絡分析和關鍵詞提取等功能,可以使研究人員直觀地理解文獻之間的關系,并快速識別研究熱點和領域趨勢。正確導入所收集的文獻數據后,根據研究目的在軟件中進行參數設置,包括時間范圍、關鍵詞提取方法、合作網絡分析等,獲得所需數據和圖譜,最后得到以下研究結果。

2 NFT主題文獻發表概況

2.1 發文量概況

NFT 主題在國內外核心期刊所發表的文獻年份分布情況如圖1。由圖可知,2021年開始,學者們對NFT的研究進入井噴式發展,同時由于NFT 交易在國際上的蓬勃進行,該年也被業界稱為NFT 元年。國內與國際文獻在各年份發表的分布趨勢較為相近,從2022年起圍繞該主題的文獻發表進入快速發展的時期,這一年發表的文獻超過總文獻的70%,表明該主題領域的研究正在快速興起的階段。發表數量上,國內學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的NFT 主題文獻總體上高于國際學者,這可能與Web of Science 收錄的文獻數據不夠全面存在一定關系??傮w而言,NFT 相關的主題研究屬于新興領域,充滿較多研究機遇。

圖1 國際國內核心期刊NFT主題發文趨勢

2.2 發表學科分析

文獻發表所屬研究學科顯示了國內外學者對于同一研究領域的不同關注點,由圖2可知,國內外學者對于NFT 主題研究的側重點存在較大差異。國內學者對于該主題的研究側重于民商法、計算機軟件及應用、檔案及博物館、出版、藝術等方面,重點關注NFT 在市場運作中所適用的法律屬性以及其作為新興數字資產所具備的系列價值與應用場景(計算機、藝術、出版、體育領域)。國外學者則更加關注NFT 在經濟金融、商業、環境保護、法律等領域的應用,重點研究NFT 作為新型加密資產本身的估值模型、運作效率,與其他金融資產的關系以及對商業模式創新的影響。

圖2 NFT主題國際國內研究學科分類占比

2.3 發表期刊分析

期刊發表文獻數量顯示的是期刊在該主題所投入的研究程度,期刊在某主題發表的文章數量越多表明其在該領域投入的研究力量越大。本研究統計了國內外核心刊物中NFT 相關主題發文量在3 篇及以上的期刊,結果如表2。

表2 2021~2023年NFT發文在3篇及以上的國內外期刊

根據表2 統計的數據,可以看到國內期刊中NFT 相關主題發文量最多的是《出版廣角》和《青年記者》,分別是12 篇和10 篇,說明這兩家期刊對NFT 領域的研究進展較為關注。此外,《中國出版》和《出版發行研究》在NFT 領域的發文量也相對較多。相較之下,國外僅有《金融研究快報(Finance Research Letters)》和《市場營銷快報(Marketing Letters)》兩家刊物發文量達到3 篇及以上,其中《金融研究快報》一家發文量達18篇,可見其關注之高。從以上分析也可看出,國內外對NFT 的發文主要集中在社會科學領域。

2.4 發表作者分析

通過統計國內外NFT 主題發文量前10 的作者進行高產作者分析(表3)。由于國外對通訊作者的認可度更高,而國內則是一作更被認可。故在統計作者發文量時,國外文獻采取通訊作者,國內文獻采取第一作者。通過表3 可知,國外NFT 研究成果中,Umar 的發文量最高,達到4篇,還有3人則發表了3篇,6人發表2篇,其余26 人皆發表了1 篇研究成果。從國內NFT 研究成果來看,張建中作為國內NFT 研究最高產者發表了4 篇研究成果,張惠彬發表了3篇,有4位學者發表了2篇,其余80人皆發表了1篇研究成果。

表3 2021~2023年NFT發文前10的國內外作者

2.5 發表國家分析

由于文章作者間存在合作關系,并且國外期刊對于通訊作者的認可度更高。故在統計國外作者發文時,國家發文量由通訊作者國籍決定。通過統計可以發現,除了中國作為研究NFT 的主力國家以外,在所有發文國家中,美國對NFT 相關的研究貢獻最大,發文量達到7 篇。其余的英國、韓國、愛爾蘭、澳大利亞、法國等國家發文量也都超過了2 篇。由表4 可知,目前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對于NFT研究正在快速發展。

表4 2021~2023 年NFT發文超過1篇的國家

3 NFT主題研究熱點和差異分析

3.1 關鍵詞共現與聚類分析

對關鍵詞進行聚類可以清晰的看到當前學界研究的重要子題,為了識別NFT 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重點,本研究對核心文獻進行關鍵詞共現和聚類分析。參考文獻計量領域的參數設置方法,通過文獻計量軟件Citespace 對國內外文獻關鍵詞制作共現聚類圖譜[9],結果如圖3、4所示。

圖3 國內NFT文獻關鍵詞共現與聚類圖譜

圖4 國際NFT文獻關鍵詞共現與聚類圖譜

由圖3 可知,國內學者的研究主要可聚類成兩大維度:價值應用維度,主要包括聚類0(數字藝術)、聚類2(數字藏品)、聚類3(數字出版);技術機制維度則具體包括聚類1(區塊鏈)和聚類4(智能合約)兩大類。國際研究主要聚焦NFT 本身的估值模型以及其與其他加密貨幣間關系,包括聚類0(non-fungible tokens)和聚類1(blockchain)、聚類2(non-fungible token),以及其在藝術領域應用的法律問題與創新,即聚類3(contact law)。

通過對表5聚類所涵蓋的高頻關鍵詞進行梳理可以發現,在國內研究中,聚類0、聚類2和聚類3都從NFT本身價值出發,關注其在不同領域的應用場景。具體來看,聚類0 的文獻主要圍繞NFT 作為新興數字資產在藝術領域的應用以及對元宇宙的促進作用。聚類2從數字藏品這一應用出發,探索其在博物館、圖書館等領域的運用,進一步探討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以及適用法律權益。聚類3則從數字出版角度研究NFT在出版領域的應用場景。技術機制維度方面,聚類1從NFT的底層技術-區塊鏈技術進行探討,進一步分析了NFT 在我國的文化數字化進程中起到的重要推動作用。同時,也提出了區塊鏈本身所存在的技術風險為風險治理增加了難度。聚類4 則重點分析了NFT 智能合約在不同領域(知識產權、用戶主權確權等)發揮的作用。

表5 國內外文獻關鍵詞聚類表

國外研究則更關注NFT 作為新興加密資產與其他金融資產間的關系。聚類0 關注NFT 的價值模型構建,尋找數字資產的合理定價模型,以及作為另類投資工具的作用。聚類1則研究了NFT在去中心化金融市場中的溢出效應,以及與其他加密貨幣市場間的波動關系。聚類2 重點關注區塊鏈以及NFT 在碳排放方面的表現,同時也聚焦NFT 對元宇宙經濟的重要性。此外,聚類3 從藝術市場出發,以國外知名NFT 網站數據Super rare 為背景,探討了NFT 對藝術市場的影響,尤其是知識產權領域。

3.2 國內外研究差異探析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除了對NFT 底層區塊鏈技術進行探討以及對藝術市場、知識產權領域影響的共同關注以外,國內外學者對于NFT 的研究側重點存在顯著差異。

在研究主題和方法上,國外學者對于NFT 的研究聚焦在它的價值來源與度量上,以及在DeFi市場上對其他資產的影響。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分析,以TVP-VAR模型、享樂回歸模型為主。國內學者則側重于NFT 價值來源的探究以及所涵蓋的法律風險與監管治理,探討NFT 技術在各領域的應用場景。主要運用定性方法進行深入分析。

國內外研究側重點差異產生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源于數據獲取和監管環境差異,具體可從以下4 個方面分析。第一是發展歷史的差異,NFT 最早興起于國外市場,從2012 年“彩色硬幣”的概念開始到2017 年區塊鏈游戲CryptoPunks 正式以NFT 概念進入公眾視野,并最終通過2021 年藝術家Beeple 的NFT 作品《每一天:前500 天》的成功拍賣進入主流視野。NFT 在國外發展已有10 年的歷程,反觀國內,對NFT 的正式認識始于2021年,故研究時間上存在較大差異。第二是在技術背景上,NFT 是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加密產物,其鑄造和發行大多在以太坊上,也有少數聯盟鏈條和私鏈可以發行。國內方面由于監管政策禁止加密貨幣相關投資交易,所以只有螞蟻鏈、BSN 鏈等聯盟鏈。聯盟鏈之間因為協議不同有時無法跨鏈交易,由此導致國內NFT 交易相對國外整體規模和效率都較低。第三是市場交易模式的差異,NFT 在海外市場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自由流通買賣,具有拍賣、轉贈、多次轉售等交易模式,交易媒介主要以加密貨幣為主。而國內市場交易模式主要以收藏為主,流通媒介為法幣,所以暫無完整交易數據。第四是監管政策差異,盡管當前全球主權國家皆對NFT 呈一定程度的保守態度,但許多國家并未對NFT 進行嚴格監管,所以其在海外市場的流通存在較強的金融屬性。國內市場方面,2022 年4 月13 日《關于防范NFT 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中明確提出堅決遏制NFT 金融化傾向,但國家政策又鼓勵利用NFT 推動文化產業數字化。因此國內對NFT 的研究多聚焦在其不同領域的應用場景以及所隱含的風險治理與監管上。

綜上可知,由于在發展歷史、技術背景、市場交易模式與監管政策上的差異,導致國內外對于NFT 研究的側重不同。

4 主要挑戰

盡管作為一項變革性的技術,NFT 被成功運用在了不同的行業領域。但需注意的是作為一項處于早期階段的技術,NFT 仍面臨著來自自身系統與行業治理相關的挑戰:與系統相關的挑戰主要是基于區塊鏈的平臺中的問題,而與人相關的行業治理挑戰則包括與管理、規則和公眾相關的問題[10]。為了將當前NFT 所面臨的相關挑戰進行系統呈現,本部分將從NFT 的隱私性、安全性和治理的角度提出對應的關鍵挑戰,涵蓋基于區塊鏈的平臺提供的系統級問題以及監管和社會等行業治理問題。

4.1 隱私問題

隱私安全是從互聯網經濟興起就一直在探討的議題,NFT 作為基于區塊鏈的互聯網產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隱私問題。首先,NFT 存在的數據不可訪問問題。傳統的NFT 項目一般將元數據直接上傳至區塊鏈上以節省鏈上的gas 消耗,這也導致了一旦原始文件丟失或損壞,消費者將面臨巨大損失的困境。當然也有一些NFT項目將自己的系統與特定的存儲系統進行結合,例如IPFS 網絡(只要在IPFS 網絡上有人在某處托管該內容,用戶就能在上面發現),然而這樣的網絡系統也存在問題:例如存儲某位用戶NFT項目元數據的IPFS節點出現了節點離線或者宕機等情況,該位用戶就可能失去存儲在上面的NFT。其次是NFT 潛在的匿名與隱私問題。NFT 所有的交易記錄都是公開的,盡管用戶可以在交易時采用偽匿名的方式提高交易安全,但由于這種偽名并不完全隱匿交易的參與者,所以黑客還是有可能獲取用戶的身份和交易信息,從而進行各種形式的攻擊和詐騙。此外,由于去中心化的監管尚未完全成熟,當前NFT 交易平臺依舊是中心化的機構,NFT 平臺還可能會收集和利用用戶的個人數據和交易數據,以實現商業目的。

4.2 治理問題

NFT 的監管問題以及法律上對應所有權的問題是當前各國都在探索解決方案的議題。作為新興事物,NFT 一方面受到各國政府的嚴格審查,一方面又缺少相應的市場監管。當前NFT 面臨的較大的兩個治理問題,一個是在法律監管保護方面,另一個則集中在財產定義上。在法律監管上,全球范圍內不同主權國家采取的監管不一,引發了大規模的監管和政策擔憂[10]。中國為了防止加密貨幣擾亂國內的經濟市場,對NFT 的銷售和交易采取了嚴格的監管,避免其金融化傾向。美國當前對NFT 的監管則還未采取統一的監管框架,除了明確指出要防止NFT帶來的潛在洗錢交易,對NFT的監管整體較為寬松。歐盟方面則可能將NFT 按照加密貨幣類型進行監管。日韓市場對元宇宙以及web3.0較為看好,目前的政策趨向于發展與監管并重。在其他國家,對于NFT的監管都采取了不同的政策,不同參與方對于NFT 的差異化態度導致其跨境交易、客戶隱私數據等問題的治理難度加大。

NFT 所屬財產類別的定義也成為了當前治理的另一難題。在當前的監管框架下,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產品應被視為應稅財產[11]。NFT 作為一種數字資產類別,在全球范圍內都被認為是一種新興的財產類別,因此在各個國家的法律框架中都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和分類。然而,由于NFT 代表的是數字內容的所有權和唯一性,它們可以被視為一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因此在某些國家中可能被歸類為知識產權類別中的一種,例如美國和歐盟。在其他國家中,可能還需要對NFT 的法律地位進行更多的探討和法律認定??偟膩碚f,NFT 作為數字資產的新興類別,其法律地位和財產分類在全球范圍內仍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

4.3 安全問題

NFT 的安全問題也是其面臨的重要挑戰。NFT 系統作為一種融合了區塊鏈、存儲和Web 應用程序的組合技術,容易受到每個組件屬性的影響[12]。首先是在NFT鑄造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智能合約漏洞進而導致NFT 的安全性受到威脅,惡意攻擊者可能會竊取用戶私鑰或者利用嵌入式漏洞來進行NFT 所有權的非法轉移,使NFT所有權將轉移到不受授權的第三方手中。其次是存儲安全,NFT 通常存儲在區塊鏈上,但區塊鏈也可能遭到攻擊,例如51%攻擊、雙花攻擊等,這可能會導致NFT所有權的安全性受到威脅。最后是偽造和侵權問題,由于NFT 是數字內容的所有權證明,數字媒體可以被輕松的復制和傳播,因此需要確保NFT 的真實性和所有權。如果沒有適當的監管和保護措施,就可能會導致NFT 所有權的糾紛。實現這一點需要開發新的技術和標準來確保NFT的鑒別性和安全性。

NFT 存在的另一潛在安全問題來自于其可互換性。NFT 本身的設計初衷是非同質化通證,這意味著在標準協議下鑄造出來的每個NFT 都是唯一的,因為它們代表的是一種獨特的數字資產,具有不同的元數據和特征。然而目前市場上為了促進NFT 的交易和證券化,一些項目或平臺通過一定的手段或技術,實現NFT 的可互換性(Fungibility)。這種可互換性通常是通過在NFT 之間建立一些規則和標準,來使它們具有一定的可交換性。例如,某些項目或平臺可能會在NFT 之間建立一些標準,使得它們可以在同一項目或平臺內進行交換,從而增加了NFT 的可互換性。此外,一些平臺也可能會采用某些技術手段,將NFT 進行打包或拆分,從而使得它們可以更加靈活地進行交易和持有。NFT 的可互換性實際上是一種折衷,因為它削弱了NFT 獨特性的特點,同時也可能對NFT 的價值和身份造成影響。這種可互換性與其非同質化的本質相矛盾,可能會影響市場的穩定性。

4.4 知識產權問題

知識產權問題是當前有關NFT 運用風險和挑戰的最大問題。在NFT 交易市場中,存在著版權、原創性、合同規范等問題。從理論上講,購買NFT 后,所有者獲得了使用該資產的權利,而不是對其知識產權的權利。嵌入式智能合約的元數據清楚地說明了擁有NFT 的條款和條件[13]。但是由于NFT 市場中出售的數字資產通常是藝術品、音樂、視頻等創作作品,這就導致在鑄造過程中就存在潛在的版權問題,即如果這些作品受版權保護,則NFT 鑄造者需要獲得版權持有人的授權才能創建和出售相關的NFT。其次是原創性問題,NFT 的價值在于它們是獨特的,因此任何未經授權的副本都可能會侵犯原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因此,創作者需要確保他們的作品是獨特的,并且未被他人復制。最后是合同問題,NFT 交易通常涉及數字合同。這些合同需要清楚地定義買方和賣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出現糾紛,這些合同可能會成為解決爭議的關鍵因素。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問題與NFT 本身并無關系,而是由于它們所代表的數字資產可能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問題。因此,確保合法性和合規性是NFT市場的重要問題。

5 研究結論與未來展望

5.1 研究結論

本研究通過文獻計量法對NFT 這一新興研究主題的相關文獻進行了梳理并得出以下結論:首先,當前NFT 主題的研究處于快速興起階段,并呈現逐年遞增趨勢,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國內和國際文獻發表年份趨勢基本一致,數量方面,國內文獻在核心期刊上的發表數量略高于國際文獻,這可能與Web of Science 收錄的文獻數據不夠全面有關。研究傾向上,國內文獻多集中在民法、計算機和檔案博物館領域,國外文獻則聚焦在經濟金融、商業創新等領域。發文期刊上,國內外皆集中在社科領域。

其次通過分析關鍵詞和聚類主題發現除了對“知識產權”、“元宇宙”的共同關注,當前國內文獻更關注以“數字藝術”“數字藏品”為主的NFT 價值探析與所帶來的“著作權”問題,進一步關注NFT 在“數字出版”、“博物館”等領域的應用場景。國際文獻則聚焦在“NFT”的估值模型以及與其他區塊鏈上資產“加密貨幣”、“傳統金融資產”間的波動關系,同時也關注NFT 在“藝術市場”領域的影響。研究方法上,國內文獻基本使用定性分析,而國外文獻多采用定量分析。形成原因主要是數據獲取和監管環境的差異。最后提出了當前NFT 研究所面臨的挑戰,包括隱私、治理、安全、環境影響和知識產權等問題,亟待進一步研究和探討。

5.2 未來展望

NFT 的出現和應用不僅推動和促進了數字經濟的發展,也加速了全球對于元宇宙經濟的想象,具有較大發展空間。結合前述研究內容與不足,提出以下研究展望。

研究展望一:NFT 的可擴展性與可持續性探究,NFT 作為一項基于區塊鏈的技術,還存在交易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問題。因此,未來的研究方向應包括如何提高NFT 的可擴展性,成功支撐NFT 的跨平臺交易并在大規模交易下實現快速確認。此外,如何在未來的研究中降低NFT 排放以實現生態可持續發展也是刻不容緩的研究主題。

研究展望二:NFT 資產評估,探索NFT 作為加密數字資產的價值評估模型構建。首先是對NFT 價格決定模型的探索構建,鮮有學者探討此類問題且大多僅考慮單一NFT市場,未來應將更多的NFT市場納入其中。此外,還應考慮市場情緒、投資者行為等指標對其價格波動的影響。其次是NFT 與其他加密貨幣間的關系探析,尋找驅動兩個市場的共同因素并進一步研究其波動程度。最后,還可以關注NFT 作為另類投資資產對傳統投資資產以及投資者的影響。

研究展望三:元宇宙構建落地,加速NFT 在元宇宙中的橋梁建設作用,實現元宇宙經濟系統的順利運轉。NFT 作為web3.0和元宇宙的關鍵要素,可以在元宇宙中表示各種數字資產并進行所有權的轉換。未來研究應盡可能探索NFT 在該領域中的創新賦能,并引入創新相關的理論視角,構建整合性的理論框架。

研究展望四:進一步探索NFT 在多產業背景中的創新運用,實現NFT 技術對產業發展的創新賦能。未來的研究方向應包括如何探索NFT 的更多應用場景,以及在理論層面NFT的應用和影響。

研究展望五:NFT 風險和監管。NFT 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導致其存在一定的技術風險。未來研究方向可以探討如何提高NFT 的合規性,以便其能夠在法律和金融監管的框架內合法使用。此外,還需注意NFT 的交易風險,例如交易過程中存在的侵權風險、欺詐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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