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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創新研究

2024-04-29 14:18曾杰
科技創新與品牌 2024年2期
關鍵詞:學科教學課程設置職業素養

曾杰

摘 要:目前,我國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暴露出生源質量、研究生課程設置以及學位授予評價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對此,筆者提出從招生制度、課程設置、學位評估方式三個方面進行改革,以期提高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不斷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

關鍵詞:中小學音樂教育;學科教學;課程設置;職業素養

基金項目:甘肅省教育科學“十四五”規劃項目2021年度一般規劃課題階段性成果,課題立項號:GS[2021]GHB1897。

近些年,隨著我國專業碩士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音樂教育類的專業碩士學位招生規模迅速增加。2020年,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方案(2020—2025)》(下文簡稱《方案》)中進一步指出,到2025年要將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擴大到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的三分之二左右。[1]基于此,學科教學(音樂)專業學位教育碩士的培養規模也在不斷擴大,這一方面推動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但另一方面,伴隨著招生規模的擴大,此類研究生在培養過程也暴露出諸多問題,如招生過程中體現出的生源質量問題,研究生課程設置中的音樂學科課程弱化問題,以及學位授予中的評價體系不完善等問題逐漸暴露出來,亟待解決。

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主要培養的是中小學或中職音樂教師,有著較強的針對性和職業導向。但是,無論是什么崗位的音樂教師,用“音樂”育人,強調音樂的“實踐”是教學的核心目標。但經過筆者多年參與此類研究生的培養工作,通過與歷屆學生的廣泛接觸,發現目前我國的相關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的學位授予基本以論文的寫作能力為唯一審核標準,對“科研”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至于學生是否具備中小學音樂教師所應有的音樂專業技能幾乎沒有要求。這種培養模式會導致研究生的音樂專業技能的不足,難以達到中小學音樂課程的教學目標,甚至會造成音樂教學質量的下降。對此,筆者提出從招生制度、課程設置、學位評估方式三個方面進行改革,以期提高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

一、招生制度的改革與創新

生源的“質量”是完成研究生培養目標的前提和保障,尤其對于“音樂教育”這一專業技能要求較強的學科,學生的專業技術能力對其職業發展有著決定性因素。筆者以為,目前我國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存在兩個弊端。其一,由于在招生過程中允許跨學科學生的調劑,使此類研究生的學科背景較為復雜。在這些調劑的學生中,有一部分學生在入學前并沒有經過較為系統的音樂訓練,入學后會在音樂教育觀念以及專業技能中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雖然最終通過論文答辯可以拿到碩士學位,但并不能勝任中小學音樂教學工作。其二,當前我國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不允許報考藝術學門類下的音樂教育碩士研究生和教育學門類下的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之間相互調劑,這讓一些具有音樂專業背景,又有意愿調劑的學生失去了進一步學習的機會。從音樂學科自身特點出發,報考藝術學門類的考生音樂專業能力一般是要強于學科教學(音樂)類考生的,在將來從事音樂教育工作和教學研究更具優勢,更適合從事中小學音樂教學。從學科發展的角度看,離開“音樂”談“教育”顯然是不合宜的,這會影響學生對音樂教育認知的“偏差”。我國雖然存在多種類型的音樂教育碩士,入學考試的內容和培養方向有差別,但這只是體現在培養對象和側重點上有所不同。而作為音樂教師,以 “音樂”育人這個性質沒有改變。音樂教育的本質是審美教育,教師的專業能力、審美能力會影響著音樂教育的質量。正如一些同行所言,學生的自身原因是這類專業碩士培養中出現問題的核心根源。[2]

鑒于此,有必要對我國教育學門類下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政策進行改革。第一,要限制非音樂專業考生的調劑權限。音樂技能和音樂素養是在長期的、系統性的訓練中才能逐漸獲得,這是勝任中小學音樂教師職業的前提。然而招生中一些臨時抱佛腳,勉強能演唱或演奏一兩首簡單音樂作品的考生,體現出專業能力的不足。學生這方面的缺陷在研究生培養階段是難以彌補的。而且,跨學科學生在學術研究、論文選題的過程中也會出現許多問題,如部分學生對音樂的一些專業性概念未掌握,能力不足等。

第二,應當提高學科教學(音樂)方向碩士研究生的入學門檻,增加對相關音樂專業知識的考核內容。由于學科教學屬于教育學門類,入學考試的內容多注重教育學方面的知識,而涉及音樂專業本身的內容卻比較少,多為音樂史、音樂教學法方面的內容。這些考試內容在考前可以通過臨時抱佛腳完成,而“和聲分析”“曲式分析”等涉及音樂專業性較強的課程內容,在初試中一般都不會出現,因此,有必要適當增加這方面的考試內容。在提高研究生考試的入學“門檻”的同時,也能反映出考生的學科背景。

第三,放寬對報考藝術學門類音樂方向考生的調劑政策。目前,在我國報考藝術學門類下的音樂教育碩士研究生和教育學門類下的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之間是不能相互調劑的。但是,從音樂學科自身特點出發,報考藝術學門類的考生音樂專業能力一般是要強于學科教學(音樂)類考生的,在將來所從事音樂教育工作和科學研究中更具優勢。因此,有必要擴大藝術類音樂專業考生的調劑權限,這不但可以改善地方高校學科教學(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的生源問題,增加這類考生入學的機會,也有利于提升中小學音樂教師的培養質量。

二、創建“研、教、演”并重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

如今舞臺表演能力、教學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已成為當代音樂教師所應具備的三種基本能力。中小學音樂教師首先應具備一定的舞臺表演能力,其次才是教學和科研能力,三者相輔相成,相互作用,協同發展??蒲胁粌H會加強教學經驗的交流,促進教學理念的變化,也有益于提升對舞臺表演的認知和素養。在碩士研究生學習階段,具備一定的學術意識和科學研究能力是區別于本科教育的主要特征。因此,建立起“科研、教學、舞臺表演”三位一體的培養模式是優化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的方向,踐行國家新時期對專業碩士以職業為導向的“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要求。

1.根據各學校生源情況,科學、合理調整課程設置

目前,學科教學(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安排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課、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以及實踐教學四大類。這些課程的設置既要符合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培養目標,也應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要求。[3]學科教學屬于教育學門類,教育科學理論課程自然會有較重比例,但對于專業課程的設置門類不多、比重不高,并且各個學科在專業必修課中還會涉及本專業方向的教學法,學習內容會有些重復。筆者以為,教育碩士應根據專業的特點和發展,調整學位課程與專業課程的設置及課時比例,而壓縮、整合教育理論相關課程,增加專業課程的門類和課時,讓這些學生在掌握教育科學研究方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夯實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在增加音樂技能基礎訓練課程和課時的同時,還應豐富專業課的類型和授課內容,加大專業課學分的比例,開設諸如樂隊及合唱排練類實踐課程,以及中國傳統音樂、音樂美學和聲、音樂分析等與音樂文化類課程的學習,開闊學生的眼界,提升音樂素養。

在音樂教育研究生的課程設置和培養理念方面,國外的一些做法和經驗很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比如,在美國同類院校的音樂教育專業碩士課程設置中,課程類型雖多集中在教育類和音樂教育類課程中,同時也重視音樂表演實踐課程,突出音樂創造表演實踐與合作。如一些學校不僅會開設各種形式的排練如音樂教育中的聲樂、合唱指揮、樂器指揮等實踐課程,而且通常是本、碩、博學生同堂上課或同臺演出,有效地鍛煉了學生的舞臺實踐能力。[4]可以看出,美國的音樂教師教育踐行了音樂教育家首先是音樂家的教育理念。而且,在美國學校音樂教育研究生的入學考試也十分注重專業基本技能的考查,入學前最少考一至兩門的音樂表演技能,入學后開設這些課程有利于學生專業能力的提高。但在我國,音樂教育碩士研究生卻沒有這一項測試,只參考筆試成績,以至于一些非音樂專業的學生也能進入音樂教育碩士行列。另一方面,在我國的學科教學(音樂)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中,課程設置偏重教育學門類,而音樂實踐、專業技能類的課程比例相對偏低,研究生幾乎沒有時間和機會參加各種音樂實踐活動。這一點確實需要考慮改革。

2.落實導師職責,加強導師培訓

目前我國學科教學(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實施的是校內外雙導師制,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校外導師參與教學實踐、論文指導等多個環節的工作。在一些高校,導師雖然具備較高的職稱頭銜,也有一定的學術研究能力,但對音樂學科教學這一領域研究生的培養并不是十分了解,在指導學生論文寫作過程中甚至出現選題方向有誤的問題。在筆者參與審核的國內一些學科教學碩士畢業論文選題中就有部分論文并沒有涉及基礎教育階段方面的內容,有些甚至連教育學的相關內容都是缺失的,這和導師的責任是分不開的。國家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曾多次發布碩士學位畢業論文的指導性文件,在2023年發布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修訂版)》中就明確規定“學位論文選題應與專業領域(方向)的培養目標相一致,來源于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的實踐問題?!盵5]不僅如此,校內導師還應在學術研究,特別是涉及中小學音樂教育方面還應不斷提高自身的學術素養,導師的學術研究能力和責任感對學生的學術成長影響深遠。

在音樂學科教學教育碩士的培養中,導師也不應視學位論文為音樂教育類研究生培養的唯一目標,應關注研究生的專業技能的發展。對此,有必要建立專業化的導師協同培養體系,讓不同專業甚至不同高校,尤其是名校的教育專家,以及優秀的具有豐富經驗的中小學音樂教師聯合組成不同層次的協同創新團隊,在知識結構、研究方向方面多交流。

三、學位授予制度的改革與創新

目前,我國對于獲得音樂教育學科教學類碩士研究生學位的評判標準,畢業論文幾乎是唯一方式。增強學生的學術意識和科學研究能力是研究生階段的主要任務,但是,片面或唯“論文”為標準的學科教學(音樂)方向碩士研究生的評審制度會影響中小學音樂教師的合格性判斷。這種現象也引起一些學者的關注,張君仁曾指出:“我國音樂教育學基本等同于普通學校音樂教育,也即中小學音樂教育,中小學音樂教育的主要目的是美育,強調其育人功能,需要更多的教育學知識來支撐,而對實操的音樂技能與素養要求不高?!盵6]在學科教學類(音樂)碩士研究生的就讀階段,不僅要建立他們的學術研究意識,也要進一步完善中小學音樂教師的職業素養。而中小學音樂教師的“一專多能”正是這種教育碩士“職業素養”的體現,這種唯論文為標準學位評審模式還應當進一步完善。對此,謝嘉幸就曾提出,要建設具備音樂學與教育學雙重品格的音樂教育學。[7]

筆者以為,在此類研究生的學位審核制度上,應將學生的舞臺表演納入學位審核范疇。其目的是考核中小學音樂教師必備的一些專業技能,如歌曲演唱能力、鋼琴伴奏能力、合唱指揮能力等音樂綜合能力納入考核范疇,并作為衡量授予碩士學位的條件之一。如達到一定的考核標準才能參加論文答辯,這是培養音樂教育“雙重品格”的必要內容,也是實現專業碩士學位“職業素養”的重要環節。

四、結語

我國教育學門類下學科教學(音樂)方向的專業碩士培養起步較晚,目前仍在探索改進階段,出現問題在所難免。隨著我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立“科研、教學、表演”三方面能力并重的“三位一體”的音樂教育類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要根據專業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專業碩士培養環節,不斷探索適應社會人才需求的研究生培養模式,以便更好地踐行國家提倡的以職業為導向的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

參考文獻

[1]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方案(2020-2025)(學位〔2020〕20號)[Z]. http://www.moe. gov.cn/srcsite/A22/moe_826/202009/t20200930_492590.html.

[2]向華. 學科教學(音樂)方向專業碩士培養探究[J].曲靖師范學院學報,2019(2):105.

[3]李玉蘭. 研究生教育課程設置的質量內涵與標準探討[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11):48.

[4]崔學榮.中美音樂教育方向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比較[J].中國音樂,2014(3):159.

[5]全國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2023 年 8 月修訂).

[6]張君仁,楊銀波. 音樂教育學學科基點與學科邊界的再認識[J].中國音樂,2023(3):153.

[7]謝嘉幸.建設有音樂學與教育學雙重品格的音樂教育學[J].南京藝術學院學報(音樂及表演版),2003(1):6.

責編 / 馬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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