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

2024-05-09 21:53江必新劉倬全
關鍵詞:倫理人工智能數字

江必新,劉倬全

論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

江必新,劉倬全

(湖南大學法學院,湖南長沙,410082)

構建數字倫理體系,有利于回應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正反”二重性,克服法律規范和傳統治理方式的局限性,防范數字網絡安全和倫理技術風險,保證數字社會良性運轉,應對數字技術對傳統倫理體系造成的嚴峻挑戰。在建構數字倫理體系時,應處理好規范和發展等五大關系,保障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實質參與,建立貫穿全鏈條的各類制度體系,強化所有相關要素的標準化設計,進行數字技術的全周期倫理考量,遵循數字倫理框架性原則。要以元規則為出發點,以求善、求真、求美為指引,構建抽象化與具體化相結合,適應不同時期、不同主題、不同環境、不同領域的數字倫理規則。

數字社會;數字倫理;數字技術風險;數字秩序;數字價值

數字倫理是伴隨著社會轉型而興起的新話題,它既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作為一個全新的命題,數字倫理涉及許多全新的領域,例如大數據殺熟、自動決策、數字透明、算法偏見等。無論是在個人層面還是在社會層面,對于數字倫理的討論比以往都更為現實而激烈。我國在當下的數字化轉型過程中并未形成與之相匹配的數字倫理規則,如何建立溝通現實世界與數字世界的倫理規則,通過倫理法律在數字世界和現實世界之間架起溝通對話的橋梁,融傳統倫理于數字倫理之中,是當下需要予以回應的重要問題。

一、數字倫理體系建構的意義

建構數字倫理體系的意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回應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的“正反”二重性

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是回應解決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正反”二重性沖突的現實選擇。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的發展,不僅可以幫助個體提高生產力和生產效率、優化協作和溝通、即時獲取所需的信息,還可以在商業發展上幫助企業簡化流程,節省各類資源,提供更優發展路徑。

隨著技術的快速發展與應用,與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的使用相關的潛在風險也與日俱增。

首先,數字社會面臨信息外泄的風險。隨著人類文明對數字技術的依賴逐步加深,未經授權的個體獲取隱私數據的風險也在增加。近年來,數據泄露事件的規模、成本以及頻率都在快速增長。根據Ponemon發布的《2022年數據泄露成本報告》,2022年全球信息安全事件的總量及平均經濟損失均達歷史最高,每起信息安全侵害事件的經濟損失為435萬美元。由于惡意軟件、黑客技術以及其他惡意活動的出現,存儲在數字設備上的任何數據都有可能受到攻擊。

其次,數字社會存在身份盜竊的可能性。身份盜竊被定義為使用他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牟利或犯罪[1]。當有人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碼或銀行賬戶信息)參與社會活動時,就會發生身份盜竊。在數字時代,犯罪分子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利用個人信息實施詐騙和其他犯罪。這不僅是對個人隱私的大規模侵犯,更對組織和企業的運營發展構成了嚴重威脅。

再次,數字社會的網絡詐騙風險急劇攀升。在萬物互聯、大數據驅動一切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社會活動轉移到線上?;ヂ摼W技術與應用持續升級,犯罪分子更容易將目標對準對數字社會不甚熟悉的“數字移民”和“數字難民”。網絡詐騙與傳統詐騙有一定相似之處,但是其作案手法更加隱蔽,詐騙的方式、手段也不斷升級。當下的電信網絡詐騙已形成了分工精細、體量龐大的黑色產業鏈,打擊難度愈來愈高,成為令公眾深惡痛絕的社會“毒瘤”和影響社會秩序的重要問題。

最后,數字社會還伴生著數字成癮的社會風險。隨著社交媒體和其他數字活動的興起,新的休閑娛樂方式和信息獲取渠道已為大眾所接受。借助大數據與新型算法,人們生活的資訊、社交、消費、休閑娛樂等各個渠道無一不被互聯網所占領。數字化成癮似乎已成為一股無法抗拒的裹挾力量。當人們過度依賴數字技術時,數字成癮弊端也隨之顯現,例如出現認知障礙、人際關系淡薄、個人專注度下降甚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等情況。如何發揮數字技術的積極作用,抑制數字技術的負面影響,妥善解決數字成癮的問題,將是未來數字社會面臨的重要挑戰。

(二)消弭數字鴻溝和滿足數字網絡安全的需要

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有助于抑制數字網絡的無邊界性、跨國性、專業性、非透明性。數字網絡徹底改變了人們溝通、協作和開展業務的方式。數字網絡具有無邊界性、跨國性特征,它模糊了國界限制,促進了全球個人、組織和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使其能夠共享知識和資源。此外,它的無邊界、跨國性質還使商業組織能夠接觸到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客戶、合作伙伴和員工,并快速、輕松地擴大規模并進入其他國家的市場。這有助于企業擴大影響力,并從世界各地獲取寶貴的數字資源和專業知識。盡管數字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全面提升了整個社會的生活質量,但不同群體對數字紅利的分享卻存在顯著差 異[2]。特別是對數字經濟并不發達的國家來說,意味著數字鴻溝的進一步加劇。與工業時代不同,數字時代的數據資源成了超越其他傳統自然資源的最寶貴資源。數據的開發和利用,取決于人們運用數字技術的水平。世界銀行最近對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的二十多個中低收入國家的一項調查顯示,這些地區近70%的人不了解互聯網是什么或如何使用互聯網。這種數字技能差距使技術水平低、互聯網普及程度差的中小型國家處于極其不利的地位。數據資源差異的擴大預示著綜合國力之間的顯著分化,這進一步推動了不同國家和地區間數字不平等的現狀滑向更深層次的失衡。這種差異加劇了社會不平等,限制了全球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解決這一問題不僅是技術挑戰,更是倫理挑戰。為了消除數字鴻溝,保障數字智能技術的可持續和負責任的發展,需要構建數字倫理體系,促進數字技術的普惠和包容,實現數字紅利的公平和合理分享。

數字網絡具有不透明性,還可能誘使技術型企業在商業活動中對客戶和合作伙伴實施黑箱行為。數字網絡是基于專業技術搭建的新型生態網絡,是新一輪工業革命與產業迭代融合的產物。與傳統網絡相比,其不透明性更為彰顯。譬如,在數字金融領域,數字網絡的不透明特性將可能對金融市場投資者的信心和參與度造成沖擊性影響。盡管數字網絡在運作過程中存在諸多缺陷,但數字網絡仍是當下社會運轉所必備的重要工具。因此,筑牢數字網絡安全防線,發揮數字倫理的引導作用是數字社會良性發展的前提條件。

(三)克服法律規范和傳統治理方式的局限性

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有助于克服法律規范和傳統治理方式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主要體現在:無論是在物理世界還是數字世界,法律規范對于善治都至關重要,它為決策提供了制度框架,有助于確保公平正義以可見的方式實現,從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然而,由于數字技術自身的特點,法律規范在數字領域并不能發揮其在物理世界同等的作用。首先,數字技術變化更新的頻率較高。智能生物識別、自動駕駛等人工智能新技術日新月異,不斷改變甚至顛覆了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由于法律法規必須確保一定的穩定性,若在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時沒有為新技術的發展留下一定的制度空間,就會導致法律相對滯后,并引發人們對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的持續擔憂。其次,數字網絡的無邊界性可能使執法活動變得困難。領土是傳統國際法上主權國家行使管轄權的基礎。國家主權原則要求在他國領土上行使管轄權時須獲得該國同意。但事實上,數字技術使領土界限變得模糊,各國在網絡空間和數據領域的管轄沖突在所難免[3]。例如,數據隱私規范通?;谖锢磉吔绲募僭O而創設,但在數字世界中,數據可以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收集和共享,這使得傳統屬地管轄失效。因此,傳統法律規范并不能當然適用于數字社會,而去地域化的管轄方式或將成為未來的趨勢。最后,由于數字世界中的參與者往往因匿名而難以被追蹤識別,在違法行為出現后,司法機關難以快速精準地定位到具體行為人,這可能使違法者逃避承擔法律責任。

傳統的行政管理模式也難以應對數字技術帶來的倫理挑戰。幾個世紀以來,傳統管制性治理理論和模式在社會治理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這些模式并不能當然適用于數字世界。首先,傳統治理模式往往依賴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行政機關與個人、企業之間采用傳統單向的意見交流方式,而數字權力的出現重新劃分了公共權力運作的邊界和模式。數字權力是權利關系的一種,以治理為主要目標。正如以色列著名學者尤瓦爾·赫拉利教授所言:“未來的時代將會進入算法主導的時代,權威將從個人轉向由算法構成的網絡?!盵4]其次,傳統治理模式下的政府可能無法單獨防范網絡安全或數據隱私等新型科技風險。與傳統治理模式不同的是,大型數字企業在數字社會中處于主導地位。例如,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平臺企業不僅提供交易平臺服務,而且也是買賣雙方在線爭議解決的裁判者。具言之,阿里巴巴不僅可以被動地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事實確定違約方和相關權利義務,還可以根據大數據的預警主動發起相關調查,以維護平臺的公正性。相較而言,行政機構的信息渠道和數字技術儲備均顯不足,無法高效獨立地解決數字社會中產生的類似問題。最后,在數字世界中,數據可以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收集和共享。這也使得依賴物理邊界的傳統治理模式在數字社會難以發揮作用。

(四)保證數字社會的良性運轉

道德是一套指導人類行為和決策的原則和價值觀體系,對人類社會的發展至關重要。它便利人類區分善惡是非,并指引人們以對社會負責的方式實施自身的行為。數字道德對數字個體的行為指引、數字商業盈利的可持續性、數字技術的良性開發利用以及數字社會成員取得互信,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入風險社會階段后,當法律等社會規則因社會的高度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而功能式微時,道德的規范作用就顯得更加重要了[5]。

首先,數字道德可以為數字個體提供數字倫理層面的行為框架。通過遵循這一行為框架,數字個體可以滿足其在自身和社會層面的雙重價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尊、自我滿足、社會認同以及社會影響力等。當數字個體處于扭曲的社會關系當中,數字道德的存在及其價值功能的實現就顯得尤為重要。數字倫理的規范化依賴于個體道德修養的增強。這是因為道德具有個體性質,側重于個體的認知與決策。在整個社會結構當中,道德水平具有顯著的分布差異。相對地,倫理具有社會性質,著重于集體的共識與準則。倫理標準實際上是一種非差異化的“社會契約”。在一個社會中,個體道德水準越高,倫理規則的文明程度越高。而如果道德水準差異化程度越大,形成高水平的倫理規則就越難。因此,持續提高個體道德修養應被視為構建數字技術倫理秩序的重要前提與基石[6]。

其次,數字道德對數字商業行為的規范化、盈利的可持續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它有助于確保決策符合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最佳利益。合乎道德的企業更有能力與客戶建立信任,吸引和留住頂尖人才,并在市場上創造良好的聲譽。由于數字經濟本身具有虛擬性、高滲透性、邊際成本遞減和外部性等特點,商業組織在掌握先進數字化工具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同時,更需以高尚的商業道德準則作為發展基礎。

再次,數字道德對于數字技術開發利用的良性發展更是不可或缺。責任倫理學主張,倫理對技術的規約應是前置性的,漢斯·喬納斯指出:“新的類型和方面需要一種相應的預見和責任倫理學,它像必然遇到的突然事件那樣驚奇。這種新的責任命令要求一種新的謙遜。它不像以前是由于我們能力的弱小而導致的謙遜,而是由于我們能力的過分強大。這種強大表示我們的活動能力超越了我們的預見能力、評價和判斷力?!盵7]在開發新產品、新服務以及進行學術研究時,我們必須考慮倫理因素。這有助于確??茖W和技術進步得到負責任的利用,進而保障人類與數字技術和諧共生。

最后,數字道德是數字社會成員之間取得互信的前提和基礎。道德本身作為一個社會性概念,反映了人類基本的社會依存關系。共同體是人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方式,本質上是一種倫理性存在,體現著倫理確定性、規范性和秩序性,既是一種組織性和約定性集合,又是一種精神與情感上的“默認一致”和“相親相依”[8]。數字社會更是如此,從數字生產者、開發者到使用者,每一個社會成員都不可避免地成為數字倫理共同體的一員。人類要實現整體的永續發展,必須遵從在普遍共識基礎上采取共同行動這一集體性倫理準則[9]。所有的數字成員都要遵循一定的數字倫理。它構成了數字社會成員之間信任和尊重的基礎,幫助培育具有人性和社會道德責任的社會成員,使人們能夠有效地開展協作活動,帶動數字社會大步向前。

(五)防范網絡安全和技術倫理風險

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有助于防范網絡安全和技術倫理風險。網絡安全是數字經濟安全的重要內容,旨在保護計算機網絡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惡意活動和其他類型的威脅。雖然網絡安全本質上主要是技術性的,但同樣也取決于人類道德。在數字社會,人性的弱點可能會成為網絡安全系統中最薄弱的環節。與嚴格執行代碼的數字設備不同,數字研發和運維者會出現過失甚至故意破壞網絡安全的情況。例如,用戶可能因遭受網絡詐騙而錯誤傳輸信息,或故意與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共享機密信息。此外,網絡安全還取決于負責網絡安全研發運營人員的道德倫理信念。網絡安全管理員必須有意識地識別潛在風險,并采取適當措施保護系統。例如,定期更新安全協議、實施訪問控制策略和監控用戶活動等。因此,網絡和技術倫理風險的預防,需要從網絡使用者和技術研發運營人員入手,加強網絡道德教育和科技倫理教育,使他們遵從道德和倫理規范,以道德倫理指導技術的運用和研發,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工智能的倫理風險[10]。此外,網絡安全也只有在數字技術的運用符合數字倫理原則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有效保障。例如,它應該用來保護用戶的隱私,防止數據被濫用;應以尊重個人權利、避免歧視和維護法治的方式使用,有效防止網絡安全成為削弱個人權利的借口和工具等。

數字行為主體若缺失完整健康的數字倫理觀,極易引發各種網絡失范行為。網絡的特征是數字技術發展的產物?;ヂ摼W具有虛擬性、全球性、無邊界性、共享性、隱蔽性等特征,為數字世界的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但也引發了一系列道德失范行為。在這種環境下,部分數字主體因未形成完整健康的數字倫理觀,缺乏道德自律,導致道德失范現象激增。例如,通過電信網絡詐騙和網絡賭博破壞正常的網絡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制造和傳播網絡謠言造成社會秩序不穩定,甚至通過網絡教唆暴力恐怖活動、宣傳民族分裂思想等。這些行為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

(六)應對數字技術對傳統倫理體系造成的嚴峻挑戰

數字倫理體系的構建是有效紓解數字技術對傳統倫理體系造成嚴峻挑戰的應然之舉。隨著數字技術深度介入各項社會活動,許多傳統的社會概念不得不因此延展甚至顛覆其原有內涵。例如“隱私”轉變為“數字隱私”,“好友”擴展到“微信好友”,“社群”擴展到“網絡社群”,“裁判”擴展到“在線糾紛調解”等。數字技術開始作為新的生產要素,成為人類社會網絡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根本驅動力。這為人與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重塑了人們現實的生產和生活方式。

然而,工業時代所形成的倫理準則無法規制新時代下各類數字化活動。數字技術正在挑戰人的主體性地位和社會原有的技術倫理價值體系。一方面,數字技術侵蝕了個人的主體性。在大量的數字場景當中,人類將選擇權讓渡給了算法,算法的個性化推薦、營銷、推送等功能能夠很好地迎合個體需求[11]。人們被動接受算法所構建的虛擬世界,這大大損害了個體的自主性和理性思考能力。此外,算法本身也蘊含著一定的價值取向,這使得算法可以潛在地操縱個體的意識并指導其行動?!翱臻g對個人具有強大的管理和統治能力?!盵12]數字技術的發展,使我們生活在一個全景式的如同邊沁所設計的環形監獄一般的數字空間。在這樣的數字圍城下,現實的人逐漸成為“數字世界的奴隸”。就此而言,數字技術可能會扭曲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實現。具言之,數字技術通過智能終端可能限制或妨礙人的全面發展,導致人在某種程度上被異化為從事數字化勞動、產出剩余價值的實體。以數字平臺的工作者為例,他們似乎在從事自主的數字勞動,但實則數字資本高度支配了其勞動的全過程。盡管他們在表面上被視為數字經濟的塑造者,實際上,他們被困于追求剩余價值的數字化符號的風險環境中。另一方面,廣大數字用戶為數字平臺貢獻了大量自由勞動時間,加劇了技術異化的程度。數字用戶在網絡空間進行聊天、購物、視頻、游戲時,表面看來是用戶自發實施的滿足自身娛樂、消費、交流等需求的活動。然而,數字用戶通過實施這一系列自發的行為,可以生產出數據產品。數字企業可以將其收集處理后形成數據商品,并賣給有需求的其他廣告企業,使其對不同用戶實施廣告的精準投放。

二、數字倫理體系建構的基本準則

建構數字倫理體系,應遵循如下基本準則:參與、建立貫穿全鏈條的各類制度體系,對所有相關要素強化標準化設計,對數字技術的全周期展開倫理考量以及遵循數字倫理框架性原則。

(一)應處理好五大類關系

其一,要處理好規范和發展的關系。規范是數字技術發展的前提,良性發展必須以規范為基礎。數字社會是風險社會,如果沒有一定的規范,數字社會的發展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規范也應該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并定期進行審查和更新,以適應技術和社會的變化。

其二,要處理好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的關系。一方面,要強化問題導向,針對數字社會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回應,補齊短板弱項。另一方面,要強化系統思維,統籌考慮數字技術所帶來的倫理問題,確保數字倫理框架協調互促、形成合力。例如,在個人數據保護方面,不僅要運用數字倫理對數據泄露問題予以規制,也要考慮到技術發展和商業需要的平衡,以避免倫理規范過度限制創新與發展。

其三,要做到統籌運作與分類分級分階段相結合。在構建數字倫理的基本原則和價值觀時,要充分考慮到數字社會的多樣性、復雜性、動態性和不確定性,完善數字倫理的整體框架。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場景、不同階段因地制宜,根據行業和場景的特定需求細化具體規定,充分發揮數字倫理的指導作用。

其四,要處理好宣傳引領與機制約束的關系。在面對數字技術這一新鮮事物時,宣傳引領工作在統一思想、形成共識方面至關重要。開展好數字倫理的宣傳教育,提升數字倫理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才能凝聚起強大的精神力量,使數字倫理真正發揮作用。然而,僅僅依靠宣傳引領仍是不夠的,還要將數字倫理有機融入具有國家強制力的約束機制之中,才能真正實現數字倫理所欲達成的社會目標。

其五,要處理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構建人類數字命運共同體的關系。數字經濟已成為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轉型的核心動力。我國當前正處于數字化轉型與智能化進階的關鍵時期,數字安全的根本性影響日漸凸顯,而數字技術的不平衡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發達國家利用先進數字技術形成隱形的數字霸權。這就要求我國必須積極參與數字技術的變革創新,以捍衛國家的數字安全。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是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全人類道義立場上,回應全球百年大變局的時代訴求而提出的中國方案。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證人類系統的良性運轉,體現了對維系人類歷史發展倫理義務的擔當[13]。數字命運共同體理念拓展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路徑,不僅有助于鞏固世界的持久和平,而且有助于實現數字技術成果的普惠性和共享性,讓數字主體都能享受到數字技術發展帶來的紅利。平衡好國家安全和人類命運共同體之間的關系,要求我們在擴大國際合作的同時,對數字技術設置負面清單,對有可能影響到國家安全領域的數字技術予以嚴格保護。

(二)保障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實質參與

數字倫理體系的制定者在構建數字倫理體系的過程中,應保障各相關利益主體實質參與進來,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并在相互協調中形成符合各方利益需求的數字倫理體系規則。這些利益主體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者、生產者、應用者、消費者、管理者和監管者等。鑒于相關利益群體眾多,僅依靠政府部門難以完成構建數字倫理體系這一時代任務?!鞍l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盵14]這是黨中央對國家治理能力體系建設作出的重要安排。在這一背景下,政府角色將發生進一步轉變。數字倫理是未來數字社會的指導性綱領,與相關利益主體之間具有密不可分的關聯性,應當鼓勵不同利益主體參與數字倫理的制定。在各方主體追求最大化利益的博弈過程中,治理主體可以將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兩相權衡,以提升倫理框架的科學性和可接受性,形成各利益相關方可接納的數字倫理。多元主體參與形成的《人工智能北京共識》,就是當下社會共治的有益探索。在數字倫理初步形成之后,行業自律和公眾宣傳是保證數字倫理發揮作用的關鍵步驟。馬克思曾經指出:“科學絕不是一種自私自利的享樂。有幸能夠致力于科學研究的人,首先應該拿自己的學識為人類服務?!盵15]這就要求數字工作者將提高人類的福祉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行業自律,對數字科技主動承擔倫理責任。例如,可以建立行業倫理投訴和倫理糾紛解決機制,充分發揮數字倫理的作用,推動數字倫理的進一步實施。數字倫理的最終形成還離不開社會公眾的支持和認同。國家可通過各種渠道增強人民群眾對數字技術、數字社會等概念的認知,在加強數字倫理建設時,同步更新公眾的倫理觀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建立貫穿全鏈條的各類制度體系

數字倫理體系的制定者在構建數字倫理體系時,需建立貫穿全鏈條的各類制度體系。所謂貫徹全鏈條的各類制度體系,是指要建立標準體系、倫理審查體系、監測體系、問責體系、保障體系等。

在這些體系當中,最基礎的制度是標準體系。標準體系是衡量所有體系的基準,涵蓋了在研究與應用人工智能過程中應當遵守的基礎倫理準則。在揚棄傳統倫理框架的前提下,我們需要嘗試形成一套較為系統的數字倫理規則。數字倫理作為數字時代的行為準則,發揮著方向型的基礎作用。這些準則包括有利人類生存與發展原則,和平與公共安全原則,信息內容客觀、準確、全面原則等。

審查體系用于逐案評估人工智能系統的道德性。它依據標準體系建立,以確定新開發的人工智能系統是否符合倫理原則。人工智能系統的倫理審查體系應當分為技術倫理審查、責任倫理審查和利益倫理審查等幾部分。鑒于人工智能系統的技術特征,技術倫理審查將在綜合評估體系中扮演主要角色。技術倫理審查是跨領域、系統性的審查活動,旨在審查與技術有關的倫理難題。技術倫理審查的目標在于明確對數字技術及其應用后果的認知,并在道德維度上為與數字技術相關的活動提供有效評價和指引。

監測體系用于持續跟蹤人工智能的使用情況,并確保其符合道德規范。它監測人工智能的開發和使用,以確保人工智能系統按照標準體系的要求開展工作。具言之,為防范人工智能潛在的倫理風險,開發方和監管方需形成常態化的有效監測體系,降低人工智能運行中發生倫理風險的可能性,從而保護個體人身安全以及各類資產免受損失。

問責體系用于追究人工智能開發人員和運維人員實施違反倫理規則的行為后的責任。這一體系確保當損害后果出現時,可以精準地追溯到具體責任人并明確責任劃分。這不僅要明確和細化人工智能開發主體履行義務的要求,還要完善相關的證據追溯流程,確定相應的免責條件和范圍。在阿里巴巴宣布所有產品將接入AI大語言模型“通義千問”的同一天,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這是生成式AI產業的首份監管文件,在我國監管體系發展中占據重要地位。

人工智能保障體系可為潛在的數字技術受害者提供基本保障。換言之,當人工智能利用不當造成他人人身和財產損害時,保障體系的存在可使受害者的損失得到一定程度的填補。人工智能保障體系不僅要保證公平,也要兼顧效率。國家要合理規劃數字保障的范圍,動態調整數字保障的統籌層次,建立系統完整的數字保障體系,以滿足人民群眾對數字社會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強化相關要素的標準化設計

數字倫理體系的制定者在構建數字倫理體系時,需對所有相關要素強化標準化設計。這些相關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算法和數據等。這意味著與人工智能、大數據相關的所有要素都應加以規范和設計?!皹藴省本哂小扒逦?、簡化、穩定”等特征,與泰勒的科學管理理論中所隱含的工具理性價值觀相契合。人工智能系統標準化可以明確系統設計和應用中應遵循的倫理要求,引導人工智能系統的開發和應用符合倫理規范,確保人工智能系統產生可靠、準確的結果以及不會被用于惡意目的。人工智能系統的設計、算法和數據都應在一定標準體系下進行,以確保其安全有效。

其一,人工智能系統的設計應當標準化,以確保其一致性。標準化不僅有助于開發團隊遵循統一的設計原則和實施細則,還能確保不同的系統或模塊之間能更好地開展相互協作。這種一致性有助于構建易于使用、高度可靠和安全的人工智能系統。

其二,人工智能系統中使用的算法產出過程應該標準化,以確保它們安全可靠。隨著算法的應用場景越來越廣泛,人類將大量的決策權力交給了算法。算法模型和推理框架的標準化,有助于實現算法產出過程的安全可靠,確保人工智能系統不會出現偏見或不公平的結果,作出符合道德原則的決策。

其三,人工智能系統使用的數據應該標準化,以確保結果的安全可靠。這是數字社會建設中的一項基礎和前沿性的工作。在技術層面,要著手建立數據標準體系。數據的采集和處理同樣要基于一定標準,確保數據來源真實可信。這有助于防范人工智能系統基于偏頗或不準確的數據作出決策。在人員和組織層面,要求從業人員嚴格按照標準化數據操作指南進行數據收集與處理,建立數據標準管理長效機制。

總之,人工智能系統的設計、算法和數據應進行標準化設計,以確保其安全有效,產生可靠和準確的結果。

(五)對數字技術的全周期展開倫理考量

數字倫理體系制定者應對數字技術的全周期展開倫理考量。數字技術的全周期包括研發、測試、使用、監管等環節。人工智能的倫理考量是廣泛而復雜的,應當將數字倫理貫穿在技術研發、技術測試、技術應用等全流程。

研發階段主要由技術開發者主導,在這一階段需要強調技術開發團隊成員的倫理意識和責任感。數字倫理培訓可以提高其對倫理問題的敏感性和深度理解,引導他們在技術研發過程中主動考慮倫理因素。數字企業還可以設置專門的數字倫理工程師崗位,明確其主要職責是將倫理價值目標落實到技術的具體架構中。

在技術測試階段,應由獨立的第三方組織(例如獨立的倫理審查委員會)主導評估和驗證人工智能系統的倫理合規性。委員會應由業界人士、政府官員和學界專家組成,通過制定技術規范和測試方法,來評估和驗證人工智能系統的倫理合規性。例如,委員會可以進行公正性測試、隱私風險評估、透明度分析等,以確保人工智能系統在各個方面符合倫理規范。委員會評估結果的通過與否,成為其市場準入的先決條件。

在技術應用階段,政府、技術專家、公眾的參與都必不可少,他們都可以對數字技術的應用過程展開倫理監督。開發主體應當主動與用戶共享有關人工智能產品的倫理信息,并設置快速便捷的反饋響應渠道,以不斷完善倫理規則并防止用戶受到顯性或潛在的傷害。鑒于部分倫理審查落后于數字技術審查,很多數字技術應用到終端市場后,才顯現出一系列的數字倫理問題。針對這一情況,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行政指導和行政處罰等傳統行政手段進行市場監管;另一方面,技術專家和公眾可以通過公開的輿論監督對有悖于社會倫理的數字技術進行遏制。

總之,只有對數字技術開展全周期的倫理考量,才能使數字倫理不斷優化完善。

(六)遵循數字倫理框架性原則

除將倫理標準有機地融入行業標準和技術指南之外,建構專門的數字倫理框架是系統解決數字倫理問題的重要舉措。2020年7月,五部門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涵蓋了人工智能領域的安全與隱私保護、倫理部分的標準建設,標志著我國在中央政府層面提出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安全倫理標準體系建設的思路和內容。除此之外,北京人工智能背景共識、中國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歐盟提出的技術道德框架、谷歌的人工智能原則等各個層級的道德框架等,也是在行業標準層面有益探索的代表性文件。數字倫理框架作為數字時代的行為準則,發揮著方向性的基礎作用。

在數字倫理框架中,應當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則:一是有利人類生存與發展原則。數字倫理必須防止人工智能系統在數字社會出現異化、低俗和反人類。這一原則強調以增進人類福祉為中心,符合馬克思主義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對數字倫理建設的應然要求,它應當成為數字倫理的總體原則。二是和平與公共安全原則。在和平與公共安全原則的指導下,各國在數字時代應當選擇和平安全的發展路徑。三是信息內容客觀、準確、全面原則。信息傳播的基礎是真實性。合乎倫理性是指引信息傳播的道德準則。四是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法典的“帝王條款”,誠實信用原則在數字空間比物理社會更具有獨特意義。五是權利尊重與保護原則。權利尊重與保護原則作為一種道德框架,具有普遍適用性。這意味著要將保障人的尊嚴放在數字發展的核心位置。數字發展應當使所有人在其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的情況下參與社會活動。六是公平競爭與反壟斷原則。算法壟斷行為類型多樣,除通過法律規制和技術規制以外,倫理規制是限制數字壟斷的重要舉措。七是透明及可審查追責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對借助數字技術、人工智能作出的重大決策,尤其是存在潛在風險的決策,其決策過程應當可追溯和被追責。八是公眾參與和知情原則。公眾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參與者、監督者和受益者,全社會應當廣泛地參與數字技術的應用過程中,建立有序互動的數字經濟。九是社會最大利益和包容性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在數字技術發展的過程中,不僅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增加社會整體利益,而且要兼顧數字邊緣群體和弱勢群體。十是政治引領原則。政治引領有利于筑牢思想共識。國家應將政治道德教育融入日常的主題宣傳、道德宣傳、典型宣傳、政策宣傳等活動之中,展現數字發展新成就、數字倫理新動態、數字從業者的新面貌,從而為構建高質量數字倫理體系提供思想和政治保障。

三、數字倫理體系建構的具體路徑

建構數字倫理的具體路徑,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

(一)建構數字倫理體系中的“元規則”

數字倫理體系的元規則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一原則是指自己不愿意的,不要施加給別人?!凹核挥?,勿施于人”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是我國一種普世的道德和倫理準則。隨著時代的快速發展,我們面臨的道德和倫理問題也在不斷變化。在這樣的環境中,一個固定和過于詳盡的道德準則很可能會迅速過時。然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一原則具有足夠的靈活性,能夠契合數字時代道德準則復雜多變的情境。另一方面是“推己及人,反求諸己”。這一原則是指你希望別人如何對待你,你就應當怎么對待別人。它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著相似內涵,但屬于更為積極的道德準則。它不僅強調不對他人做你自己不愿接受的事,還進一步提倡在對待他人時應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實施你自己希望接受的行為。這兩方面構成的道德原則應當成為指導建設數字倫理體系的基本原則,或稱為數字倫理體系建設的元規則。元規則在數字倫理形成以及應用的過程中起著基礎性的指引作用。具言之,元規則可以發揮如下作用:

其一,元規則能為數字時代的技術人員和決策者提供基礎性的方向指引。在數字世界中,許多數字系統和算法是高度復雜的,且常常缺乏透明度。這意味著,即使是接受過專業高等教育的專家,也可能難以完全理解一個系統的全部工作原理及其潛在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一原則作為一個普遍的道德準則,能夠為技術人員和決策者提供明確的指導方針。即便是在復雜和不透明的環境中,該原則也可以指導人們作出更道德、更負責任的決策。例如,將一個算法用于信貸評估,有可能因此影響某人能否貸款買房或購車,那么,算法的設計者需要考慮:我是否愿意自己或我的家人被這樣一個我自己也不完全理解的系統評價?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意味著該算法系統可能需要修改,以確保其更為公平、透明和具備可解釋性。

其二,元規則可以為人機互動、機器互動的合理性判斷提供理論依據。隨著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的快速發展,數字倫理的復雜性也隨之增加。這意味著我們不僅需要考慮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還需要考慮人與機器甚至機器與機器之間的互動。在此情形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可以延伸適用于規范人與機器之間的交互活動。例如,當一輛自動駕駛汽車在決策時更傾向于保護車內乘客而不是行人,那么,設計者需要思考:如果我是行人,我是否會覺得這是公平的?此外,當一種人工智能系統開始與其他人工智能系統互動時,這一原則也非常有用。例如,在算法交易中,如果一個交易算法被設計成能夠利用市場敞口或者其他算法的弱點套利,那么,開發者需要思考:如果其他人使用相同的策略針對我的算法,我是否會覺得這是合適的?總體而言,在快速發展和多變的數字世界中,這一原則為如何作出道德和負責任的決策,提供了一種強有力且靈活的指導框架。

其三,在元規則的指導下,制定具體規則可以有效防止網絡暴力行為的發生,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網絡暴力是社會暴力在網絡上的延伸,具有極強的社會危害性。隨著數字網絡的發展,網絡暴力行為出現的頻次愈來愈高。網絡暴力的實施者以網絡平臺為載體,通過傳播不實信息、詆毀的方式攻擊他人,甚至引發社會秩序混亂及導致國家公共安全受損。網絡暴力根源于倫理價值觀,系因群體的價值判斷而產生的群體極化行為[16]。在元規則的引導下,數字網絡參與者可以形成自我批判和反思的習慣,有助于鏟除滋生網絡暴力行為的文化土壤,塑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除此之外,它還能有效地防止他人的隱私被非法泄露?;ヂ摼W技術的進步導致了個人隱私信息的數據化和分散化,信息的擁有者和處理者能夠通過重復使用或未公開的交易將這些信息轉化為經濟收益。當個人信息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被盜用時,不僅會嚴重損害個人的尊嚴,而且使個人面臨自主性喪失的風險。在元規則的指導下,企業應當充分考慮到使用者地位的不對等性,盡可能地將各類信息告知使用者,并通過技術手段保障用戶的隱私信息。這些舉措能夠讓用戶在享受服務時感受到平等、透明和安全,有效地防止信息使用者和保存者實施不道德的行為,進而保護個人隱私,從源頭上防止網絡暴力現象的出現,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

其四,在元規則的指引下,大型企業濫用算法權力的沖動被遏制,傾向于作出合乎倫理道德的商業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數據是對網絡使用者網絡行走的記錄,當其成為數據時,也必然伴隨一定的倫理風險[17]。在數字經濟背景下,平臺企業因其固有的規模效應、網絡效應及外部性等屬性,傾向于利用數據上的優勢進行跨領域競爭以實現規模擴張,從而導致事實性的市場壟斷發生。而壟斷市場中算法權力的異化,又會導致平臺企業實施欺詐、歧視、排斥、殺熟等不合乎商業倫理的行為。例如,在電子商務領域,平臺企業可以對消費者的瀏覽和消費記錄進行收集分析,以消費者可接受的最高價格推送商品信息,以達到利潤最大化的目的。這類行為不僅會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也會損害企業的聲譽,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在元規則的指導下,應當盡可能地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成本,暢通反饋渠道,充分發揮消費者的個體監督作用。這可以促使企業認真對待并重新定位與客戶之間的商業關系,有效地防止不合乎商業倫理的行為發生,進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的聲譽。

總之,確立元規則在數字倫理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它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民和相關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社會的正常運行,促使數字社會中的不同主體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維護社會秩序。元規則為數字主體作出道德和負責任的決策提供了清晰易理解的指導。這使得它成為一個在當前復雜多變的數字環境中具有高度可操作性和應用價值的倫理準則。我們應該促進元規則在不同領域充分細化和發展,引導數字主體實行合乎各方利益的行為,營造美美與共的數字社會環境。

(二)建構數字倫理體系中求善、求真、求美的共同價值目標取向

求善、求真、求美是數字倫理體系建構中共同的價值目標取向。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作為起草方之一的中國,與世界其他國家一同推動了世界人權宣言的頒布,其中的很多原則已經滲透到全球的法律和政治文化中,它們包括尊嚴、尊重、自由、安全、民主、隱私、身份、公平和平等。這表明,即使各個國家擁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仍存在共識性價值取向。在如何應對數據驅動社會所發生的變化的討論中,這可以作為集體反思的基礎[18]。人類對數字社會愿景的共識,應當是求善、求真、求美。人工智能應該是真實的、可靠的、有利于人類發展的。人工智能系統需要真實,才能提供一致和準確的結果,并且應該有利于人類發展,以便在現實世界中充分發揮作用。

其一,這一取向有利于打破算法黑箱,保證人工智能系統的真實可信。提高算法的透明度是實現數字倫理價值的重要途徑,也是解決算法黑箱問題的主要手段。一方面,數據真實是人工智能系統真實透明的前提要素?!袄M,垃圾出”作為一種基本運轉方式,說明人工智能系統只是處理它所提供的內容。因此,算法收集信息的方式方法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和實質要求。另一方面,在保證數據真實的情況下,數據處理流程需要保證透明度。由于公開的算法信息有可能超出公眾的專業認知水平,導致公眾難以理解算法的運行原理。因此,處理數據的算法應當選擇可解釋性較強的模型,以增強公眾的理解程度,以及當倫理問題出現時具備可追溯性。

其二,這一取向有助于保障人工智能系統的可靠性及責任承擔的可實現性。一方面,人工智能應當只根據接收到的數據等作出決策。接收到相同數據應當給出相同判斷,接收到不同數據應當作出合理的差異性結果。即使面對有噪聲或不完整的數據,人工智能系統也應該提供大體一致的結果。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在發展的過程中,應當在追求效率和速度的同時兼顧責任與擔當。鑒于算法在人類生產生活中扮演著愈來愈重要的角色,為了防止算法霸權的產生,算法開發者必須進行負責任的創新,以協調人類和人工智能之間的緊張關系。

其三,這一取向有助于促使人工智能系統滿足人自由而全面發展的終極追求,并在現實世界中反映出來。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社會的進步離不開人本身的進步。人類除了具有基礎性的生存需求之外,還有著發展上的需求。資本主義在追求發展的過程中,過度地重視技術的作用,忽視了人類的主體地位,使得技術走向了異化的發展之路[19]。因此,人類在依靠人工智能獲得更多自由時間的同時,也要警惕人類自身價值存在被侵蝕的危險。馬克思認為:自由時間就是指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是人的閑暇時間,是人可用來從事較高級活動的時間,是人能夠直接用于發展自身各種本質力量的時間,是使個人得到充分發展的時間[20]。人工智能在減少人們必要勞動時間的同時,應當為人們提供更好的發展空間,幫助人實現本身的價值。例如,幫助人類獲得知識和技能,創造就業,鏈接人類情感,促進人類形成自我價值觀等。

總之,人工智能系統不僅應該是真實和可靠的,還應該以人為本,有益于人類發展。在數字時代,這一傳統的倫理原則不僅能夠保持其基本的價值觀和道德指導作用,還能適應新的技術和社會環境。因此,這一古老的倫理原則在數字時代可以煥發出新的活力。

(三)建構適應具體化、類型化、多樣化需求的數字倫理規則

國家應根據不同時期、不同主題、不同環境、不同領域制定具體的數字倫理規則。數字技術的更新日新月異,當下的數字倫理極有可能無法約束未來的人工智能。因此,數字倫理的發展永遠在路上,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新一輪數字技術發展的熱潮,對傳統倫理體系的沖擊已經開始顯現,部分沖擊可以在現有的倫理體系架構內得以消解,但某些沖擊已經對當下的倫理體系提出了顛覆性的挑戰。例如,數據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問題、數字身份的隱私與污名化、信息繭房與自主性的喪失等。隨著數字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利用數字倫理調整社會關系的范圍也在不斷擴大。與復雜的數字關系、前沿技術和社會現實相比,數字倫理體系的建構可能是滯后的。要縮小兩者之間的差距,不但要求我們在數字倫理的制定過程中有適當的預判,而且要在數字實踐中與時俱進地完善數字倫理規則,填補已發現的漏洞。數字倫理的制定者應及時普及最新的數字倫理,確保人工智能系統的安全可靠,更好地服務于數字社會。

政府規制數字技術的具體行政手段和方法也應做到因地制宜。人工智能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數字中國建設可借助數字技術的優勢加以實現。當前,數字經濟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數字政務體系不斷優化,數字文化產業讓更多人感受到文化的魅力。我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果,但數字中國建設面臨著諸多挑戰和問題。我國地域遼闊,不同地區對于數字技術應用的水平不盡相同。對地方政府而言,解決不同地域、不同產業中出現的具體問題,才是當下面臨的主要挑戰,例如如何將數字工具與本地現有產業有機結合起來,開展數字產業培育和集聚。數字中國建設不僅需要長遠的戰略部署和綜合政策工具的支持,而且需要給予地方行政部門一定的自主發展權限。誰的戰略思路正確、配套政策運用得好,誰就能在數字化建設的過程中脫穎而出。這不僅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發揮不同類型數字產業的潛力,而且也為私人創新保留了更大空間。不同區域在互相競爭和學習的過程當中,能夠不斷完善數字治理制度,并在制度競爭的過程中逐步形成全面科學的數字治理方法和治理體系,從而為數字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勁動能。

四、結語

時移世異,數字技術的高速發展使其成為當代社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數字倫理正是伴隨著社會轉型而興起的全新命題。通過建構完善的數字倫理體系,可以有效地消解數字技術帶來的社會風險,保障數字技術的健康發展和實現數字社會的良性治理。一方面,社會不同利益主體要對數字倫理規則建構的基本路線、基本價值追求、基本形式等形成共識;另一方面,構建數字倫理體系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與完善,從而為數字中國的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1] SALAM A F, DAI H, WANG L. Online users’ identity theft and coping strategies, attribution and sense of urgency: A non-linear quadratic effect assessment [J]. Information Systems Frontiers, 2021, 24(6): 1929?1948.

[2] 李志祥. 數字智能技術的正義挑戰與倫理應對[J]. 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3, 52(6): 94?102.

[3] 吳玄. 云計算下數據跨境執法: 美國云法與中國方案[J]. 地方立法研究, 2022, 7(3): 96?110.

[4] 尤瓦爾·赫拉利. 未來簡史[M]. 林俊宏, 譯.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7.

[5] 張康之. 在風險社會中看人的道德及其善的追求[J]. 河南社會科學, 2022, 30(6): 1?11.

[6] 李正風, 王碩. 數字素養、數據權利與數字倫理[J]. 科普研究, 2022, 17(6): 8?14, 108.

[7] JONAS H. The imperative of responsibility[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

[8] 田旭明. 數字社會的主要倫理風險及其應對[J]. 中州學刊, 2022(2): 87?93.

[9] 張博. 數字治理的責任倫理向度: 情境轉換、實踐困境與破解之道[J]. 理論探討, 2023(4): 76?82.

[10] 馮建軍. 網絡公民教育: 智能時代道德教育的新要求[J]. 倫理學研究, 2022(3): 1?9.

[11] 劉培, 池忠軍. 算法的倫理問題及其解決進路[J]. 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 21(2): 118?125.

[12] 米歇爾·??? 規訓與懲罰[M]. 劉兆成, 楊遠纓, 譯. 北京: 三聯書店, 2007.

[13] 羅理章. 構建數字命運共同體的倫理蘊含[J]. 人民論壇, 2022(4): 58?61.

[14] 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重大問題的決定[EB/OL]. (2019?11?05) [2023?11?23]. http://www. xinhuanet.com//politics/2019-11/05/c_1125195786.htm.

[1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16] 王靜. 數字公民倫理: 網絡暴力治理的新路徑[J].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22, 25(4): 28?40.

[17] 顏世健. 數據倫理視角下的數據隱私與數據管理[J]. 新聞愛好者, 2019(8): 36?38.

[18] ALLEN A L. Debating ethics and digital life[J]. Eur. Data Prot. L. Rev., 2019, 5(1): 7?12.

[19] 宋建麗. 技術異化與自由追求之失[J]. 內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5(1): 94?100.

[20] 中共中央編譯局.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6卷: 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0.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 digital ethical system

JIANG Bixin, LIU Zhuoquan

(School of Law,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2, China)

Constructing a digital ethics system is beneficial to responding to digital technology and dual nature of AI, overcoming the limitation of legal norms and conventional governance modes, guarding against digital network security and ethical technology risk, guaranteeing the healthy operation of digital society, and dealing with the severe challenges that digital technology poses on conventional ethics system. In setting up digital ethics system, we should effectively handle five types of relationships, ensure substantial participation of all relevant stakeholders, establish systems throughout the entire chain, strengthen the standardized design of all relevant elements, conduct full lifecycle ethical considerations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follow the framework principles of digital ethics. We should start from meta-rules, and should be guided by the pursuit of goodness, truth, and beauty so as to construct digital ethics rules that combine abstraction and concretization, and that are adaptable to different periods, themes, environments, and fields.

digital society; digital ethics; digital technology risks; digital order; digital values

2023?07?30;

2023?12?13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硏究”(232DA072)

江必新,男,湖北枝江人,法學博士,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智慧法治;劉倬全,男,湖南長沙人,湖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智慧法治,聯系郵箱:415499233@qq.com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24.01.005

D90-053

A

1672-3104(2024)01?0038?12

[編輯: 蘇慧]

猜你喜歡
倫理人工智能數字
《心之死》的趣味與倫理焦慮
護生眼中的倫理修養
2019: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與就業
答數字
數讀人工智能
數字看G20
下一幕,人工智能!
醫改莫忘構建倫理新機制
成雙成對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