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三
拍照已經成為人們記錄生活、分享見聞的一種常態。然而,在某些特定的場合,尤其是古建筑內部,我們常常會看到“禁止拍照”的提示牌。近期山西某古建禁止拍照被文旅點名批評,這一現象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
有些塑像是文物,相機的閃光燈本身會影響文物的保存。為了保護其有更長的保有時間,自然盡量不建議拍照。
因為大部分人都分不清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景點的區別。
這些場所不讓拍照的原因還有一個,那就是維護自身利益,就如同電影院不許攝錄、景區建圍墻、演唱會建圍擋等是一個道理。
不用閃光燈可以理解。至于宗教禁忌,信的人遵守就好,我們無神論者用手機拍又有什么關系。不能拍,那些宣傳片、紀錄片是怎么拍的?另外,比如樂山大佛、龍門石窟、云岡石窟,不拍佛像拍什么?
一般的解釋,是怕拍照時的強光對畫像的保存不利。不過,貼金的神像、佛像,手機、相機的瞬間強光的影響,就不好理解了。我的想法是:佛殿、神殿是非常莊嚴肅穆清凈的地方,拍照活動與這種氛圍不和諧,這可能是一種考慮。
從安全的目的出發。如果有人完整地拍下展廳的方位、結構,就會給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條件。
我在陜西歷史博物館看到不允許開相機閃光燈,但是導游卻用激光筆做著講解。這種激光刺眼的程度,感覺比手機 LED 燈光強度高太多了吧。
閃光燈會對文物,尤其是紙質、絲織物等一些有機文物造成損傷。光對文物是具有破壞性的,因此博物館通常嚴格控制館內光源。光譜中紫外線波段的光對絲織物等的破壞性是最大的,紫外線不僅會使染料褪色,還會降低文物的機械強度,而且這種破壞即使在停止光照之后,依然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