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輝
【摘要】: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國在教育領域中的應然要求。在走向權利的時代,高校學生工作管理的現狀與以人為本和以權利為本的要求是不相適應的。為了更好地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高?,F有的學生工作管理必須實現法制化。
【關鍵詞】:高校;學生管理;法制化
高校學生工作管理的法制化既是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亦是高校學生工作走向現代文明的一個顯著標志。然而,面對日益增多的教育訴訟案件,如何舒緩高校的權力與學生的權利之間存在的天然的緊張關系,求得大學自治與學生權利的“雙贏”,實現大學教育和生活的和諧,已成為亟待解決的時代課題。
一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的主因
高校學生工作管理中的“人治”狀態在我國特定的環境中具有相對的合理性,然而,面對新的形勢和新的挑戰,學生工作管理的法制化被提上議事日程就顯得尤為緊迫。
1依法治國對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依法治國在高等教育領域的體現便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的要求使得高等教育和管理不能像非法制狀態那么自由和隨意對待學生,而要尊重和保護學生個人權利,這是傳統教育和現代教育的根本性區別。
2學校身份向契約的演進導致學校與學生之間關系的嬗變
當今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具體表現在學生繳費上學,自主就業,學校收取費用,提供服務,雙方形成了一種屬于或具有契約性質的民事法律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學校屬于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使—定的行政管理職權,由此在學校與學生之間可能形成—種行政法律關系。在以上兩種法律關系中,作為—方主體的學生總是處于弱者的地位。因此,只有通過學生工作管理的法制化才能更好地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以人為本理念呼喚切實保障學生工作管理
法治社會就是公民社會,公民的權利應該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學生既是“學校人”,更是法治社會的公民,對學生權利的關注其實就是遵循教育以人為本的原則,關乎學生權利的學生工作管理只有在法制化的軌道上也才能得以良性運行。
4公民權利意識的不斷覺醒
伴隨著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步伐逐漸加快,個體的權利意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掘。
二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的現狀透視隨著我國法治建設步入正軌,各部門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章制度逐漸得以完善。但是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的步伐卻相對滯后,這與新形勢下學生工作的要求是極其不相適應的。
1高校學生工作管理層依法治校觀念亟待確立
當今不少高校學生工作的價值導向仍是以如何有效規范和維護正常的學校教學秩序為主,習慣于用政策、道德以及行政手段來治理學校,有的甚至將學生工作法制化管理和嚴格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學生自律截然對立起來,將法制化管理完全拋之于腦后,由此導致了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沖突不斷發生。為了緩解學校權力與學生權利之間的沖突,高校學生工作管理者就必須克服人治的思維傳統,樹立起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法制觀念。
2高校學生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規有欠完善
高校學生管理的法律法規沒有形成上下有序、內容形式完整統一的體系。高校學生管理的法律法規的立法技術有欠火候,法律規范中的用語缺乏明確性,原則性規定過多,可操作性不強。
3學校規范性文件與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相抵觸
有的高?!胺矊W生戀愛越軌者一律開除,凡考試舞弊者,一律按退學處理”的規定就比《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過重過嚴了,有的高校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就不能得到學位,這是與《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相沖突的也是無效的。
4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正當程序匱乏
我國有著重實體正義輕程序正義的傳統,這種傾向也體現在學校管理者的治理理念當中,使得程序的制度化先天不足:其一,如何制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沒有嚴格的程序規制。其二,越權對學生實施處分。其三,雖有一些程序性的規定,但不夠規范和細致,可操作性不強。
三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的路徑分析
如何應對洶涌而至的變革,對學生的受教育權等基本人權進行更有效的法制化保護,這已是現行高校學生工作管理模式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
1培育和增強學生工作管理層的法制觀念
以民主思想、平等觀念、公正精神、權利意識、法治理念來開啟學生管理者的心靈,增強其法制觀念,促使學生工作管理者用法制的眼光來斟酌和考量學生事務,以學生權利的尊重為界限,以法律的具體規定為尺度,自覺約束濫用學校權力的非理性的沖動,為學生營造一個發展的和諧空間。
2修改和完善學校有關學生管理的規章制度
學校自主管理權的行使必須遵循法治原則,而法治的理念要求教育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本身的完善。學校應以《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修改為契機,遵循法制原則做好學生管理規章制度的廢、改、立工作。使學生管理規章制度成為學生權利保護的“圣經”。
3建立正當的管理程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學校必須建立科學、合理、嚴格的程序機制,以保證受教育者在學校中的機會平等得以實現,其合法的請求權、正當的選擇權、合理的知情權得以保障和維護。
4推進學生工作管理法制化相關機制的建立
學生工作法制化管理須建立如下主要相關機制:一,信息公開機制。法律、法規等要及時公布;對學生的獎懲要公開。二,申訴聽證機制。對關涉學生重大權益的學校行為要允許學生申訴。三,審查監督機制。對學校根據授權制定的學生管理制度審查其合法性,監督其運行過程。四,司法救濟機制。對學生權利的侵害除了行政救濟之外,還應開通司法救濟的通道。四,暢通的學校運行機制。通過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理順學校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各職能部門與校長之間、黨與政之間,專家治校與民主治校之間的關系,避免管理行為的無序給學生權利造成的侵害。
四結語
在走向權利的時代,保障和維護正當、合理的個體權益已成為現代法治精神的核心內容。面對新形勢和新挑戰,學生工作管理法制化之路尤顯任重而道遠,然而,無論路途多么遙遠和艱辛,我們都應從人類精神關懷的向度,以突出權利的人性化的制度安排去追求學校和學生外在行為的有序和內心世界的至真,至善、至美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