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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十批判書

2009-05-26 07:31楊子云蔣衛武賈存斗
中國改革(綜合版) 2009年5期
關鍵詞:學制教授德國

楊子云 杜 珂 蔣衛武 賈存斗

追尋“五四”,再造文明

時光的車輪滾滾向前,回望“五四”,已是隔了90年的光陰。

90年前的中國,用胡適的話說,處存一個“再造文明”的大時代中。在民主與科學的吶喊之外,各類人士共同的聚焦點便是教育。

1915年新文化運動以來,轟轟烈烈的“再造文明”在教育領域的碩果,便是1929年11月擬定的壬戌學制,這場自下而上,由教育家、民間知識分子和民間教育團體主導的教育改革,是中國現代教育史上影響最深的一次變革。

2009年1月7日到2月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向社會各界開展第一輪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兑巹澗V要》將決定未來12年中國教育的命運。此番征求意見,引起了網民和媒體廣泛的關注、討論和批評。批評的意見表現在諸多方面,有的認為教育部門組織規劃綱要研究和制訂用三年多時間,而留給公眾的時間卻不足一個月;有的質疑其組織方式,認為這是教育行政官僚全然主導的官僚化流程,《規劃綱要》辦公室設在教育部,辦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部長擔任,辦公室各小組則由教育部各司長擔任,組織環節上缺少非官僚系統的專家學者的參與,擔心此舉又成了官僚們的一次游戲;有的質疑其決策程序,認為在決策程序設定環節上沒有全國人大的提前參與和最后的表決,這是行政權力再次對人大立法權的侵犯;有的質疑征求意見的問題設定,認為看不出《規劃綱要》的基本價值、原則和標準,看不到危機,認為這是一個價值定位缺失的高度技術化的綱要,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綱要,反映了技術官僚的保守、狹隘、封閉、小氣。還有人將這種行政主導并征求社會意見的方式概括為“民主集中制”,所謂“民主”就是向社會征求意見,所謂“集中”就是教育部門的官僚說了算,難保實現真正意義的參與。

本刊提出追尋“五四”時期的傳統,希望邀讀者一道溫故1922~1922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制定了上世紀的第五個教育改革案,即壬戌學制。此改革案由當時的民間組織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廣泛汲萃民間建議,在多個方案中、經多番討論后提出,由胡適、陶行知、黃炎培、蔣夢麟、蔡元培、陳獨秀等著名教育家、學者、思想家主導。此改革案有七項指導思想:適應社會進化之需要,發揮平民教育精神,謀個性之發展,注意國民經濟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縮余地。這最后一條,尤為世人稱道。與壬戌學制相比,本次《規劃綱要》由上到下的改革路徑,由行政官僚主導的現狀,無不令人憂慮。

本期專題“教育改革十批判書”,匯集了十位專家學者對中國教育改革的批評和建言,希望能引起更多的人,從一個切合本國傳統的角度,來關注和推進中國教育的改革、開放和進步,為21世紀的“再造文明”作出努力。

溫故1922

1922年的新學制改革,奠定了中國現代教育的基礎。學制的誕生標志著中國從近代教育向現代教育的轉型。1922是壬戌年,故又稱“壬戌學制”。壬戌學制確立了七項目標。其中的重視教育為社會發展服務,重視個性發展及“多留各地方伸縮余地”等,在今天仍有重要意義。

壬戌學制是一場自下而上的改革。學制改革的主導者是一批民間知識分子精英。他們以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為舞臺,凝聚成一個強力集團,上演了一出有聲有色的中國現代教育改革的歷史劇。壬戌學制提出與制定過程,其程序之民主、組織之合理、研究之詳備、態度之審慎、效果之切實,足以資今人借鑒。壬戌學制是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催生的果實。

教育家管教育的時代

《中國改革》:民國教育話題很大,我們今天先探討一下民國教育跟當下教育最根本的區別在哪里?

王麗:第一,民國時期是教育家管教育。當時無論是大學,還是小學、中學,都有—大批稱得上是教育家的校長在管理學校。如蔡元培、梅貽琦、蔣夢麟等。其實很多中學校長都是教育家,比方說我最近兩年在做研究的匯文中學,這是個教會中學,校長叫高鳳山,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教育家。他在美國留過學,是美國西北大學文學碩士、波士頓大學教育哲學博士,還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及哈佛大學做過研究。還有北師大附中校長林礪儒,南開中學校長張伯苓就更不用說了。

并且我在研究中還發現,他們一方面有著非常深厚的中國傳統文化的修養,另外一方面他們又到國外留過學,接受了西方文化的熏陶,吸收了當時世界最先進的教育思想;同時他們都信奉教育救國,而且一生身體力行。你想想,這樣的人去辦教育,能辦不好嗎?

第二,那個時代的知識分子不是單個的散兵游勇,他們多數憑借當時為數眾多的民間教育團體。由于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影響,那個時候教育思想界十分活躍,涌現了平民教育、工讀教育、職業教育、實用主義教育等多種進步教育思想,由此也出現了不少民間教育團體。比如,主導并制定壬戌學制的“全國教育會聯合會”便是當時影響最大的一個民間教育團體。其他還有1923年晏陽初組織成立的“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還有“中國科學社”、“中華職業教育社”、“中華教育改進社”等。這些團體十分活躍。他們一方面進行各種社會調查,匯集社會意見,使下情上達,最終影響政府決策;另一方面也辦雜志辦報紙辦各種學校,開啟民智。當政府法令頒布之后,他們又起到了監督實施的作用??傊?,他們在政府和民眾之間,相當于樞紐的作用。

第三,當時的教育部管得少。從學校種類來說,當時有公立學校,有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還有大量的私塾。我現在所知道的一些文化老人中,許多人都上過私塾。如任繼愈先生、龐樸先生、馮英子先生等。他們大多是五六歲左右先入私塾開蒙,然后再上新式小學。他們今天之所以能在學術上有所建樹,我想跟他們當初受的教育不無關系,尤其是他們開蒙時期的中國傳統文化教育不無關系。而且當時辦得最好的大多是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還有必須強調的一點是,當時檢驗一所學校辦學質量的標準就是公眾信譽,而不是某個教育行政部門的“評估”或“統考”,當然更沒有全國統一的高考。

“多留各地方伸縮余地”

《中國改革》:你剛才提到了1922年的壬戌學制,講到它是自下而上、由民間的各個教育團體、由懂教育的知識分子和教育家們推進的。那么,壬戌學制的指導原則和指導思想是怎么樣的?

王麗:用胡適的話說,“新學制(壬戌學制)的特別長處,在于它的彈性”,就是說不搞“一刀切”。在壬戌學制之前,中國已頒布過四次學制。壬戌學制在1915年以來新文化運動及1919年“五四”運動的歷史背景下產生,學制以七項標準作為改革的指導思想:1、適應社會進化之需要;2、發揮平民教育精神;3、謀個性之發展;4、注意國民經濟力;5、注意生活教育;6、使教育易于普及;7、多留各地方伸縮余地。這七項標準中尤其值

得注意的是第7條“多留各地方伸縮余地”。

這個彈性制是很需要的,中國這么大,地區發展的差異如此懸殊,“一刀切”的政策勢必會給各地教育帶來危害。這樣的例子今天比比皆是,比如停辦中師,撤村并校等,初衷都非常好,可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了很多問題,這是政策制定者始料而不及的。

《中國改革》:追尋1922年壬戌學制的提出、起草以及整個議決過程時,會發現一個十分值得關注的現象:新學制是由全國教育會聯合會提出草案、最終形成決議并通過的。

王麗: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相當于今天的“NGO”,下面有十四個省的分會,如江蘇、浙江、廣東、湖南等,是當時影響最大的民間教育團體。1915年由江蘇省教育會副會長黃炎培等人發起成立,1925年解散。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全國性年會,一共開了11次。每次會議都對教育界重大問題提出大量議案,表達教育界的主張。1921年10月,全國省教育會聯合會第七屆年會在廣州召開,以討論學制改革為中心議題,其中有廣東等11個省區的代表提出了11份學制改革議案。經會議討論,議決以廣東省提案為大會討論藍本,提出了新的學制系統草案。

那么,為什么以廣東提案為藍本?因為1920年第六屆年會議決,各省聯合會都必須分頭起草一份學制改革草案,并在次年年會上提交會議討論。廣東省教育會為此組成了一個由71人組成的陣營龐大的學制系統研究會,是各省中最為重視的。1922年《新教育》雜志第4卷第2期有專文介紹其前后經過情形,題目就叫《廣東省提出學制系統之經過及其成立》。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其程序之民主、組織之合理、研究之詳備、態度之審慎、效果之切實,非常值得今天的人們借鑒。因此,廣東草案在11份草案中脫穎而出,被作為年會討論藍本。

《中國改革》:壬戌學制的制定,民間知識分子教育群體扮演了改革的主角,當時的教育部,在學制制定過程中起到什么作用?

王麗:第七屆廣州年會后,各地教育界紛紛響應,開會討論新學制,許多教育雜志還專辟了學制改革研究專號,出現舉國上下討論新學制的熱潮。當時的北洋政府教育部迫于形勢,1922年9月在北京召開“學制會議”,邀請教育專家和各省行政負責人對“新學制草案”進行審訂、修改,最后出了一個“新學制會議議決案”,準備提交同年10月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八屆年會討論通過的。不料在年會上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因為教育部官員大概一時也放不下架子,就打官腔,希望會議只“悉心討論”教育部提交的這個“議決案”,不要討論廣州會議上通過的“學制系統草案”。這下惹惱了一些代表。會上,浙江代表許倬云(編者注:非曾任臺灣大學歷史系主任之許倬云)上臺演說,把教育部痛罵了一頓,認為教育部那個議決案是換湯不換藥,毫無革新意味。當時的山東督軍田中玉和兩位教育部官員坐在臺上靜聽。事實上,后來教育部所做的,就是批準和認可這個新學制,并且將它付諸實施。

“新學制新的應該是精神,而不是形式”

《中國改革》:如您所說,那個時代的教育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是整個社會自發的,聯系到我們現在正在制訂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你有什么建言?

王麗:這也正是我擔心的。雖然這次教育部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但最后結果還是由教育部專家班子關起門來說了算,那這樣的征求意見究竟有多少意義?決策民主首先要決策過程的民主,即過程要公開、透明。我先不說別的,就說這次教育部為制定這個綱要投入的2300萬調研經費,這個錢究竟怎么花的?應不應該向公眾交代?還有,教育改革是全社會的事,你怎樣才能做到讓全社會參與?你用什么來保證?我現在特別擔心這個。因此,我覺得,我們是不是有必要借鑒一下我們過去的經驗,比如壬戌學制的改革思想、指導原則和決策程序,尤其是決策程序。胡適當時說:“新學制新的應該是精神,而不是形式?!蔽覀兘裉煲惶崞稹拔逅摹眰鹘y,好像就是打倒孔家店。其實“五四”并不是那么簡單,就拿教育來說,“五四”以后中國現代教育才真正進入一個發展時期。其中最重要的經驗便是在學習西方教育的過程中,又很好地繼承了本國教育傳統。我想,我們這次制定教育規劃綱要,如果缺失了對這個傳統的繼承和借鑒,那是很可能要出問題的。因此,我覺得這個綱要的制定既是一個歷史契機,也是對政府的誠意的一個考驗。我一向討厭喊口號,但我今天也提個口號,叫“溫故1922,繼承五四傳統”。

王烽:明確教育改革方向最重要

既然是12年的規劃綱要,就應該涉及教育的根本問題,尤其是要明確改革方向。

規劃綱要工作開始以后,尤其總理講話發表以后,綱要的研制者感到壓力非常大。教育改革是“規劃綱要”中非常重要的一塊內容,如果改革的力度不夠大,解決現實問題給人虛晃一槍的感覺,從社會影響來講還不如不做。

這個綱要要達到什么目標,它的功用、功能是什么?我特別同意有些專家的觀點,這個綱要應該有三個層次的目標:

高層次目標,是要解決教育的根本問題,如教育改革發展的方向問題、根本性體制問題,這個要通過深刻的思想解放、充分廣泛的大討論,然后系統作出設計;中層次目標,是要解決長期阻礙教育發展的重大體制問題,比如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和方式、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問題即盈利性與非盈利性、保證教育的公益性和發揮市場機制、高等學校自主和自律、社會參與教育治理的問題等等。低層次目標是要解決教育面臨的最緊迫、人民群眾最關切的問題,例如教育經費短缺、義務教育擇校、減輕學生負擔問題等等。

我個人的看法,當下重點是解決阻礙教育發展的若干重大問題、人民群眾關心的緊迫問題,至少從操作的角度來看是這樣。但是既然是12年的,就不應該不涉及教育的根本問題,尤其是要明確改革方向。特別應該注意的是,不能將改革方向與現在馬上要著手實施的措施混淆起來,不能因為某些改革現在條件不成熟就否定它方向上的正確性,從而失去提出的機會,影響改革的前瞻性。

專題研究過程中,我體會到,第一就是要解放思想。作為研究者要實事求是,要勇于把觀點表達出來,保證給高層決策者提供真實、明了的信息;第二,教育改革需要其他領域相互配合。比如,說到增加教育投入,拿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4%來衡量,如果財政部門按湊數的思路來對付,諸如將非國民教育系統的投入也算上,或者將土地投入也算上來湊,那就解決不了教育經費短缺和政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落實不了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所以,教育優先發展,包括財政體制在內的其他體制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第三,沖破一些既得利益非常非常重要和非常

地迫切?,F在教育改革處在一個“膠著”期,不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改革無法實質性推進。比如治理擇校,比如取消學校行政級別,我們都知道這些改革的必要性,但是面臨的阻力也非常強大。最后一點,“規劃綱要”做到人民滿意很不容易。除了“綱要”本身能否“管用”之外,公眾自身有時候是改革的動力,有時候是改革的阻力。比如高考,我們以前的制度、模式形成了既定的秩序,這些秩序他們已經適應了,要改變這些秩序,使他的孩子將來參加高考變得不可預見,也會有人反對。因此,教育決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種引導性,而不僅僅是公眾意見的整合;民主很重要,但是它代替不了科學。

袁岳:應允許多個機構提出不同改革方案

教育與醫藥等公共事業一樣,偏聽一面就很難獲得堅實的公眾支持基礎。

在對于重大的公共事業的改革方案的提出與推進,應該嘗試一些不同的工作方法,尤其應該嘗試多方案改革提議法。首先應該允許多個機構提出改革的不同方案,比如在教育改革方案上,可以有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A方案;有民間教育研究機構提出的B或C方案;有某些大學或者多大學聯合提出的D至F方案;有半官方或者官方的社會科學院、教育科學研究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提出的G和H方案;有海外研究機構提出的I和J方案;有公民個人或者個人聯合提出的K和L方案;有某些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提出的M和N方案;有相關民主黨派與公共事業社會團體提出的Q和P方案。多方案的目的在于針對這樣一個復雜多面的問題充分提取方方面面的想法與意見,并盡可能地把其中有價值的角度與想法抽取出來。教育與醫藥等公共事業一樣,與廣大民眾利益息息相關,其中既有很重的積弊,也有很大的既得利益,還有很強的行為慣性,偏聽一面就很難獲得堅實的公眾支持基礎。

其次對于系統研究方案的資助。深入的研究也不可能輕易獲得,也不是簡單地讓各方發表一點自己理性或者感性的意見就好,應該有比較系統深入的研究與論證,因此建議政府應針對重大的公共事業改革論證設立專項研究基金,完善基金的申請、審核、公開、評估流程與辦法,允許不同的研究主體申請與聯合申請方案設計的資助,并最終將所有方案進行公開。多方案公開,使廣大相關的公共利益群體與公眾有了切實的選擇,就有了更為有效的發言。

再次是對于改革方案的公開辯論。為了便于公眾更好的理解不同方案與對于不同方案的思考角度做出明確的選擇,也幫助相關決策部門與決策者進行更好的選擇,應在媒體、權力機關與政策論壇上設立公開辯論機制,由方案提出者針對改革關鍵、所采取的關鍵措施、對于關鍵爭議點的主張設定提出辯護并對其他方案提出評價與質疑,開放網絡與媒體評論空間,吸收與鼓動更多的公眾參與。

第四,可以針對不同改革方案中提出的關鍵爭議點,進行必要的民意測驗、專家測評、政策聽證、權力機關聽證,類似這類的工作也可以進行多輪,相關的聽證與政策辯論可以開放媒體直播與現場采訪。由于是針對相對屬于技術性的領域進行這樣的探索性嘗試,這一做法也可以推進公眾對于策略參與的民主感受,也是問計于民的很好體現。

最后,包括醫藥、教育、社會保障領域這樣的重大事項,涉及到重大資源利益的處理與調動,涉及體制性變革,涉及到權力運用模式的調整,涉及到政府預算的新使用方式,類似這類的公共事業重大改革方案可以有執政黨的政策思路與政府的政策傾向的提議,但是基本決策應由最高權力機關在最終的公開討論下做出決定為宜。

蔡定劍:沒有大學自治,就談不上教育改革

大學自治就是大學有權力來管理學術問題,司法和行政都不應干涉。

我從政府官員轉變為學者,深有感觸的是我們的大學太官僚化了,我原來從沒認為大學校長、下面的那些處室是什么官,但是一到大學里,發現他們確確實實是官,而且相當多的人拼命爭這種官。教育主管部門把學校完全納入行政體系,大學成了教育部的一個下屬部門。

教育體制改革,沒有把大學自治作為改革的重要目標,是非常悲哀的事情。大學沒有自治,教育就不可能實現他的根本目標。我是憲法學者,從憲政的角度看,如果沒有大學自治,就不可能有國家的自由、民主和法治。

大學為什么要自治?我要強調幾點理由:

第一,思想的自由和有不同意見的爭論,是追求真理的唯一的途徑。沒有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只有領導的意見正確,追求不了真理。

第二,沒有大學自治,怎么會有創新國家,怎么會有創新型社會。沒有獨立精神的人,奴化的人要做新型的學術和科研,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我覺得在教育改革中,大學自治應該作為頭等重要的事情,這是憲法的基本權利。憲法35條講言論自由,這是大學自治的一個基礎。憲法的第47條還規定,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這一條很少受到重視和強調,這就是大學自治的憲法基礎。

就像中國必須走向法治、民主一樣,教育體制改革的目標,必須是大學自治和學術獨立,沒有這一點,中國的教育不要談什么改革。不少人支持大學自治的觀點,但會說不現實。我覺得我們一定要把這個目標確定下來,我們要有這種共同的聲音,共同的目標,這樣才會有可能。

大學自治目前應該怎么做?

第一,解決大學的外部干涉問題。教育法里規定“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我呼吁修改教育法,就是實行校長負責制,黨的領導是政策指導。

第二,大學行政化和官僚化問題必須解決。這需要解決大學校長由教育部任命的問題,校長的產生應由學校和教授委員會決定?,F在不僅是校長,重要大學里面副校長基本上都是教育部來定,結果部里的局長、處長都派到各個學校里當校長、副校長,學校成了教育部提拔官員的地方,這很可怕。

第三,大學自治還意味著大學能夠獨立地處理內部事務,自主管理而不受外界干涉。一是要解決校長負責制問題;二是要建立校董事會制度和教授委員會制度。像教授聘任這樣事,讓學校教授委員會來聘任自己的教授、校長,不應該受到干預;三是學生應該建立自己的學生自治會,參與學校的管理,現在的學校事務中,聽不到學生的聲音,這一點要得到改變。

第四,學術自由,學術自治。主要解決學術問題不受行政、司法的干擾?,F在我們評職稱、授學位、還有學校管理制度如考試作弊的爭議處理,是跑到法院去訴訟,讓法院來判斷是不是應該給學生授學位,是不是評老師做教授,這是很荒唐的事情。

馬相武:政府要把自己作為教改的對象

兩個政府內外“夾擊”,教育置身其中,其實被架空了。

教育改革是很復雜,我們要抓

住它的命脈,即政府在教育面前是一個什么定位?到底誰是教育的主體?這是綱要首先必須弄清楚的問題。

中國的教育,從根本上講,是一個大政府的、大規模的、快速膨脹的教育。這是中國特色的教育,是教育的中國國情。

和教育緊密聯系的,其實是兩個政府,一個大政府,一個小政府。大政府就是教育部、教育廳局和其他政府的教育機構,小政府就是大學的領導機關、行政機關。一個是外政府,一個是內政府,兩個政府內外“夾擊”,教育置身其中,其實被架空了?,F在這種情況已經非常嚴重,從宏觀上講,大學分成副部級大學或者局級大學。副部級大學幾十個,局級大學是上千個。從微觀上看,一所大學里面有校長、副校長、書記、副書記,還有常務副校長、常務副書記。一所副部級的大學,校長、書記是副部級,常務是正局級,副校長、副書記是副局級,副局級以上官員差不多有幾十個,僅指在任的,還不說離退休的。處級干部光是在任的從上百個到幾百個不等。教育部也曾經下文,規定什么大學可以有十幾個最多不能超過20個處級機構,到了學校就突破了。在突破的同時,還增加了很多副處級機構。

我們不能說教育改革完全沒有功績,應該說它是不均衡的。它完成了一個目標,就是達到了規?;澜绲谝?。但是欠缺很大的是教育軟實力、科技軟實力、文化軟實力、學術軟實力。大學光有高樓大廈和政府機構,但是缺少世界級大師,缺少學術和科技的創新能力,缺少和世界一流學術和大師接軌、交流的能力,更別說超越了。

大學教育搞到這種地步,問題的根源集中在體制上。所以,教育改革需要重新出發,從根本上正確定位和積極治理。

從管理體制和社會機制的角度來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方向,大體上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應該是改革大政府教育,第二個階段是進入小政府教育,第三個階段是進入無政府教育。無政府教育在國際上并不罕見,在中國歷史上也是常態。比如諸子百家時代、“五四”時代,就基本上是無政府教育時代,但是,它們恰恰是思想解放的時代,是文化學術高度創新和繁榮的時代,是“跨國”文化或中外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時代,是百年大師甚至千年大師輩出的時代,歷史文化影響極其深遠。

政府要把自己作為教育改革的對象,要轉換(大小)政府的角色和功能,政府變小甚至退出了,教育改革才能夠成功。我曾概括大學教育內部弊端問題兩句話,一句話是“官本位”,第二旬是“近親繁殖”。這是高等教育的兩個根本弊端,其后果一是阻礙發展,二是退化畸形。

在我看來,關于教育中長期改革是否成功的指標性標志,主要就是兩個,第一個就是大、小政府與教育的關系,也就是教育的根本體制和政府的角色轉換問題,第二個就是高考制度??唇逃母锍晒Σ怀晒?,就看這兩個最關鍵的指標。

信力建:逐步放開辦學限制

受教育者應該可以選擇公辦學校,也可以選擇民辦學校。

建立義務教育經費隨學生學籍流動的機制

2008年8月,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一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這一措施的出臺,可以看出國家在教育上的投資力度越來越大,也貫徹了始終把國民基本的教育權利擺在第一位的原則。但是,這一決策要真正得以實施,還需做進一步努力。例如,民辦學校的義務教育經費補貼該如何到位,如何實現與公辦學校的基本平等,就是一個首先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一直以來,民辦教育被片面誤解為謀利事業。事實上,民辦學校也是社會公益事業,不應與公立學校做截然劃分:從性質上看,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一樣,都是國家公共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而從受教育對象來看,則所有受教育者無論高低貴賤,本地外地,都應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因此,在招生上,尤其在義務教育經費補貼上,兩者應該彼此一致,不容軒輊。

我建議,在義務教育資金撥付上,政府應該將民辦教育與公立學校同等對待,不分城市、農村,也不問戶籍所在。理由很簡單:保障國民平等享有義務教育是國家對國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所需要的義務教育經費應該全部由國家承擔。

具體辦法也可以借鑒某些地區已經行之數年的成熟經驗,將政府資助以“教育券”的形式直接發放到受教育者本人,再由其自主選擇受教育學校,受教育者可以選擇公辦學校,也可以選擇民辦學校,政府的資助跟著孩子走。同時,政府應該建立義務教育經費隨學生學籍流動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保障外來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流動人口應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德國高等教育正在回歸社會

何夢筆史世偉

把大學還給社會,讓大學成為不同集團、利益、人士共同推動社會繁榮和進步的場所。

《中國改革》:德國在歷史過程中逐步形成了怎樣的教育共識?

何夢筆:教育是國家的責任,這是德國的原則。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經濟高速增長時期之后,德國越來越接受這樣的理念:高等教育應該免費由所有公民享用,政府大量投資,支持公立教育。

德國高等教育取得了不斷的成功,但是頂尖大學與英美的差距卻日益擴大,在大學排行榜上很少看到德國大學?,F在,德國政府推出了一些新的計劃,支持建立本國的頂尖精英大學,這是新的發展方向。

《中國改革》:德國政府如何來支持建立本國的頂尖精英大學?如何對自己的支持進行管理?

史世偉:最主要的是通過聯邦政府對大學里的精英中心追加科研經費的方式來支持。在德國,大學科研經費的80%來自于政府,其中的60%又來自于聯邦政府。不同于平常教授們的科研經費向專門機構申請的方式,這筆支持資金是直接劃向那些成為政府支持的精英大學里的精英中心的。能否成為精英大學,由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磋商決定,最后決定時還會考慮州與州之間的政治平衡。而德國研究學會和德國科學委員會則負責對候選大學進行專業評定。在這個過程中,大學的實力以及營銷手段都會發生作用。和我國的有關教育工程不同的是,德國大學里的精英中心是憑借多年的實力競爭,是自己先有成就,才會有政府的支持推動。2005年,德國政府啟動了精英大學計劃?,F在,德國一共有9所大學成為了精英大學,共獲得5年19億歐元的額外資助,其中75%由聯邦政府承擔。

這種由政府出面組織的選擇行為近些年也引起了專業評定委員們的反思,有些委員就提議,政府自己直接組織,效率很低,還要考慮政治平衡,不如將錢直接交給德國研究學會(德國兩家科研經費劃撥機構之一),由他們來組織相關的工作。

《中國改革》:在德國,政府也對高校實行很具體的過程管理控制嗎?

史世偉:政府雖然來管高校,但不干涉學術,由教授委員會來具體負責學術事務。

在德國,中小學教育由教育部來管,大學教育則是由科研部來管,政府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提供基本的教育經費、科研經費、學生后勤管理以及教授職位任命。大學由州政府來負責管理,所需的教育費用包括教學和教授的工資,也就是大學的日常開支以及大學所需的科研經費有80%由政府提供,聯邦和各州政府分攤,其中的約60%由聯邦政府提供,其余的由州政府提供。德國大學科研經費由德國研究學會以及德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這兩個官方的機構通過教授項目申請的方式下撥。大學的后勤事務則交給官方成立的統一的社會化的機構——學生后勤管理委員會,學校里開個小鋪或者學生要勤工儉學等事務,都由他們統一來管理。

《中國改革》:德國大學經費的發放以及科研經費的發放以教授為單位,具體情況是怎么樣的?

史世偉:在德國,只有教授才是大學的正式人員,其他都是臨時人員,輔助教授來工作。博士生拿到博士論文、還要寫水平更高的教授資格論文,獲得教授資格再等到有教授退休空出位置之后,才有機會爭取到教授職位。德國的教授產生方式很值得推薦,是州科研部將空出的教授職位向全德語世界招聘,一般會在《時代周刊》的周六版專門刊登出招聘信息,大學內部也會刊登。這時候,獲得教授資格的或者已經是教授的人都可以去應聘。德國還規定,在本校獲得教授資格的不能應聘本校的教授職位。最近我去德國,他們也有了英語世界的美國人去應聘職位。

誰有資格當選教授,由聘任委員會來決定,這由全德語世界的行業權威們組成。他們從應聘者中間選出候選者,然后通過聆聽候選者當場報告等方式,集體投票決定排名,一般是第一名當選。

聘任委員會選聘出合格的教授候選人之后,州科研部就會和這個候選人來談判他的待遇,這包括他自己的待遇以及可以聘用的助手數量。一旦談判成功,成為教授,就會成為公務員,宣誓效忠憲法,終身擁有這個資格。如果,第一名拒絕了本次教授位置,第-a就有機會當選。德國也有企業贊助的教授的位置,但非常少。在德國,教授們雖然都要效忠于憲法,但只要不做分裂國家的行為,還能經常發出一些自由的批判政府的聲音和主張。

雖然是公務員,德國教授的待遇有單獨的一套序列,基本上會有一個上下浮動的額度,因此需要談判。但這種總量管理的方式也導致德國的教授實在非常少,師生比嚴重失衡,一所大學的經濟系有5000多學生,但也只有39個教授,一位著名的講營銷的教授,聽他課的有2000人,學生們提問題都要抓閹。更有意思的是,每周兩次的和教授交流問題時間,也需要提前預約,預約的名單很長很長,因此交流問題時,教授就會時不時的看表?,F在德國也在改革,比如設置年輕教授職位。

因為是教授治校,德國大學里的行政人員很少。在德國,一個學院一般會有兩個院長,學院院長和學生院長,有的學院還有學術院長。院長有秘書,協助院長來做事。當院長是教授們的一項公益,大家輪流當,沒有額外的資金補貼。

在德國,一個大學只有校長一人是全職,其余幾個副校長全部是兼職,錢很少。一般是那些55歲以上、有些學術成就、,當兩屆之后就會退休的教授來擔任。校長的產生是由教授、管理人員和學生共同組成的教授委員會選舉產生的。教授委員會負責學校的學術事務。

《中國改革》:相比于美國,德國的高等教育主要還是由政府來支持的。這似乎限制了德國高校的發展。

何夢筆:看全球高等教育發展的歷史,其中很重要一點是任何一個國家政府都很樂意對高等教育進行控制,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政府傾向于控制社會的精英。另一個角度看,社會精英也很高興被政府控制,很愿意和政府結成這樣一個同盟,傾向于支持他們在目前社會中的狀態和等級。

近些年來,德國政府和德國公立大學的領導層,認識到需要對德國的公立大學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進行改革。比如北威州就進行一項改革,通過大學自由法,讓大學放開手腳進行改革。這個法律的核心內容是,在法律頒布之前,教授的身份是政府雇員之一,只是在不同的大學工作。改革之后,教授不再是政府的雇員,是大學的雇員。

大學獨立之后,政府會鼓勵這些大學從外部獲得資金來源,不管是從社會公眾還是從企業那里獲得資金。在這個新的法案中,還有一項意義重大的變革,政府對大學的監管只是負責它的法律問題,只有出現法律問題的時候,政府才介入。而對于非法律問題,如研究戰略,招收學生等大學內部的問題都與政府無關。每個大學都有一個決策機構,相當于監事會或者是監事委員會,其成員至少有50%來自于社會和企業,甚至可能監事會主席是私人,而不是全來自于政府??梢哉f,大學現在越來越多被德國的州政府推向了社會,由社會來管理,而不是政府全面管理了。

《中國改革》:哪些因素影響到了德國公立高校的這些變革?

何夢筆:很多教育觀察者都認為,私立大學對德國的高等教育做出了卓越的貢獻,這是在質量意義上。私立大學在教學方面非常靈活,能夠迅速做出很多變革和更新,會引入一些新的教學主題,新的教學模式和方法,會不斷采納一些非常新的組織管理模式。

但德國的私立大學還是占據非常微小的數量。目前,德國高校334所大學,有56家私立大學,有43所教會學校,只有3%的德國學生是在私立大學中就學的。真正的私立綜合性大學其實只有兩個。最主要原因就資金缺乏。私立大學要提高學費,但這在德國是很敏感的政治問題,德國體制是免費提供教育,德國的政黨、政治家、民眾都很厭惡提高學費,也不希望看到私立大學成功,因為如果私立大學成功了,人們就會說私立大學可以良好運轉,就會傷害人們對于免費公立教育的信仰。

當然,并不能夠通過經濟學分析得出到底是私立教育好,還是公立教育好,只能從實證角度提供這樣一個結論:兩個混在一起最好,既可以有公立大學,也可以有私立大學,既可以有政府資金來源,也可以有私人的資金來源,很類似美國的情況,讓不同的經濟力量去發揮作用,盡可能給予這個行業最大程度的自由,從而獲得一個多元統一的大雜燴,這樣會有一個很好的結果。

教育私有化并不是把一個東西變成私有的那種私有化,是借鑒私人部門的創新性和市場力量,推動它的變革。我們要重新界定公立大學的“公共”的含義,雖然是政府持有,但更多是把大學還給社會,讓大學不再受到政府過于繁復、不必要的監管和行政指導,讓社會發揮更大的作用來管理大學。公立和私立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能夠使大學成為社會上不同集團,不同利益,不同人士進行互動的場所而共同推動社會進一步的繁榮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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