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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的一篇文章與兩個案例

2009-10-22 09:12陳占彪
同舟共進 2009年9期
關鍵詞:李波變質共產黨

陳占彪

1949年,就在“中國革命即將勝利”,“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力量即將取得全國政權”時,人們提出了革命勝利之后“共產黨會不會變質腐化”的問題。

提出這個問題的有兩種人:一種是“仇視革命”的人,他們認為“你們今天歡迎解放軍,誰能保證明天共產黨不變成國民黨第二?誰能保證今天的革命者,明天不變成蔣、宋、孔、陳第二?”另一種則是革命隊伍內部的人,他們對黨將來是否會重蹈國民黨覆轍抱以遠慮。

60年前的回答很是樂觀——奪取政權后的共產黨是絕不可能變質腐化的。在1949年7月7日出版的《中國青年》,許立群發表了《共產黨為什么不會變質腐化?》一文,對這一結論作了論述。

今天,重讀許立群的這篇文章,真令人不勝唏噓!

對于不同社會制度的興衰更替和“革命集團”的變質腐化,許立群先生認為,在一個社會里,如果生產關系不能動態地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進行相應的調整,就會引起兩者的錯位、斷裂,繼而引起要求改變這一生產關系的“革命”,最終導致社會制度的變遷。在這個制度變遷的過程中,統治階級(曾經的“革命集團”)一方面不愿改變為自己的特權和利益提供保障的既有生產關系,一方面對自己的滅亡大勢又無法抗拒,于是就喪心病狂了,于是就破罐子破摔,揮霍無度,驕奢淫逸。

在許先生看來,腐化變質是社會制度變遷(革命)產生的結果。這一說法也許值得商榷。

就傳統中國經驗來說,朝代更迭、政權易手的主要因素并不完全在于生產關系嚴重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而更關乎“民心”。也就是說,腐化變質是革命的原因,而不是革命的結果。

在腐化變質問題上,許先生似有“倒果為因”之嫌,但他所描繪的那些腐化群體“飲鴆止渴”般的集體放縱、“開明之士”的個別焦慮以及“統治地位”的最終崩潰這一過程卻值得我們深思。

那么,60年前,許立群又憑什么說共產黨不同于歷史上的“革命集團”呢?他指出的原因是:共產黨的根本目的是“要消滅歷史上一切階級剝削和剝削階級的統治”,“連它自己最后都要消滅”,正是基于這樣的“思想與組織狀況”,決定了共產黨的目的是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福利,這就決定了共產黨不會變質腐化。

這話其實不是在吹牛皮。建國之際,共產黨人總體上表現出政治上的親民、道德上的高潔、紀律上的嚴明、作風上的正派,的確令人刮目相看,因此贏得了民心,贏得了政權。在那種清新的氛圍中,他的斷言應當是理直氣壯、信心十足的。

就拿民主與特權來說,在共產黨領導下,人們有著“真正的民主”,其實就是黨的領袖、各級干部和普通群眾的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干部(包括高干)并不享有特權,早在延安時期就表現得極為明顯。1942年,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有一次遇到一位騎毛驢的老人,從驢上下來同大家握手,一經介紹原來是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他給代表們談邊區的情況,并講到大家都是人民勤務員,不是當官做老爺”。(李蓉:《中共七大軼事2》,《新民晚報》,2009年7月2日)可見,共產黨高級領導對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有著相當清醒的認識。

然而,并不是每個共產黨人、每個官員都能意識到這一點。當時的張垣鐵路分局局長、后來的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藺子安便是大擺官僚架子的代表。且看當年《人民日報》的報道:

(一九四九年)二月一日張垣鐵路分局局長藺子安,接到華北交通部到豐臺開會的通知后,他特別下了一道命令為他準備專車:一節頭等車,坐著他本人、執法隊、警衛員及科員等十余人,另一節車皮載著他的小臥車;并且在事先即電令沿路各站職工人員聽候在藺局長到站時訓話與“匯報工作”?!皡R報工作”是飾詞,主要是想擺擺威風,要讓沿路員工迎接他。南口職工接到命令后,立即忙碌起來,打掃月臺車站,整理內務,專車到來時,全體職工在月臺上列隊歡迎,等候訓話。當時適逢藺局長有些感冒,由隨從的某干部代訓了幾句。本來就十分不滿的職工、經此情景更為反感,紛紛說:“毛主席也沒這大架子”?!皣顸h局長出來坐專車,解放軍也鬧這一套”……( 《張垣鐵路分局嚴重右傾,壓抑工人留用壞分子,局長藺子安應予撤職》,《人民日報》1949年4月9日)

難能可貴的是,當時的鐵路職工并不全是舊社會中見官就眉低膝軟的蟻民。在今天,可有職工能像他們那樣對官僚習氣感到氣憤,并檢舉、抗議呢?

所幸的是,共產黨人的官僚作風引起了黨的高度警覺和重視。在同日的《人民日報》題為《向官僚主義分子作斗爭》的社論中,除了清算藺子安在工作上“用壞人不用好人”的錯誤之外,還清算了他“在工人階級面前抖威風,擺臭架子”的官僚習氣。結果藺子安的職務予以撤銷,“代之以沒有官僚主義的、愿意給人民當勤務員的同志擔任此項職務”。(《向官僚主義分子作斗爭》,《人民日報》1949年4月9日)“藺子安只鋪張了一下就撤職”,可見,共產黨對官僚主義的作風并不寬容,并不姑息,并不遮丑,一有病毒就予以清除。

與“藺子安擺架子”相似的是冀中軍區參謀長李波打警衛人員耳光事件。1947年12月,石家莊仍在戒嚴時期,“李波同志因無正式入城證件,卡口哨兵不許他入城,李不聽勸阻,反用橫蠻辦法強行入城。今年(作者按:1948年)四月李又去石家莊參觀工廠,到一二九倉庫時,擬入參觀,倉庫衛兵因李又沒有參觀證件,拒絕入內,李又采取橫蠻態度要強行入內,但遭衛兵堅決阻止,李惱羞成怒,打了警衛班長一個耳光,事后警衛班長等向中央局提出控訴?!遍L官打警衛班長耳光,在過去軍隊里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這樣芝麻綠豆大的事,當時卻沒有被忽視、被放過。

在共產黨看來,違反紀律,“打下屬耳光”,反映的是高級干部有著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權思想。因此,不能因為你是軍里高級干部就“小事化了”,反而正因為你是軍里高級干部才要“小題大做”。

中共中央華北局對李波這種有“嚴重的軍閥主義傾向”的行為予以警告處分。決定原文中說道:

李波同志大約以為紀律和秩序只是為約束那些普通人員和老百姓的,只有這些人才該遵守秩序,服從紀律;他自己是高級干部,可以站在紀律和秩序之上……這種思想是反動統治階級思想的殘余在黨內的反映……無論維持紀律和秩序的人比自己地位高或低,也無論這些紀律和秩序對自己方便或不方便,都應無條件地遵守,而且應當是執行的模范。這才是真正的革命的民主主義的精神,否則國家的紀律和社會的秩序就無從建立與維持。( 《冀中軍區參謀長李波同志破壞紀律,華北予警告處分》,《人民日報》1948年10月17日)

在當時,對犯錯誤的同志的批評和處罰的確是嚴厲的。我們今天會因為官員這么大點芝麻小事,就“小題大做”,“上綱上線”,在《人民日報》上批判處理嗎?

與備受折騰的鐵路職工同樣難能可貴的是,被掌摑的警衛班長沒有屈服于參謀長的“淫威”,竟然向中央局提出控訴。這在今天尤其不可想象,難道他不怕遭打擊報復?難道他不怕穿小鞋?據報稱,今天的交警在執勤時,往往戰戰兢兢,生怕一不小心攔下了哪路不該攔住的“神仙”,打耳光事小,丟飯碗事大。

而當年石景山鋼鐵廠嚴重浪費國家資財,京綏全線貪污與責任事故,濮陽專署運糧的混亂現象,花旗營的撞車事件等一系列事件中體現的官僚主義作風,都得到及時清理。正是共產黨有著這樣一個嚴格的、自覺的自我清理機制,才增加了免疫力和抗腐力,使黨自身免于腐化變質。

我們常常將共產黨官員的清正廉潔和奉獻犧牲歸功于強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個人道德修養等因素。其實,即使在那個看重個人自覺、自律的時代里,共產黨同樣強調權力運作必須處于群眾監督之下。

許立群的文章這樣說,“群眾的事情通過民主集中的原則,由群眾作主,不能由少數人專行獨斷。這樣就充分發揮了群眾的力量,也使任何腐化貪污成為不可能……這和任何非無產階級政黨的害怕群眾起來,逃避群眾監督與批評的情形完全是相反的”。許立群自信共產黨不會變質腐化就在于,群眾的事情是群眾做主的,不是領導做主的。而今天的現實呢,官員慣于“暗箱操作”,民眾多是“不明真相”,這樣,腐化變質的情況又怎能避免呢?

今天,不是沒有人認識到腐敗的危害,我們也一直不斷地在加大反腐力度,然而,卻很難走出“越反越腐,久反無功”的怪圈。什么原因呢?許于文中曾說:

即令有個別的這一沒落階級的所謂“聰明有為”的代表者,看到腐化的危險,或者這種腐化貪污現象弄得天怒人怨已威脅到統治地位的時候,他們也想加以制止,但其效果往往極為有限,因為他們的階級,他們的集團已經發展到面臨崩潰的時候,他們也不敢動員群眾運用民主力量來反對貪污腐化,如果那樣,便會危及他們統治階級本身。所以最多也只是利用權力來壓制,結果成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蔣介石不也曾屢次下令整飭官常、懲治貪污,厲行節約么?一來己身不正——自己即是最大的貪污腐化代表者,二來官官相護——特權者結成聯盟互相保護。其結果是挽回不了他們的腐化墮落的命運。

許立群先生所說的有借鑒意義,即:一、己身不正,大腐反小腐(官員的財產申報無法實行的原因就在于此),你憑什么反呢?二、官官相護,一丘之貉(常見報道的“官場震蕩,腐敗窩案”就是例子),怎么反呢?

也許,正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共產黨的理想、精神和表現,使得許立群能理直氣壯地發表《共產黨為什么不會變質腐化?》這樣的文章。今天重讀此文,讓人覺得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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