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 安 替
編者按:本刊兩位作者讀罷第6期《古巴無人上訪》(作者張心陽)一文,對“上訪”作出獨到的延伸性解讀,茲摘于此,以饗讀者。
中國部分地方政府為什么限制上訪,筆者通常只作此積極理解:有些人認為在中國,權利實在是太寶貴了,所以中國人要省著點用。甚而,其目的或許就是要建立一個“權利節約型社會”,“以不用上訪權利為榮,以使用上訪權利為恥”。否則,你將很難理解有些地方為什么會有“零上訪”與“上訪一票否決”之政策。
民主國家其實有上訪。美國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向政府請愿申冤的權利”,因此國會辦公室都是全面向民眾開放的,甚至不需要檢查證件。議員們在不放假的日子、不去國會的時間,都需要呆在辦公室里面接待訪民。公民打個電話就可以預約時間。這個“向政府請愿申冤的權利”,也是后來的國會游說的法理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