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永利 王泓毓
本來認為白吃白喝村里會付賬,沒想到自己卻掏了腰包。日前,天津市大港法院審結一起因村官公款吃喝引發的經濟糾紛案,判處3名被告自己掏錢為公款吃喝埋單。楊某、王某、張某在某村村委會任職期間,曾多次到岳某經營的飯店就餐,共欠下9000余元。岳某多次催要,楊某以村委會名義支付了部分餐費后還欠6900元。
后來,該村村委會改選,楊某等不再任職。岳某找到楊某要求還賬時,楊某說這些飯費是工作需要而產生的招待費,應該由村委會支付。岳某找到現任村委主任要求支付欠款?,F任村委主任認為這筆費用不是本屆村委會任職期間發生的,而且岳某提供的單據上沒有本村村委會公章,村委會賬上也沒有這些飯費的記載,因此,拒絕了岳某的要求。
岳某無奈,只好提起訴訟,將楊某等3人告上法庭。法院查明,楊某等3人在村委會任職期間在岳某飯店就餐欠費情況屬實,判處楊某等3人共同承擔欠款,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還岳某6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