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險駕駛罪立法之反思

2012-01-28 00:52朱永強
中國檢察官 2012年22期
關鍵詞:肇事罪醉酒公共安全

文◎王 娜 朱永強

危險駕駛罪立法之反思

文◎王 娜*朱永強**

一、對本罪客觀行為范圍的反思

刑法將本罪的客觀行為限定為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和醉酒駕駛行為。兩行為都屬于危險駕駛行為,但危險駕駛行為并非僅限于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危險駕駛行為應是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駕駛規定,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它具體應包括無證駕駛、飲酒后駕駛、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明知自己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仍駕駛、過度疲勞駕駛、超載駕駛等。但是行政法規意義上的危險駕駛行為應當有別于刑法所評價的危險駕駛行為,也即只有那些危險性很大,依照行政處罰已經不能防止其社會危害性的危險駕駛行為才應是刑法視野中的危險駕駛行為,否則會導致刑罰的濫用,有違刑法謙抑性和刑法經濟原則。

因此,現行刑法對危險駕駛行為進行一定的范圍界定是有必要的,但是范圍失之過窄??紤]到我國的社會現狀和司法實際,應當將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車的行為也納入危險駕駛罪予以規制。首先,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和醉酒駕駛一樣都會使駕駛人的意識和控制能力減弱從而導致駕駛行為的危險性,因而此種情形下的駕駛行為具有極大的危險性,這是該行為刑事可罰的依據。其次,一般而言,醉酒駕駛只是使駕駛人的意識和控制力減弱,而吸食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嚴重時可以導致駕駛人產生幻覺,因此,該行為的危險性應比醉酒駕駛更為嚴重,理應作為危險駕駛罪的一種行為方式。此外,在實踐中駕駛人吸食毒品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案例也屢見不鮮,例如杭州市濱江區就曾經發生過此類案件。2010年5月26日晚,杭州駕駛人傅某吸食K粉后出現幻覺,導致車輛失控致多人受傷,社會影響極差。因此,司法實踐的客觀需要也要求將該類危險駕駛行為納入刑法規制。最后,吸食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在司法實踐中也易于取證,這也為該行為入罪提供了現實可能性。至于其他的危險駕駛行為如疲勞駕駛、超載駕駛等,一是危險性較以上幾種行為低,用行政處罰的手段足以規范;二在司法證明標準上也存在客觀上的困難,即使規定為犯罪可能也難以準確適用,因此暫不宜納入危險駕駛罪范疇,而宜根據具體案情選擇行政處罰或者按照交通肇事罪等罪名定罪處罰。

二、對本罪處罰原則的反思

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為注意規定,明確了有前款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由于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比較輕,只有拘役和罰金,因此在造成實害后果的情況下,適用該罪名可能會導致罰不當罪的情形,因此,刑法該款規定以想象競合犯的理論為基礎對于該罪的處罰原則作了進一步提示性的規定。但是筆者認為,該款規定在理論上值得探討。

在刑法增設危險駕駛罪以前,司法實踐中,對于醉駕等危險駕駛行為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是適用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的。因此,該款涉及的也主要是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關系問題。

危險駕駛罪作為危險犯,不以發生實害結果為必要,而交通肇事罪是結果犯,必須發生法定的危害后果才能構成犯罪;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危險駕駛行為屬于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但是它的外延遠遠小于后者,也即任何危險駕駛行為都屬于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而并非所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都是危險駕駛行為。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當行為人僅有危險駕駛行為時,應當按照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而一旦行為人的危險駕駛行為發生了刑法一百三十三條所規定 “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后果,就應當按照處罰較重的罪即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觀方面同樣由故意構成。兩者最主要的區別就在于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危險駕駛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危險駕駛行為,具體地講就是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和醉駕行為;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里的“其他危險方法”應當是指和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險性相當的方法。

按照想象競合犯的理論,一個行為必須觸犯數罪名,即在構成要件的評價上,該行為符合數個犯罪的構成要件。而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在主觀方面的構成要件是不同的,行為在實施一個行為的時候不可能在主觀上既是故意又是過失,因此,在適用二罪名的時候實際上主要是按照犯罪的后果進行的區分適用,這樣一來就有客觀歸罪之嫌。而危險駕駛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雖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是危險駕駛行為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險方法”在性質和危險程度上有明顯的不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明確規定,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只要實施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起刑點就是三年有期徒刑,而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只有拘役和罰金。因此,從該罪的法定刑也可明顯看出危險駕駛行為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險方法”在刑法評價上有明顯的不同。因而,將危險駕駛行為作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并不妥當。

因此,筆者建議刪除現有的第二款規定,而代之以結果加重犯的形式對不同程度的危險駕駛行為進行處罰。結果加重犯,是指法律規定的一個犯罪行為(基本犯罪),由于發生了嚴重結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況。 在主觀構成上,一般認為行為人須對加重結果“至少有過失”,即主觀上具有一定的過錯。在客觀構成上,首先,行為人實施了基本犯罪構成的行為;其次,基本犯罪行為造成了法定的重結果;再次,重結果不屬于基本犯罪構成。對于發生了實害后果的危險駕駛行為完全可以采用結果加重犯的形式進行處罰。首先,行為對因危險駕駛行為而產生的實害后果在主觀上應當是“至少有過失”的?!霸诮Y果加重犯中,基于重結果對行為人科處加重的刑罰,其歸責根據主要在于基本犯罪行為所具有的高度內在危險性……正因為其行為本身存在引發結果的高度危險性,法律相應地賦予了行為更多的注意義務?!弊分鸶傫?、醉酒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是具有高度危險性的行為,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會造成的危險在認識和意志上都很明確,那么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實害后果也應當注意,如果沒有盡到注意的義務,則應當認定行為人對加重的結果在主觀上具有一定的過錯。而在客觀構成上,行為人實施了基本犯罪構成的行為,即危險駕駛行為,并因該行為而引發了法定的不屬于基本犯罪構成的重結果,那么對此種情況以結果加重犯的形式進行處罰是合理的。

因此,建議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或者吸食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則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樣規定不僅體現了使不同程度的危險駕駛罪罰當其罪,也注意到了該罪和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定刑的協調問題。

出現,在局限于危險駕駛罪條款中規定的“拘役”進行量刑時,明顯不能夠實現罪行相適應的原則,那么此時要怎樣定罪才能夠保證量刑可以罰當其罪呢,此時罪名是定交通肇事罪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有人認為,對于這種情況應該以最為常態的方法來解決,就是在危險駕駛罪中再設立結果加重犯的情形,進而規定明確的量刑標準。但是筆者認為該觀點不足以成立,因為現有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這三個獨立的罪名,已經能夠給出現加重結果的危險駕駛行為做以劃分,以確定最合適的刑罰。正如《刑法修正案(八)》第22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币簿褪钦f,當危險駕駛行為出現加重結果時,即人員傷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出現時,就由本來的危險駕駛基本犯轉變為結果加重犯,此種情形下又該適用何種罪名來定罪處罰就另當別論了。醉酒駕駛犯罪的法定刑應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宜。如此,既能做到在立法上實現刑當其罪,也能在社會效果上起到刑足制罪的作用。具體刑法條文應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450000]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檢察院[452300]

猜你喜歡
肇事罪醉酒公共安全
靖江市啟動水上公共安全共建區
在公共安全面前別任性
基于知識圖譜的知識推理與公共安全結合的理論研究
人臉識別技術在公共安全領域中的應用
Drunk 醉酒
復雜罪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理論支撐
醉酒八仙2
醉酒八仙
規范保護目的下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理解
間接處罰之禁止——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中的賠償因素為中心展開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