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偵破職務犯罪的利器
——手機訊息的運用

2012-01-28 02:42潘軍
中國檢察官 2012年14期
關鍵詞:話單SIM卡孫某

偵破職務犯罪的利器
——手機訊息的運用

【本期主講】

潘軍,法律碩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案件組組長,中紀委辦案骨干人才庫成員,河南省檢察官學院兼職教員。先后負責京廣客運專線河南有限公司總經理陳伯羽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新鄉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趙建軍受賄案等在全省有重大影響案件的辦理,并參與中紀委查辦的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受賄案和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涉嫌受賄案。在反貪偵查崗位上,多次被省院榮記個人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

核心提示:人們在使用手機時,通過一系列的電子數據,會向外界傳遞出內容豐富的資料訊息。在職務犯罪案件中,由于這種訊息本身所具有的定人、定時、定位、定點和定關系等特點,因此,無論是在線索初查還是預審突破、問題拓展及人員追逃等方面,都能夠不同程度地發揮其獨特作用。

20 12年上半年,我們在辦理中鐵系統一高管孫某案件線索時,首先通過對被查對象手機話單的查詢分析,掌握到重要的涉案人員及謀取利益事項等信息。隨后,我們順藤摸瓜在財產查詢中發現相關受賄問題。在決定對孫某立案偵查后,我們又發現孫某已于三天前到國外視察海外工程,于是根據手機基站話單的查詢我們隨時掌控孫某的基站點移動狀況,并在13天后,孫某從老撾返回國內長沙機場時將其成功抓獲。案件立案偵查后,我們又通過對孫某使用的手機SIM卡中刪除資料進行技術性恢復,從而掌握到孫某在案發后進行串供、作偽證等信息情況,上述信息為外查和審訊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炮彈,并使證實犯罪產生了再生證據。同時在擴大案件線索、挖掘犯罪問題方面,我們通過對發現可疑點的分析判斷,再通過專業話單分析軟件的交叉碰撞,使原本相互孤立的問題能夠串聯成線,并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例如,我們在查詢孫某購房款時,發現有50萬的購房款是從其妻子的弟弟張某個人銀行卡中支付,而張某銀行卡中的50萬又來源于山西的趙某。而此時孫某態度強硬,審訊中始終不能如實供述;張某聲稱只是向孫某提供了銀行帳戶,本人并不認識趙某;而趙某些此時卻去向不明,在話單查詢中也確實未能發現趙某和孫某及張某曾經聯系的記錄。為了揭開這個疑團,偵查人員通過話單分析軟件將孫某、張某和趙某分別進行話單對撞,最終成功發現張某和孫某的共同聯系人既孫某的下屬左某,同時帶出孫某和左某共同受賄200萬元問題,揭開了左某將共同受賄款項存放在其親屬趙某名下,并通過中間轉帳為孫某支付購房款的事實。

隨著手機在社會中的廣泛使用,手機的功能、作用也越來越多樣化、智能化。近幾年,在職務犯罪案件偵查中,我們通過話單的查詢和分析,透過被查對象的手機訊息,為確定手機使用人的身份、查找涉案關系人以及掌握相關人員的活動方位等,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

一、手機訊息的特點

與其他情報資料相比,手機訊息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一是智能化。手機訊息是通過獨具特色的電子數據構成相互區別或認同的。二是客觀性。手機訊息是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的信息,因此能夠客觀地反映的事物真實情況。三是動態化。手機訊息可以完整地或部分地復制或移動.同時手機訊息又可以幾乎不留痕跡地更改或刪除。四是可儲存。手機訊息可以借助電子設備.如手機本身、計算機、通信公司等記載并儲存相關信息。五是能恢復。對已經刪除的通話訊息可以借助電子設備進行技術性恢復。

二、手機訊息的作用

手機訊息由于具有其他情報資源不可替代的特點,因此它在的偵查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定人、定位、定時、定點、定關系及證據等方面。

(一)定人

手機都具有IMEI識別碼和SIM卡,因此手機具有比指紋更易識別的個性特征。IMEl是手機出廠時廠家為其編排的“檔案”號,出廠后IMEI碼就成為手機的“身份證號”。IMEl碼與手機是一一對應的.一部手機的IMEI碼是唯一的。SIM卡是用戶識別卡,是一種帶有微處理器的智能芯片卡,ICCID是SIM卡的系列號,用于識別SIM卡本身。而手機用戶在購買SIM卡時一般都需提供相應的身份證資料信息進行備案,通過對上述資料的查詢,可以達到查明持機人身份的目的。

(二)定時

手機、電信部門的基站等,都具有準確的電子時鐘,因而其顯示的信息客觀真實,能準確地顯示當時的時間、地點等信息。手機的任何一次通訊聯絡的起止時間均以分秒的精確度被記錄下來,偵查人員可以利用手機這一特點,分析判斷被查對象與特定關系人員聯系的時間及被查對象處于特定區域的時間。

(三)定位

手機每到一個區域就會注冊到最近的基站,所以移動運營商很輕易就可以通過基站的位置得到手機用戶的大概位置。再通過信號到基站的衰減就可以計算出該用戶距機站的距離以及方位。目前的手機無線信號基站需由三個基站呈三角形設置形成基站群,所發射的無線信號形成三個圓圈交叉構成一網線,每個基站群再呈三角形配置形成大網絡,網絡大致呈蜂網狀,每個基站發射半徑一般為200米左右,每H個基站直線距離為300米左右。每個基站發射范圍為360度,其間以120度分H個扇面,故一旦任何手機開機,就與所在基站一扇面無線網絡保持聯線。例如,移動手機工作時,其賬單上都有LAC號。因此,手機有較好的定位功能。

(四)定點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手機基站話單,通過專業的話單分析軟件進行交叉碰撞,可以碰撞出共同聯系人及共同見面地點。

(五)定關系

根據被查對象的手機通訊信息,通過通話次數、通話時間長短、通話時間段以及短信息等情況,分析判斷其關系親疏遠近程度。

(六)證據價值

手機訊息作為電子證據的一種,在證實犯罪方面具有重要證據價值。例如,查獲的手機是重要的物證;與犯罪有關的通話記錄清單是重要的書證;與犯罪相關的電話錄音、手機拍照圖像是重要的視聽資料。以手機短信為例:手機短信內容有時能夠直接表明或反映犯罪嫌疑人與犯罪活動的關聯。犯罪嫌疑人手機存儲的與犯罪相關聯的短信內容,有可能直接或間接說明犯罪活動的事實。

四、手機訊息的發現

(一)手機訊息的恢復

目前,國內、國外關于對SIM卡檢驗的軟件及相關設備開發的較多,這些工具可以檢出SIM卡中的各類文檔信息,包括一些被刪除的信息。它們主要是通過計算機直接讀取SIM卡存儲器中的數字數據,并將這些數字數據所對應的所有文檔信息顯示在計算機上,最后直接形成SIM卡存儲器信息的內容報告。因為這些工具能夠直接讀取SIM卡存儲器中的數字數據,所以它能夠顯示許多隱藏的信息。

(二)手機話單的分析

手機運營部門交換機所記載的通話記錄主要有:主叫號碼、被叫號碼、開始時間、結束時間、通話時間、主叫手機的IMEI及基地臺識別碼。但是手機話單往往涉及大量信息,需要偵查人員從繁雜的話單中提取、搜集,并通過分析研判以發現對偵查有用的信息。

1.基站話單分析的方法。一是基礎查詢法。主要是通過對被查對象基站話單查詢,按照其所在的移動計費站(不論是移動還是聯通,在每個城市都設有覆蓋一定范圍的數目不等的計費站)提供的所有手機通訊信息進行篩選,就能從中發現一些基礎性的調查資料及可疑手機和固定電話。二是跟蹤查詢法。是指對可疑的手機號碼或通訊中固定電話號碼的延伸式查詢,只要調取某一時段的手機或固定電話通話記錄,就可獲取線索,確定重要的涉案人員、關系網及位置。三是碰撞查詢法。在案件偵查中,通過對多個不同可疑話單進行交叉碰撞,可以獲取它們在共同區域、共同時間段的手機通訊信息以及相互關聯的可疑目標。

2.基站話單分析的重點——發現可疑號碼。在手機話單分析中.偵查人員要重點把握發現以下可疑號碼:手機通話頻率出現較高的;通話時間比較長的;短信聯系頻繁的;案發前后通話的;吃飯時間或夜間較晚通話的等等。

五、手機訊息的運用

(一)在案件初查中的運用

手機訊息的查詢是職務犯罪案件初查工作的基礎。首先,利用被查對象使用的手機號碼,配合電信部門的客戶資料庫,查找被查對象身份信息,從而為延伸查詢其家庭成員戶籍資料提供依據;其次,利用被查對象與相關人員最近經常聯絡的電話號碼,通過對方號碼排序能夠甄別出哪些人員是其家庭成員的號碼,哪些人員是其工作上的同事,哪個人員是被查對象的司機,哪個人員是被查對象的情人,以及哪些人員是重要的涉案人員等;再次,利用被查對象通話的基站代碼.分析手機發話的地域范圍,從而分析判斷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活動范圍和位置;最后,通過手機短信能夠發現機主銀行開戶行(如:手機開通了銀信通業務)等相關信息。例如:2010年,我們在對某文化影視集團總經理王某某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進行初查時,就是通過話單分析首先發現王某某的話單排序中,與周某的通話頻率最多,甚至超過王某某的家人,而周某只是該集團的一名中層副職,從工作關系上其之間間隔主管副總和部門正職兩道門檻。同時,周某在手機漫游到西安時與王某某聯系更多。于是,我們針對上述疑點順藤摸瓜,通過相關查詢,很快發現王某某和周某共同挪用公款200多萬元在西安經商做生意的犯罪事實。

(二)在案件審訊中的運用

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進行審訊的最大優勢,就是雙方掌控的信息不對稱。這時審訊人員適時、適度地向犯罪嫌疑人釋放出通過手機電話薄、手機短信、手機基站通話話單以及通過手機分析軟件進行話單碰撞獲取到的相關資料,很容易使對方產生無限聯想,并最終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例如,2009年,我們在辦理某客運專線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某涉嫌受賄案件時,陳某某被立案后一度不予配合,并在訊問中向預審人員進行試探摸底。由于初查期間掌握的線索較少,預審人員利用一天的時間,依據扣押陳某某的手機“電話號碼薄”中人員名單進行了網上搜索,在了解到大量施工單位負責人姓名、特征以及承建客運專線施工標段信息后,有的放矢地對陳某某展開了預審,當審訊人員向陳某某拋出上述信息時,陳某某突然意識到檢察機關前期做了充分調查取證工作,自己已喪失抵抗的資本,經過幾番掙扎后徹底崩潰,如實交待了我們尚未掌握的大量涉嫌受賄犯罪問題。

(三)在挖掘線索中的運用

在案件辦理中,無論是排查犯罪嫌疑人話單還是排查重要涉案人員的話單,我們都要把對方號碼的身份、職業以及在某一通話時間段所發生的具體業務綜合起來進行分析評估。例如,2011年初,我們在辦理某國有建筑企業總經理趙某和副總經理汪某共同受賄案件中,通過話單碰撞,我們發現趙某和汪某在某高速公路招標期間均和招標方一負責人鄧某進行聯系,于是我們又將趙某、汪某和鄧某的話單進行碰撞,準確顯示出汪某和鄧某在2010年下半年工程招標前有兩次見面接觸,而在財產查詢中,又清楚地反映出汪某和鄧某其中一次見面后半小時,鄧某存入其妻子銀行帳戶40萬元。于是,偵查人員有的放矢地對汪某展開了預審,很快就實現了案件的突破。

(四)在案件追逃中的運用

在案件追逃中,手機訊息能夠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能夠準確地對犯罪嫌疑人的號碼進行跟蹤、定位;二是犯罪嫌疑人潛逃后更換了手機SIM卡,仍然可以通過手機IMEI資料反查出犯罪嫌疑人現在使用的SIM卡新號碼,從而判斷位置,確定偵查方向;三是圍繞犯罪嫌疑人前期聯系頻繁的目標人群號碼,進行跟蹤鎖定,采取圍點打援策略,最終解決問題。例如,2008年,我們在辦理某市委組織部部長涉嫌受賄案件時,一重要涉案人員李某在得知自己因行賄被立案調查后畏罪潛逃。由于李某過去從事過公安工作,因此反偵查能力很強。在潛逃期間從不使用手機,住宿也多選擇在洗浴中心和教堂 (不需出示身份證),偵查人員在音訊全無的情況下,及時調整了目標方向,對李某前期聯系較多的三名朋友號碼進行了跟蹤,結果在第28天發現這三人中的兩人一同登上了赴北京的列車,最后,在北京王府井附近,兩人給李某送錢時,我們將李某成功抓獲。

由于手機越來越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訊工具,它本身所具有智能化、客觀性、動態性、可儲存和能恢復等特點,為職務犯罪偵查提供了價值極高的情報訊息。在案件不同階段,偵查人員只要對相關訊息充分分析和靈活運用,就能最大限度提高偵查工作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猜你喜歡
話單SIM卡孫某
酷品社區
河北大名話單元音韻母、單字調及雙音節非輕聲詞連調的實驗語音學初探
鐵路GSM-R SIM卡讀寫次數測試方法研究
離婚才知老公出軌獲賠六萬元
離婚才知老公出軌 獲賠六萬元
SIM卡的“減肥史”
采用大數據技術的移動DPI關聯算法探索及實現
婚內賠償,是否有效?
GSM-R移動交換機ASN.1話單的解碼
GPRS按時長計費模塊的優化與應用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