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官
-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性質及辨析
- 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與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的界限
- “毀林占地”案件適用法律探討
- 基于婚約同居生活造成一方死亡相對方應按公平原則給予適當補償
- 從死刑犯久判不決現象反思我國立功制度
-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群體性案件的指導
- 刑事訴訟法修改對公訴部門的挑戰及其應對
——以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的構建與完善為視角 -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現實境遇與適用對策
- 交通肇事中二次事故導致的犯罪結果如何定性
-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億元騙取出口退稅是否構成犯罪
- 修車時將車主物品拿走賣掉如何定性
- 對追訴時效延長中“控告”的理解
- 偵破職務犯罪的利器
——手機訊息的運用 - 助殘資金也敢貪
——海南省殘疾人聯合會康復部原主任符國曉侵吞百萬元助殘資金案寫實 - 簡評英國刑事司法中“禁止雙重危險規則”的發展
- 押鈔員竊取被押錢款后潛逃的行為定性
- 毒魚行為如何定性
- 強行索取通奸私了賠償款行為的認定
- 為他人購買毒品且克扣供自己吸食如何定性
- 不以發展下線為主要計酬模式的傳銷行為定性
- 試論交通肇事逃逸重復評價的禁止
- 如何認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
- 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支付的上限問題
- 傷害案件中的傷情證據及其審查
- 推銷鞭炮為名強行索要高額錢財行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