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立法初探

2012-08-06 02:20焦宗蓮
法制與經濟·下旬刊 2012年3期

[摘 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納入法律軌道,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文章從建設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立法基礎、立法目的、立法原則以及立法中的制度設計等方面,對建設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立法提出建議。

[關鍵詞]立法目的;立法原則;制度設計

一、建設“兩型”社會的立法基礎

(一)社會基礎

我國社會發展的現實狀況,是建設“兩型”社會的現實基礎。環境問題、資源問題解決不好,將制約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發展需要創新社會發展方式,以應對不斷出現的新問題。能源短缺的問題日益突出,解決環境問題的形勢日益嚴峻,應當充分發揮社會發展機制在“兩型”社會中的作用,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我國社會嚴峻的現實使得我們必須不斷創新,走出一條新路子,建設“兩型”社會是一條有效的途徑。

(二)法理基礎

法以社會為基礎,法律的發展應該與社會的發展相一致。法律具有滯后性,而社會的發展要求創新法律對社會的調整機制,使其能夠緊跟時代需要。建設“兩型”社會的法理基礎在于法律不僅可以調整人與人的關系,還能夠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法律通過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調整,使環境和資源保護納入到法律的調整范疇,更有利于發揮法律的調整機制作用,以達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目的,進而促進“兩型”社會的建設。①

二、建設“兩型”社會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指導立法行動并貫穿于整個立法?!皟尚汀鄙鐣牧⒎康氖侵竾以诮ㄔO“兩型”社會中所期望達成的目標或意欲實現的結果。它是立法者對“兩型”社會所追求價值的最直接、最明確的闡述,同時也反映了人類對環境保護與自然的態度。

“兩型”社會的立法目并不單一,它追求多元價值,即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環境是基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需要環境提供發展的平臺,同時人類的自身發展需要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追求更高層次的價值。三者不能偏頗,任何一個要素的失衡都將會影響社會整體的進步與發展?!皟尚汀鄙鐣牧⒎ú粌H應保護環境,維護人體的健康,亦應促進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因此,筆者認為“兩型”社會的立法應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指導,同時要保護環境、保障基本人權,發展經濟,促進社會發展,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三、建設“兩型”社會的立法原則

“兩型”社會的立法原則是指在“兩型”社會立法過程中所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筆者認為“兩型”社會的立法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可持續發展原則

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資源與環境,否則人類將失去賴以存在的基礎??沙掷m發展的物質基礎是資源的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沙掷m發展要求人類開采自然資源的方式是可持續、適當的,缺少或失去資源,人類將難以生存,更不可能可持續發展。因此,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就是要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使可再生資源能保持其再生能力,非再生資源不至于過度消耗并能得到替代資源的補充,環境自凈能力得以提升。

(二)合理運用市場誘導機制的原則

“法之理在法外”,單純運用法律手段有時難以達到所希望的目標,甚至適得其反。合理運用法律外手段解決法律中的問題是可行與有效的。法律取決于經濟基礎,服務于經濟基礎。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法律調整方法與手段的變化,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時代的發展需要制定符合其要求的法律,發揮其對經濟發展的引導、促進和保障作用。②

“兩型”社會要求改變過去以強制命令為主的方式,要求通過完善市場經濟誘導機制,以市場機制來調控市場行為,政府的管理模式也轉為激勵管理模式,經濟誘導原則應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立法所要主要采用的原則之一。從制度上大力扶持和培養環境和資源市場的形成,讓市場機制的作用得以充分的發揮,通過利益誘導機制的介入,使“兩型”社會健康、有序發展。

四、“兩型”社會立法中的具體制度設計

建設“兩型”社會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兩型”社會的立法除遵循以上基本原則以外,筆者認為,立法者還應確立以下具體的制度:

(一)健全環境和資源法律責任制度

違反義務承擔相應責任,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如此才能使得觸犯法律者有畏懼心理,進而去守法或不去從事相關違法行為。我國相關的保護環境方面的法律有待修改和完善,要把抽象的原則性的條文明細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在環境法律責任制度方面,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作了明顯的限制,但很多違法行為卻沒有與之對應的律責任相對應,法律責任不能落實。③因此,健全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制度體系是“兩型”社會的必然要求。

(二)引入生態補償機制

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一種新型環境管理模式。筆者認為,在“兩型”社會立法中引入生態補償機制,為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提供法律據和保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當前,建立生態境補償機制,應遵循以下原則:誰利用誰補償,誰受益誰付費;有利于保護地區與受益地區共同發展的原則;滿足要與現實可行相結合的原則。同時要注意處理好東、中、西部或者是上、中、下游的關系,近期與長期的關系,代際之間的關系,市場作用與政府作為的關系。

(三)建立專門環境訴訟制度

有權利必有救濟。法制完備的國家,法律應具有可訴性,爭議可以通過司法得到救濟,這是“兩型”社會所必需要。建立專門的環境訴訟制度,將傳統的三大訴訟合而為一,對環境糾紛實行整體式的訴訟救濟的新型訴訟制度。它是具有預防、激勵、政策形成功能,保護私益和公益于一體的專門訴訟環境訴訟在世界范圍內正在日益向專門化方向發展。④專門化可以有效地避免傳統環境訴訟對環境糾紛整體性的肢解,克服對環境糾紛的訴訟救濟實行分離式訴訟所帶來的公益保護缺位,私益保障不足,預防功能低下等問題。在“兩型”社會確立環境訴訟制度,能夠使得我國的訴訟制度更加完善,更有利于保護合法權益,抑制侵權行為的發生。

[注釋]

①王慶芳,姜文:《資源節約型社會及其立法研究》,《法制與社會》,2009(5)。

②呂忠梅:《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論綱》,《中國地質大學學報》,2008(3)。

③王樹義:《環境法律體系和環境立法體系評析》,《環境法——電子期刊》,2003(1)。

③呂忠梅,吳勇:《環境公益實現之制度構想》,別濤:《環境公益訴訟》,法律出版社2007版。

[作者簡介]焦宗蓮,女,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檢察院。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