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海碩 張小玲
為科學有效地對轄區內國土資源協管員一年的工作進行考評,做到公正、公平、透明,欒川縣國土資源局結合工作實際,對考評方法進行創新,引入了群眾評議機制,對國土資源協管員實行“陽光考評”。
該局選擇村委班子成員、部分黨員、企業、農戶作為評議人,采取座談、暗訪、發放評議表等方式,對各鄉鎮國土資源協管員一年來的政策水平、法規意識、服務質量、協調能力、廉政行為5個方面進行百分制打分評議,評議結果分優、良、差三種,考評結果納入本人檔案管理。此外,對群眾意見大、工作能力差的國土資源協管員,立即撤換。這一新舉措的實施,加強了對國土資源協管員的動態管理,加大了對國土資源協管員的社會監督力度,有利于提升國土資源協管員的工作效能,對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協管員隊伍建設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