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國慶
2012年,永城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入庫額達1.364億元,其中市本級征收1.1144億元,代省級征收2494萬元,再創歷史新高。自2009年以來,該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入庫額已連續4年破億元大關,逐年增長,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入庫額分別為1.0004億元、1.129億元、1.257億元,平均增長率達9%。
永城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入庫額逐年上升,主要得益于該市地礦局在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和監督核查上所下的工夫。特別是2012年,在國內外宏觀經濟大環境復雜多變,經濟增長放緩,煤炭價格持續走低,永城市原煤產量及銷售收入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滑的情況下,為做好補償費征管工作,永城市地礦局認真貫徹執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和配套規章制度,采取多項措施、改進征管方法,提高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管理水平,通過早安排,快動手,搶時間,抓機會,化被動為主動,不斷加大征收力度,切實做到了應征盡征,應收盡收。
該局加大宣傳力度,召開了有全市各采礦權人參加的2012年度礦產資源補償費征管工作會議,明確任務,強化措施,加強交流,增強采礦權人的法律意識,提高采礦權人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的積極性,確保了全年補償費征收工作的順利開展。
該局將征管工作與礦山儲量動態監管、礦山企業年檢等管理工作相結合,及時掌握采礦權人的開采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以此提高礦產資源補償費入庫率。在2012年年檢工作中,共追繳礦產資源補償費287萬元。
該局還強化征收手段,進一步推進征收工作規范化和科學化進程,切實抓好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網絡直報軟件的運用及征收臺賬的建立工作,確保了永城市礦產資源補償費足額入庫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