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芻議文章摘要與文后參考文獻規范化問題
——以法學期刊論文寫作規范為視域

2013-04-10 12:55胡和平王道春
四川警察學院學報 2013年2期
關鍵詞:頁碼參考文獻學術期刊

胡和平,王道春

(湖南警察學院 湖南長沙 410138)

一、摘要乃論文之名片

(一)文章摘要之界定。

所謂摘要是“指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獻重要內容的短文”[1]。摘要的主要功效是幫助讀者把握文章內核,方便文獻檢索。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即不通讀報告、論文,就能獲得相關的信息,它應包括數據或結論,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字。

摘要主要有三種類型:報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報道/指示性摘要(或稱混合性摘要)。報道性摘要,即資料性或信息性摘要,它主要用于單一中心的論文,全面、簡要地概述論文的背景、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內容,即所謂的簡介。報道性摘要其結構一般涵括研究背景、引言、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幾個部分。通常情況下,方法和結果詳細些,其它部分一言可蔽之。指示性摘要(又稱說明性摘要、描述性摘要或論點摘要),常用在文獻內容過于龐雜,無法簡述、需要加以整合之論文。常僅用2-3句話概述論文的主旨,而不談及論據和結論,接近于論文全文的目錄或提綱。報道指示性摘要,兼顧了報道性和指示性兩種摘要形式,偏重于概述研究的成果。此類摘要適用于這樣的文章:既有主題單一的專題性部分,又在某些部分涵括有綜述性內容,即通常以報道性摘要的方式敘述初次文獻中的信息價值較高的部分,用指示性摘要的形式闡述其他部分。一般而言,科技、試驗研究類的論文,宜用報道性摘要,盡量少用指示性摘要;而綜述類文章,宜用指示性摘要。法學期刊論文摘要多采用指示性摘要。另,由于公安院校學報還刊載刑事技術、公安交通管理、網絡偵查電子取證等文章,因而也采用報道性摘要、混合性摘要兩種。

(二)規范化的文章摘要——論文寫作的法規要求。

摘要是論文的要旨概括,是學術論文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報告、論文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2]。為促進摘要編寫規范化,推動我國學術期刊發展的現代化,國家標準局于1987年頒布了《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GB7713—87),提出了摘要的寫作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于1999年1月公布了“關于《〈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查與評價數據規范(試行)》的通知”(簡稱《通知》)?!锻ㄖ芬髮W術期刊文章均需撰寫摘要,理論與應用研究型學術論文還應附英文摘要。

(三)摘要寫作存在的問題。

國家標準局關于《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中規定“摘要應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報告、論文的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中有數據、有結論,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獨立使用,可以引用?!蓖ㄟ^對來搞進行分析,筆者發現法學論文摘要主要存有如下不足:(1)摘要中含有寫作者的主觀見解、評論和解釋;(2)摘要中表述了自我評價,如“本研究達到了國際……水平”等。(3)把論文前言拿來作為摘要;(4)分段撰寫摘要;(5)使用了“本文”、“作者”、“我們”等字眼,如“我?!?,“我所……”等;(6)缺少關鍵詞、作者單位、郵政編碼等要素。

最為突出的情形常表現為:

“本文主要介紹、分析了……,本文給出了……;本文根據……,筆者探討了……,以供批評指正;本文寫作對……有重大意義?!?/p>

此3例存在的問題為:例1不應用“本文”作主語;例2中的“筆者”、“以供批評指正”寫入摘要不妥;例3作自我評價??傊?,通病為:這些作者常以第一人稱把摘要寫成文章結構介紹或自我評價,以及常出現“本人”、“本文”等字眼。

(四)法學論文摘要寫作宜規范化。

摘要具有自主性、通曉性,內容應概述論文的主要信息。

1.掌握摘要寫作的要素。摘要類型宜根據文章內容而決定選用報道性還是指示性論文摘要。

報道性摘要一般包含以下4部分:(1)研究目的:研究、研制、調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務,所涉及的主題范圍;(2)研究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論、條件、對象、材料、結構、手段、裝備、程序等;(3)研究結果:實驗的、研究的結果,數據,被確定的關系,觀察結果,得到的效果、性能等;(4)研究結論:結果的分析、研究、比較、評價、應用,提出的問題,今后的課題,假設,啟發,建議,預測等[1]。這四方面是環環相扣的,撰寫時務求做到條理清晰,層次分明,論證嚴謹,富有邏輯性。

指示性摘要一般包含研究的對象、目的、方法和主要結論,不必涉及具體結果。

2.摘要開端忌用“本文”、“作者”類主語。正確的寫法是:對報道性摘要,開頭一般采用“對……進行了研究,報告了……現狀,進行了……調查”之類格式;對指示性摘要,則大多用“討論了……,介紹了……,略述了……”等用語予以開頭。

3.摘要多用短句,不宜分段。GB7713-87規定:“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200~300字。如遇特殊需要字數可以略多?!雹?。句型應力求簡潔,少用長句,準確闡述文獻的要點即可,忌諱分段。

4.關鍵詞的選取。關鍵詞用以論述主題內容的詞或詞組,既包含文章的重要信息,也是文章的重要檢索處。一般由3—8個詞或詞組組成,能起到“一閱便知”之功效??梢哉f,文摘是一篇文章的主旨,而關鍵詞則是文摘之“文摘”。關鍵詞直接從文章標題和正文中抽取,應力求保持它在文章中的自然字面形式。當前,國外由電子計算機編排的主題索引有兩種:一種叫做題外關鍵詞索引:不以文題為限,在全文中選??;一種叫題內關鍵詞索引:選用的關鍵詞只取自文題,加工簡單、編排方便,較受作者歡迎,不足是表達的文章中心不太充分。我刊主要采用前者——題外關鍵詞標引。因為我刊宗旨主要是為了幫助讀者較全面地了解公安法學期刊論文的特色與內涵,出發點不在于關鍵詞僅是為了檢索之便。因此,要求作者在投稿時,我刊要求稿件不但應標上關鍵詞,而且應使所選取的關鍵詞準確、簡明扼要,能涵括文章主旨,且數量不宜過多,3—5個足以。

二、參考文獻乃文章點睛之筆

是期刊論文的重要組成,不可缺失,凡是論文引用已刊發文獻中的觀點、數據和事跡等,都應在正文相應處予以標明。標注參考文獻體現了作者嚴謹求實的科學精神,映射了文稿的廣度與厚度。著錄參考文獻能方便讀者辨別論文作者與前人的成果,映襯了作者對他人知識的尊重。

(一)目前文后參考文獻存在的問題。

1.沒有參考文獻。日常編輯中,我刊收到的稿件中常有作者的文稿沒有列出參考文獻。這方面主要是初次投稿者和年齡比較大的作者。新手由于寫作經驗少,資料欠缺,寫的文章較膚淺,以致缺乏參考文獻。年紀較大者、特別是長期從事公安一線工作的轉入學校教學的老同志,他們實踐經驗豐富,但理論知識不足,因而文章也常無參考文獻。

2.把看過的書籍資料作為參考文獻。在編校中,我們常發現如此現象:稿件的后面附了一大堆參考文獻,但文章正文卻一個也沒有標注,即后面的參考文獻與正文沒有對應。這種情況在碩士研究生中較為多見。經調查,其緣由主要為作者把他們寫作時看了的書籍資料當做參考文獻,把期刊論文與學位論文混淆了。學位論文后面往往羅列了大量的參考書目,但這些書籍資料常在文章正文處缺少照應。我們認為在撰寫法學期刊論文時,這種做法是欠妥的。

3.參考文獻“用”而“不引”。學術理論論文的撰寫是一艱辛的過程、痛苦的過程,需付出極大的腦力勞動,尤其是前期的資料準備。只有廣讀博覽,才能厚積薄發。然而,在此過程中,一般而言,寫作者不會特別在意文獻的具體出處,由于各種因素,大多也不知曉參考文獻的規范,如注釋的形式、文獻的格式等,于是在寫作中,“只引不注”或“只用不引”就應運而生。導致所引文獻出處不明,給查找原始文獻帶來極大的難度。

4.編造參考文獻。除上述情形外,偽造參考文獻也很常見:所列參考文獻隨意添加,導致所引用的內容在這些文獻中、在標注的文獻頁碼中查找不到,論文的內容與所列參考文獻風馬牛不相及,這種情況在電子數據文獻中較為多見。

據筆者調查,作者的應付了事心理乃重要緣由。參考專著要有所在頁碼,期刊論文要有起止頁碼,這是《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的要求。然由于寫作者的粗枝大葉,閱讀時不留心頁碼,或寫作時沒有原始文獻可參考,也懶得核對原著。如是,在編輯要求標注參考文獻頁碼時,有些作者就隨便加個頁碼蒙混過關,倘若編輯不去仔細核實,錯誤的文獻頁碼就此產生,成為了偽參考文獻。

5.參考文獻格式不符合規范。由于作者大多不知曉或不愿意學習參考文獻技術規范,也由于現行規范較粗略、籠統,或各刊物參考文獻規范不一致,導致作者投的稿件要么參考文獻格式頗不規范,要么無所適從,于是大大增加了編輯的工作量。這里筆者以公安院校學報為例予以說明。當前,公安院校學報大都執行《中國學術期刊(關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CAJ-CD B/T 1-1998)(簡稱《規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05)(簡稱《規則》),我刊即如此。因各編輯部宣傳力度不夠,以及作者疏于了解,以致很多作者對《規范》、《規則》很不知情。加之由于《規范》與《規則》尚不完善,許多方面缺乏明確的參考細則,各刊物參考文獻規范不一致成了普遍現象。公安學報中,著作類、期刊報紙類、學位論文類參考文獻格式區別不大,不同的是譯著類、電子參考文獻類型、論文集類型、轉引類、編寫類、多次引用同一文章類型、馬列經典著作、古籍資料等方面有較大不一,英文類參考文獻更是不一。除此,由于《規范》、《規則》缺乏強制力,致使有些刊物不執行這些規范,自定格式。

6.參考文獻與注釋混為一談。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時所引用的已發表的文獻書籍,一般列表于文末;而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為論文中的字詞或短語作進一步說明的文字,一般分散著錄在頁下(腳注),或集中著錄在文后(尾注),或分散著錄在文中”[3]。釋義性注釋是對學術論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則包括各種不宜列入文后參考文獻的引文和個別文后參考文獻的節略形式[4]。實際寫作中,作者經常將二者搞混,有些編輯也不是十分清楚。常見的是把引文注釋和參考文獻混淆。要么把參考文獻擱于地腳,與注釋一塊,要么將注釋擱于文后與參考文獻為伍。那么,引文究竟屬于參考文獻還是注釋?筆者比較贊同下述觀點:“無論哪種引文(包括直接引文和間接引文)都應歸類于參考文獻,而且凡是引文類的參考文獻都應盡量具體到頁碼,而注釋一般不存在指明頁碼問題?!盵5]

除上,部分論文雖然有參考文獻,但參考文獻過于陳舊;部分文章英文參考文獻過多,引用的參考文獻與主題無關等等,不一二足,這些弊端亟需加以克服。

(二)參考文獻的規范化處理。

1.要求作者著錄參考文獻時富有求實、認真態度。作者寫作時務求端正態度,把確實引用了的參考文獻標注出來,沒有引用的就不要硬拽進來,資料應力求來源于原著,沒有原著的,一定要仔細核對間接文獻,務必查清其來龍去脈,不要編造、隨意添加參考文獻,切忌敷衍了事。

2.作者要學習有關的參考文獻技術規范。學習參考文獻規范其實不難,每個刊物都有投稿須知,有已出刊的范文,作者只要稍微用點心則可。譬如,大部分期刊對參考文獻的要求為:

此外,作者可通過網頁或圖書查閱《規范》與《規則》。盡管各刊物規范不一,但如作者完全按《規范》與《規則》去做,編輯部定然不會反感。當然各編輯部應把好關,編輯應加強學習,特別是新進編輯,應加強編輯業務學習,主動按《規范》與《規則》編校文章,不要隨心所欲,對不符合格式規范的稿件應退回重新修正,不能讓其輕易過關,誤導作者。值得注意的是正如前述,《規范》與《規則》在很多方面也較為籠統,讓編輯不好操作,因此,政府有關權威部門應抓緊補充完善。

[注釋]:

①當然特殊情形下少數論文摘要也可突破200~300字,也不能一概而論。如,報道性文摘和報道指示性文摘一般以400字為宜,指示性文摘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好。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文摘編寫規則》(GB6447-86).

[2]《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GB7713-87)第5.7.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學位論文編寫規則》之3.8注釋.

[4]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編輯委員會.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S].2006.

[5]賈書利.參考文獻在學術論文中的應用與規范[J].黑龍江社會科學,2009,(2).

猜你喜歡
頁碼參考文獻學術期刊
Nonlinear Dynamic Analysis and Fatigue Study of Steep Wave Risers Under Irregular Loads
學術期刊引證指標
學術期刊引證指標
CONTENTS OF 2020
感謝
The Muted Lover and the Singing Poet:Ekphrasis and Gender in the Canzoniere*
河海大學學術期刊創辦百年
Consequences of early adverse rearing experience(EARE) on development: insights from non-human primate studies
Study on the physiological fun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γ—aminobutyric acid and its receptors
The Review of the Studies of Trilingual Education in inghai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