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云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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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訓“為官發財,應當兩道”,說得很好。同時還應重視解決高官家屬的經商問題。過去歷史上一些愛國民主人士聲討蔣介石以權謀私,大發國難財。實際上并不是指蔣介石本人,而是指宋靄齡的老公孔祥熙、大舅子宋子文等人走私、舞弊的行為。四大家族是由蔣政權而興起,所以人民把蔣視為國家災難的禍水。
尋跡官場腐敗之規律,無不與升官發財熏染有關,與權力尋租官商勾結有關。如果勾肩搭背演繹攫利瘋狂幾近零風險,那么,道德約束只能似官員身上的褲腰帶,誰能管得???禮儀上的相敬如賓,需要制度的保障和監督,否則,即是以人性之弱點賭執政之清明,難免臺上正襟危坐,桌下腿腳勾引。制度反腐才是正解。
預防職務犯罪有三個不足——預測性不強、針對性不夠、有效性不顯。對此,金山“綠色根據地”主任有高招:一抓洗腦子、二抓錢袋子、三抓建房子,開園以來未有職務犯罪案件發生。習總書記說: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革命是解放生產力、建設好國家、安撫好民生。政治清明、干部清廉的綠色根據地一定能發展壯大。
治病不如防病,對于職務犯罪也是如此,防患于未然遠比亡羊補牢更重要。人的身體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干部隊伍這個“肌體”也經不起一次又一次的損耗。習近平說,官商交往應相敬如賓,意思其實是干部應該公事公辦,公私分明,不要以權謀私。做到這一點,職務犯罪自然也就防住了。
公職人員職務犯罪的危害自不必多談。我認為,解決職務犯罪的根本辦法還是制約權力、提高刑罰。公職人員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養著的,反而以權謀私,以怨報德,此等背德行徑,應付出超過普通百姓犯罪的代價。至于權力制約還是歸于一個問題:是人治還是法治。如果真正實現法治,那權力自有制約之法。
欄目主持人:張同舟 luarao010203@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