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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收入分配與經濟增長

2014-02-13 01:04董夏燕
商業經濟研究 2014年4期
關鍵詞:收入分配稅收制度經濟增長

董夏燕

內容摘要:稅收、收入分配與經濟增長關系密切。優良的稅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促進經濟健康有序的增長。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過程,需要從多個方面去考慮,特別是稅收的配置和收入分配職能因素等,這樣才能在一個體系內全面的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本文主要從稅收制度調節貧富差距方面去研究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稅收制度 收入分配 經濟增長

在經濟學范疇里,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是公平與效率的關系。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意到收入分配不均對經濟發展的阻礙作用,從而經濟學家們日益關注改善收入水平差距的方法。同時,在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過程中,應該更多的考慮到稅收收入分配職能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

本文認為,稅收制度、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是一個相互協調的整體,相互之間積極影響,共同發展,這樣才能使整個社會經濟進入良性發展狀態。本文旨在找出有利于促進收入分配均衡的稅收政策,從而有利于我國經濟的良性發展。

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經濟增長的原因

(一)稅制結構

根據新古典經濟理論,經濟增長主要取決于資本增長率、勞動增長率、勞動和資本的相對份額以及人口增長率和技術進步等。在我國的現行稅收制度中,雖然國家強調目前是以商品稅和所得稅雙主體稅為主,但是主要還是以間接稅(商品稅)為主,直接稅(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例依然很小,不能發揮其公平作用。

根據表1所示,從2005年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總體比重不到30%,兩項比重都比不上國內增值稅一項,國內增值稅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特別是2005年,后面幾年有所降低。加上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和營業稅等稅種收入,我國間接稅比重達到60%左右,高于很多OECD國家的間接稅占稅收收入比重。表2列示了我國2010年稅制結構大體情況,可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在稅收收入中占到了60%以上,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只占到了20%,相比發達國家相關所得稅收入少了一大截。

凱恩斯理論認為,稅收對國民收入有負的乘數效應,即一定量的稅收收入會引致數倍于稅收收入的國民收入的減少,故在國家需要實施緊縮性財政政策時使用。間接稅體現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上,稅收收入的多少與效率沒有必然聯系。直接稅作為稅收收入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調節機制,收入分配情況必然會影響到經濟增長情況。以GDP衡量的經濟發展狀況,GDP主要由投資和消費構成,收入分配情況必然會影響到消費情況,因為消費取決于國民可支配收入,所以在分析經濟增長時,必然要考慮收入分配。

(二)我國現行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經濟增長

投資、消費和凈出口共同構成社會總需求。根據凱恩斯需求不足理論,社會總就業量取決于社會總需求,失業是由于總需求不足造成的。由于總需求不足,商品滯銷;存貨充實,引起生產縮減;解雇工人,造成失業。當就業增加時,收入也增加。社會實際收入增加時,消費也增加??傂枨笥上M需求與投資需求兩者組成。因此,要有足夠的需求來支持就業的增長,就必須增加真實投資來填補收入與其所決定的消費需求之間的差額。

據表3可知,最終消費支出貢獻率從1985年的85.5%減少到2010年的36.8%,僅占到GDP的三分之一,這個數據和國際相關數據比較,差距很大。社會最終消費支出不足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因為最終消費支出構成GDP的一部分,如果居民消費占比高,增長快,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就大,反之則使其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減弱;二是間接作用。如果沒有相應的居民消費作保證,供給的擴大就會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過剩。社會最終消費支出不足,最直接的原因是受收入水平的影響,最根本的原因是國家稅收制度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外加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三)我國現行稅收制度沒有發揮收入調節功能

基尼系數是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關鍵指標。在分析一個國家稅收制度調節貧富差距的過程中,更多的是用稅前基尼系數和稅后基尼系數做比較,來衡量稅收在收入分配過程中的作用?;嵯禂涤嬎愎綖椋?/p>

其中s表示總體被分成了s組,xmi和pmi分別表示在第m年、第i組的人均實際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口份額,且xm1≤xm2≤…≤xmk,μ為總的人均實際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

圖1是我國全國居民和城鎮居民稅收調節前后的基尼系數分布圖,從兩幅圖的總體趨勢可以看出,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主要是調節貧富差距的功能,沒有起到樂觀的效果。從第一幅圖可以看出,我國全國居民的基尼系數一直呈上升趨勢,而且早已經超過了0.4,在國際上,超過0.4就意味著收入不平衡進入嚴重不良狀態,而這個僅是2009年的數字。

我國居民消費支出與經濟增長

經濟增長源自 “三駕馬車”,消費、投資和出口。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財富的增加,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從圖2可以簡明的看出,我國GDP按照支出法構成的成分,其中最多的是資本支出,然后是消費和凈出口,資本支出要占到GDP的一半以上,而消費最多三分之一左右。

從圖3可以看出,1978年以來,我國基尼系數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而且趨勢比較明顯,而居民最終消費支出占GDP比重越來越小。

以上研究的居民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和在GDP中所占比例情況,貧富差距的擴大,主要體現在居民消費水平上,也就是說,居民消費水平情況反映了我國貧富差距的基本現狀。在消費驅動條件下,社會總體消費水平的下降必然會影響我國的經濟增長。這樣,就會出現隨著貧富差距的擴大,經濟增長的勢頭呈現減弱的趨勢。只是目前由于世界經濟發展遇到一系列問題,而我國經濟發展勢頭良好,所以很難總體上看出GDP發展水平的不良因素。但是,隨著經濟發展的深入,根據國際經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源泉不可能永遠只靠投資或者出口來拉動,這些因素都不具有可持續性。

結論與政策建議

要使我國經濟健康持續的發展,就必須優化收入分配政策,主要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鑒于以上總體分析,對我國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的關系,稅收制度的構建應該在以下方面加以考慮:

第一,增加我國直接稅在總稅收中的比重,充分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首先,要調整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在整體稅收收入的比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要考慮到收入的詳細分類情況、各種收入來源,在免征額的額度上要考慮到一個人的整體負擔情況,各個地區情況亦有所不同。企業所得稅一般情況下比較復雜,得考慮到結構性減稅,因為企業承載著較多的就業崗位。財產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在我國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二,開征社會保障稅和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種。社會保障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具有難以轉嫁的特點,不但對收入調節有直接作用,而且為整個社會的各處保障起到了很好作用,因為它直接影響著社會保障相關項目的支出,特別是養老、醫療教育等。居民的貧富差距,主要體現在收入、消費和財產上,所以對遺產稅的征收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當然在征收遺產稅的時候,不得不考慮到贈與稅。

第三,健全稅收征管政策。制度的制定,是理論高度的抽象,要把制定的制度落到實處,則需要健全的執行尺度。我國要保持經濟良性增長,就必須要保證促進經濟增長的稅收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羅楚亮.經濟增長、收入差距與農村貧困.經濟研究,2012(2)

2.金戈.經濟增長中的最優稅收與公共支出結構.經濟研究,2010(11)

3.馬栓友.宏觀稅負、投資與經濟增長:中國最優稅率的估計.世界經濟,2001(9)endprint

內容摘要:稅收、收入分配與經濟增長關系密切。優良的稅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促進經濟健康有序的增長。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過程,需要從多個方面去考慮,特別是稅收的配置和收入分配職能因素等,這樣才能在一個體系內全面的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本文主要從稅收制度調節貧富差距方面去研究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稅收制度 收入分配 經濟增長

在經濟學范疇里,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是公平與效率的關系。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意到收入分配不均對經濟發展的阻礙作用,從而經濟學家們日益關注改善收入水平差距的方法。同時,在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過程中,應該更多的考慮到稅收收入分配職能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

本文認為,稅收制度、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是一個相互協調的整體,相互之間積極影響,共同發展,這樣才能使整個社會經濟進入良性發展狀態。本文旨在找出有利于促進收入分配均衡的稅收政策,從而有利于我國經濟的良性發展。

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經濟增長的原因

(一)稅制結構

根據新古典經濟理論,經濟增長主要取決于資本增長率、勞動增長率、勞動和資本的相對份額以及人口增長率和技術進步等。在我國的現行稅收制度中,雖然國家強調目前是以商品稅和所得稅雙主體稅為主,但是主要還是以間接稅(商品稅)為主,直接稅(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例依然很小,不能發揮其公平作用。

根據表1所示,從2005年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總體比重不到30%,兩項比重都比不上國內增值稅一項,國內增值稅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特別是2005年,后面幾年有所降低。加上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和營業稅等稅種收入,我國間接稅比重達到60%左右,高于很多OECD國家的間接稅占稅收收入比重。表2列示了我國2010年稅制結構大體情況,可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在稅收收入中占到了60%以上,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只占到了20%,相比發達國家相關所得稅收入少了一大截。

凱恩斯理論認為,稅收對國民收入有負的乘數效應,即一定量的稅收收入會引致數倍于稅收收入的國民收入的減少,故在國家需要實施緊縮性財政政策時使用。間接稅體現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上,稅收收入的多少與效率沒有必然聯系。直接稅作為稅收收入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調節機制,收入分配情況必然會影響到經濟增長情況。以GDP衡量的經濟發展狀況,GDP主要由投資和消費構成,收入分配情況必然會影響到消費情況,因為消費取決于國民可支配收入,所以在分析經濟增長時,必然要考慮收入分配。

(二)我國現行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經濟增長

投資、消費和凈出口共同構成社會總需求。根據凱恩斯需求不足理論,社會總就業量取決于社會總需求,失業是由于總需求不足造成的。由于總需求不足,商品滯銷;存貨充實,引起生產縮減;解雇工人,造成失業。當就業增加時,收入也增加。社會實際收入增加時,消費也增加??傂枨笥上M需求與投資需求兩者組成。因此,要有足夠的需求來支持就業的增長,就必須增加真實投資來填補收入與其所決定的消費需求之間的差額。

據表3可知,最終消費支出貢獻率從1985年的85.5%減少到2010年的36.8%,僅占到GDP的三分之一,這個數據和國際相關數據比較,差距很大。社會最終消費支出不足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因為最終消費支出構成GDP的一部分,如果居民消費占比高,增長快,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就大,反之則使其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減弱;二是間接作用。如果沒有相應的居民消費作保證,供給的擴大就會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過剩。社會最終消費支出不足,最直接的原因是受收入水平的影響,最根本的原因是國家稅收制度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外加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三)我國現行稅收制度沒有發揮收入調節功能

基尼系數是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關鍵指標。在分析一個國家稅收制度調節貧富差距的過程中,更多的是用稅前基尼系數和稅后基尼系數做比較,來衡量稅收在收入分配過程中的作用?;嵯禂涤嬎愎綖椋?/p>

其中s表示總體被分成了s組,xmi和pmi分別表示在第m年、第i組的人均實際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口份額,且xm1≤xm2≤…≤xmk,μ為總的人均實際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

圖1是我國全國居民和城鎮居民稅收調節前后的基尼系數分布圖,從兩幅圖的總體趨勢可以看出,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主要是調節貧富差距的功能,沒有起到樂觀的效果。從第一幅圖可以看出,我國全國居民的基尼系數一直呈上升趨勢,而且早已經超過了0.4,在國際上,超過0.4就意味著收入不平衡進入嚴重不良狀態,而這個僅是2009年的數字。

我國居民消費支出與經濟增長

經濟增長源自 “三駕馬車”,消費、投資和出口。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財富的增加,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從圖2可以簡明的看出,我國GDP按照支出法構成的成分,其中最多的是資本支出,然后是消費和凈出口,資本支出要占到GDP的一半以上,而消費最多三分之一左右。

從圖3可以看出,1978年以來,我國基尼系數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而且趨勢比較明顯,而居民最終消費支出占GDP比重越來越小。

以上研究的居民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和在GDP中所占比例情況,貧富差距的擴大,主要體現在居民消費水平上,也就是說,居民消費水平情況反映了我國貧富差距的基本現狀。在消費驅動條件下,社會總體消費水平的下降必然會影響我國的經濟增長。這樣,就會出現隨著貧富差距的擴大,經濟增長的勢頭呈現減弱的趨勢。只是目前由于世界經濟發展遇到一系列問題,而我國經濟發展勢頭良好,所以很難總體上看出GDP發展水平的不良因素。但是,隨著經濟發展的深入,根據國際經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源泉不可能永遠只靠投資或者出口來拉動,這些因素都不具有可持續性。

結論與政策建議

要使我國經濟健康持續的發展,就必須優化收入分配政策,主要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鑒于以上總體分析,對我國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的關系,稅收制度的構建應該在以下方面加以考慮:

第一,增加我國直接稅在總稅收中的比重,充分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首先,要調整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在整體稅收收入的比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要考慮到收入的詳細分類情況、各種收入來源,在免征額的額度上要考慮到一個人的整體負擔情況,各個地區情況亦有所不同。企業所得稅一般情況下比較復雜,得考慮到結構性減稅,因為企業承載著較多的就業崗位。財產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在我國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二,開征社會保障稅和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種。社會保障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具有難以轉嫁的特點,不但對收入調節有直接作用,而且為整個社會的各處保障起到了很好作用,因為它直接影響著社會保障相關項目的支出,特別是養老、醫療教育等。居民的貧富差距,主要體現在收入、消費和財產上,所以對遺產稅的征收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當然在征收遺產稅的時候,不得不考慮到贈與稅。

第三,健全稅收征管政策。制度的制定,是理論高度的抽象,要把制定的制度落到實處,則需要健全的執行尺度。我國要保持經濟良性增長,就必須要保證促進經濟增長的稅收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羅楚亮.經濟增長、收入差距與農村貧困.經濟研究,2012(2)

2.金戈.經濟增長中的最優稅收與公共支出結構.經濟研究,2010(11)

3.馬栓友.宏觀稅負、投資與經濟增長:中國最優稅率的估計.世界經濟,2001(9)endprint

內容摘要:稅收、收入分配與經濟增長關系密切。優良的稅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促進經濟健康有序的增長。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過程,需要從多個方面去考慮,特別是稅收的配置和收入分配職能因素等,這樣才能在一個體系內全面的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本文主要從稅收制度調節貧富差距方面去研究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稅收制度 收入分配 經濟增長

在經濟學范疇里,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是公平與效率的關系。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意到收入分配不均對經濟發展的阻礙作用,從而經濟學家們日益關注改善收入水平差距的方法。同時,在分析稅收制度與經濟增長的過程中,應該更多的考慮到稅收收入分配職能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

本文認為,稅收制度、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是一個相互協調的整體,相互之間積極影響,共同發展,這樣才能使整個社會經濟進入良性發展狀態。本文旨在找出有利于促進收入分配均衡的稅收政策,從而有利于我國經濟的良性發展。

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經濟增長的原因

(一)稅制結構

根據新古典經濟理論,經濟增長主要取決于資本增長率、勞動增長率、勞動和資本的相對份額以及人口增長率和技術進步等。在我國的現行稅收制度中,雖然國家強調目前是以商品稅和所得稅雙主體稅為主,但是主要還是以間接稅(商品稅)為主,直接稅(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例依然很小,不能發揮其公平作用。

根據表1所示,從2005年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總體比重不到30%,兩項比重都比不上國內增值稅一項,國內增值稅比重一直保持在30%左右,特別是2005年,后面幾年有所降低。加上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和營業稅等稅種收入,我國間接稅比重達到60%左右,高于很多OECD國家的間接稅占稅收收入比重。表2列示了我國2010年稅制結構大體情況,可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在稅收收入中占到了60%以上,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只占到了20%,相比發達國家相關所得稅收入少了一大截。

凱恩斯理論認為,稅收對國民收入有負的乘數效應,即一定量的稅收收入會引致數倍于稅收收入的國民收入的減少,故在國家需要實施緊縮性財政政策時使用。間接稅體現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上,稅收收入的多少與效率沒有必然聯系。直接稅作為稅收收入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調節機制,收入分配情況必然會影響到經濟增長情況。以GDP衡量的經濟發展狀況,GDP主要由投資和消費構成,收入分配情況必然會影響到消費情況,因為消費取決于國民可支配收入,所以在分析經濟增長時,必然要考慮收入分配。

(二)我國現行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經濟增長

投資、消費和凈出口共同構成社會總需求。根據凱恩斯需求不足理論,社會總就業量取決于社會總需求,失業是由于總需求不足造成的。由于總需求不足,商品滯銷;存貨充實,引起生產縮減;解雇工人,造成失業。當就業增加時,收入也增加。社會實際收入增加時,消費也增加??傂枨笥上M需求與投資需求兩者組成。因此,要有足夠的需求來支持就業的增長,就必須增加真實投資來填補收入與其所決定的消費需求之間的差額。

據表3可知,最終消費支出貢獻率從1985年的85.5%減少到2010年的36.8%,僅占到GDP的三分之一,這個數據和國際相關數據比較,差距很大。社會最終消費支出不足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因為最終消費支出構成GDP的一部分,如果居民消費占比高,增長快,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就大,反之則使其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減弱;二是間接作用。如果沒有相應的居民消費作保證,供給的擴大就會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過剩。社會最終消費支出不足,最直接的原因是受收入水平的影響,最根本的原因是國家稅收制度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外加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三)我國現行稅收制度沒有發揮收入調節功能

基尼系數是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關鍵指標。在分析一個國家稅收制度調節貧富差距的過程中,更多的是用稅前基尼系數和稅后基尼系數做比較,來衡量稅收在收入分配過程中的作用?;嵯禂涤嬎愎綖椋?/p>

其中s表示總體被分成了s組,xmi和pmi分別表示在第m年、第i組的人均實際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口份額,且xm1≤xm2≤…≤xmk,μ為總的人均實際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

圖1是我國全國居民和城鎮居民稅收調節前后的基尼系數分布圖,從兩幅圖的總體趨勢可以看出,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主要是調節貧富差距的功能,沒有起到樂觀的效果。從第一幅圖可以看出,我國全國居民的基尼系數一直呈上升趨勢,而且早已經超過了0.4,在國際上,超過0.4就意味著收入不平衡進入嚴重不良狀態,而這個僅是2009年的數字。

我國居民消費支出與經濟增長

經濟增長源自 “三駕馬車”,消費、投資和出口。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財富的增加,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從圖2可以簡明的看出,我國GDP按照支出法構成的成分,其中最多的是資本支出,然后是消費和凈出口,資本支出要占到GDP的一半以上,而消費最多三分之一左右。

從圖3可以看出,1978年以來,我國基尼系數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而且趨勢比較明顯,而居民最終消費支出占GDP比重越來越小。

以上研究的居民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和在GDP中所占比例情況,貧富差距的擴大,主要體現在居民消費水平上,也就是說,居民消費水平情況反映了我國貧富差距的基本現狀。在消費驅動條件下,社會總體消費水平的下降必然會影響我國的經濟增長。這樣,就會出現隨著貧富差距的擴大,經濟增長的勢頭呈現減弱的趨勢。只是目前由于世界經濟發展遇到一系列問題,而我國經濟發展勢頭良好,所以很難總體上看出GDP發展水平的不良因素。但是,隨著經濟發展的深入,根據國際經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源泉不可能永遠只靠投資或者出口來拉動,這些因素都不具有可持續性。

結論與政策建議

要使我國經濟健康持續的發展,就必須優化收入分配政策,主要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鑒于以上總體分析,對我國收入分配和經濟增長的關系,稅收制度的構建應該在以下方面加以考慮:

第一,增加我國直接稅在總稅收中的比重,充分發揮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首先,要調整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在整體稅收收入的比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要考慮到收入的詳細分類情況、各種收入來源,在免征額的額度上要考慮到一個人的整體負擔情況,各個地區情況亦有所不同。企業所得稅一般情況下比較復雜,得考慮到結構性減稅,因為企業承載著較多的就業崗位。財產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在我國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二,開征社會保障稅和遺產稅、贈與稅等直接稅種。社會保障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具有難以轉嫁的特點,不但對收入調節有直接作用,而且為整個社會的各處保障起到了很好作用,因為它直接影響著社會保障相關項目的支出,特別是養老、醫療教育等。居民的貧富差距,主要體現在收入、消費和財產上,所以對遺產稅的征收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當然在征收遺產稅的時候,不得不考慮到贈與稅。

第三,健全稅收征管政策。制度的制定,是理論高度的抽象,要把制定的制度落到實處,則需要健全的執行尺度。我國要保持經濟良性增長,就必須要保證促進經濟增長的稅收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參考文獻:

1.羅楚亮.經濟增長、收入差距與農村貧困.經濟研究,2012(2)

2.金戈.經濟增長中的最優稅收與公共支出結構.經濟研究,2010(11)

3.馬栓友.宏觀稅負、投資與經濟增長:中國最優稅率的估計.世界經濟,2001(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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