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治理結構研究綜述

2014-03-21 03:16
中國機構編制 2014年9期
關鍵詞:公司法人法人董事會

● 張 巖

(作者系深圳市圖書館黨委書記)

“法人治理結構”(Corporate Governance)一詞最早于20世紀70年代初由美國經濟理論界提出,是基于公司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為實現股東與利害相關者的利益而形成的一整套權力和利益分配與制衡的法律體系和制度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作為一種權力制衡機制已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被證明是一種解決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及由此帶來的委托代理問題的有效制度安排,并逐漸被引用到西方非營利組織和公立機構治理領域。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相繼推動經濟、行政、公益事業體制改革,在公司、國企、銀行與信用社、民辦學校、公立醫院、公立高校及其他面向社會提供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先后嘗試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試圖借鑒國外法人治理結構分權制衡、規范有效的管理模式,促進科學管理、理性決策。

國內學術界對法人治理結構的研究起始于20世紀90年代,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經濟管理領域。

一、研究概況及特點

1.研究概況

本文以“法人治理”、“法人治理結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為檢索詞,以中國知網(CNKI)為主要檢索工具,對截至2014年1月的文獻進行了普查。其中,篇名中含“法人治理”的檢索結果見表1。

2.研究特點分析

學術界關于法人治理結構的研究始于1994年,與我國經濟體制、事業單位改革進程基本一致;2000年至2005年有一波研究高峰,至今仍保持較高的研究熱度。關于公司、企業、銀行、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的研究成果比較豐富,截至2014年1月,公司、企業相關期刊論文約800余篇,銀行、信用社、合作社等約200余篇;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研究起步較晚,始于2002年,主要包含醫院、高校等約200篇。隨著公益性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的推進,預計將引發一輪新的研究熱潮。表2為篇名含“法人治理結構”的論文發表年份與所屬行業情況。

表1 篇名含“法人治理”的論文發表情況

二、研究內容及主要觀點

1.對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理論與發展趨勢的研究

從委托代理理論到利益相關者理論。法人治理結構源于公司治理,相關基礎理論經歷從委托代理理論到利益相關者理論兩大發展階段。早期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在股東本位、資本雇傭勞動這一理論基礎上,隨著現代公司治理理論的不斷發展,公司越來越被看作是一個多種利益的集合,除股東利益外,還有相關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馬俊駒、聶德宗認為,現代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基于“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而形成的物質資本所有者或股東對公司經理的約束與監控問題,二是基于“公司的利益相關者理論”而形成的“非股東的利害關系人”參與公司治理的問題。他們關于當代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發展趨勢的觀點也比較具有代表性,認為從總體上看呈現出以下特點:股東的主權地位日趨衰落,勞動與資本共同治理公司的基本原則得到確立并實現;職工參與制度日益得到認同與重視,作為人力資本所有者的雇員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地位日趨增強;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趨增強。①

獨立董事與社會人士理事制度的引入。美國是獨立董事制度的發源地。美國公司法人采用“單層制”結構,董事會兼具經營與監督的雙重職能,這種方式易在實踐中產生沖突,使監督弱化。對此,美國公司法創立了獨立董事制度,要求董事會組成人員中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外部獨立董事對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獨立董事制度的設立是單層制治理模式下對公司管理層監督機制的改良與修正。②

關于獨立董事的研究成果不少,其中郭強、蔣東生對獨立董事的作用及其發揮作用的條件進行了較為深刻的分析,認為獨立董事是以權力制衡者的角色進入董事會,并通過分解企業控制權來彌補傳統法人治理結構的缺陷;在不同生產要素對企業競爭力和利潤的貢獻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市場條件下,獨立董事參與法人治理也是眾多利益相關者分享企業控制權的一種替代形式;獨立董事的本質作用是企業契約規則的監護人,同時是不完全契約條件下短期合約的裁定人和邊際調整人;不完全獨立性是獨立董事作用有效發揮的基本約束條件。③

類似于獨立董事,在非營利組織與公立機構的理事會中,往往要求社會人士在理事中占一定比例。如李松武認為,事業單位理事會的構成一般分為三部分:即政府和舉辦單位代表、服務對象和其他方面代表、事業單位代表,前兩者為外部理事。外部理事應占理事會多數,比較理想的構成是各部分均為1/3,任何一方均不占多數,防止任何利益方壟斷理事會的決策權。④

2.對國外法人治理結構模式的研究

(1)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國外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主要歸納為三種模式:英美模式、德國模式和日本模式。金亮新認為,英美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單層制,即股東會下只設立董事會,不設監事會,董事會既是業務執行機構又是監督機構。董事會聘任經理,由經理負責公司經營業務的執行,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并接受董事會的監督。德國模式實行雙層制,公司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組成,由股東會選出董事和職工代表組成監事會,監事會具有相當大的權力;強調職工的參與制和銀行的密切參與性。日本模式中公司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三大機構組成,其中董事會和監事會均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推行“人本主義”和主銀行制度,實施雙重監督。⑤

(2)公立高校法人治理結構

對國外公立高校法人治理結構模式的研究,現有的研究成果一般是以國別方式分別予以介紹。薄建國、王嘉毅介紹了美國公立高校的法人治理結構,其外部表現為國家監督、政府間接干預、依靠中介組織緩沖政校關系,形成政府掌舵、大學劃槳、社會參與共同治理的格局;內部為獨特的法人董事會制度結構與自治模式,其中董事會、行政委員會與學術評議會分權制衡以保障學術自由和大學自治。⑥

郎益夫、劉希宋分析認為德國高校的最高權力機關為校務會議,其成員由教授、助教、學生和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制定學校的一切法令、規定,選舉正副校長。大學設立校評議會,作為校務會議下的最高領導機關,大學的決策與執法工作由評議會主持,校長擔任評議會主席,學校的人員任免和校務會的決議要先征得評議會的同意。⑦

張寶泉介紹了法國高校的大學評議會、科學委員會、學業與大學生活委員會,大學評議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校長由大學評議會選舉產生,主持三個委員會的工作。三個委員會與校長的關系是:校長有決定權,評議會有審議權,科學委員會和學業與大學生活委員會有建議、表達意見及愿望的權利。⑧

王明遠介紹了日本國立大學自2004年開始推行的法人化改革,大學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辦學實體,引進“董事會”制度,強化校長的權力,成立“經營協議會”和“教育研究評議會”,聘請獨立于政府和大學的第三方機構“大學評價和學位授予機構”對各大學教育和研究業績進行評價,以促進各大學的競爭。⑨

(3)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鄭雪倩分析指出,美國公立醫院的治理結構主要是三角關系:董事會、首席執行官和醫務人員。董事會是醫院的決策機構;首席執行官是負責實施董事會決議的管理人員,不進入董事會;醫務人員作為一支獨立的自治力量存在。董事會保護醫院利益不受損失,與首席執行官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⑩

左希洋、張亮介紹了一些發達國家現代醫院法人治理結構的現狀,英國有95%的醫院是公立醫院,政府財力不足和公立醫院效率低下促使英國政府在20世紀 40年代進行改革,轉變職能,建立醫院托拉斯,促進醫院自治和競爭。目前實行的是董事會領導、院長以及職能機構組成的決策和管理體系。董事會是最高決策機構,由相關利益代表組成,反映社會公眾的利益。在1984 年以前,新加坡醫院管理采用英國模式,政府直接管理醫院,醫院靠政府撥款。1985年后政府對醫院實行重組,下放醫院管理自主權給私人有限公司,由其負責管理醫院,董事會由政府的指定人及其下屬公司主席組成。澳大利亞各醫院的組織管理結構基本相同。一般公立醫院都有董事會,但各州之間略有不同。大型醫院可擁有自己的董事會,而每年住院人數少于4500人的醫院則由區域醫院董事會管理。

3.對我國不同領域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問題與對策的研究

關于公司法人治理存在的問題,呂鳴認為主要包括:(1)股權過于集中,中小股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2)組織機構設置不規范,無法有效行使各自職責,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和管理層不能形成有效制衡;(3)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權力濫用得不到規范。石修禮認為,國有公司由于其出資人的特殊性,造成公司內部人控制、代理成本過高、控制股東的失信行為等問題大量存在。曹飛認為獨立的非執行董事缺乏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的能力與動力。關于重構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馬俊駒認為應當徹底地摒棄那種股東或物質資本所有者聯合體的公司理念,而代之以公司的利益相關者理論。具體措施有:實行國有股權的法人化;允許銀行參與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大力推行職工董事制度。

關于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左希洋等認為,傳統公立醫院治理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政事不分,為促進醫療機構之間的公平競爭,政府要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和轉變職能,由“辦醫院”向“管服務”為主轉變。按照現代醫院制度的要求,比較可行的是實行董事會或醫院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各司其職,建立起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之間的信任托管關系,董事會與執行機構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上述機構之間的相互制衡關系,形成規范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關于公立高校法人治理結構,黃崴撰文指出有五大缺陷:政府與高校之間的法律契約關系沒有形成,政府沒有把高校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學校法人治理結構沒有真正建立,黨政集權管理,學術權力不受重視;官本位傾向嚴重,妨礙了現代大學精神的形成;內部少數人控制,缺少利益相關人的有效參與;監管機制不健全,監督乏力。彭宇文提出了構建高校法人治理結構應貫徹的原則:遵循教育規律,保障學術自由,教育法人人格獨立,教育民事主體地位平等,教育非行政化,教育權利義務一致,他律與自律相結合等。

我國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工作,主要由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推動。黃文平認為,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作為規范事業單位組織架構及其權力運行的制度安排,上連管理體制,下接運行機制,是創新事業單位體制機制的關鍵所在,也是事業單位由傳統管理邁向現代治理的必由之路。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理順政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這兩大關系;二是組建好理事會和管理層這兩個機構;三是完善內外兩大制度。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經濟、政治、社會、文化領域法人治理改革的推進,相關行業對此進行了理論探討和研究,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實踐進行了總結和梳理,形成了較為豐富的理論成果。但在研究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偏重理論研究,實證研究不足,對工作指導性不強;二是偏重介紹性文章,對制度移植的環境、本土化及比較研究不足;三是偏重單學科研究,跨學科研究不足;四是偏重現狀與問題研究,實操性強的對策研究不足;五是研究滯后于政策,滯后于實踐,前瞻性不足。

三、法人治理結構研究新動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边@表明,在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文化事業單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已成為黨和政府在新時期推出的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創新的重大舉措,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但其理論準備仍顯不足,亟待開展深層次研究,提高各方認識,為實踐提供指導。

為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近期研究重點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治理體制研究;(2)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制度研究;(3)政府部門與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理事會、管理層的權責劃分研究;(4)國外公益性文化機構法人治理與理事會制度及其啟示研究;(5)國內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問題與對策研究;(6)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配套制度與法治保障研究;(7)與法人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運行機制研究。

①馬俊駒、聶德宗:“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當代發展——兼論我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重構”,《法學研究》,2000年第2期。

②金亮新:“國外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模式分析與借鑒”,《改革與戰略》,2008年第2期。

③郭強、蔣東生:“不完全契約與獨立董事作用的本質及有效性分析——從傳統法人治理結構的缺陷論起”,《管理世界》,2003年第2期。

④李松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創新事業單位體制機制”,《中國機構改革與管理》,2012年第1期。

⑤金亮新:“國外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模式分析與借鑒”,《改革與戰略》,2008年第2期。

⑥薄建國、王嘉毅:“美國公立高校的法人治理結構及其特征”,《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10年第12期。

⑦郎益夫、劉希宋:“高等學校治理結構的國際比較”,《北方論叢》,2002年第1期。

⑧張寶泉:《美、蘇、英、德、法高等學校管理比較》,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306 -309頁。

⑨王明遠:《日本國立大學如何進行法人化改革》,中國改革網,2014-01-07。

⑩鄭雪倩等:“國外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模式研究”,《中國醫院》,2007年第5期。

猜你喜歡
公司法人法人董事會
中國機械工程雜志社第四屆董事會
中國機械工程雜志社第四屆董事會
中國機械工程雜志社第四屆董事會
陜西省法人及其他組織違法失信“黑名單”
中國機械工程雜志社第四屆董事會
試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完善途徑
法定代表人于法人犯罪之管窺
論法人侵權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區別?
公司法人本質屬性回歸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