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榮章
隨著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推進,我省地方立法將進一步發揮引領推動作用,發出時代強音。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立法是法治的基礎和前提。換屆以來,省人大常委會把握時代脈搏,緊跟改革步伐,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健全體制機制,提高立法質量。從制定《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到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從制定《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到通過《關于促進全面深化改革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的決定》、《關于保障和促進建設美麗浙江創造美好生活的決定》,一個又一個生動的立法實踐,讓人們深切體會到立法與改革同頻共振。
可以說,這一件件法規都裝滿了百姓的心愿,表達了立法者遵從民意、為民立法的理念,都是依法治國進程中一個個堅定而有力的足印。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地方立法將進一步發揮引領推動作用,發出時代強音。